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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精马戏团终于在丰收节之前赶到了朗姆镇。
对于伊森来说,朗姆镇有着特别的情怀,他的前身就是在这里长大的。
朗姆镇的东北角,达根河静静地穿过这里,虽然已经傍晚时分,依然有农民在忙着收割。
此时朗姆镇已经有了丰收节的氛围,堆彻好的粮食和甘蔗随处可见,农民们三五成群,载歌载舞。
伊森找了个借口,没有参与马戏团的晚餐,须臾便轻车熟路的出现在了镇子中心的广场上。
广场上堆放的庄稼垒成一起,就像一座座小山包。
朗姆镇的少年们坐在高高的谷堆上面,听老比尔讲他过去的故事。
这就是朗姆镇的老比尔故事会。
闹腾的孩子们突然变成忠实的听众,安静的聆听一个醉汉夸夸其谈,这在朗姆镇早已不是什么稀罕事。
“咕咚,咕咚。”
老比尔口齿不清,还总是在故事讲到高潮的时候停下来喝几口朗姆酒,吊人胃口。
但这一切并不妨碍大家的兴致,朗姆镇的孩子们还是喜欢围坐在他的身边听故事。
偶尔有几个不识趣的家伙刚要开始抱怨就被身后机警的小手捂住嘴巴。
没办法谁让老比尔是朗姆镇唯一一个超凡者呢。
“噗~征服?征服遗迹?天哪,小鬼头你都说了什么胡话。”
童言无忌惹得老比尔哈哈大笑,连刚刚倒进嘴里的朗姆酒也喷的到处都是。
琥珀色的酒汤挂在他的大胡子上,显得更加邋遢。
老比尔不拘小节的大手一挥,用身上半旧的亚麻衬衫胡乱抹了一把。
“嗝~”
臭气熏天,可怜的伊森被酒气喷的够呛,隔夜饭险些被勾出来。
没办法他坐的位置距离老比尔最近,作为外来者,想要听故事,理所当然要付出代价。
即便如此,伊森也仅仅只敢在心里抱怨,毕竟他也向往着老比尔的冒险故事。
老比尔肆无忌惮的往嘴里灌酒,看的伊森眼角直跳。
要知道朗姆镇出产的朗姆酒在外面能卖到一个天价。
“事实上……我们并没有征服遗迹,恰恰相反,我们都被遗迹征服了。”
老比尔高高举起酒瓶,眼神顺着达根河逆流而上,那是‘骑士广场’的方向。
“扑棱~扑棱~”
这一举动吓坏了偷偷窝在谷堆上的麻雀,它们慌不择路的一头钻进迷雾中,一溜烟就没了影子。
他年轻的时候是个不错的酿酒师,后来很走运的加入了酒徒公会。
没错!就是整个门萨市唯一的超级公会酒徒公会。
酒徒公会成功开荒遗迹‘骑士广场’的时候,声势浩大,遗迹周围的迷雾潮水般褪去,整个门萨市的版图因此变大了足足两倍。
在门萨市的官方文献中,溢美之词要过分得多。
而酒徒公会的总部就在遗迹‘骑士广场’的基础上建设的。
用大型遗迹做驻地是超级公会的标志。
“呼,当时整个‘骑士广场’响起了胜利的号角,好像是神降临世间,那种感觉……”
挥舞着酒瓶,老比尔夸夸其谈,仿佛又一次身临其境,激动地像是要跟人干仗,就连脖子都红的发紫。
“咳咳。”
或许是酒灌的太快,老比尔呛了一大口,顿时手忙脚乱起来。
这惹得众多孩子哈哈大笑。
“作为酒徒公会的下一任会长候选人,咳咳。”
老比尔的自我吹捧早就成了整个朗姆镇茶余饭后的玩笑。
他扔掉手里的空瓶子,一瓶新鲜的朗姆酒就已经摆到面前。
这是每一个前来增长见闻的孩子所必须学会的技能,因为哪怕慢一秒钟,老比尔都有可能停下来抱怨一两个钟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