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间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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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袭,剧作家的法宝,历史学者一笔带过的内容。

档案和史料往往重点记录突袭的成果,对于准备过程却轻描淡写。

仿佛将帅只要威风凛凛地下令“突袭”,剩下的一切就都会水到渠成。

然而突袭的重点实际上不在于战斗打响以后,而在于出击之前。

高风险的作战行动需要细致周密的谋划和侦察:工事如何?地形如何?哨卫有多少?从哪个方向进攻能出其不意?

突袭赫德诸部的营地更是难上加难。

因为赫德人知道自家营盘防御薄弱,所以往往布置大量骑哨和流动哨,哨卫之间的联系也十分紧密。

以步兵进攻,除非是命运女神垂青,否则等不到抵近就会暴露行踪。

唯一的办法是动用大批骑兵,以速制速、以骑击骑,抢在赫德人有效组织之前击溃他们。

很可惜,罗纳德没这条件。

他手上仅有几十匹缴获的马匹,大半不堪用。而且为了躲避特尔敦人骑哨,他将出击阵地布置在渡口两公里之外。

两公里,太远了,冲锋就是徒耗体力。

所以罗纳德选择了另一种“突袭”方式——走过去。

当然也不仅仅是“走”这样简单,准确地说是“从河滩走过去”。

目睹上千帕拉图人鱼贯走出森林,沿着河岸缓缓逼近,青翎羽[朵歹]下意识下想要逃跑。

倒不是朵歹胆小怯懦,而是对于游牧为生的赫德人而言,逃跑几乎是一种本能。

一种常年在猛兽环伺的环境生存培养出的本能。

就像马一样。马看似很胆小,哪怕是地洞窜出一只兔子也会被吓得落荒而逃。

可如果它花时间分辨来的是什么,那下次就不是窜出一只兔子,而是被熊剖开肚子。

不管怎么样,逃跑准没错。

敌强我弱,逃跑是应该的;敌弱我强,先逃跑看清情况,然后可以再掉头杀回去嘛。

朵歹弄不清楚两腿人的意图,更担忧森林里还有伏兵。

渡口的特尔敦部众差不多有三个百骑队的规模,但是“三百部众”不等于“三支百骑队”。

这些部众分属于十几个不同的家族和头领,心不合、力不齐。

如果硬碰硬,鹿死谁手尚未可知。

反过来说,如果暂时逃跑,那事情就简单多了。

帕拉图人只有两条腿,不仅追不上他们,也带不走任何女子财货。

一旦拉开空间,以马代步的特尔敦人轻易就能掌握主动权。

到那时,三百特尔敦轻骑对付一群被妇孺拖累的帕拉图人,还不是轻而易举?

“捏格儿(作战计划)”很美,但是走起来很麻烦。

很完美,但是做起来很麻烦,

一来,朵歹驱使不动别家子弟——诸科塔已经在争抢羊皮筏子,一个一个都想先把自家掠获送过河。

二来,朵歹也舍不下他掳到的东西。

此地帕拉图人的手段,朵歹已经领教过了——从来是带不走就统统烧掉,狠辣又无情,甚至还不如特尔敦人爱惜财货。

若是朵歹前脚强迫诸科塔扔下家当,后脚两腿人一把火将东西都给烧了,那事情可就麻烦喽。

“手推车、吝啬商人与狼”的剧目在大角河畔的渡口再次上演。

究竟是要屁股上的肉?还是要车里的货?两难抉择摆在青翎羽朵歹面前。

曾经有一位伟大的军事家写下这样一条军事原则:“如果进攻想要取得胜利,就要攻击敌人防守薄弱的位置。”

某些时候,这条格言也可以反过来使用。

例如罗纳德带领民兵攻打的渡口,特尔敦人的防守力量不算很强,可是防守的意志却丝毫不薄弱。

亲卫很快给朵歹带回消息——附近的森林已经找遍,没发现有伏兵。

也就是说……眼前这群帕拉图人是孤军?朵歹忽然觉得胜算很大。

另一边,罗纳德同样对胜利坚信不疑。

两军主将都怀着必胜的信心,那战斗的爆发就不可避免。

犹如牧羊人将混在一起的羊群轻易区分开,特尔敦头领就这样把部众编排。

朵歹亲率披甲精锐,择地势高处下马观战。特尔敦甲士席地而坐,静静等候战机。

无甲的属民、奴隶分别由头人领着,十几人一伙。

他们或是远远掠阵放箭,忽地又直直冲上去,轮番试探、拉扯帕拉图人。

这种战术或许能够驱散乌合之众,但却无法动摇罗纳德率领的“哀兵”。

正是因为有这些满腔怒火、自愿参战的男人,罗纳德才敢放手一搏。

铁峰郡民兵靠河结阵,以拒马和栅栏抵挡蛮子的冲击。

他们的北侧是内凹的河道,东侧是一处因为河岸塌陷出现的土台。

土台的形状有点像梯田,高度大约有一米左右。越靠近河岸落差约大,越靠近内陆落差越小。

铁峰郡民兵没有占据土台,这导致他们处于不利的位置。

反观特尔敦人在土台之上驰骋骑射,倒是占了几分居高临下的便宜。

见帕拉图人的阵型没有松动的迹象,观战的青翎羽[朵歹]收起白色马尾旌旗,打出了红色马尾旌旗。

如同是散而复聚的蜂群,特尔敦轻骑重新集结,在铁峰郡农夫的拒马阵前方列成横队。

虽然罗纳德少校实战经验不多,但他不可能认不出这是什么,他大吼提醒部下和民兵:“蛮子要用泰基斯战法!”

肃杀的号角声中,特尔敦战线的最右端率先动作,其他头领依次跟随。

特尔敦轻骑如同是一条长蛇,以逆时针的方式环绕拒马阵飞驰,死死勒住帕拉图人。

与此同时,特尔敦一方的披甲重骑仍旧蓄势待发。

罗纳德的拒马阵被特尔敦轻骑“裹”住,轰雷似的马蹄声压得人近乎窒息。

西面八方传来的不仅仅是蹄声,还有响箭的刺耳尖啸。

一个扶着门板的中年农夫不声不响地栽倒,一支无羽箭插在他的后颈上,还在微微颤抖。

特尔敦人环绕拒马阵驰射,没有任何死角,铁峰郡人的盾牌已然失去大半效用。

环绕、骑射,这就是帕拉图人口中的“泰基斯战法”。

其可怕之处不单是无射击死角,更使得帕拉图人无时无刻不处于特尔敦弓骑的射程之内。

一击脱离式的掠阵骑射,留给骑手的射击窗口极其短暂,每次掠阵至多不过放三四箭。

而环绕拒马阵飞驰的特尔敦轻骑却可以无限制地施射,直至把箭囊射空。

面对泰基斯战法,最好的策略莫过于给战士披甲,并用大量投射武器还击。

盔甲和远程武器……这两样东西罗纳德手上都很缺少。

民兵用猎弓和投石索艰难反击,每个特尔敦人落马都要十条下铁峰郡人的性命来换。

目睹民兵接连中箭倒下,罗纳德少校几乎快要咬碎牙齿。

泰基斯战法意味着一刻不停歇地奔驰,特尔敦人的战马的体力正在迅速消耗。

下铁峰郡人的拒马阵摇摇欲坠的同时,特尔敦轻骑也逐渐显露颓势。

终于,罗纳德看到越来越多的特尔敦战马就连跃上膝盖高的土台都极为吃力。

“风笛手!”少校大吼。

民兵没有军鼓,更没有军号,只有两把风笛充当传令工具。

风笛手听到命令,深吸一口气,使劲夹住气囊。他们不会吹军用旋律,所以少校只要他们能吹出动静,越响越好。

轰隆的马蹄声、响箭的尖啸、垂死人类的呼喊和惨叫……嘹亮、锐利的风笛声穿透了战场的嘈杂,传进每个人耳中。

这种声音实在太过奇特,以至于没有人会听错。

特尔敦人不明所以,而铁峰郡的农夫们紧紧握住武器——风笛一响,就是总攻的时刻。

“亚当·奥尔托拉尼少尉!”少校厉声暴喝。166小说

亚当用一声咆哮作为回应。

拒马阵朝着河道的一侧的拒马忽地被搬开,亚当带着他的部下——所有见过血的民兵——冲出拒马阵,踏着沙滩和河水,凶狠地插进特尔敦轻骑的奔流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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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另外一部分民兵抬着尖木桩涌出拒马阵,在拒马阵与河水之间树起一道屏障。

好似天崩地裂的一斧头斫下,缠绕在帕拉图人身上的巨蛇霎那间被一劈两断。

尖木桩外面的特尔敦轻骑茫然地回望,不知发生了什么。

被困在尖木桩、河道、台地和帕拉图人之间的特尔敦轻骑霎那间从“包围两腿人”变成“被两腿人包围”,肝胆俱丧。

又有反应不及的特尔敦轻骑没能勒停战马,一头扎进这块死地。

对于泰基斯战法,与赫德人互相攻杀上百年的帕拉图人同样了解。

某种程度上来说,作为受害者的帕拉图人比赫德人更加了解泰基斯战法的优劣所在。

泰基斯战法的核心在于“环绕”,而且一定是逆时针绕行。

因为绝大多数人都是右撇子,即便有些人能左右开弓,左手也不如右手有力。

左手持弓、右手拉弦,必然朝战马左侧放箭更舒适。

同样的道理,掠阵驰射,骑手反而要顺时针绕行。

不是罗纳德被迫在此地布阵,而是罗纳德挑选了这处战场。

靠河结阵,压缩了特尔敦轻骑的活动空间。

土台更是陷阱。

看似特尔敦人居高临下占尽优势,可是一旦特尔敦人使用泰基斯战法,这处落差一米的台地就将变成一道单向阀门。

道理很简单,逆时针奔行的时候,特尔敦人是从落差高的河岸端跃下,再从落差低的内陆端跳上去。

一米高的土台看着很不起眼,跳下去也容易。但是要想再跳上去……可就没那么简单了。

被包围的特尔敦轻骑便是如此,一米多高的台地,平时说不定还能驭马一跃而上。

但是现在他们的战马已经严重体力不支,别说是一米高的台地,就是半米高的障碍战马也不肯往上跳。

根本不给蛮人思考的时间,亚当已经带着农夫们冲杀上来缠斗。

他们半数拿着刺槌,半数拿着长杆套索。

一个人套住骑马的蛮子,就会有另外两三个人过来合力将蛮子拖下马。蛮子只要落马,立刻就会乱棍敲死。

所谓的特尔敦轻骑,并不是专门从事厮杀的脱产武士,他们中绝大多数也只是奴隶和普通牧民。

仗着战马远距离放箭,这种事情许多人都能办到。

面对面、刀对刀,你一下、我一下地近距离搏杀,那是另一码事。

失去战马的赫德人与帕拉图人没有任何区别,满腔仇恨的帕拉图人比赫德人更勇敢、更狠辣、更无情。

西边的特尔敦人想要救援,被守在尖木桩旁的下铁峰郡农夫们挡下。

东边台地上的特尔敦人拼命拉弓放箭,但是他们射出再多箭,也救不了落入陷阱的特尔敦人。

如果能把特尔敦人拖入肉搏战,人数更多、战意更高昂的下铁峰郡人不可能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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