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不怕死(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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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了拖累,两名特种侦察兵在丛林中如鱼得水。

虽然李承志仍然把谈爱民当成新兵看待,但是在体力上,谈爱民并不差,不见得不如李承志。

奔跑了十多分钟,李承志突然停下了脚步。

“怎么停下来了?”

“你发现没有?”

谈爱民有点惊讶,不明白李承志的意思。

“好像政府军没有追上来。”李承志仔细倾听了一阵,说道,“不对,你听到没有?有人在追赶我们,只是人数不多。”

这时,谈爱民也听到了从后方传来的脚步声。

不是很大,也不是很密集,大概还在数百米之外。

“妈的,肯定是政府军识破了我们的伎俩,只派了一小股部队追击我们两个。”李承志迅速检查了一遍弹药。“你还有多少子弹?”

“一百多发,足够用了。”

“我们继续前进,还是绕回去?”

“绕回去?”

“如果只有一小股政府军在追击我们,那么政府军的大部队肯定去对付易老大了。”李承志长出口气,“继续前进,我们肯定能逃走,但是无法保证易老大他们能够摆脱敌人。如果我们返回,将有很大的危险。”

“老李,我不怕死。”

“是吗?”

“虽然我是新兵,但我是特种侦察兵,在我……”

“有你这句话就行了,就算要死,我们也能做个伴。”李承志把重新装好子弹的狙击步枪背到身后,拔出了战斗手枪。

谈爱民使用的是自动步枪,没有必要动用手枪。

与飞行员的自卫手枪不同,特种侦察兵配备的都是使用十毫米口径枪弹的大威力战斗手枪。

事实上,也只有陆战队的特种侦察兵使用这种口径的手枪。

陆战队特种侦察兵使用大威力战斗手枪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大战期间,即当时登陆美国本土的陆战队在战斗中缴获了大量美军的m1911a1式自动手枪,虽然很多成了陆战队官兵的个人战利品,但是部分陆战队官兵在战斗中使用了缴获的手枪,发现其威力比陆战队标配的九毫米手枪大得多。

当时,陆战队的手枪使用的是九毫米巴拉贝鲁姆手枪弹。

这种手枪弹来自德意志第二帝国,在各项性能上都要比中**队之前使用的七点六二毫米大威力手枪弹好得多。

只是,跟美军的零点四五英寸手枪弹相比,还是有很大的差距。

实战中,九毫米手枪弹往往难以做到一击毙命,需要连续射中目标两发、甚至三发子弹才能让目标丧失活动能力。战斗中,很多陆战队官兵都发现,在必须使用手枪的时候,他们的手枪并不可靠。

相反,在使用了美军的m1911a1式手枪之后,陆战队官兵简直是爱不释手。

原因很简单,这种手枪的威力极为巨大,只需要击中目标一次,哪怕没有打中要害,也能让目标丧失活动能力。

在莫比尔的一场战斗中,一名陆战队士兵就用一把m1911a1,在不到十秒钟的时间内击毙了冲向他的五名美军,而这把手枪的弹容量只有六发。也就是说,基本上是一枪就击毙一名敌人。

战后,陆战队专门对m1911a1做了测试。

显然,测试结果让陆战队对配备的手枪极为失望。

可惜的是,陆战队没有足够的资金来开发新式战斗手枪,而且九毫米手枪弹还是冲锋枪的标准弹药,库存量极为巨大,陆军与陆战队都不可能为了一种手枪,把数十亿发子弹给废弃掉。

结果就是,陆战队只能对m1911a1进行改进,少量采购提供给特种侦察兵。

直到一九六零年,陆战队才获得了一份特别拨款,即为特种侦察兵采购一种使用新式枪弹的大威力手枪。

最初,陆战队依然打算采用零点四五毫米口径的手枪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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