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2.被发现了?(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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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同仇家同归于尽后,我的灵魂并没有消失,而是穿越到这片大陆上来。投胎到一个姓琼斯的家族里,当我出生后,并没有失去前世的记忆,这样的我都不知道,这是今生,还是我前生的延续。其实这些不重要,管它前生今生,我还是我。刚一出生的我,由于记得前世的修炼功法,便一出生就开始修炼,当我在十岁的时候,实力就达到了这个世界斗王的境界。”

李浩惊吓道:“神啊!开玩笑的吧,十岁都到斗王了,奶奶的,马丁蒂尼十五岁才到魔导师的境界,和斗师比起来,境界等于斗灵,这样的她,还被称为天才。”说到这,李浩一把冷汗流了下来。

接着往下看。

“当我达到这个境界后,我并没有向任何人说起,因为,当时的琼斯家的仇敌太多,斗王境界的我还没有过多的力量能保护我所在的家族。所以,在十岁后我留了一封家书,离家出走,当时的我是想找个灵气充足的地方认真修炼,最后让我发现了这里,这里,不但灵气充足,还有修炼者梦寐以求的朱果,就是湖对面的红色果子,天天早上吃一颗朱果,修炼速度那是百倍递加。切记,每天一颗,因为连吃几颗的功效和吃一颗的功效一样的。”

“那个晕啊。”李浩郁闷道:“老子都吃完了,现在才说,草。”

“十年后,我终于达到了这个世界的斗尊境界,我强势的回到了琼斯家,并以雷乔纳森般的速度清扫了琼斯家的仇人。当我灭掉了仇人后,觉得自己没有了方向,找不到方向的我,便开始浏览这片大陆,我一边游览,一边用前世的修真功法和这个世界的斗气功法结合创造出新的功法,这个功法我命名为混元。”

这时,李浩更激动了“哇,功法,一定很强,不知道这位老乡给我留下没有。”

“我创造完这混元后,就回到了琼斯家。当我回到自己家后,我发现,现在的琼斯家变了,变的爱慕虚荣,不思进取。我在家族里待了几天,就根本没办法再住下去了,随后我留下了混元中的前面六剑给琼斯家修炼,便独自来到这深谷里居住。在我修炼到快渡天劫时,为了不把我这混元埋没,我就用汉字在竹简上留下了这封信,和这完本的混元中的十二剑。老乡,如果你修炼了这十二剑,我只有一个要求,就是帮我守护下琼斯家族,毕竟我也是琼斯家的一份子。信写到这里就完了,混元就在床底下,还是用汉字写的,老乡,保重。”

砰的一声,李浩把手上的竹简丢向一边,快速来到床下,发现了一个木箱子,并很轻松的把它拖了出来。打开箱子,里面有一本书和一把剑。李浩当然是首先拿起那本书,“《混元》,哈哈,天啊,我得到混元了,我要成为高手了……”李浩拿着这《混元》满屋乱跳。

激动完了以后,李浩安静的坐了下来,他把混元放在桌子上。打开第一页,几个大字出现在他眼中“混元共分十二剑,每提高一剑,实力就会倍增,第一剑练成者的实力境界达到四阶阶斗者,第二剑练成者达到二阶斗士,第三剑练成者达到一阶斗灵,第四剑练成者达到四阶斗灵,第五剑练成者达到一阶斗王,第六剑练成者达到三阶斗王。第七剑练成者达到一阶斗圣,第八剑练成者达到三阶斗圣,第九剑练成者达到五阶斗圣,第十剑练成者达到一阶斗帝,第十一剑练成者达到三阶斗帝,练成最后一剑者实力直达五阶斗帝,只要遇到机缘便可以突破斗帝,达到斗尊的境界。这混元和大陆上其它斗气功法修炼原理不一样,其它斗气功法修炼的原理是先修炼斗气,再练功法,而混元是现修炼功法,再练斗气。”

看完第一页,李浩闭上眼睛,思考着这部绝世功法,感叹道:“这部功法要是流传出去,世界必乱。”

一阵煦风穿过万丈的山壁,打在深谷下的湖上,溅起了叠叠起伏的水浪。

在这万丈的深谷中,李浩日夜不停的修炼这混元,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很短的时间里,他就突破了第一剑,境界达到斗者。

这混元中的十二剑越练到之后,越是艰深奥妙,进展也就越慢。李浩在深谷中待了大楷有一年的时间,这一年的时间里,他终于突破了第二剑,达到了斗士的境界。就算现在碰上了马丁蒂尼那丫头,李浩很有信心就算打不过,逃跑应该问题不大。

修炼的日子是枯燥的,在深谷的李浩早都想出去了,他想,以他现在的实力,保护自己应该没问题了。这几天他想了个方法出去,那就是做一个热气球。

热气球制作的原理其实很简单,只要有足够的材料,制作出来问题不大。李浩不知在什么地方找来了几件衣服,可能是琼斯一天前辈留下来的。他把衣服拼凑起来,做了个球体,布料有限,这个球也不大。李浩心想:托我一个人够了吧。

第二天,热气球准备完毕。心急的他,马上把自己捆在热气球下面,他现在一刻都等不了。放开热气球与地面联邦在一起的绳子,热气球按着李浩的想法升空了。

※※※

米克帝国,斯古大陆上一个强大的国家,它雄踞大陆的葛洛,周围有数个王国,但没有一个是帝国的,所以它是实力在葛洛是最强的。

米克帝国与瑞姆王国的边境小镇上,一个背着黑色长剑的男子穿行在大街上。他就是李浩,至于他身后的黑色长剑就和混元功法一起放在床下的箱子里的长剑,也是琼斯一天游览大陆时所带的配剑,李浩出谷时,唯一带的东西就是它了。至从他乘坐热气球出了深谷,就穿过了淮峰山脉。当他走出山脉后,便来到这个小镇上,他经过在小镇上短暂的休息,决定去米克帝国。因为他听说米克帝国里有一所著名的学院—米克皇家学院,他准备去这所学院学习。

其实,李浩并不是去学什么功法,混元十二剑已经是大陆上顶级功法了,他根本没这需要。主要是,他想要去那所学院混个“文凭”。在这个世界上,他根本不认识这个世界的文字,文盲啊。只要在米克学院拿到毕业证书,在米克帝国内,那是很吃香的,比如说:米克学院的毕业生到军队去发展,一去,可能直接当个将军。

由于米克皇家学院离这个小镇还有很远的距离,所以在李浩出发之前必须做好相应的准备,但是这下麻烦了,他没钱。李浩来到这个世界是两手内森,在马丁家族里劈了几天的柴,工钱还没拿到,就被人家活埋了,那里会有钱啊。

李浩在原地自寻烦恼的时候,突然灵光一闪,他想到办法了,这个办法原来地球上电视里面侠士经常用到的,那就是—劫富济贫,当然,劫的富人,济的是自己。打订注意的他,快速消失在这街道上。

黑夜风高的晚上,李浩穿上不知从那里偷来的黑衣,蒙着脸,偷偷摸摸的溜进了一家客栈。他白天,都打听好了,这家客栈是这个小镇最有名的,住的人大多是过往的商人。商人都是很有钱的群体。他来到后院阁楼的二楼处,选定了一个房间,就慢慢的移到窗户下面。用手指轻轻的捅破窗户上的宣纸。发现里面没人,就打开窗户跳了进去。

房间很大,里面家具的摆设都很豪华,要是按地球的酒店标准给这个房间打分的话,那一定是总统套房的分数。住这样房间的人,一般都是家财万贯,所以李浩选择住这样房间的人下手。在房间里,他从床上到衣柜,再到桌子,椅子,最后连铺在地上的毯子都没放过,也没找到半个金币。没找到任何值钱的东西的李浩,无赖坐在中间的椅子上。他想不明白,难道这个世界上的有钱人都喜欢把钱放在身上。

这时,房间外传来脚步的声音,李浩知道可能是房子的主人回来了,轻轻一跃,转进了床底。

“小姐,你刚刚说马丁家族和王室的联姻不会取消,这是为什么啊?”房间门打开了,一个很幼稚的小丫头声音从门口处传来。趴在床下的李浩隐约的听出,住在这房间的客人是两个女子,一个仆,一个主。刚刚说话的小姑娘是仆人,另一位就是那小姑娘的口中的大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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