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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谷鸟叫,我知道是克蕾,她就在道路附近。
清晨下了一场雨,空气有些潮湿,土路上积水坑不少,我的皮靴和马裤上都落了好些泥巴点。马车动荡在身后,其后还有几百号人,衣着褴褛,徒步跋涉。我驱马慢踱,眼扫艾德给我的信件,内容是关于在北境调兵遣将集合之事。
我也得做一些准备。
头发?没什么大问题,好些人帮我看过,我还专门去找了大学士派席尔,有些出血,不过养一阵就痊愈了,不会留什么伤痕。
更不会秃,听好了,不会秃!我气呼呼。
“达蒙,你带两位山民,再挑几个做过猎人的,你们去黄金大道上设伏,缺吃少穿就打劫,不准杀人,别暴露身份,尽量呆在那边,有兰尼斯特的信使能劫就劫,大队的人马就报信给我。”
“好的,小姐。”达蒙声音愉快极了,他一直很愉快。
我继续叮嘱:“带好渔网和绳子,别忘了。”有时候需要活捉,“还有其他的家伙什。”
然后是——“科本,这信你帮我加两条,在北境西海岸命令葛洛佛、莱斯威尔和菲林特之指的菲林特家族设立岗哨和巡逻队,防范铁民入侵。争取与河湾地缔结婚约,由罗柏迎娶玛格丽·提利尔,理由是河湾地兵力雄厚,有雷德温的舰队。而且冬季邻近,战争会对避冬产生影响,需要大批南方的粮食。”
科本看起来依然像是个慈祥的老头,而非刽子手,“好的,小姐,但是铁民拿不下白港的话,即便他们再猖狂,甚至拿下颈泽的卡林湾,也没什么意义。”对北方来说,有白港就有颈泽,所有人都知道,而铁民是拿不下白港的,大家伙儿也知道,可是无奈巴隆头铁啊。
我想起海疆城的时候,“是的,如果铁民深入,占领了卡林湾,那会让他们被两面夹击,不过你不能指望巴隆·葛雷乔伊有脑子,想想几年前他的叛乱,那是个笨蛋。”
加上要求罗柏及早征召军队,其实指令的意义就是让罗柏做两手准备,大部去南方,保住河间地这个北境的粮仓,小部集结在临冬城,防范铁民。
“同时北境困苦人稀,并不富裕,我恐怕,高庭不会愿意与北境联姻的。”科本提示,科本是学城出身的,知识素养一点不差,他其实不止是个医生或者死灵师。
我倒是无所谓,我猜河湾地总有脑子灵活的人,“那就雷德温、海塔尔或者罗宛,如果能促使河湾地内斗那就再好不过,西境对河湾地可是很有吸引力的,不给兰尼斯特找点麻烦哪能行。”
我很怀疑河湾地的贵族能看得上北境几分,哪怕史塔克出马恐怕也只能是找点小麻烦了。除非史塔克直接链接铁王座,例如让珊莎嫁给了乔佛里,否则,河湾不会考虑北境的。
最终,科本提出了他最大的疑问,“您不是史塔克,我很怀疑临冬城会听得进多少。”
我倒是干脆,“那就仿照艾德大人的笔迹。”反正离得远。
科本叹了口气,掏出一卷纸,开始记录我的要求,“我得说,您可真是疯狂。”
我瞥了他一眼,“要不然呢?奔狼太年轻,科本,北境可是我老家。”要真是起了兵戈,怎么能让战火波及自己家?
科本温和地说道,“太过感情用事,会让人错失良机,小姐。”
“而不知感情为何物,与异鬼又有何异?”我反问。
波隆的声音插了进来,“大小姐,我问个事儿,”我转首,他正赶马到了我身边,“为什么这些渣滓会跟在我们后头?”
这称呼可奇了,波隆难道以为他很高贵,我不由反问道:“嚯,难道他们和你有什么区别吗?”
佣兵大方地晃着坐下马儿,“我能打,我能找娘们,他们可不行。”
“他们会干活,而我有一个庄园。”这就够了。
这些人大部分是纯粹的农人,其他的有些打过渔、猎过兔子和松鼠,还有伐木工以及矿工。非常可惜,我只找到一位给铁匠打过工的学徒乐意前来,其他人都没有什么专门技术,要招徕匠人,需要花更多的功夫,有更好的环境。
我又补充道:“都是来自跳蚤窝的人,穷汉子。”还有洛克进了金袍以后抓的流浪汉,主要是些新进城的伙计。
波隆放松啦,“所以这些人是你小小王国的居民。他们不是士兵,天杀的,还好不是。”
骑马挺磨人的,我扭身回望他说的那帮流民,伸展肢体,一个懒腰,显出我姣好的身材,大概是因为我穿着男装,凹凸有致,我听到我的人里头有小伙儿咽了口口水,随他去,“他们其中有一些会是士兵,在将来。毕竟拿剑的手,大多都拿过锄头。”
波隆收回眼光,逍遥骑马儿,“您说的那一类是一群给贵人铺路的骨头。”
我露出笑容,说出自己的想法,“那么为了让他们死在恰当的位置,你会训练他们。”
波隆一口拒绝,“训练?训练天杀的赚不了太多的钱,我更喜欢卖命,让契根去吧,他得过且过。”
我仔细打量了波隆一眼,“可是训练可以让你拥有自己的人,将来会有自己的地,然后是自己的城堡。”
“相信我,大小姐,”波隆笑出了牙齿,“我知道该怎么管一个漂亮的城堡,肯定不是靠几个呆头鹅老农。那么,您想要怎么武装他们,草叉和石块儿?”
“草叉和石块也能杀人,波隆,不过不是,是二十多英尺(六米)长的超长O枪和斧头刺棒。”锻造一把剑要花太多的钱,没必要。
“听起来不大好用,我闭着眼睛都能干掉这种士兵。”他大大咧咧。
“那你该面对几百人的方阵试试,作用不一样,波隆,我不需要士兵都跟你这样狡猾粗鲁。”我需要的是战场上的中流砥柱,能扛过骑士冲锋的肉盾。
波隆了然,“我懂了,这就是你说的,让他们死在合适的地方?”
我当然不能承认,“我偏向于让他们打个胜仗,然后回家继续给我干活。我想到你的任务了,在我夜影巷那个宅子下头有个通往梅葛塔的密道,回去以后,你进去看看,通往哪里。”
这是我头一次来我的庄园,三个过去的有产骑士庄园合并到了一块儿,人称红人庄园。
就我所见和我过去的野种庄园大小差不多,南方的农具比北方要好,都是铁的,而且挽马和耕牛更多,恐怕庄园的产出还比野种庄园更多一些,能养更多的人。
可是比起王领的其他地方来说,这里就没什么可夸耀的了。没有矿产,没有野林,也非滨海捕鱼之地。
但也是因为如此,所以我才买得到这里,比我有钱的人不要,没我有钱的雇佣骑士?罗斯比家族不愿意白给。
而这几年也没什么战事,就算有,罗斯比家族对于战争是能躲就躲,给人给钱自己不去,所以也没有封给新的骑士。
我们越过庄园间的边界,三个庄园之间本来就没有围墙,而是用简单的石块标记界限,我猜为了挪这些界石,一定打过不止一场架。
我看到在这会儿,只有零星的地有麦子,很少,大部分地方都是杂草,或许是休耕,或许是牧地,更可能是直接被抛荒。
仅有的风车磨坊和各色铺子非常老旧,我看到洛克之前置办时,已经抹去了原先主人的纹章,画上了我的小红人。当时,他告诉我,有一户绝户的骑士家还有墓窖,我吩咐把里头的列祖先人给迁到别的地方去了,毕竟远亲还在,不过再过几年,将无人铭记其名号。
“酸埃林,你来过这儿吧,陪着洛克?”我收回目光,问道。
酸埃林还是老样子,就是更懒了,“是的,小姐,这里地方不错,我记得有个雀斑妹对着我笑来着,我们晚上过得很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