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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的出生,是自己所无法选择。睍莼璩伤无论是现代文明,还是古老的封建社会。
文明时代,尚有诸多不公平,何况在体制落后、人命如草芥的君主制王朝。
在这样一个尊卑等级制度极其严格的时空里,贫贱者有贫贱者的悲哀,这些人,会无休止的被剥削,被奴役,从出生起,就被培养成一生只效忠主子的奴才,那奴性是环境的使然,也是教化的产物;而尊荣者有尊荣者的无奈,这些人,得为家族的荣辱而鞠躬尽瘁,终日忙着算计,所做的事,总是身不由己,然后,在无休止的争斗中,迷失自己,成为权利的傀儡。
云家堡是一个庞大的家族,堪比一个小小的后宫,生活在这个四四方方天地里的人,一个个都有自己的算盘。
而成为这个家族一员的人,多多少少都有些来历背景轹。
三嫂木鸳儿,是唯一一个来自寒门的媳妇,就连大哥二哥所纳姬妾,皆为名门出身。
这样一个女子,想要存活的这样一个家族里,实属不易。
好在,她得尽三哥真心疼爱,好在,她全心全意爱着三哥篾。
她的品德出众,她的温柔娴慧,令三哥越发尽心竭力的替父亲办事,以感谢父亲的成全。父亲对这个媳妇,挑不出半分毛病来,平常时候,爱乌及乌,待她也是不错。
因为和三哥熟稔,云沁也曾和三嫂相处过一些日子,感觉三嫂谈吐大方,诗词歌赋,皆有涉猎,琴棋书画,也通晓一些,这不啻于投了三哥所好,也难怪三哥那么痴迷——那样温婉出色又低调的女子,在这世上,可遇而不可求。
那时,云沁曾听三哥说:三嫂家原也出自大族,只是后来落魄了,碾转几代,沦为寒门。
三哥何其幸,遇上了这么一颗蒙尘的明珠,所有光华,只为他绽放,而他封闭的心门,最灿烂的笑容,也只为她展开。
人生,得一知己,死而无遗,若这知己,还是枕边人,那更是一段难能可贵的佳话。
其实,早在六年前,云沁就曾怀疑过,这世上当真有这么幸运的事吗?
后来想想,世界之大,总能有那么几对幸福的男女,得天之眷顾,相遇而终老。
如今,云沁不得不承认,在这红尘里,生在大家族,幸福是一件奢侈的事,缘份是一件可笑的事。有太多人为,也有太多破坏。
云沁离开客院以后,去了三哥的崇园。
这个园子的一花一草,一景一角,几乎和在朔城时一样,就是三哥住的阁楼,除外形与以前住的稍有不同之外,里面陈设几乎没有什么变化:三嫂生前用过的东西,一件都没有丢,依旧按着她喜欢摆设的样子那般,静静的呈现着,就好像,她从不曾离去,只是回了娘家,三哥很有耐心的在等她回来。
云沁在这熟悉的环境里,看到了三哥的情深义重,这个失去爱侣的可怜哥哥,要何时才能走出那个阴影?
也许,只有替三嫂报了仇,另有一个女子重新走进他的生活,他才能将曾经那一段如烟花一般美好的岁月淡忘了过去吧!
“三哥,天天面对着嫂子的遗物,你这日子过的得多苦!”
云沁替三哥叹息。
云崇从梳妆台下的暗阁中将三嫂的百宝箱给取了过来,闻言,手上顿了一下,然后转头环视了一圈房间,微微笑道:
“不苦,只有这样,才会觉得她依旧活在我身边,才不会孤单,才有勇气,顶着三公子的头衔继续在云家堡熬着,否则,我早离开了。”
这世上,能用真心待一个女人的男人,实在屈指可数,三哥是异数。
“三嫂有你待这么待她,这一生值了!”
她感慨。
云崇又一笑,抬眼睇着她,自百宝箱取出一卷手札递过来:
“知道惜福,就千万别错过秦五哥。我待鸳儿的好,不及五哥待你的十分之一。想想,这么多年了,他如此待你,岂是情谊深重所可以囊概的!”
是啊,秦逍的好,她是懂的,正因为懂,所以,才想辜负——这样一份厚爱,令她惶恐:她受不起。
她想到了昨日他的逼婚,想到了他睇着自己时,那渴望得到的热烈眼神,想到了龙隽之那个态度,心下有些混乱,不能自已的便喃喃道了一句:
“三哥,这世上的婚姻,很多是将就出来的,我不希望我的人生,也被这么将就了。这是对我一生的不负责,也是对他一生的不负责。他太好太好。值得更好的女人,一心一意的守他一生。而我的心,已死。他娶我这个行尸走肉,何用?”
“胡说。你还这么年轻……”
云崇轻轻叱她。
她摇头:
“这不是年轻不年轻的问题,是想要心动,已太难。三哥不也是如此,要不然,这六年来,怎会孑然一身,无人为伴。我听说了,父亲曾多次想替另娶新妻,都拒绝了!我们是同病相怜。”
“我与你不好比,你和秦五哥自小认得,这份情谊别人比不了……小的时候,也只有在秦五哥身边时,你的笑容才最漂亮……”
云崇总是希望她可以敞开心扉,去和秦逍缔结良缘。
云沁轻轻一笑:“可是,有些东西,无能比,也没法比!”
门口,清袖静静的站在门口,静静的睇来一眼。
云崇不语,情之为物,的确是旁人所不能理解的。
云沁也不再言语,默默翻着木鸳儿生前的手稿,一时静默,而她的心情,则是越看越惊异,脸上渐渐浮现异样的神情。
半天后,她放下手稿,指着上面的文字道:
“这是龙州地面上一种具有地方特色古老文字。能书写如此字体,多半有一个历史悠久的家族,或是,从小浸蕴在龙州文化内才能养成。”
云崇点头,脸上露出欣赏之色:
“世上字体千万,难为七妹能一眼认出来。”
云沁也笑,不再隐瞒,回答道:
“这得亏得有秦逍教诲有方,那些年,跟着他,世间大事,我多少知道些;九国豪杰,我虽无缘一一见面,却也经过他让人编撰的《才俊手册》上的插图略领名人风***;至于这天下文字,奇文绝章,也曾有所涉猎。三哥说的没错啊,想想这十几年来,他对我,的确是付出所有,一身本事,倾囊相授,这才令我能在这短短六年里,建立起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他是我生命里的贵人!”
回首这十几年,她忽得觉得自己真的太辜负秦逍。
云崇怔了一下:“七妹这六年,有了怎么一份作为?”
“这事,以后再说。三哥,三嫂应该是龙州人,这一点,你没有半点惊讶之色,想来,早已是知道的!”
她一直就是一个察言观色的人。
云崇微一笑,为她这份心细如尘。
“是,我知道。她自幼生于龙州,长于龙州。”
“龙州哪里人氏?”
“龙城人!”
这让人觉得意外。
“仔细说说,我想听一听。”
云崇想了想,从百宝箱内取出一支妻子最最喜欢的玉簪。
这簪,是她自小戴着的,生平最爱之物,上面的玉,以及做工,皆来自龙城。不过,却也仅仅只是寻常的饰物,不见任何特殊之处,睹目而思人,这让他常常觉得她就在自己的身边。
他是个内向的人,平生难吐露心声以交心,有关鸳儿的过去,他也不曾向外头提及过,哪怕父亲那边,他也有所保留。虽然他不知道七妹一介女流,又有什么作为,但他就是愿意向她倾诉:
“鸳儿跟我说过,她的母亲,我的岳母是龙城人。岳父则是西楚一小商人。一夜欢情后,岳父离开龙城,想回去寻法子把岳母娶回去,不想离开时被抓了起来。那时,龙氏采取的是封国式自治制。自给自足,不与外界有任何贸易往来。对外戒严。严禁私下互市。一旦抓住,轻则所有家当充公,重则服役十年。那一年,岳父被判服役十年。
他用轻柔的声音讲述着,提到妻子时,眼神总带着隐约可辨的温柔,这样的云三公子,没了平常时候的淡漠疏冷,显得可亲可敬:
“鸳儿是私生女。她小的时候,在龙州生活过,十年以后,龙州改变国策,实行互市,重病的岳母,终于等来了服完役的岳父,临终托付。后来,她随岳父行商,最后落脚在朔城。她学识不凡,极为聪慧,只是,她从来不在人面上显露自己的才华。这和你有点像。也是我最欣赏喜欢她的地方。
“那时,我就觉得她是不凡的,总觉得她不像是寒门出身的女子,自小应该得到过良好的教养,身边引领她成长的长者,必是才学非凡的,所以,曾问过她小时候的事,我知道的这些事,也是那个时候问了以后,她才坦露的。
“但她说的不是很多,也不曾细细交代她母族的来历,似有难言之隐,总想在我面前含糊带过,这令我有点生疑。
“她跟我解释说,那些过往,并不愉快,希望我别多问。我便与她有了一个约定:对于过去,永不相问,夫妻之间,彼此信任,我娶的是现在的她,只图将来,过去种种,与我无关,是故便打消了要去查她的来历的念头。”
“如今呢,你可查到了一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