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章:杰森托德(一)(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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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杰森从牛皮纸袋中抽出哥谭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时,积攒已久的压力化作了一声畅快的咆哮。

这个大男孩对哥谭,准确的说是对下区有着独特的感情。

或爱或恨,或兼而有之。

当罗马人入驻下区,颁布了堪称“比抢劫更离谱”的收租条款时,是杰森打响了反抗的第一枪。

套上红头罩贴着暗巷墙根,瞅准落单的罗马人就是一闷棍,再扒了这些人模狗样家伙的一身皮囊,赤条条地扔在大街上。

他用行动告诉下区人帮派并非不可战胜。受到感召的人们自发从柜子中取出红头罩,抖去尘土。

杰森仅凭一己之力聚拢了一盘散沙的红头罩帮。

火星溅在了无人瞩目的阴暗角落,顷刻间化为滔天的怒焰。或许他不知道,他此刻迈出的每一步都踩上了“那个男人”曾留下的脚印。

可当下区人成功阻挡了罗马人挺进的步伐后,杰森却扯下了头罩。

即便为下区做了这么多,他依旧会发了疯地想要离开这个鬼地方。

逃跑计划在母亲离去时就已敲定,男孩靠着偷来的钱购买了高校的全部课程书籍,它们占满了整整一面墙的书柜子。

他将它们当成一柄毛刷,企图将背后沾染着的,充斥着腐臭气息的下区淤泥撕扯下来,这样他就能永远离开这片腌臜之地。

这注定不是一条平坦的路,弗兰克、威廉、卡尔,那些曾与他混迹街头的朋友对此鄙夷至极。有时候抗议是向窗户掷来空易拉罐,有时则是吐在那张茫然无措的脸上的唾沫。

在贫富差距极大的哥谭,将上下层居民隔绝的是犹如原罪般无法洗涤的仇恨。

在众人眼中红头罩是英雄,杰森托德却是一個抛弃了下区文化与荣耀的背叛者。

即便他们眼中的文化就是可笑的吸粉。

至于荣耀更是Bullshit——在抢劫过程中被子弹击穿脑壳,如果这颗子弹来自警察的配枪那就更棒了。获此殊荣的同伴会被带回下区,福伦迪亚大教堂的空地前举行的神圣仪式将焚烧他们的尸体。

当杰森目睹那群家伙将尸体扔进火堆并围绕着又唱又跳时,他不止一次怀疑起这个世界真实性。

我和他们,有一方一定是疯了。

后来……但其实并没有过多久,当在杰森为了升学考试而熬夜学习时,弗兰克因吸粉过量将自己淹死在了臭水沟里。没过几个月在一场街头血斗中,一片锋利的酒瓶玻璃割断了卡尔的喉咙。

最后是威廉,他参与了一场针对牛肉汉堡店的劫掠活动,而店主照着他那张惊恐的脸清空了弹夹。

这个世界又安静了下来,安静得有些过于残忍。

……

“人生总是这么痛苦吗,还是只有小时候如此?”

“总是如此。”

在空闲日的雨天,他喜欢一个人窝在沙发上看母亲留下来的电影录像带。《里昂》是其中最喜欢的电影。

不是每个玛蒂尔达都会遇见里昂。

……

奥斯瓦尔德的拳头落在了杰森脸上,鲜血包裹着一颗旋转的臼齿高高抛起。

杰森发现自己的拳头钝了,而在萌生出这样的意识之前,他已经被奥斯瓦尔德一脚踢翻。

踩在他脸上的是沾染着下区淤泥的鞋底,鞋底的纹路中镶嵌着的石子与碎沙硌得脸疼。

“结束了杰森,你太老了!”带着面罩的奥斯瓦尔德高调宣布了自己的获奖宣言。

老?

我只有二十岁,为什么说我老了?

杰森拨开奥斯瓦尔德的脚仓皇起身,比起一场失利,他似乎更在意对手的评价。

事实上不止奥斯瓦尔德,杰森的问题就连秦威都看出来了,有好几次这个大男孩明明能一拳打倒企鹅,可总在关键时犹豫。

不过秦威并不想深挖这个问题,因为就在刚才支线任务刷新了,就像开启迪克任务时一样,他的兜里又多了一本漫画。

美漫之二代罗宾——从偷蝙蝠车胎开始的超英生涯……呃,概括的还行吧。

漫画里详细记载了这个叫杰森托德的大男孩是如何与蝙蝠侠相识,从叛逆罗宾到到被小丑一点点折磨致死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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