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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几个地方我不想再去了,我需要保持一些神秘感。我回到房里,关上门,用打火机把方便面烧焦,把它们捏成非常细的粉末,在水里弄均匀了,用牙刷蘸上,然后拨动牙刷毛,把黑水溅成水雾弹在打火机上。
很快指纹就显示出来,我用胶带把指纹粘在上面,采集下来。如法炮制,我把所有打火机上的指纹都采集下来。
那天晚上,我的几个伙计来找我,我对他们交代了一些事情,便自己下山找了个有电话的地方,拨号上网,把指纹扫描发到了我朋友那里。我需要看看,这些指纹的主人是否有案底。因为,如果是我们这一行的人,很可能是有案底的。
晚上我依然住在了上次的那个招待所里。我的朋友姓毛,是近几年才认识的,主要是在打雷子的关系时,希望他提供一些便利。很快他就给了我回复,邮件里他告诉我,我提供了七个指纹,有三个是一样的,四个不同,可能是四个不同的人,也可能是一个人的四根不同手指。
他在数据库里查了,只查出了其中一个指纹是有记录的。他在邮件中附上了指纹记录者的档案。我拉下竖条,一份正规的电子档案就出现在我面前,我看到了一张有点阴郁的脸。
我惊了一下,忽然意识到我见过这张脸。他妈的,这是那个女人的脸,就是昨天吐我烟的女人。“姑娘,原来是你。”我自言自语了一句,就看到她的名字,我发现她姓张,但没有名字的记录。
原来是小哥的本家。我拉下档案,继续看下去,这人和我一样大,在1998年的时候坐过三年牢,罪名是故意伤人致残。她当时的职业却和这个罪名相距甚远,她当时是一家培训机构的培训师。
看来,我在庙里藏东西的时候,跟着我的人就是她。只是不知道现在跟着我的是不是也是她。在她2001年出狱之后,记录就是空白的了,但我并不是没有办法。
我在档案上看到了她从事过的那家培训机构的电话,我搜索出了那家培训机构的网站。那是一个香港的户外运动培训机构,打开培训师的页面时,我一下看到了很多熟悉的面孔。
在喇嘛庙里看到的很多人,我都在上面看到了。几乎那家机构所有的培训师都在喇嘛庙里,而且,我还在列表看到了那个张姑娘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