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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内容开始--> 次日,池冥枫在简爱的教导下,开始学习怎样当一个僵尸。
原来,僵尸怕阳光,怕符咒,怕糯米,怕黑狗血,怕桃木剑。
还有,僵尸的天敌是天师。
作为一个六级的菜鸟僵尸,一点点的阳光,都让他觉得皮肤疼痛,像被火烧一样。
简爱道:“如果在烈日高照的午时,修行不高的僵尸,还可能会被阳光烧成灰烬。”
这让喜欢阳光,喜欢晒太阳,喜欢看日出的池冥枫,有点失落感。
从此以后,他就失去阳光了。
不过,他更关心的,是僵尸技能的问题。
那日,他亲眼看见魔少如何趴着都可以发出流星般的电波,将天师张青龙打得鸡飞狗走,内心很是向往。
还有,他一出场就满天满地蝙蝠乱飞的那个排场,很酷炫。
简爱解释:“僵尸的技能,包括有读心术,预知未来,能发出风雷雨电等等。有些僵尸,可以靠时间慢慢发觉自己的天赋和技能。但是,更多的僵尸,除了长生不老以外,并不具备任何的僵尸技能。”
“……”
原来,并非每个僵尸,都像魔少那么酷帅。
“那为什么魔少一个人,具备那么多技能?”
“他天赋奇高,而且刚好有些机缘巧合,让他练成一些特别的技能,别人羡慕不来。”
他问她:“那妳有什么僵尸技能?”
“我自小体弱多病,所以并不具备任何物理攻击的技能。我唯一的僵尸技能,就是有一双可以抚平脸上青春痘,雀斑,皱纹的手。”
她骄傲地瞧着自己的葱白小手
“这个技能有什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