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做客(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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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决定了, 陶小霜说干就干, 第二天一早, 喂完自家的两个大胃王,她就去找了张曼红。

“让我去广州?!……小霜, 我行吗?”张曼真红没什么自信, 让她一个种了8年地的中学生和一群香港人一起工作,她能行吗?

“准确的说是去深圳。”

陶小霜笑着给她鼓劲, “怎么不行,你以为香港人就三头六臂呀,说到这内地的事, 他们懂得还没你多了!而且做销售也不像你想的那么难,就和你管这几套房子是一样的。

你看——为了把房子租出去, 你得先去房屋市场和火车站找租客, 然后说服他们,带他们来看房子, 接着要收房租, 租出去后还要时不时的查看和满足他们的一些要求, 这就不是一种销售吗?等到了深圳, 你把你要卖的东西看成是这些房子就行了!”

“……”张曼红想了想,觉得是这样的话自己可能还真行, 但她还有一个问题:“小霜,你给的工资是不是太高了!每个月300块钱,都能请6、7个人呢!”

张曼红给陶小霜两人做房屋管理员,基本工资加奖金, 每个月差不多能拿到7、80块钱,这已经让她很满足了——当年幸运地留城的那些人好多工作到现在也才这个工资而已。而现在,陶小霜居然和她说,等她去了深圳,每个月的基本工资就是300块,还能按销售业绩拿提成!

“情况不同……”陶小霜解释道:“你要去做销售的公司是我和孙齐圣刚开的贸易公司,它不卖我们自己生产的收音机,它主要的业务是做中转商,联系并销售香港的其他牌子的小电器。所以,公司里的员工需要频繁地在香港和深圳之间往来——没办法,现在两边的通信还很不方便。你们这些做销售的也得经常去香港那边,这样的话,工资给低了,你在那边的时候,只要连饭都吃不起!”300块一个月,这还是内地员工的标准,香港人的话,基本工资得开到1500港币。

“那边东西那么贵呀!”张曼红听得直咂舌头。

“嗯。在那边随便吃一顿早饭就是3、5块钱,那里一个大饼就是5毛。”而上海这边的大饼咸的4分,甜的5分。

张曼红惊道:“天呀,一个大饼都卖这么贵,那些香港人怎么吃得消呀?”

“那边的工资也高呀,一个卖早饭的推车仔只要手脚勤快些,一个月下来至少1300港币的收入。不过,那边的日常消费更高,只挣1300的话,在香港岛只能一辈子住屋村了。”

张曼红都听愣了,她无法想象每个月能挣1300块钱还是穷人是什么样的一个情景,而穷人都这么有钱,那香港得繁华成什么样!

震惊之余,她的心里又不禁生出来一种渴望,去了深圳,她也不求什么1300,只要能进一个单位,能有个稳定的工作,她哪里都敢去!小霜说了,她的那个贸易公司是和深圳的一个大厂一起合办的,是那什么中外合资公司,所以只要是贸易公司的员工,那个厂就会给一个编制。

80年代初,说到儿女的工作,无论是在机关在厂矿还是在街道在里弄,最基本的就是要有个编制,哪怕是扫厕所的工作,有编制的都比没编制的强——有编制就有级别,就有福利,没编制,上面一句话你随时都得走人;而像张曼红这样,给私人而不是单位做事的,哪怕工资再高,也遭人瞧不起,还没开窍的阿拉们觉得这哪里保险!

而这也正是张家爸妈义正言辞地要求张曼红赶紧嫁人,找个长期饭票的最大理由!

张曼红其实很不想离开上海,她都离开8、9年了,这才回来多久呀,清晨时分黄浦江的浪潮声她都还没听够了,可一想到自家爸妈的那些念叨,再一想到两个弟弟和弟媳的嘴脸,她就什么犹豫都没有了,她冲着耐心等待自己的陶小霜一点头,很慎重的道:“小霜,我去深圳了!我知道你是想帮我——再留在这里,我非得被家里人缠死拖死不可!”

陶小霜笑着点点头,“曼红,你能想通就好。”等曼红去了深圳,她就不相信张家人还能跑到深圳去纠缠她。

就这样,两天后张曼红就坐着火车去了深圳。离开前,她答应她爸妈,以后每个月给家里寄50块钱。自那以后,果然每个月都能收到50块钱汇票的张家爸妈感觉很舒心,他们以为自己还把女儿掐得死死的呢!却不知道女儿的工资从一开始就不是80块而是300块,而这还不包括提成。

于是,等到3年后张家人接到张曼红寄来的喜帖,匆匆赶到深圳时,他们惊讶地看到一个完全不一样的张曼红——时髦漂亮得活像个香港女老板!而她要嫁的人则是当地一家大机械厂的青年干部。那人叫段克亚。个子虽然不高,但长相端正,举止斯文,前途一片光明不说,年纪还比张曼红小了一岁!

张家爸妈,张曼红的两个弟弟还有他们的老婆是瞪着眼珠子参加完她的婚礼的!而在那之后,靠着自己的奋斗和努力,渐渐成为陶小霜得力助手之一的张曼红让他们惊得直瞪眼珠子的时候还多着了!

至于,张家爸妈那偏到天边去的偏心眼,有大好的事业和美满的家庭的张曼红还会在乎吗?

……

时间回到1980年。

过完端午节后,程家迎来一个蛮特殊的客人。

已经25岁的迎国刚谈了两个月的女朋友潘颖来龙泉里12号做客了。

潘颖也是虹口区人,她比迎国小两岁,个子高挑,长相甜美,在区文化宫下属的文工团里做舞蹈演员,这是她第一次来程家做客。

“程家妈妈,还有阿婆,我去帮你们洗碗,好伐?”吃完晚饭,对程家的一切都很满意的潘颖立刻就站起身来。

“我也去帮忙!”一直傻笑的迎国也要站起来,采秀一把拉住他,笑话道:“哥,你去干嘛,你是要做潘姐姐的跟屁虫吗!”大哥真是个戆大,他也去厨房,那潘颖还怎么表现她都勤快,还好自家妈妈是个大度的,要不然就他这样的儿子,当妈的都得成恶婆婆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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