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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达江州的那一天,天空又开始飘雪。经历大半月的行军,兵士马匹都已经疲惫不堪,再加上气温一日比一日更低,甲衣几乎要冻住,因为大部分行军路途都沿河或者野外,一旦下雨下雪道路就泥泞不堪,不少兵士的棉靴湿了干干了又湿,脚都冻坏了,抹了药也不管用。
虽然江州更冷,但是等到了军营,就能不再长途跋涉,就能有热水和干爽的靴子。等大军行至最北边的淮郡,所有人的精神都不由一振。
赵谌和几位上下军将领要随军到军营报道,一堆琐事,所以赵元就由甲逊护送,带着两个婢女和几车的家当先行去将军府。原本住在将军府的骠骑将军介汉则举家搬到另一座府邸,向来官大压一级,介汉早半个月就清空了将军府搬走了,倒省得赵谌的事。
赵元和立春立夏坐在马车里,他穿着北方那种对襟袄子,双手拢在袖筒里,头上也戴着有护耳的毛帽子,裹得像个球似的朝外头看。
在他身后,立春发出一声带着怜悯的感叹:“先头听您说十户九空,奴还不信呢,现在看果真如此。真是太惨了!”
是啊,确实凄惨。
赵元一路看着,街面上除了几家药房和一些卖羊汤肉饼子的店,竟是一片萧条。几乎每个关着门的临街店铺外头都飘着白布条子,偶见零星行人,要么是跨刀的兵士,要么是提着篮子的老妪,按理一个边关大郡的府城应当有的繁华拥挤,一丝一毫也瞧不见。
立夏还更操心,她愁眉苦脸地看着外头的街道,问立春:“姐姐,那采买可怎么办?这回随军来,根本不敢多带东西,那将军府只怕不小,就算人再少,也要住个几年,总不能就收拾几个房间……再者说,郎君和大郎都辛苦,吃用就算比不上府里,也不能太差呀!”
立春何尝不发愁呢。
这次立秋特地指了她来,也是为着她能管住人,立秋既不能来,不管来的是立夏还是立冬,总须得有人能管她们。其实就算立秋不说,她也会主动请缨,这一年经历了些事,她算是看明白了,立秋遇到大事就只顾郎君,她却不放心大郎。
大郎就如那正在抽枝发芽的小树,还没长大呢,就要来这边关遭遇风吹雨打,她唯能做的就是做那浇水施肥的匠人,尽己所能地照顾他。可这里物资如此缺乏,便是巧妇也难为无米之炊呀!
马车到了将军府,里头已经有四五个亲兵打扮的人在来回搬运东西,甲逊下了马要抱赵元下来,赵元从他胳膊下面自己跳了下去。这一路虽然赵谌虽然无意锻炼赵元,但环境毕竟不如绛城的中军府,赵元还是慢慢脱了一些娇气,变得——按照魏宏的说法——变得皮实了不少。
立春和立夏忙着指挥人搬东西,赵元哒哒哒跑了进去。
位于边关的将军府有着鲜明的北地建筑风格,高高的院墙,防走水的屋顶,没有绛城高门府邸里绿荫荫的花园子、雕梁画栋的房梁檐角和各式各样的影壁月洞门,反而前后都有一个大青石铺地的校场,利落干净,充满了粗狂的野性。
……以上是赵小元的视角。
实际上立春一踏入这座府邸,就一脸嫌弃,立夏更是大惊小怪地叫道:“这哪儿能住人那!咱们府里下人住的后罩房好歹也比这里多个小花园子,怎么这儿连个垂花门都没有?”她一边往里四处打量一边抱怨,“姐姐你看看,这前头倒是大得能跑马,可连几颗树都不曾有,冬天风吹冷夏天日头晒的,后头也没甚个湖啊亭子的,摆宴在哪儿摆?万一要来个客人……”
立春拍了她一下,嗔道:“摆甚么宴?郎君来这儿是领兵打仗的,这处遭了大难,哪儿还有人有心思飨宴哩!”她说着就叹了口气,“好在咱们人不多,既没有女眷,也不须那些个排场忌讳的。”
赵元懒得听女人们絮叨,自个儿进到第二进正房。这里的房子竟没有沿廊,只基座高些,跨个两三级台阶一个大门槛就进了屋,屋里倒铺了一层色泽艳丽织花繁复的长毛地衣,只是内室里却是正儿八经的火炕了。
许是一直有人住的关系,屋里并不潮湿,细小的摆件都没有,但大件的诸如十锦槅子,黑漆的卧柜和妆台,方几矮几案几俱都齐全,房里的帷幔是那种厚厚的毡子料,只用锦缎镶了面,还是八成新。
他满意地在自个儿和老爹未来几年的卧室里兜了一圈,就出去了。
甲逊正和几个亲卫一人夹着俩儿箱笼进来,看见赵元就道:“小郎主别乱跑,府里人进进出出地小心给拐了去!”
赵元冲他翻了个白眼,这话除了加个“小郎主”的尊称,其内容就跟招呼小猫小狗似的!他不满地哼了一声,跟着甲逊往第二进厢房去,那里反正没人住,干脆充作仓库放一些贵重物品。
“我的大红枣呢?”他看着甲逊放下箱笼,大冬天的甩了一把汗。
甲逊拎着赵元的领子把他挪到不挡路的一边,嘴里道:“你的大红枣还在吃奶,得等断奶了才能给你送来。”
对,这也是赵元喜欢这个新家的原因之一。中军府虽然也有校场,但比较小,想要跑马不大可能。但是那会儿他还小,便是矮种马没人帮助都上不去。这次在行军路上,起码有三分之一的时间赵元都是待在他爹的马背上,赵谌同志便顺便教他怎么控缰绳,怎么安抚马匹,甚至答应把在路上出生的一匹马崽送给他。
赵谌这回带出来的战马,都是大宛马与中原良驹交配得来,极为珍贵。这些用来的配种的大宛马还是百年前大宛进贡给赵国,由御马苑小心繁养直到如今,一旦混种,也超不过四代。因为大宛马不知何种原因,与本地马交配几代后就渐渐失去繁育能力,三四代后产下的马匹基本已经看不出大宛马的基因。
赵小元的大红枣,就是一匹最成功的的第二代杂交马,身体强壮,而且兼具灵巧和速度。
“小马离不开阿娘,唉,快点长大就好了。”某元嘀嘀咕咕地跟在甲逊屁股后头,“那你一会儿带我去看看呗,感情要从小培养,时间太长,我怕大红枣忘了我呀。”
真是个小话唠!
甲逊搬了几趟东西,他家小郎主就缀在屁股后头絮叨了了多久,虽然这种待遇很少见,但是酸爽过头耳朵就受不了了。他拍拍手下,示意剩下的交给对方,然后转身八字腿蹲下来看着赵小元。
赵元后退一步,警惕地瞅着他:“……干、干甚?”
甲逊坏笑了一下,朝他勾勾手指:“小郎主来,属下带你上城楼子看看。”
“你别想害我犯错,”赵元一脸“我已经识破你的诡计”的表情盯着他,“小孩怎么能随意上城楼?到时挨揍的可是我!”
“你以后迟早在军营里头混,早些去没人会说你,走吧!”甲逊忍不住伸手捏捏他的小脸,趁他没反应把他抱起来就往外头走。
然后就被赵元差点揉成猪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