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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击毙了面前的这个男人,但是丁尘并没有放松警惕。他在小楼值班室里发现的那个铝合金柜子明显是放枪的,不过那几个隔断作得太简单,只能大概判断出数量,没办法从形状上判断出存放的是什么枪,所以丁尘在山上的行动才会那么谨慎。
如果对方拥有的是带光学瞄具的一八式或者干脆就是数据联动的二一式,那么暴露在对方枪口前方二百米以外是极其危险的。
所以现在他虽然已经确认对方手里的是只有机械瞄具的老旧零三式突击步枪,但是仍然不敢掉以轻心,谁知道是不是还有人拿着另外两支步枪躲在树林里。
他面对着树林,右手举枪保持警惕,同时伸出左手向后摆了摆,说道:“把枪捡起来。”
终于明白过来发生了什么事的郑宇和罗格几乎同时向前迈步,不过郑宇看了一眼罗格,停了下来,转身去捡地上的标枪,明显不想和女神争。
丁尘看着罗格兴奋地从尸体上捡起步枪,叹了一口气,问道:“你会用吗?”
罗格愣了一下,这才意识到这玩意是工具,不是单纯的战利品,只好讪讪地把枪又递给了郑宇。
郑宇也没用过这种枪,但是他在公寓里使用过步枪,起码知道怎么瞄准怎么击发。零三式自动步枪的结构虽然和公寓的枪都不一样,主要组成部分还是差不多的。特别是现在这支枪本来就保持在射击状态,连准备工作都省了。
丁尘示意郑宇把捡回来的黑刀先扔到地上,然后让两个人搜一下这人的随身物品。
这个活对于罗格来说倒是胜任愉快,她很麻利地在还热乎着的尸体上摸了一遍,顺手还剥下了尸体上的外套。这人的外衣应该是电厂里员工的备品,虽然被穿得脏兮兮的,但是质地还是很优良的,罗格明显很认货。
丁尘对这个倒是没什么意见,死者为大这种事还是留给衣食无忧的圣母们去干吧,真要缺食物,他能连肉都割下来腌上当储备粮,剥件衣服这种小事实在什么都不算。
郑宇倒是没有罗格这么豪迈,看着她手脚麻利地在尸体上寻宝,自己也插不上手,干脆端详了一下自己手里的步枪,然后向丁尘问道:“还有人吗?”他看出丁尘是在进行警戒,所以觉得有些不安。当然看他执枪的样子,丁尘也不怎么安心,这小子拿枪的形象让他想起在新闻里看到的南美黑叔叔。
丁尘迟疑了一下,关上手枪的保险,却并没有退出枪膛里的子弹,就这样把它插回到枪袋里。然后伸手接过郑宇手里的步枪,摇头说道:“暂时应该没有了。”
郑宇松了一口气,然后疑惑地向丁尘问道:“卡洛把枪给你了?”
他刚才就发现,丁尘手里拿的枪和卡洛新拿到的那支很像,唯一的区别就是两支枪的颜色不一样。不过郑宇已经习惯了丁尘神出鬼没的本事,所以猜测是在丁尘临行之前,卡洛交给他的,只是不知道丁尘用了什么办法把颜色改掉了。
这个猜测当然也有靠谱的地方。因为大家都知道,卡洛的这支枪实际上是丁尘送给她的。所以当丁尘需要面对危险的时候,卡洛把枪还给丁尘也很正常。
在这个时代里,一支枪几乎就是武力的保证,像丁尘这样随随便便就把一支手枪送人的行为,完全值得以身相许。偏偏当事人都是一幅很平静的表现,之前什么样,过后还是什么样,完全看不出有特别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