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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见太阳的一日,寒风凛冽的草原上。
“秦将军,前面就是探马口中所说的那个匈奴部落了。”
两者之间大概只有三、四里的距离,那是一个不算大的部落,看其规模,部落的人数最多只有三五百左右。
秦军的马蹄声甚大,所以部落里的匈奴人早已听到,在探知到对方是秦国的骑兵后,所有人惊慌失措,什么也不顾不得的狼狈逃窜。
“将军,我们不追吗?”看着那些拼命四处逃窜的匈奴牧民,一人不解的问道。
“不用,不过是一些普通牧民,跑了就跑了。”秦良玉根本不在意那些逃走的普通匈奴人,再者说,她并非是一个嗜杀之人。
发现这个部落只是偶然,毕竟此处距离大秦边境不算远,附近罕有匈奴人的部落。
既然遇到了,自然不能放过。
只听秦良玉下令道:“将那些未来得及逃跑的匈奴人都杀了,然后将部落里的牛羊牲畜聚到一起。”
既然匈奴人可以南下劫掠秦国百姓的村庄,那她秦良玉自然也可以让人将他们赖以生活的牛羊运送回大秦,无论是用来赏赐部下,还是补偿那些受损的百姓,都不失是一个好的选择。
只是过了一小会儿,就有手下上前回报成果,不仅有上千头牛羊的收获,还有数百匹草原马,可以说,这次的收获非常丰厚。
本来秦良玉有过一把火将这里化为灰烬的想法,但仔细思考,这样做太过伤天害理,一个把握不好,甚至火烧千里,寸草不剩。
当天下午,已经行进了一天的秦军找好地点,准备安营扎寨了。
这时忽然有探马来报,不过那人却是面带喜悦之色,他拱手对秦良玉行了个礼,然后兴奋的说道:“秦将军,我在前方不远处,发现了一个马群,有近百匹良马。”
周围诸将听到这个消息同样一喜,高兴说道:“真是天赐良缘。”
一匹好马对于一名将士作用不可谓不大,战场上,两方斗将之时,若实力、力量相差无几,良驹宝马能帮助武将更轻松的获得胜利。
草原马群,每一个大马群都有大大小小十几个马家族,每个家族都有一匹儿马子。
当众将数十人到达马群所在之地后,更有人眼睛发出了亮光,“这个马群质量不错啊!”
马群中近百匹马,除去一些老马、小马,其余十之*竟都可以充当精锐战马。
秦良玉同样眼神一亮,她的目光是被马群中一匹焰红色的马所吸引,在看到马群后的瞬间,她便瞧见了这匹马,不仅是因为其马鬃鲜红的颜色,更是因为这匹马比其他马足要高出一头。
他们一群秦将到来时,这匹马正在集体过一条小河,那匹红马,也就是这个家族中的儿马子,雄赳赳、气昂昂的,甚有气势。
良将还需好马伴,秦良玉也不矫情,直言道:“那匹马是我的了。”
其他人识趣,自然不会与其争,还有人笑着说:“秦将军这样的巾帼女将,自然要好马相衬。”
随即其他人开始争抢。
“那匹黑色的马是我的,你们可不要跟我抢啊!”
“我要那匹白色的,就是秦将军的马旁边的那匹。”
“不行,我也看上那匹马了,这可不能让给你。”
“好,那咱就凭实力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