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林凌(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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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刚运动完,怕伤食,你们吃好喝好哈。”说完,王翔恨不得在长出一双脚,一个箭步消失在二女面前。

…………

当林凌推开熟悉的房门时,见到的是满目疮痍的桌椅,还有狼藉的地面,自己只是晚了一天没回来,他们竟然…………

林凌的脑门上是三条黑色的竖线,千言万语道不尽他的苦楚,在他来的地方接触不到什么有用的知识,自从来到蓉大结识了许多朋友,尤其是他的室友,各个是百里挑一的奇葩,他喜欢读书,天天泡图书馆,借阅自己喜欢的各类书籍给自己充电,大概两个星期之后,发现自己很喜欢文字,看过一本书之后,为了打发无聊的时间,就开始写写画画,参加了绘画社团,在第三星期,他爱上写文字,又参加了书法社团。

在室友的眼里,林凌的人生像开挂一样,惹得全校女生趋之若鹜,他就像只招蜂引蝶的苍蝇,男生见了恨不得拍死他丫的。林凌刚到大学一头扎进图书馆,惹得图书馆的妹子该了习惯,不去看书,而是坐林凌对面看他,两星期后林凌横扫绘画社,拐走绘画社美女社长的芳心,三个星期林凌横推书法社,徒留书法社社长张大福一个光杆司令,他拐走了所有社员成了他的粉丝。

这家伙不是来上学的,是来惹民愤的。是来扩充后宫团的!

林凌不仅从书本上学习知识,还从他人那里学习各种优秀的习惯,他学会了上课之前预习功课,上课期间认真听课,下课后回到宿舍,再看一下本节课所讲的内容。

由于大学期间,课程少之又少,有很多的时间都是自由支配,他便借用这样闲暇的时间去使劲读使劲写,去图书馆一次借书卡可以最多借六本,则给自己相应的要求:一星期必须跑两次图书馆,也就是可以借阅12本书并将其读完,就这样一直坚持到暑假,他渐渐的发现,自己真的改变了,也许是成长了的缘故吧,他知道了自己想要什么,大学两个月后他毅然决然报考了建筑系,而不是像以前一样,学什么都行,学什么都无所谓。当然他在室友的眼里仍然是想什么是什么的火苗,引无数飞蛾前仆后继,看的室友眼热的林凌。

林凌的努力没有白费,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不管做什么事,自己再不会那么冲动了,而是先去思考,想想最宜的方法去解决问题,更省力更省时的完成目的。暑假前他几乎都泡在建筑系专属的实验室里,天天沉浸在各种实验里,压压石块,拉拉钢筋,打打回弹,测测钢筋保护层厚度,沥青最大理论密度,毛体积密度,吸水率,孔隙率,间歇率,饱和度,马歇尔击等等,实验室几乎让他玩坏了。

在暑假里,回到家的他做着从前期待非常现在却无聊至极的事,由于与自己兴趣相违,没有写作,觉得自己不能那样,便跑到附近镇子上记录见闻顺便买了几本自己喜欢的书,以备无聊时读一读,在暑假期间,他没事就看书,而后不停地写,全是手稿,一沓一沓的,看着那些,他甚是欣慰,要求自己每天必须写一千到两千字,内容不限,想到什么写什么,没有任何格式要求。

哪怕是在火车上他也忘情的去写,不管是什么,他想记录,去记录,乃至错过了站点火车直接开过蓉城,在学习这方面连同寝室的学霸陈维都自愧不如。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