正文(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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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亚的手不知道在嘴里是怎么摆弄的,一声清脆的哨音响了起来。

“吼!”

我听到一声低沉的吼叫。紧接着从院里立刻奔出一个黑影,是藏獒!我两脚马上绷直了,撒腿就跑,警服都不知道什么时候脱手的。

“救命啊!”

奔跑中的我,第二次喊起了救命。

但藏獒丝毫没有因为我的逃跑而放弃追逐。它完全把我当成了杀父仇人,一个劲地紧追不舍,还好我的百米是进了十一秒的,要不然,早就被逮到了。

就这样,人和畜一个在前面跑,一个在后面追。我仿佛又看见了流云开始往后面退。

跑了一阵,我发现一件奇怪的事情。按道理藏獒追我是小菜一碟,但这条死藏獒不知是没吃饱还是昨天刚配完偶,居然没有把我逮到,反正距离和我保持在三米左右。我仿佛成了羊,成了它嬉戏的对象。

我看了一眼远处的查亚,她则一脸坏笑,肯定是她的主意。本来今天想作弄一下她,没想到偷鸡不成反蚀把米,现在还成了清朝的难民——满地跑。我牙齿咬得咯咯作响,恨不得……

各位看官,高原上实在是不适合剧烈运动。哪位要是能来高原,能不运动尽量不要运动,这是忠言。要不然,岂是“难受”二字能概括的!

“不跑了,老子给你拼了,你个死狗。”

说完这句话,我就摆开了架势,准备一绝决雌雄。虽然面前是强壮的藏獒,但我也顾不上那么多了。

“嘘……嘘……”

又是一阵哨声,那该死的藏獒瞪了我一眼,大摇大摆地离开了。我真想上去踹它两脚,但发现脚根本迈不出去,大脑自动把攻击策略从主动出击改为被动防御了。

“小警察,好不好玩?”

查亚走到我身边,一脸坏笑地看着我。

我不知道刚才一脸惊恐的查亚是不是装的。她哪里会怕我,她把我的调戏当成玩了。

我郁闷地看了看她,什么也没说,赶紧溜开了。草场哪还敢待,这里是她的天下!

到村长家门口,我看到了尼玛。他的脸上一直带着难以捉摸的笑容,刚才那一幕他肯定看到了,原来他也喜欢看热闹。看来只要是中国人,都有这秉性。

五天过后,卡当的南面我们跑了个遍。我和尼玛回到了派出所,准备补充一下粮草。

我回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找黑子。和查亚的接触,让我知道必须有一个能保护我的东西,那就是马,起码能逃嘛!

马圈里的黑子一如既往的高大,壮硕的大腿仿佛蕴藏了无穷的力量。我给黑子抱了一大把草料,这是尼玛告诉我的,要让感觉到善意的温暖。

“黑子,你好……”

趁着黑子吃草料的当口,我开始了和黑子的友好沟通。

“现在我要告诉你,我以后就是你的主人。知道吗,主人。”

“主人,什么是主人?就是给你吃的,给你穿的,哦,对了,你不用穿衣服哈。但你以后归我管。知道吗,你得听我的,为我服务,不许违抗我,清楚了吗?”

黑子看了看我,又低下了头。它还是对草料有兴趣。

后来我嘀嘀咕咕说了一大通,然后把黑子牵出了马圈。我不知道黑子听进去没有,都说马是通人性的,我希望它能听进去,我不想重复前一次的“杯具”。

来到街上,路过镇卫生所的时候,我看到了查亚的白马。我赶紧扭过头,三步并作两步走,想快速通过。但这个时候,黑子莫名其妙地长啸了一声。白马仿佛有默契似的,也长啸了一声。

“小白,什么事?”

讨厌的查亚出现了。

“哎哟,小警察啊。怎么!练骑马?”

我没理她,准备继续前行,但这个时候黑马却停了下来,看着白马,就是一动不动。

“你个色狼,看到美女就走不动路了……”

骂只能在心底,我不敢得罪黑子,现在它是老大。

“不要叫小警察,我有名字。我叫谯羽,听清楚了吗?”对付不了黑子,我只有坦然面对查亚了。

“可我喜欢叫小警察啊,你说怎么办呢?”

查亚的态度很认真,仿佛她叫我小警察是一种无奈的喜欢。

“我说查亚大小姐,我是上辈子欠你的吗?你能不能当不认识我,或者是当我不存在,你走你的,我走我的。”

“为什么要当你不存在啊,你在这里啊,我怎么能当你不存在呢?”

“Oh,My God,神啊,这什么人啊!”

我真不知道查亚这个香港大学的高才生是什么智商,或者是她汉语就这么点水平,又或者她把我当成了冤家,来调戏我的。

“黑子,走了,再色我K你。”

我缰绳一扭,黑子居然没有反抗,乖乖地就跟我走了,完全出乎我的意料。看来有时候声音大也是一种力量。

“喂,小警察!”

我未再理会查亚,和黑子来到镇子外的草原。

上马之前,我理了理黑子的鬃毛。黑子显然很享受,眼睛一张一闭。没骑过马的人是体会不出那种感觉的,那是人和动物的一种默契,一种难言的默契。

“驾!”

这次我扬鞭的力量很小,黑子很配合地向前跑去。虽然我这个时候的心怦怦直跳,但一想到查亚的鄙视,我就来力量了。什么阴影都见鬼去吧,不就一匹马吗,我什么时候怕过动物(这话好像不靠谱)。

草原无垠。克服了开始的慌乱,我开始享受起来。虽然没有弯弓大刀,但那种奔驰的感觉却让人心神清爽,豪气干云。

从草原回来,我就两腿长伸,躺在了床上。可能是骑马的时间久了,屁股一阵阵生疼,原来想练成骑马高手还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马背毕竟比不上奔驰的座椅,那么的舒坦。

第二天,我和尼玛准备好粮草,朝卡当北面的冈底斯山出发了,冈底斯山属于念青唐古拉山脉。走之前,我大致看了看地图,发现这片区域府在二维地图上全是空白。按照常识,这肯定是无人区,但事实上这方圆1400平方公里上还有一百多户人家。这就是西藏,无论气候多么恶劣,都能找到人生活的痕迹,这也许就是藏族人的宿命,不是他们去选择大自然,而是大自然选择他们。

大约出卡当十公里后,我和尼玛就来到了冈底斯山脚下。这里住着几户人家,我们在这里拍完照片,就留下马匹,向山里进发了。

我一直很信任我的腿,因为它无论是追人还是逃命都能很出色地完成任务,能帮我达成快速袭击的目的,又能使我的身体器官免去很多不必要的损失。但当我看到矗立在我面前的灰色山体时,我开始怀疑了。我的腿毕竟是肉做的,而且我又不是红军,可以攀岩飞山,创造人类历史一次又一次的奇迹,我只是一名普普通通的,长在温室里的八零后。

进山之前,尼玛虔诚地跪在了大山脚下,开始了我看不懂的仪式,他这是在向山神跪拜。而我则是跷起腿,摸了摸上面的老皮。

“兄弟,你可要争气啊。能不能迈过眼前的大山,就全靠你了。”

这就是我和尼玛的区别,他靠信仰,我则比较实际。以前小时候就听老师常说一句话“人定胜天”,我也一直当成格言来对待。既然人能胜天,那拜天拜神有何用,所以我对尼玛的行为带着三分不解,七分不屑。

“对天地不敬是要遭报应的。”

尼玛见我又是跳又是蹦,冒出了这么一句莫名其妙的话。我想回击,但看到尼玛认真的表情还是忍住了,因为我很少看到尼玛的神色这么严肃过。

“走了,进山了。”

尼玛祈祷完毕,在前面带起了路。我深吸了一口气,也跟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