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既然他舍出了自己最心爱的宝贝,就一定要得到最好的回报(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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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既然他舍出了自己最心爱的宝贝,就一定要得到最好的回报

黎夏将还带着自己体温的外套,再次推到他的身前,拒绝的意思很明显,她没抬头,也就没有看到陆川风眼睛里那一闪而过异样情绪,这次陆川风也没再坚持,而是将自己的外套随意搭在了臂弯处,熨烫的没有一丝褶皱的衣服,垂直的搭落,巧妙的烘托出他偏偏贵公子的非凡身影。

他的身材很颀长,穿这种类型的风衣很好看,她清楚的记得,初认识陆川风的时候,就是在青州这样的时节,他穿着一件烟灰色的长风衣,冬天的风烈,吹起他风衣的一角,风衣随着烈风轻轻摇曳,空气中飘散出他身上特有的男性味道,只要轻轻一嗅,便会让人永远难忘。

黎夏想,如果那个下午她没有走在青州大学的偏僻小路上,她也许也就不会遇到陆川风,也就不会对他一眼万年,此生不换。

病床上的李瑞欣还在静静的躺着,呼吸很微弱,如果不是脉搏机和呼吸机不时传来声响,几乎都让人感觉不到病床上她的存在,黎夏深深的看了一眼李瑞欣,突然很感慨的说道。

“你瞧伯母的脸上一点血色都没有,做手术的时候,她会很疼的吧,虽然会打麻醉,但醒来后,麻醉剂过了呢?那股疼痛一定会让人很痛不欲生的吧,其实生病有时候和放弃一个人的感觉差不多,一定要经历过一场痛彻心扉的疼痛,才会涅槃重生。”

黎夏的话虽然说的很隐晦,但以陆川风的聪明,想必一定都听懂了吧,她现在的感觉并不比病床上生病的人轻快多少,不过,她一定会努力适应,人生路那么长,她不能总是这么停滞不前,她的自尊和骄傲不允许自己这样。

“黎夏,如果我现在告诉你,我根本就没有所谓的女朋友,你会不会改变你现在的想法。”

陆川风的话听不出来任何情绪,也让人辨不出真假,夜太深了,又太静了,又深又静的夜里,她的脑子其实已经很疲劳了,每次从梦中突然惊醒后,她感觉整个脑袋都是麻木发胀的,这时候,他又说出这么一句模棱两可的话,她的脑袋其实已经没有那么多的思考能力了,只是本能的以为,他在逗弄她。

放弃他,她不知道在背地里暗暗的下了多少次决心,也不知道在午夜梦回的时候,哭了多少回,他现在一句轻轻松松没头没尾的话,却像一个平地惊起的雷,将她整个人炸的魂不附体,他对她有多大的影响力,他应该比谁都清楚,他这是什么意思,觉得让她痛苦是件很好玩的事情吗?

她想不明白,无论如何都想不明白。

“陆川风,我有眼睛,我能看出来你对那个女孩的喜欢,也能看出来你们彼此之间的深情脉脉,如果你只是觉得这样逗弄我很好玩,希望你能够停止这种行为,我已经二十七岁了,不是十七八岁的少女,已经不会盲目的去追求什么所谓的爱情。”

“我也承认,如果之前你对我说的出这样的话,我一定会很开心很雀跃,当然,就是刚刚听到,我也不是一点感觉都没有,可那又怎么样呢?你会爱上我?还是你会为了我放弃你的女朋友?不会的,我也有自知之明,所以,能不能拜托你,不能给我希望的情况,也别再给我绝望,那真的一点都不好玩。”

黎夏没想到自己会条理清晰的说出这么多话来,她以为自己不会激动,不会有任何的情绪起伏,可她到底还是高估了自己,低估了陆川风对她的影响力,她也终于明白,无论她下了什么样的决心告诉自己放弃这个男人,都会被他轻轻松松的一句打破心理防线,并被打击的溃不成军。

陆川风轻轻的勾起嘴角,棚顶微弱的白炽灯光线将他脸上的轮廓映衬的十分柔和,仿佛阳光般温暖,渐渐融化人的心房,让人无法抗拒,他的头微微垂下来,离她越来越近,越来越近,最后停留在离她的脸还有几公分的位置上。

好久没有这么距离的看过他了,他的轮廓很干净,是那种干净到会让别的男人自惭形秽的轮廓,细挑的眉角,深邃的眼睛,眼睛下是挺直的鼻梁,在光线下显得更加硬朗,透出令人不容忽视的魅力,不厚却饱满的唇,那双薄唇虽然抿着,却散发出一种冷冽的贵气,即使刻意的收敛了凌厉,也是傲气的逼人,简单的说,上帝很偏爱他,让他所有的五官,在他的脸上组合成了一个完美的长相。

他只不过静静的盯着她看了几眼,就令她的心不由自主的加快,快到心乱如麻,他的眼睛里是一片深沉的黑色,那时一种用语言形容不出来的黑色,只要轻轻的看上一眼,就会沉沦其中,她微微偏头,躲过他的视线,他这样的外貌和神情,第一眼,就让人觉得他太锋利,有一种涉世已久的尖锐和锋芒,在他墨黑色的眼睛里,她看到了自己的惊慌和无措,在他这样的情场高手面前,她根本就不是他的对手。

一身名牌的高级衣服,包裹着他瘦削却不失阳刚的身子,他微微俯身,因为角度的问题,能够看到他白衬衫下坚硬凸起的纠结肌肉,她的眼睛已经无处可躲,只能听到心脏砰砰砰的在跳动,这时,他低沉的水色般声音轻轻的在她的耳边响了起来。

“我不是个喜欢开玩笑的人。”

他滚烫的呼吸喷洒在她的耳边,她觉得她整个耳朵连着后颈都红了起来,她正想惊慌的避开,恰巧这时病房的门被人从外推开,为了掩饰尴尬,她一个急回头,红唇擦过陆川风的侧脸,只不过是简单的一个接触,她却觉得整个口腔里面都是他的味道,就好像刚刚接过吻一样。

是不是太久没有谈过恋爱,只要和男人轻轻的一接触,脑子里就会有这么多的浮想联翩出现?她不知道,她只知道她现在已经没有了任何思考能力,只能本能的做出一些应急反应。

苏留白抱着孟暖走进来的时候,察觉到了两个人的不对劲,他并没有说出来,而是轻轻的将孟暖放到了用来休息的沙发上,并轻轻的为她盖上毯子。

“这么晚了,你们俩先回去吧,我和孟暖在这里就可以了。”苏留白坐在孟暖的腿边,看向病床边的黎夏和陆川风。

已经凌晨的两点半了,这时候回去肯定没有什么便利的交通工具了,医院这离黎夏上班的地方不远,她觉得自己没必要再折腾了,马上天就亮了,她就在这将就一晚上好了。

“我在这将就一下就好了,马上天亮了,明天早上还要起早上班,从这里回到我公寓太远了,还得折腾,我就不走了。”

黎夏的说这话的时候,也不知道该看向谁,为了避免不必要的尴尬,她的眼睛全程都在盯着白色的床褥,她知道这样的表现很丢人,但她真的不知道自己现在该怎么做,才能让别人看起来得体大方,实际上,她紧张的要死,手脚都不知道该怎么摆放才是正确的。

黎夏的话落,陆川风慢慢的停止身躯,缓缓的,语气十分暧昧的,一字一句的说道,“那我也在这里凑合一晚上好了。”

黎夏觉得陆川风就是故意的,自己努力向他靠近的时候,从来得不到他的半点回应,现在她放弃了,不想再让自己受伤了,他又给出她这样的回应,她不知道他是一时兴起,还是觉得不甘心这么放过她。

她觉得后者的可能性非常大,当年那场轰轰烈烈的追求路上,她不知道铲除了多少竞争对手,包括那个他唯一对外承认恋人关系的女朋友,他曾经猩红着双眼对她嘶吼,说她最好能够一直喜欢他,如果哪天她放弃了,他也要让她尝一尝,那种被人破坏整个人生的感觉。

她当时觉得他说的只是一时的气话,他讨厌她都还来不及,怎么可能还会一直要求她喜欢他,不放弃他,这时候突然想起他的那句话,觉得整个人莫名的陷入了一种恐慌之中,她真的很怕,他会对她进行这种所谓的报复。

过去的那些年,她以为爱的名义,肆无忌惮的付出她对他泛滥成灾的感情,这时候,他不轻易的饶过她,似乎也是情有可原的事情,但她已经不是那个家境优越的千金小姐了,他报复她又有什么意思呢?只不过会增加心里的一些安慰罢了,他现在手握生杀予夺的权利,站在金字塔的顶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她一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人,对他还能有多大的影响。

或许这就是不甘心吧,就像过去对她有过伤害的人和事,在她变得强大的时候,她都想将那些人和事踩在脚底下,并且轻蔑的说一句,你们算什么?凭什么对我的人生指手划脚。

黎夏没有理由阻止陆川风的决定,她只能起身,让开床边的位置,病房里太闷了,明明之前觉得冷的彻骨,这一刻却觉得特别闷,闷的她喘不过来气。

走出病房,关上病房门的那一刻,她大口大口的呼吸着廊上的新鲜空气,不知道是因为陆川风和苏留白都在的缘故,还是病房里就是空气稀薄,她总觉得在里面喘不过气来,出了病房,这种情况立刻就好了许多,就好像心口突然轻盈了一样。

本来是想在病房里凑合一晚上,可陆川风留下了,她就没有理由留下了,她不想这么近距离的和他同处,她想离开,虽然从医院回自己租赁公寓的这段路程很远,折腾回去天可能就亮了,但也好过有他在的病房,这么一想,她不再犹豫,抬腿就朝着廊尽头的电梯口走去。

夜里的医院大厅几乎没有什么人,除了偶尔几个值班的医生护士脚步略显匆匆的走过去,几乎看不到什么走动的病人,黎夏摇头苦笑,拍了拍自己的头,觉得自己的脑子真的是越来越不灵光了,这个点整个城市的人都在休息,怎么可能还会看到走动的病人,又不是人人都像她,为了躲避人,而不得不在深夜里行走。

大厅外的冷意透过门缝传了过来,她走近的时候,还是忍不住打了两个冷颤,虽然心里有了准备,但当她推开大厅的门,走到外面的时候,还是被外面的低温震的一瑟。

青州是海滨城市,常年多雨,又冬冷夏凉,尤其白天和夜里的温差,如果不在这个城市待上几年,都很难适应这里的温度,黎夏还算从小就在这个城市长大的人,虽然长在郊区,但气候几乎青州市里一样,她记得她小的时候发过一个誓,说如果将来有一天,她能够离开青州,她一定会走的很远很远,选一个没有海的,干燥的北方城市生活,她是真的受够了青州的阴晴不定。

可那个誓言并没有随着她的长大而实现,她还是留在了青州,留在了离父亲和弟弟最近的地方,有时候,她也会遗憾,遗憾自己没有按照她的誓言去走自己的路,但也只不过是遗憾,她并不后悔。

从医院大厅门外面的门厅,到主干路,需要迈下几百级的台阶,因为孟暖给她打电话的时候,她正在上班,没有来得及换下公司的工服就跑了过来,就连脚上的这双高跟鞋,都因为惊慌没有换,平时她是最不能穿高跟鞋的人,只要穿高跟鞋走路走的多了,她的脚面脚背就会传来剧痛,她不愿意让自己的脚受委屈,所以从不会穿鞋跟过高的高跟鞋。

但公司要求每个女员工的鞋跟必须超过七厘米,为了争抢商场的促销价,她选了一双自己非常喜欢的样式,只是鞋跟很高,比公司要求的七厘米还多了两厘米,如果不是此刻脑袋静下来,她根本就不会发现,她穿着这双九厘米高的高跟鞋折腾了一下午,不想它还好,一想脚面脚底的剧痛瞬间传了过来。

她蹲低身子,一屁股坐在上级台阶上,索性将脚上的高跟鞋给脱了下来,鞋子脱下来的那一刻,脚上确实感觉到了轻松,就好像摘掉了什么负重的盔甲,让她舒服的喟叹了一声,只是没有鞋子的包裹,凉意瞬间铺围了上来,她冷的缩起脚,准备再多放松几秒,在穿上鞋子。

她没有具体数时间,大概过了几分钟,她才重新穿上鞋子站了起来,不能继续耽搁时间了,从这里回到公寓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按照不堵车的情况下算,还要四十分钟的车程,再说这个时间不好打车,她得赶紧到主干路上去拦车,能够多睡一会是一会,明天还有整整一天要奋斗,她要保证自己充足的睡眠和休息,才能有力气去赚更多的钱。

忍着脚上的疼痛,她小心翼翼的下着台阶,主干路上一辆呼啸而过的跑车带来一抹浓重的尾气,轰鸣声很大,听到声音,黎夏忍不住看过去,车子已经一溜烟的不见了,她摇摇头,整天听说这一带的富人区的公子哥喜欢夜里飙车,看来青州的媒体也不全都是吃闲饭的,这个飙车的根据还是有些由来的。

还有几级台阶就走到了主干路上,刚刚那辆跑车又以同样的速度倒退了回来,黎夏以为这是一种飙车技能,也没有多加理会,只是看向路的另一侧方向,观察着有没有出租车行驶过来,直到跑车里的人不耐烦的按下了车笛,她才侧过头看去,跑车挨着她这侧的车窗半降,露出一张熟悉但又很陌生的脸孔。

是楚恒,没想到会在这里碰上,黎夏忍不住在心里哀叹自己的倒霉程度,只不过想打个车回家而已,怎么就这么难?”

“是楚总啊,这么晚了,好巧啊,刚刚我还在想开着这么好的跑车的人,肯定非富即贵,看来我的想法一点错误都没有。”

跑车的高度的有限,虽然车窗半降,但她穿着九厘米的高跟鞋,要高出跑车许多,只能弯着腰看进去,与楚恒说这话。

楚恒嘴里嚼着口香糖,戴着一副深黑色的墨镜,墨镜的镜片很大,几乎遮住了他的半张脸,让人看不见他脸上的所露出的神态和表情。

他今晚的穿着很随意,没有像以往那样西装革履,说实话,楚恒这个人的长相偏阴狠,在穿着随意的时候,看起来很像在黑道上行走的地痞流氓,给人这样感觉的他,更不敢让人接近了,西装革履的他都让黎夏十分反感,别说现在这副穿着打扮了。

“是吧?我第一次在酒吧见到安迪你的时候,就觉得你有眼光,这辆车是我刚刚买的,从拉斯维加斯的港口运了一个月才运来,这机身,这性-能,开上一次就能让男人欲罢不能,既然安迪眼光非同常人,就猜猜我这辆车多少钱。”

黎夏觉得楚恒听有病的,大半夜的抓着一个不是很熟的人,让猜车的价格,她一个普通的工薪阶层,怎么可能会知道这种超级跑车的价钱,而且就算她知道,她也不会说出来的,一般这种跑车都是全球限量版的,有价无市,根本就不是钱的问题,而是身份地位的问题,楚恒喜欢别人夸赞他的身份地位,她就多夸夸他的身份地位就好了。

“真是得楚总栽培,才能眼拙的略懂一二,但价钱方面,我还真不敢说,这种跑车一般都动辄几千万,那离我太遥远了,实在不敢想象。“

黎夏的这番话大大的取悦了楚恒,楚恒没有什么文化,喜欢的东西也都很浅显,就像买车子买房子,他只问价,从来不会问这个车子有没有什么弊病,这个房子适不适合居住,那些事情从来都不是他考虑的范围,他考虑的范围,永远都是怎么用赚到的钱装-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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