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戈多的宝藏(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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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米利亚作为半神后裔,她首先回答道:“半神是每个种族的第一个生命,但不是每一个都能成长起来,或者获得特殊能力。每个种族的始祖,都会从生命之神那里获得祝福,拥有成为半神的可能,但要成为半神,还有一个特殊的条件,必须要与某位神祇有关联,才能获得成为半神的资格。艾维娜先祖是第一只风暴乌鸦,在生命之树诺达希尔上诞生,时空之神是她的父亲,艾维娜先祖获得时间的祝福,是永恒者。”

欧阳道:“也就是说,生命之神的祝福,是成为半神的先决条件,像圣坛祭祀,即使是战神的地上行者,也不可能成为半神。也就是可以将半神看作特殊的生命体,那么半神除了拥有特殊能力之外,还有什么特殊的吗?”

艾米利亚道:“半神都拥有独特的能力,类似是天赋,无法传授给别人的,艾维娜天生能够沟通风暴与雷电,极速则是月神艾露恩赋予的,屠龙者格鲁尔能够沟通大地的力量,将巨龙从天空扯落地面,神圣巨龙的能力是空间,我们知道的就这三位。据传,精灵正是从半神的能力中,学习到了魔法,洛瑟玛上才有了魔法师。”

欧阳不解:“不是说半神的能力无法传授吗?”

霍嘉丝道:“这是一种学习,半神的能力类似比蒙的种族天赋,比蒙是同族的有几率觉醒种族天赋,半神是自身拥有特殊天赋,其子嗣有几率觉醒。我们敏克族的锦帽貂裘,是让尾巴变大,德鲁伊中也有法术让身体的一部分变大,德鲁伊的变化术不一定是从比蒙学来的,但妨碍我们认为,法师从半神的能力中得到启迪,另辟蹊径,做到殊途同归。”

欧阳点点头,明白其中缘由,“那么可不可以认为,人类寻找半神骸骨,是为了半神的能力呢?说不定人类找到某种方法,从半神遗骸上取得能力,人类不是号称最富有创造力的种族吗?蜜莉恩,大海最为广袤,应该有更多的半神吧?你觉得有没有别的可能?”

蜜莉恩叹了口气,道:“恰恰相反,海里有记载的半神只有三位,其中更是只有一位留下了子嗣,那就是塞壬。现在海里最强的生物沧海兽,我们海族学者认为,在远古时期,半神与沧海兽共存的年代里,海洋的半神曾经与沧海兽之间发生了战争,结果是半神落败,更被沧海兽吃了,所以一点遗骸都没存下,唯一幸存的半神塞壬,是因为会飞,才逃过一劫。同样,海族学者认为,陆地上也曾经存在过类似的巨兽,但在与半神的战斗中落败,从此消失。在高原那次,我总觉得,尘世巨蟒或许就是陆地巨兽的后裔,巨大的雷电蝠鲼或许是在某个地方获得了生命精魄,发生了异变。”

欧阳问道:“这么说,海族对半神并不了解?”

蜜莉恩点点头,“或许正是因为没了半神,所以海族的魔法师,都是水系、风系为主,罕见别的。至于半神的子嗣,还是有的,其中还有你的老熟人,水舰龟与九头蛇许德拉。”

欧阳无奈地摇了摇头,“关于半神的事情,我们几个初出茅庐的菜鸟,也商量不出个所以然,或许下次有机会,我们该问问仙女龙。我们弄不懂半神的特殊之处,也就难以猜测人类的目的了,幸好,现在云雾山谷已经覆灭,戈多荒原也将纳入我们领地,再有人类进入,我们将其驱逐就是了。”

正要放弃讨论,四周吃瓜的闲汉,却提出了抗议,里大嘴一口咬掉三根青瓜,含糊道:“老板,你不能这样啊,我们这边刚讨论出个结果,你就跳过论题,也太没职业素养了吧?”

欧阳嘴角抽了抽,一群不学无术的家伙,不是囚犯,就是流浪汉,加起来懂得的知识,还没熟读《祭祀法典》的霍嘉丝一人多,居然谈职业素养?他抬了抬手,没好气道:“敢问高见?”

里大嘴一看这态度,不爽了,“老板,你对我有意见,也不能蔑视吟游诗人的智慧啊!从云雾山谷搬回来的书,可都是我们河马人在看,搞研究同时,还教獒人认字!”

“那你们看出个囫囵没有?”

里大嘴抬头挺胸,“那当然!我们一致认为,人类发掘半神遗骸,是为了钱!”

“你觉得多少钱才能买到?”

里大嘴道:“老板,帐不是这么算的,人类国度中,那些有钱的贵族,都喜欢收藏史前异兽的骸骨化石,其中以恐龙最贵,近年来,开始风靡魔族遗骸,老板,你想想,如果能够找到半神的遗骸,得值多少钱?这可不是我瞎掰,云雾山谷的藏书中,第一多的是毛书,第二多的是骑士小说,排在第三位的,你猜猜是啥?是关于化石与地质的学术书籍,你说云雾山谷一群强盗,收藏那么多学术书籍干嘛?还不是为了搞研究?老板,别忘了,云雾山谷那些家伙来自哪里?多洛特公国,一个公国而已!如果他们找到半神的遗骸,卖给三大帝国,或者神圣教廷,能换来什么样的财富?”

果然是三个吃瓜群众顶个石公,里大嘴一番话,点醒了欧阳。当初霍嘉丝只是晋升战争祭祀,就获得神庙的投资,分封一块领地,如果云雾山谷给人类国度带回半神遗骸,获得一个公国也没过分吧。巴里也说过,多洛特公国现在陷入权利纷争的旋涡,云雾山谷背后的人,以此作为筹码,正常得很。

又或者,人类跟自己一样,想侵占戈多荒原?

欧阳笑了笑,道:“管他们目的是什么,从今往后,所有进入戈多荒原的人类,一律驱逐!戈多荒原是我们的!”

以里大嘴带头,宫殿里响起一阵喝彩声。

欧阳再次问剃刀山书记官:“山地爱人呢?又是为何来到戈多荒原,还要攻占剃刀山?”

说到稳定剃刀山龙头老大地位的一战,希兹尔脸上全是自豪,再次翻出几张箬叶纸,“那是七十五年前的事,山地矮人探得戈多存在矿脉,派了大批人马前来开采。他们先是在红土高坡落脚,本是打算在那里居住,还架起了洗铁炼钢的高炉,击退了围攻的石拳强尼食人魔部落,后来知道剃刀山存在点金桑,购买不成,便发动战争。剃刀山第一次发动剃刀征集令,驱逐了山地矮人。一部分山地矮人被俘虏,在麦酒、地精美女与食人魔美女诱惑下,永远留在剃刀山,给剃刀山锻造武器。”

希兹尔照本宣科般读出书记,山地矮人卖命的理由,引得满堂大笑。

书记官们也跟着笑了起来,希兹尔道:“这是当时佐兹国王安排的手段。”

欧阳对矮人与食人魔的体位脑补一番,不禁对地精国王刮目相看,“戈多荒原真有矿脉?在哪儿?”

如果说人类挖矿是藉口,那么矮人来挖矿,可信度就高多了。香多拉现在最缺的就是装备,如果戈多荒原上有矿,香多拉的战斗力完全能上一台阶。

希尔兹在宫殿里看了看,地上一堆堆民兵们收集来的东西,书记官走到水果堆前,挑出几颗银亮的果实,长得如同桑葚,递给欧阳,入手沉甸甸的,似乎是钢铸的。

欧阳大为好奇,仔细端详着,每一粒小|核果都鼓胀饱满,又形状不一,宛若露珠般颗颗浑然天成,连小|核果顶端的单根毫毛都未曾或缺,活生生一颗桑葚。

欧阳记得,这堆水果,是里大嘴摘来的,“这是什么?剃刀山能够铸造出如此精巧的钢块?如果我没记错,矮人的技艺高超在于结实耐用,如此精致细巧的,该不会是精灵的技艺吧?”

希尔兹解释道:“大人,这就是剃刀山上的宝藏,叫做点金桑,是大自然的杰作,当年山地矮人就是为此进攻剃刀山,山地矮人说……说什么来着……”

希尔兹再次翻开记录,断断续续地讲出了当年那场战争的缘由:

点金桑是剃刀山自古就有的植物,应该是昔日地精帝国种植来取矿的。根据山地矮人的研究,点金桑在生长过程中,能够通过根须吸收泥土里的金属元素,通过叶片吸收空气中的元素,并将这些从外界汲取来的东西凝结成果实。不过只有树龄达到一百年以上的点金桑,才能够结出金属果实,并且根据树龄增长,结出金属果实就越多,达到五百年的树龄,结出的果实全部都会是金属果实。

根据山地矮人的考证,在过去,已经消失的古力矮人将点金桑结出的金属叫做“金钢”,并利用这些果实熔炼成金属锻造出各种武器。而且因为这种金属天生就蕴含着各种元素,所以这些武器都有着很好的元素契合度,所以这些武器都会制作成附魔武器。

附魔就是利用一些具有魔力的药水,在装备上施加临时或者永久的增强效果,这是暗夜精灵发明的。

而点金桑的树龄一旦达到八百岁,点金桑的果实还会有新的变化,颜色开始转向紫红色,并且受到碰撞就会产生炸裂效果。根据桃丽丝的研究,这是因为点金桑上了年纪后,体内的循环系统出了问题,导致金属果实内部元素失衡,受到外部压力时,就会产生“元素混乱”,进而发生爆炸。古力矮人认为这是他们的主神的怒火,所以也就把这种果实称为“摩拉丁的怒火”。

当年地精贤者齐柏林,与古力矮人出身的锻造大师道根,有过亲密的合作,研究出一种攻击力达到可怕的五千码的利器,古力火铳。并训练了一支百人的火铳手编队,给魔族的飞行部队石像鬼,造成了毁灭性打击,也引起了魔族入侵者高层的注意力,率先消灭了古力矮人一脉,古力火铳如同焰火一般,绽放了刹那芳华,就消失在历史长河中。

“古力火铳”的传说,人尽皆知,各族传唱,但古力火铳的来龙与去脉,却是历史谜团。欧阳发现,希尔兹手中箬叶纸,不仅记载了剃刀山王国的事件,还编撰了地精的历史,还是上古历史,这十分不符合地精的风格——剃刀上王国才立国百年,如果地精有从上古时期就开始记年的习惯,也不会落魄到人见人厌。一问才知,地精的历史,是仙女龙重新编撰的,想必是从龙族的记录里面抄录出来的吧。

根据桃丽丝的记载,道根与齐柏林,正是利用金钢制造出了附魔效果很好的古力火铳,并利用“摩拉丁的怒火”,作为古力火铳的子彈,缔造了一支相当于能够瞬发高级魔法的狙击编队。因为子彈全都在古力矮人手中,导致后来魔族缴获了利器,却没能找到子彈,成了摆设。

古力火铳也从此消失,不知所踪,很大可能已经烂在魔界的某个角落里了。

对此,欧阳唏嘘不已,地精炸彈、古力火铳两大杀器,居然都只是历史尘埃,不过也理所当然,枪打出头鸟,当鸟足够强大时,第一时间肯定先毁掉枪。

遗憾之余,欧阳也有些庆幸,要是没消失,今天品尝到两大杀气的,就是他了。连石像鬼的石化身躯,在古力火铳面前都是渣,比蒙的护体石肤,又能如何?

剃刀山上的点金桑有一百二十棵,其中八百年以上的有三棵,这些年收集的金钢实除去剃刀山自身的使用,还有万多磅。欧阳估算了一下,这点量刚好够獒人锻造武器!矿量缺口,就跟听到消息的河马人的嘴一样大。

欧阳再次陷入了沉思。

他想到了“生命之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