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苦桥(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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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西出国王门,我们在温柔的晨曦下前往苦桥的国王军大营,风暴地和河湾地的人都到了,我调拨了艾德威和他增长到上百的红人庄园士兵响应国王的征召,与罗斯比家族合兵一处,意思意思。

“这是你作为御前铁卫的最后一天,詹姆爵士,”我眉开眼笑,“明天,你就是兰尼斯特家族的继承人了。”

“那也不错,”詹姆·兰尼斯特显然从我的逼迫中恢复了过来,“总比陪蓝礼好,我怕他会恋上我,我喜欢有胸有臀的那一类。”这是死直男对男同的贬低么?

“还得是金发?”我挤眉弄眼。

“还得是金发,闪闪发亮。”他毫不在意我拿他消遣,“上头是金的,下头也得是金的。”

“那我得建议下瑟曦修女,别苦修了,去镶金嵌钻。”

他皱眉瞧了我一眼,“那倒不用,她本来那儿就是金色的,倒是您,我觉得我老弟做事儿时会以为自己在捅乌鸦羽毛。”

“脚痒?”

“嘿哟,开不得玩笑。”他怡然自得。

我丢开这个满嘴骚话的傲娇男,纵马前驱,“你呢,桑铎·克里冈爵士?”

“别叫我爵士,天杀的小鹰雏儿。”多日的拘禁让猎狗脸白了些,但是脾气依然很臭。

“喜欢吗?珊莎给你的礼物,她一针一线织就的。”

“娘炮礼物。”猎狗笑得极为不屑,“那花纹擦嘴都不爽利。”要不然呢,让小姑娘给你送什么,一群张牙舞爪的猎犬?前世的剧情里珊莎倒是送过猎犬给自家的丈夫来着,不过那群狗本来就是她那个没心肠的丈夫的。

“知足吧,到现在也没有男人给我送过东西呢。”我叹息道,唯一一个还抢了我的手帕!

猎狗嗤了一声,不理我,我不知道的是,猎狗晓得流传出来的那些事迹,关于某个叫斧刃的家伙怎么对付我的追求者的事儿。

一路上不时有一队一队难民,好一些的赶着马车,身着多日未洗的衣服和腰带,差一些的,几乎是爬着往君临而去。

真是一次赏心悦目的郊游,我们沉默了下来,在惊惧的目光中一路往苦桥而行。穿着号衣,腰挂刀剑,恐怕在这些人看来和强盗没有什么区别,哪怕纹章和服色完全不同。

于河间地的百姓来说,战争是毫无疑问的灾难,不管谁赢谁输。而对这年代的士兵来说,战争是卖命的事儿,要是让他们不准抢不准乐,那得哗变的,尤其是北境的军队,冬天那么难捱,身为劳力不为一家人的过冬做准备,跑到偏远的南方,如果不趁着这个机会贴补家用,不就是等于杀自己的女眷长辈?所以,抢吧,杀吧。

西境就更不提了,总之,大老远的给贵族老爷打仗,不是为了发财还能为了什么,荣誉?哈!

对,发财,我不也是图发财么,在这个封建社会,权力可以换成钱,钱可以换成军队和武器,也就是权力,没有一个强横的中央集权政府,资本很自由,也有萌芽的空间。

旌旗蔽空,帐篷朵朵,苦桥在望,我们到了,河湾地和风暴地的贵族齐聚一堂。高贵的提利尔家族花瓣不再,只有带刺的枝丫,宛如荆棘,他们的封建骑士昂头挺胸,富者板甲护身,穷者只有祖传的锁甲衣。旧镇海塔尔家族的灯塔旗子飘扬一边,其枪矛阵型和兰尼斯特人难分伯仲,都是出了名的强悍,还有罗宛、塔利、红色和青色的佛索威,每一家都是历史悠久的高门大户。

大批的骑士加上不弱的海塔尔步兵,哪怕河湾为数众多的军队里有不少面色紧张的农奴兵,恐怕这支军队也有足够的余力应付这个时代的近乎所有局面,所向披靡。

除了魔法,还有龙。

风暴地贵族逊色一些,毕竟风暴地本就不如河湾地底蕴丰厚,其军队至少要分一半驻守君临,谨防史坦尼斯的龙石岛军队偷袭。我瞧见了塔斯的日月旗帜,伊斯蒙的绿毛龟,威尔德的大漩涡,赛尔弥的金麦穗,还有卡伦家族的夜莺旗。

“整理好你们的衣物,二位,今天可是个大日子。”我翻身稳稳站在地上,缰绳被递给了马夫,“三个人解除誓言,这可是头一次。”詹姆面无表情,猎狗毫不在乎,至少表面上如此,克里冈下马时动作有点大,大概是关久了活动不大自如,让我看到了他腰间露出了手帕的一角,哟,小鸟儿珊莎的礼物他贴身带着呢。

“你看什么,管你屁事儿!”他语气很坏,好好,当没看到,我嘴角的笑意难消,詹姆好奇地瞧了两眼猎狗,大概是第一次看到他这样。

“你是个囚犯,”我笑意难掩,也懒得掩饰,托马德·维水爵士在提醒他,“别太过火。”

显而易见,猎狗的小嘴是从蜜罐里捞出来的,“去你天杀的囚犯,杀了我,小狗,还是说你只会给你的女主子吐舌头,提裙边儿?”

“你们消停点儿,待会儿见国王了。”我把手放在托马德肩膀上,制止了面色涨红的他快脱口而出的反驳。

蓝礼满面春风,背靠熊皮,戎装在身,就跟他不是去风息堡宰杀自己的老哥,而是去御林打猎似的,七位彩虹护卫和硕果仅存的“无畏的”巴利斯坦在列,其他的几位白袍得不到新国王的信任,如马林·特兰爵士被打发出了君临,运送物资去长城,几近流放,亚历斯·奥克赫特爵士前往多恩,美其名曰护送信使,算来算去白袍又得重新组编了。

普列斯顿·格林菲尔爵士?我的这位老舅,即将迎来自己的解放,这是我强烈的要求,大概是出于前世的影响,我可不乐意看着我老妈的姓氏绝后,所以他不会再披白皮,反正,蓝礼不信任白袍不是,他就算继续守誓,作用也有限,国王有自己的彩虹卫,当白袍卫简直就是浪费时间。

值得注意的是彩虹卫队里的洛拉斯,还有“美人”布蕾妮,这个女人很能打,可能比我硬气得多,我可知道自己的水平,一路上的过招花了不少鬼心思。

我身着武装衣,收拾脸上的表情,这是正式的会面,自是行上正式的礼节,“陛下,响应安达尔人、洛伊拿人和先民的国王,七大王国的统治者,全境守护的征召,红人庄园的士兵已经到达,我殷切希望能与您一同南下。”才怪,场面话。

“很好,可是我需要你在君临发挥你的作用,财政大臣,”这一点他倒是有数,毕竟我怎么样都是个未婚女子,不该上战场,“我的臣民已尽义务,十万大军,史坦尼斯可以投降了。”他大大咧咧,毫不在乎,众臣皆笑,可是,他那个死板的兄长会吗?

“那么,这两个人,”他扫了眼行礼的狮子和猎狗,“弑君者和狮子的狗?啊对,”蓝礼拍了拍脑门,“退出白袍,”“无畏的”巴利斯坦面色不佳,他指不定在自责,可是我们都知道这怪不到他身上,这阵子局势变幻莫测,巴利斯坦经历过三个国王,三个王者的铁王座接替过程如此戏剧化,绝非他不能胜任,“那么,来解除誓言,二位,反正你们西境人也不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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