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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在床边上的是几个画虎纹龙的中年汉子,他们带着愤怒、嘲笑、冰冷的眼神看着我。
我闭上了双眼深深吸了一口气,再次睁开双眼的时候画面仍然一成不变,我的情绪也没有因此感到任何的平静。
前面说好要杀人的。
身为堂堂七尺男儿一定要言而有信、一言九鼎。
我缓缓走到一名胖子身边,他一脸嬉笑道:“小比,你也想玩儿?你倒是排队……”
他的话没有说完,我掐着他的脖子一把将其提了起来,原本小得足以和绿豆媲美的眼睛忽然瞪得很大,手臂胡乱挥舞着,双腿乱蹬个不停。
此举犹如星星之火一下就像草原燎起。
剩下的三名大汉张牙舞爪地奔向我,画面很慢,慢得我几乎可以同一时间杀了他们。
这样不好玩。
满清十大酷刑你们应该知道,这些,我都会,甚至明朝的抽肠、弹琵琶、刷洗我也会。
我快速将那三人打晕,他们倒在一边,我将眼睛转向那胖子,此时他看我的眼神好像有点在看怪物,如果有镜子的话我相信我的眼睛一定是血红色的。
鹿鼎记星爷版的你们都看过吧?里面有句很经典的:“首先,把你整个人都埋在沙里,只露出个死人头,然后用把刀在头中间切开,扒开这个死人洞,然后再用水银灌进那个伤口里面,你整个人就会奇痒难止。”
“难止又怎么样?”
“难止就拼命要找洞钻咯,这么巧看到头顶有个洞,哇,连这层皮也不要了,啾的一声就钻出来了。”
其实真正的剥皮方法有两种,一,和上述类似,不过有些不同,是在头顶用刀割个十字,然后灌水银,因为水银比重很重,足以把肌肉跟皮肤拉扯开,所以埋下地下的人是痛,而不是痒,又没办法挣脱,最后身体就会从头顶那个口光溜溜的跳出来,留下的皮,一般被做成两面鼓,挂在衙门口以昭炯戒。
还有一种就简单了,剥皮的时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样的撕开来,最难剥的是胖子,因为皮肤和肌肉之间还有一堆油,不好分开。杀过鸡或者猪的朋友一定会知道这些油有多难搞。
虽然剥起来比较费力,但是被剥的人,更加痛苦。
每个人,我都要赏赐他们一个死法,绝对比一击必杀要带劲,要带感。
凌迟。
最早是把人杀死之后再剁成肉酱,称为“醢”,受过此刑的记得有子路,还有周文王的长子伯邑考,伯邑考很可怜,不仅被凌迟,还被做成了菜,最后让他的父亲西伯侯姬昌给吃了下去。
后来发展得更加精细,目的还是要让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时候施刑,还要求受刑人必须身受多少刀以后才死。
据说到后来,每次凌迟要由两个人执行,从脚开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准犯人断气。而据说犯人若未割满一千刀就断了气,执行人也要受刑。发展成“死刑的艺术”。
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监刘谨,听说一共割了三天才让他断气。
为了挑战我的艺术,我决定将他们四人中最瘦的那名给凌迟了。
另一个给他腰斩,最后一个给他开口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