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萧炎被比利救了(1/2)

我们马上记住本站网址,www.wanxiangxs.cc,若被浏/览/器/转/码,可退出转/码继续阅读,感谢支持.

“四枚融灵丹,除了刚开始的两枚之外,剩下的两枚都毫无效果了,而且,第二枚融灵丹的药效只有第一枚的五成左右……”

“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融灵丹是不存在诸如‘一生只能服用一次’‘在同一个大境界只能服用一次’之类的限定的,那么,是连续服用导致的吗?”

“如果以后每次服用融灵丹的效果都和第一次服用的效果一致,我大概还需要服用……三千九百二十七枚就可以让肉身与灵魂的契合度达到百分之百了。”

“接近四千枚的六品丹药,恐怕只有中州的丹塔或远古八族之一的药族才拥有吧。”

“假如,我一天可以服用一枚融灵丹,那就需要兑换三千九百二十七天,一天十点奖励点,需要三万九千二百七十点奖励点……但是,每天都服用一枚融灵丹的话,真的可以让药力最大化吗?我开启这个世界后,也只剩下一万七千奖励点了……”

“还是回去看一下主神有什么道具吧,如果直接使用阿克夏之剑来完成百分百的契合度……那消耗真的会是一个让人触目惊心的数字(气运量)。”

李林静静的思考,手上还拿着一片晶莹剔透的修真玉简进行着破译工作。值得一提的是,当初在凌空悬阁崩溃的时候,化身为蝙蝠群的李林拿到了所有的修真玉简,而修真器具当中只有东皇钟与造化玉蝶是李林认真寻找到的,为此,有几样直接穿透他当时的反转型at立场落进岩浆的修真器具与他失之交臂。

“二星大斗师了啊……”

开挂升级的李林喃喃了一句就继续破译手上的修真玉简了,如果说修真者也有学历的话,李林可以说是已经从神鬼传奇刚刚得到修真玉简的‘幼稚园熊孩子级’未来·修真者成为了一个已经上到‘高中一年级’的伪·修真者了。

(正多元宇宙历史……洪荒大陆,修真者太清、玉清、上清,开创了三所教育机构,教导当时的人类成为修真者的方法,其一的教育机构名是‘人’,太清为校jiao长zhu,其二为‘阐’,玉清为校jiao长zhu,其三乃‘截’,上清为校jiao长zhu。)

之所以说李林是伪·修真者,是因为寻常的修真者读到‘高中’后,就已经着手把提供给他们极高计算能力的‘金丹’孵化为能提供更高计算能力的‘元婴’了,而李林目前连‘金丹’都没有凝聚,甚至是筑基都无。从前的李林除了at立场所消耗的灵魂的物质以外,就没有其它的能量了,怎么也不可能进行筑基的吧。

(计算能力对于修真者非常重要,因为他们没有圣人那对能量本能般的完美控制,所以修真者只能依靠强大的计算能力进行对能量细微再细微再细微再细微的操作。)

……

现在时间是2013年11月15日00.16分。

刚刚作者菌经历了一个非常奇怪的事情,刚刚去接了一杯水,之后在桌子上拿了两个橘子,然后回到屋内,关灯,开始剥开其中一个橘子……接着吃掉,在作者菌想要吃剩下一个橘子的时候,奇怪的事情发生了,作者菌怎么都找不到那个橘子跑哪去了,床上没有……电脑桌上没有……地上也没有……真是好奇怪o(一^一+)o,剩下哪个橘子到底跑哪去了,快点让我吃掉吧(真话)。

……

与李林房间只有一墙之隔的萧熏儿房间内。

萧熏儿靠坐在床沿边缘,她观察着手中那已然碎裂的玉镯喃喃道:“怎么回事?为什么‘知镯’会碎成两半,我让凌老去保护萧炎哥哥,根本不应该遇到危险的,萧炎哥哥在一年前离开时只是斗者而已,怎么可能会惹到那么强大的敌人……可是,凌老如果还活着的话,‘知镯’根本不会碎裂啊。”

凌影是在萧熏儿离开古族之时,萧熏儿……古熏儿之父古元派来的护卫,可以说是看着萧熏儿长大的。萧熏儿也不曾把凌影真正当做一名仆人看待,毕竟,人非草木,孰能无情。

萧熏儿早在不知何时就把保护她的凌影看成一个爷爷样的人物。离开家族,远离亲人,潜伏于一个在古族之中,随便出来个叫得出名号的高手都可以轻易覆灭上百遍的小家族当卧底。可以说正是有凌影的存在,成为了萧熏儿心中的一个支柱,让她不会和寻常孩子一样大哭大闹。

知镯是古元送给萧熏儿的礼物,斗宗倾尽全力都奈何不得,只有萧熏儿的护卫凌影死亡的时刻,才会碎裂。

现在知镯碎了,代表萧熏儿以后再也看不到那个尽心尽力照顾她,好像在照顾自己的孙女一样的凌影了。萧熏儿尽管想欺骗自己,可是她做不到。

早知道,就不让‘他’去保护萧炎…哥哥了,想来,‘他’在死之前的最后一刻,也一定还在关心我的安危吧。

……

几十秒之前,塔戈尔大沙漠的天空中闪过一股极其隐晦的空间波动,随后就见十数个,浑身散发出一股极为惊栗气息的黑袍人,突兀的出现在天空之中。那十数个黑袍人每个都可以轻松的做到不滞外物,立于虚空……这证明,他们人人都是诸如找遍偌大加玛帝国也寻找不出一个的……斗宗。(现在云山还没有成为斗宗)

为首的一个黑袍人更是恐怖,就见他的身影似虚似幻,好似是一个虚幻投影,又好似是一个动念间便可融入与空间的超级强者。

“古族之人,杀!”

本章节未完,点击这里继续阅读下一页(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