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小厅(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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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临气候温暖,这里房屋的窗户都挺大,光照充足,富有活力。我换上了薄轻的亚麻布衣裙,套上丝绸外衫,尽享南国夏日的熏风骄阳。

艾莉亚和珊莎被严令呆在首相塔里,不准外出。看得出艾莉亚很不开心,是之前的冲突让她气呼呼的。好吧,说句实在话,她和珊莎都快打起来了。

后面我听到艾德·史塔克来找她,他们说了好一会儿话,大概也就是关于这件事的。

我正和珊莎在一起,我们在偷听,可是艾德把门关上了。珊莎一只手挠着小狼淑女的脖颈,另一只手搅着自己的发丝,用着小大人的语气,“我妹妹是个野孩子,把我操心坏了。”

“我以前也被称为野丫头,”我搂着她,“人人都会长大,她也会,对了,你要去看比武大会吗?”这个话题用得好,珊莎的眼睛明显亮起来了。

“会!骑枪竞技!这是为我爸爸办的,不是吗?我是说,义务!这是我的义务。我必须出场,作为父亲的女儿。”她一本正经地说,小嘴的嘴角却不由翘了几许,“不过团体比武太血腥啦,而射箭比武又有些枯燥,我——”

“你想看洛拉斯,名声远扬的玫瑰,”我盯着她的双眼,笑意十足,语气再确定不过,“你想看詹姆·兰尼斯特,对嘛?那个坏坏的弑君者,我知道,你呀,想看那些耀眼的男孩,骑着马儿,帅极了。”

“不,”她音调很高,“我只是必须出席而已,要知道,小乔,小乔他——”提到乔佛里时,珊莎眼帘低垂,又在瞎想了,小笨猫。

我握住她的手,语重心长:“不是所有的王子都是梦中情人,你看‘疯王’伊里斯、‘残酷的’梅葛,他们都曾经是王子,珊莎,而他们——”

“不!”珊莎逃避地说道,“都是艾莉亚的错!乔佛里只是想试试那个杀猪小子,那只是一个杀猪小子而已,他不会伤害他的,事情不该这样!”她看着我,眼睛又红了,“还有你,莱雅,我生气了!你不该那样对乔佛里,你对他大声大气的,而他是你的王子!”

珊莎抱紧淑女,藏在我怀里,“我们该庆幸,小乔没什么事,大家都没事。你看到他了吗?满身都是伤,好可怜呀,那么英俊,却被欺负成那副模样。”很明显,目前来看,这丫头暂时还没得救。”

“波顿小姐。”我听到门外是维尔的声音,“您的骑士和卫士在等候,小厅里。”

我安抚地拍了拍珊莎的手背,“回头聊,别太挂怀,她是你妹妹,乔佛里会是你的夫婿,你们该是一家人,所以你需要团结他们,我理解,辛苦啦,珊莎。”其实,乔佛里大概率不会是珊莎的男人,但是这会儿,我只能这样说。

“谢谢,莱雅,”珊莎抹着眼睛,勉强振作,“咳!父亲请了一位君临的裁缝,他明天下午到首相塔,到时候给我们量体制裙,可别忘啦!”

我自然表示感谢,然后去应付我的人。首相塔的密尔地毯吸收了我的足音,金框圆窗曲线温柔,阳光洒进来如此慵懒,让人有归家之感。不过我知道,这里绝对不是家。

这里是君临,纷争之地。

我看到小厅里等着的,正是贝里爵士,斧刃,还有洛克。我摆手免礼,拉出一个椅子坐下,“任务有结果了?”

已经过去了不少日子,应该有收获才是,我这几天每天都会突击巡视,我的人还算勤勉,没被南方温暖慵懒的气氛给感染。

“是的,小姐,我在夜影巷里看了三处房子。大的一个院子要200金龙,小一些的要120,最小的是一个三层楼房,没有院落。我们人很多,恐怕买那儿,会很挤,100个金龙的价,不过地段不错,靠近丘下。”贝里·莫斯爵士说道,“这三间的主人里头,有一个已经搬走,另外两个都还在君临。”

“买大的,我们有不少东西,他们有地窖吗?”

“有,我去看过,大院子是三幢房屋围起来的,地下室里有酒窖和食仓,还有一些空的房间,不知道以前是什么个用处。这栋产业已经全空了,有一幢没屋顶,一幢屋子里有几具尸体,烂完了,我报了金袍来,还有一幢屋子墙已经裂开了。总体上采光一般,没有家具和装修,庭院里植物已经枯死,有个不出水的喷泉。如果不是这样的话还会更贵,我恐怕加上装修和维修的费用不止200金龙。”

“密道?”

“有一处,小姐,不知通往何方,有人说那儿曾经是伊耿四世给他的情人,那位里斯的塞蕊娜住的,所以我猜可能是红堡。”

“就那吧,再仔细检查一下,斧刃也去,斧刃你对东方的建筑习惯比较熟悉,说不定会有什么陷阱之类的,请小心谨慎。”想一想,我带着400金龙,那可都是我辛苦赚来的,我在白港做生意,我挖矿,我到处打击劫掠者,好不容易存下的。算起来是几百人的辛苦劳作,付出了不知多少条性命。结果换到君临,就值两套房,心里真不痛快。

“我知道我们这帮北方人肯定挨宰了,约时间签契约,贝里爵士。”夜影巷在红堡北门外,位置偏僻,我猜要是伊耿高丘的其他地方,恐怕会更贵,然后,我脸沉了下来。

“先别急着走,贝里爵士,你知道吗?克蕾刚刚告诉了我,你一直被人跟踪。”

他的面色变得难看起来,我理解,贝里·莫斯爵士不懂君临这些弯弯绕绕,但是,他需要有基本的意识,别蠢到引贼入室。

下一个是城外。

“洛克,你在周围转得如何?”

“主要是东北边儿,小姐,南方是御林,西南边儿离河湾地太近。我猜您也不喜欢海峡,所以我去了暮谷城和罗斯比城。”

“哪个更近一点,我记得是罗斯比城?”

“对,小姐,罗斯比城,实际上我见到了盖尔斯·罗斯比伯爵的养子。”

“我想想,罗斯比城没有继承人,对吧?只有一个养子,争议很大,”或许会是个机会,养子,他日伯爵一死,一定会有继承纠纷,我可以插手,“介绍一下。”

“盖尔斯·罗斯比伯爵的养子叫多曼,他对您很感兴趣,因为,嗯,您那天坐在马车里往外头看,被瞧见了,市井里说得有些夸张,有些人则说的有些肮脏,咳!”哈,又是这套无聊的把戏,这个王领小孩想太多了,还有那群君临市民,“另外盖尔斯·罗斯比伯爵常住君临,这家人体弱多病,他常年卧榻不出。”

“那么,你看到的庄园?”

“啊,分别属于罗斯比家的三个骑士,他们那地皮不少,因为地不是很肥沃,没有矿产,很贫瘠。实际上罗斯比家族是靠过路费和商业税支持的花销。”

“所以是三个庄园?说说看情况。”

“是的,三个相邻的庄园,绝嗣了,其主人要么死在了三叉戟,要么死在了葛雷乔伊叛乱的时节,多曼少爷愿意便宜售出,一个庄园30金龙,三个一起80金龙。”

“种了些什么?”

“黑麦、小麦、燕麦、大麦以及大豆,我看到还有果树,主要是苹果和梨子,”真是平平无奇的地方,“别的什么都没有,有一栋庄园的房舍已经倒塌,有一栋没有马厩,有一栋有磨坊和铁匠铺子,但是已经倒塌了一半,铁匠的东西都空了。这些南方的庄园范围都不大,没法和野种庄园比,里头还有一些居民,是罗斯比自己在管着。但是他们不喜欢那地方,太穷了,不过三个庄园里的嫩枝园还不错,但也就是房子和围墙还算完整。”

“买吧,80金龙是吗?”罗斯比城离君临近,如果我在君临里养太多的人那肯定会出问题,会被怀疑,但是罗斯比城就不一样了,毕竟我需要人种地,对不?那儿是个藏兵的地方,也是个跑路的中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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