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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婉心被女儿气得发昏,然而强撑着不肯倒,怕自己在陆克渊面前露出病态,会让他以为自己已经是个老人家。而春美由着性子大闹一场,闹得身心舒畅。眼看母亲没了话讲,自己这一回是彻底占了上风,并且也真是有些累了,便收了涕泪,转身自己回到了楼上卧室里去。
春美走了,留下了金婉心和陆克渊面面相觑,金婉心苍白了脸,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才好,陆克渊则是纯粹的尴尬,并且感觉自己这一趟来得十分无聊,几乎是自取其辱。但是现在让他扭头就走,他也做不出。进退两难的站在原地,他单手插进裤兜里,抬头对着金婉心皱眉一笑。
笑过之后,他心里还是很不痛快,于是又说了一句:“我还有事,先走了。”
说完这话,他径自离去。金婉心有心留他,然而一颗心跳得厉害,两条腿也不住的发抖。眼看着他是真走了,她扶着楼梯栏杆慢慢的坐下来,后悔自己不该把春美带过来,又想自己只有春美一个孩子,然而这个孩子又是这么的糟糕,自己将来想指望她,是绝对不可能的了。说来说去,自己还是孤身一人。
这样一想,她便感到了悲哀与冷清,她这一生都是花红柳绿纸醉金迷过来的,她最受不了的就是冷清。她不服老,她需要爱与被爱,在精神上,她离不得男子。
只有在男子迷恋爱慕的目光中,她才觉得自己是美的,是有着高不可攀的价值的。
金婉心休息了好一会儿,才慢慢的缓了过来。
她没打算再去和春美算总账,至于春美的新朋友是谁,她也完全没有兴趣知道。春美从十三四岁起就开始交男朋友,做母亲的要是想一个一个的知道过来,那简直不必再做别的了,单是在家里记人名就够她忙的了。
她什么兴致都没了,拖着两条腿上楼回房——她刚进了屋子,门外走廊里就响起了咯噔咯噔的高跟鞋声,正是春美梳妆完毕,出门找她那些野男人去了。
春美是经常会对个什么人动心的,那心动得快,停得也快,所以她需得同时交好几个男朋友,才能让自己成天不那么闲得难受。这回离开了她熟悉的环境,到了这北方的都会,她立刻就感到了寂寞——在上海的时候,她第一次见识陆克渊这一款的叔叔,登时倾心,可是和叔叔相处久了,也有乏味之处。和她的男朋友们相比,陆克渊实在是太不摩登了,和她简直没有什么共同的语言,行动也不够浪漫热情,居然从不曾将她抱到怀中强吻过,总而言之,有点没劲。
所以何养健出现得正好——首先,她没和这么高大威武的男子并肩走过,感觉十分新鲜;其次,何养健外表雄壮,内心却是个绅士,完全能听懂她嘴里蹦出的英文词儿;第三,在他们第二次约会的时候,何养健就像抓小鸡似的把她拎起来摁在墙上狂吻了一通,吻得她面红耳赤披头散发,当场就想搬出去和他同居。然而何养健并没有要和她同居的意思,于是她对他爱而不得,就更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