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顺治王朝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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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顺治王朝3

宁完我,这个人是个东三省的汉人。后世认为他是汉奸,当然这一点还是值得斟酌的,满清在东三省建国,我认为把他归为满清国的少数民族更为恰当。说是汉奸,宁完我可能不太符合这个标准。因为你总不能认为李光耀是新加坡的华人,他不把新加坡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就认为他是汉奸吧?

史载宁完我“有谋略,通文史”,他从努尔哈赤时期就当上了满清政府公务员,在皇太极时期,他是比较红的,基本上和范文程的职位一样,是皇太极的参谋。他是第一个把《三国演义》等书翻译成了满文,大家都知道这本书是满族的军事教科书,所以他有效地促进了《三国演义》的普及。

不过相比范文程,这个人有两个不太好的兴趣爱好:赌博和酗酒,后来因为这两个特殊的爱好接连两次酿成了不小的事故,皇太极严厉的警告过,不过宁完我继续我行我素。

所以后来,皇太极也就不把宁完我当个菜了,宁完我自己可能也觉得日子过得挺舒服,乐得清闲,1636年之后,宁完我基本上就没提出过什么有建设性的意见(史载此后宁完我“忍性缄口”)。洪承畴、范文程在极力出谋划策的时候,宁完我则表现得异常低调。

但从种种迹象表明,其实宁完我是一个比范文程更加厉害的政客,从宁完我被皇太极批评了之后的行为来看,他应该是有意的。大家注意1636年,实际上是个非常敏感的年份,皇太极改国号为大清,多尔衮掌管吏部。

宁完我刚到满清的时候是以直率敢言著称的,所以才得到了皇太极的赏识。不过也因为如此,他也得罪了很多的权贵。吃过几次亏之后,宁完我认识到了这个社会的生存法则。

而且宁完我这个时候应该是已经注意到满族内部的矛盾,他之所以“忍性缄口”,更深一层次的原因,恐怕是不太想卷入满族内部的矛盾。

透过历史的记录,不得不承认,宁完我的策略是非常确的,无论是谁上台,宁完我基本上没有受到什么影响,他既不属于皇太极的人,也不属于豪格的人,也不属于多尔衮的人。宁完我是个很有心计的人,但他并不是一个喜欢干坏事的人,面对社会的生存法则,他选择了妥协,说到底,他也只是希望自己能够好好的活下去。

多尔衮和顺治上台之后,连续对汉人表示出“怀柔”,宁完我作为较早期归附的元老,就算他不管事,标本的作用也是很强的。所以宁完我一直受到了比较高的优待。

作为满清的元老,宁完我其实还是有很大能量的,他不说话不提意见,不代表他这个人好欺负。

问题是陈名夏在这个问题上,犯了一个比较愚蠢的错误,他觉得宁完我这个人已经翻不起太大的泡泡,很不把宁完我放在眼里,也许他还觉得正是在这样的老臣子面前展示展示威风的时候。

本来冯铨就不待见陈名夏,这一次,他又得罪了宁完我,表面上,宁完我是若无其事的,实际上,仇恨的种子早已经种在宁完我的心中。

对于陈名夏,宁完我要做的就是等待。对于宁完我来说,凭他一个人的力量的确是扳不倒陈名夏的。要扳到陈名夏,只有一个人可以,这个人就是顺治。

鉴于陈名夏的德行,这个机会不用等太久。

果然陈名夏又开始提拔江南籍的人士。要知道顺治这个人,最敏感的就是结党和专权。在聪明的顺治以及老江湖孝庄(其实孝庄这个称呼,按理说是不应该用的,因为这个是顺治他妈死后的谥号,不过由于后世大家都称她为孝庄皇太后,所以我就一直用这个称呼)面前搞这种活动,就是自己找死。

很快,发生了一件事情,让顺治决定对陈名夏敲敲警钟。

事情是这样子的,1653年,明朝降将、总兵任珍因为妻妾与人通奸,一气之下就杀了人。杀人是有罪的,这位仁兄因为害怕被治罪,祭出了百试不爽的手段:派人向有关官员行贿。问题是,这家伙行贿干的太不谨慎,竟然被查了出来,甚至这个事情牵连了不少其他官员。结果任珍被革职。

因为这个事情革职,任珍心里是比较不爽的,因为作为大老粗,明明是自己的老婆对自己不忠,最后却搞得自己丢了官,他越想越生气,越生气就越发泄,不过他的发泄途径和豪格当年差不多:家居怨望,口出不轨。

结果被自己的婢女给告了,刑部的满族官员认为任珍应该被处死、抄家。其实顺治对这个案件是有自己的考虑的,他认为尽管任珍“所犯情罪亦重大可耻”,却“曾立大功”,言外之意,是示意群臣应酌情轻判。毕竟顺治对汉族官僚主要采取的是“怀柔”政策,他不想因为这个事情就把任珍给干掉。

陈名夏揣摩顺治和满族官员的意思,感觉顺治不太想杀任珍,而满族官员想拿任珍开刀。陈名夏感觉两边都不太好得罪。就干了一件愚蠢的事情:和其他26个汉族官员模棱两可,把皮球踢给了顺治,对案件采取拖字诀。

顺治对这个事情彻底怒了!陈名夏,你胆子不小啊,当初你失势,是我把你捞回来的,现在关键时刻要用你的时候,你既把皮球踢回来,而且联合个其他26个汉官来糊弄我?

这个问题是是比较严重的,陈名夏自己都搞不明白为什么顺治这一次会拿他开刀。如果大家不太了解为什么顺治会这么愤怒,那么我可以做个分析。任珍这个案子,有两个处理方式:杀或者不杀。陈名夏也就有这两个选择。顺治既然要陈名夏再研究研究,意思很明显,就是不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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