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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宸殿里的争吵几乎持续了整曰,以王安石和司马光为首分成两派,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司马光朗声道:“《刑统》规定,谋杀人时,於人有损伤,不在自首之例。阿云持刀谋杀,已然砍伤了韦阿大的手指,故而不能以寻常自首论处。何况《刑统·名例》中有规定,因犯杀伤而自首者,得免所因之罪。其中的“因”是数罪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在犯为盗、劫囚、略卖人之类的罪的同时又杀伤人的,可以免除的只能是上述这样的像盗窃这样的罪名。
谋杀已伤,该免除什么?免除谋吗?谋只是个想法,是个动机,并非犯罪行动。因而此案不能以自首论处,阿云量刑不可减轻。”
司马光为人固执不假,可固执并不代表死板木然。人家司马学士说起话来也是引经据典,雄辩滔滔,丝毫不略下风。尤其是这等从律法典籍中寻求理论依据,人家更是强项,要不怎么能编出《资治通鉴》那样的巨著来呢?
王安石当即道:“陛下七月曾下了一道诏令,称:“谋杀已伤,按问欲举,自首,从谋杀减二等论。《刑统·贼盗》中规定,诸谋杀人者,徒三年;已伤者,绞;已杀者,斩。阿云只是砍伤了韦阿大,减二等论判徙刑,流放即可。
刑狱判决固然要依律论处,公证判决。但是否也应该考虑仁爱之心,世事人情呢?如果能让一个人活着,为何一定要判处死刑呢?阿云只是个一时糊涂的弱女子,并非十恶不赦之徒。”
“律法岂可儿戏,律法是维系国朝稳定,教化约束百姓行为所用,公证是律法立足之根本。”司马光义正言辞道:“律法无情,必须严格执行也能以正视听,维持公证。”
有人道:“司马学士难道要罔顾了陛下的旨意吗?此乃陛下仁义之举,体恤百姓,爱民之举,难不成你视而不见?”
这帽子扣的确实大,言下之意你司马光有点不尊君王,让人不得不谨慎。
“陛下爱民如子,教化天下百姓没错,但是这旨意本身就有国朝律法相冲突。我以为《刑统》律法乃是立国之本,万万不可动摇,还请陛下收回成命。”
你不是以皇帝的旨意为依据吗?那好,现在人家司马光直接说皇帝的旨意不对,是违背国法的,让皇帝直接收回。连皇燕京敢得罪,还有什么可怕的呢?真的猛士兮!
宋朝的朝堂环境绝对是历朝历代最为宽松的,不杀士大夫的传统已经深入人心。于是乎,士大夫们都敢于直言不讳,只要有道理就可以和皇帝叫板,可以指责皇帝,甚至唾沫星子都溅到皇帝脸上。
这样的环境之下,一个个骨气硬朗,都以忠良之臣自居。尤其是在仁宗一朝,更是宽松,这些老臣士大夫已经养成这么个习惯。英宗朝短暂,风气哪能说改就改,如今的皇帝赵顼又年轻,老臣们潜意识地都以前辈自居,情况可能还有过之而无不及。
至于司马光本人,更是三朝老臣,资历和威望在那呢!有些话人家就敢说,你又能怎么样?
皇帝赵顼很无奈,谁让祖先开此先河,爷爷宋仁宗又不断发扬光大呢?如今到了自己这里,又能如何呢?何况这些老臣们个个以天下为己任,都是忠良之臣,如何责怪?
年轻人都是有逆反心理的,赵顼也不例外,只是特殊的身份让他更为克制。他胸怀大志,一直想要大有作为,可是朝中这般老臣暮气沉沉,一个个明里暗里都全都反对。
时间长了,赵顼心中的逆反心理就越发的强烈。尤其是今曰,已经开始有人驳斥他的政令了,或许出发点是好的,但这无疑让他很不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