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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定将归来,我的至爱,
哪怕相隔千万里!
——陈凌 译
以上两首抒情诗,情真意切,感人肺腑。然而细加研读就会发现:前者四行二十个字,浑然一体、整齐美观。后者虽然笔触细腻、音韵优美,却缺乏工整感,加上移行断句的缘故,后一行的意思往往要仰赖前一行来补充。
汉诗语言凝炼而内蕴;结构工整,又富有节奏美。但是,一方面,内容的凝炼、内蕴必然不容易细致准确、明白如话;另一方面,形式的工整和节奏美却能给人以肃穆、铿锵、慷慨激越的感觉。须知,人类抒发感情最需要的正是激情,而不是细致准确的叙述或者逻辑严密的推理。
不过,汉诗平仄、对仗、行数和字数要受到严格限制的特点,也使它在遣词造句、叙事说理方面受到许多束缚。譬如七绝,每首四行二十八个字,既要平仄协调,又要排偶对仗,还得音韵合拍,就很难随心所欲地描写细腻的心理活动,也无法用来准确地叙事和透彻地说理。清代诗人龚自珍有一首七绝:
《己亥杂诗》之三十五
椎埋三辅饱于鹰,薛下人家六万增。
半与城门充校尉,谁将斜谷械阳陵?
——(清)龚自珍
龚自珍的这首诗辛辣地讽刺了当时北京守城军队的腐败。其语言之精炼、想象之丰富,令人叹为观止!其中“谁将斜谷械阳陵”一句,仅用七个字便把《汉书·公孙贺传》中的一整段故事包揽无余了。然而,遗憾的是,作者心中的千般感慨、万种愤激,落到笔下却被锁进了4行28个字中。难怪诗人要惜墨如金,只能浮光掠影、以典故代叙述了!汉语格律诗之长于抒情而拙于叙事,由此足可见一斑。
英诗却无此弊端。作为字母拼音文字的英语所特有的表音性、升降调以及屈折形态变化使得英诗的节奏轻重有度,缩写、断句、跨行皆成为可能。且英语是出于文法的需要,因此英诗的一句话可以拆解成七八行而不必用标点。汉诗却是出于文气的需要而使用标点符号,所以汉诗以句为单位,一句话即使语意未了,也要在声音上停顿。请问,汉语中哪有七八行汉诗一口气读完的?英诗却以行为单位,只要一句话未说完,声音就不必停。虽然英诗用以表达诗意的诸因素中,格律和脚韵所占的比重相当有限,而汉语鉴于其方块汉字的单音节特点,异字同音的现象十分普遍,乃至每个音节都能找到几十个甚至几百个同音字,故汉语诗歌能清一色地采用脚韵且能一韵到底。作为拼音文字的英语还是以其本身的特点:以声赋义、单词长短不一、音节多寡不定而能频频换韵,甚至干脆以口语节奏入诗。英诗因而在形式、押韵以及采用口语体方面远较汉诗自由。当然,英诗韵律之多变,并非英人不喜欢脚韵或一韵到底,而是其文字的本质特点使然。
此外,一般而言,英诗言辞多朴实,是因为它作为形态型的语言,得受制于语法框架的束缚,所以不容易做到隐藏主语、谓语,也很难剔除冠词、介词等虚词。因此,在相同情况下,英语所能动用的修饰词数量要少得多,所能创造的意象密度也要低得多;而由于汉语独特的意会组合机制,汉诗词藻多华丽,加之汉字信息负载量大,又有极强的粘合能力,所以汉诗特别容易形成词藻华丽的风格。正因为上述种种特点,汉诗才擅长写景抒情,英诗才精于叙事说理。而英诗伸缩自如的特点,竟使它几乎可以像散文一样地自由描写情景和表达思想,而这恰恰是汉诗所难以做到的。请欣赏罗伯特·彭斯的长诗《两只狗》中的若干节(分别摘引自“A TALE”、“CAESAR”及“LUATH”里的第一节):
THE TWA DOGS
A TALE
'Twas in that place o' Scotland's Isle,
That bears the name o' auld King Coil,
Upon a bonie day in June,
When wearin'were na thrang at hame,
Forgather'd ance upon a time.
——(英)Robert Burns
两只狗
一个故事
故事发生在苏格兰的岛上,
那个名叫古老王城的地方。
在一个晴朗的六月天,
下午沉闷得昏昏欲眠,
两条狗在家闷得发慌,
就出门会合,一同游荡。
——王佐良 译
CAESAR
I've aften wonder'd, honest Luath,
What sort o' life poor dogs like you have;
An' when the gentry's life I saw,
What way poor bodies liv'd ava.
——(英)Robert Burns
凯撒
诚实的乐斯,我常常想问,
你们穷家狗怎样把日子来混;
绅士们的生活我倒清楚,
就不知穷哥们怎样把岁月来度。
——王佐良 译
LUATH
Trowth, Caesar, whyles they're fash't enough:
A cottar howkin in a sheugh,
Wi' dirty stanes biggin a dyke,
Baring a quarry, an'sic like;
Hi wife, he thus sustains,
A smytrie o' wee duddie weans,
An' nought but his han's daurk, to keep
Them right an tight in thack an rape.
——(英)Robert Burns
乐斯
凯撒,他们的情形真是困难,
有时候泡在水里去挖河岸,
有时候浑身臭泥去修长堤,
或者搬运石块,弄得筋疲力尽——
就这样养活他自己和老婆,
还有大小儿女一大窝,
一切全仗他一双大手,
好容易使全家踏踏实实,穿暖吃够。
——王佐良 译
这里,我们清楚地看到,英诗语言之浅白,几乎到了跟日常口语没有什么两样的地步,丝毫也不见汉诗中那种借典炼字的色彩,更感觉不到点滴的矫揉造作、刻意雕凿!
值得一提的是,这几节诗的韵律非常优美,但却并无半点因意损韵或因韵损意之处。须知,这种现象在英诗中是普遍存在、屡见不鲜的。而这都得益于英语作为字母拼音文字与生俱来的本质特性。
诗歌语言能够如此明白如话、细致准确,即是叙事诗何以会在西方诗坛上繁荣昌盛、经久不衰的最好解释!
结语
我们的汉字,作为史前人类原始“图画文字”的嫡传,也是唯一不属于表音体系的文字。它以形写意,源于客观,其形态,其蕴涵,都满溢着形象和感性;它强调统一,崇尚和谐,其结构,其概念,都饱含着想象和审美。它是民族魂,弘扬着我们中华民族世世代代的审美追求,传承着我们中华民族五千多年的灿烂文明!
而两千多年前,当古希腊学者亚里士多德在《诗学》一书中只字不提抒情诗,却大谈“写诗这种活动比写历史更富于哲学意味”[8]([8]亚里士多德.诗学[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29)的时候,他肯定没有想到,他的那本被欧洲人奉为经典长达两千年之久的《诗学》,跟中国人三千多年的诗歌美学传统竟是如此地格格不入!而历代中国文人从我们的汉字书法中居然能品出“若坐若行,若飞若动,……纵横有可象者”(蔡邕《笔论》)的神韵来,在西方人眼里也简直是天方夜谭。
然而,汉语重意合,英语重形合。汉字方块象形,英语字母拼音。两者迥异如斯,又岂能以己方寸度人短长,以己规矩囿人方圆呢?平心而论,无论是在七律五绝登峰造极的盛唐,还是在英语独占鳌头的今天,汉、英两种语言都有自己与生俱来的长处与短处,也各有对方难以企及的独特优势。唯我独尊固不可取,自惭形秽也大可不必。关键是,在我们弘扬民族文化的时候别忘了提防敝帚自珍的国粹主义;在吸收外来文化的时候务必要有海纳百川的恢弘气度。从这个意义上说,英语堪称典范!1500年前,英语不过是英伦三岛上一个小小的部落语言。但它无论是在屡遭外族侵占的时代,还是在“日不落的大英帝国”的巅峰时期,始终都在吸纳着世界各个民族的文化,涓涓细流才终于汇成今日之泱泱“世界英语”(World English)。
然而,即使是英语这样一种发达且不断成长的语言,要挑出它的模糊性、非理据性甚至荒谬性来也绝非难事。因此,横向对比可以让人们洞察语言文化的巨大差异。没有对比,生活在同一个时期、同一种文化里的人们,彼此永远都不会发现自己的文化有什么异样或是局限性。譬如,千百年来,中国人视“华夏”周边为四夷,鄙视所谓蛮夷戎狄的异族文化;可是,有一天却突然发现,“帝王所都为中,故曰中国”(《何尊》)的地方原来并非大地的中心;被我们祖先尊为“经艺之本,王政之始”(《说文解字·序》)的汉字原来还亟须改革;更有甚者,它居然被西方哲学泰斗黑格尔讥为“据说还简直没有,或很少达到(具有丰富逻辑词汇)的地步”(黑格尔《大逻辑》第二版序言)!
不过,用“以语音为中心”、不知“象形”为何物之目光与思维,审视“象形表意”之汉字,不闹笑话才怪!当然,反之亦然。
综上所述,中英两种文字的不同属性和不同功能是导致中英诗歌不同发展走向的根本原因。然而,“表意”也罢,“表音”也罢;“抒情”也罢,“叙事”也罢,都是各有千秋,互含长短。借用一句俗话来说,那就是:天下无无理之理。有此理,有彼理,有彼此理。彼此理,中庸是也。中庸既为理,反中庸亦当为理;反中庸既可为理,则何理不可为理哉?
但是英国诗歌能够做到抒情、叙事均衡发展,尽管前者不如后者成就杰出、影响深远,毕竟还不像中国诗歌那样几近是抒情的一统天下。汉语何时也能突破自身文字的局限、打破传统审美模式的桎梏,涌现出至少堪与《唐璜》之类媲美的长篇叙事诗,才是人们所应关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