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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深人静,万籁俱寂,一条鬼祟的小身影从四合院的西厢移出,在微弱的新月下,依稀可看出年轻窈窕的身段与宛如凝脂的皓白小手;蒙在脸上的黑巾,只露出一双黑白分明,灵光闪黠的眼眸,水灵灵地煞是逗人!
脚步在接近中堂的主卧房时,她更加小心翼翼。由她斜背在背后的小包袱可以看出这名女子打算出远门,但她却没有立刻往大门方向去,反而接近中堂的房门,教人不尽诧异起来。
在距房门十尺处,她机灵地停了下来,虽不曾测试过屋主的耳力好到什么程度,但在深夜时刻,一点点细微的气息声却也足够让屋内沉睡的屋主立刻惊醒过来!她不能冒险太接近,否则她毕生最伟大的计划就会东窗事发儿泡汤了;而且泡汤还不打紧,要紧的是一旦事发,她这辈子就再也别奢想见见外面的世界了!最重要的,她非得完成一件事才行;这件事是全宅子内的人最大的遗憾,多年来始终无法达成,而她一定要成功地做成这件事。
“亲爱的爹爹、娘娘,女儿弄潮要走了,千万别担心我,我一定会再一年内找到那个隐居二十多年,空有神医之名,却不肯行医的童笑生!如果他不肯来医娘的病,我就把他打昏,一路拖回来。爹爹呀!千万别来找我,您常说江湖人心险恶,并且立誓永远退出江湖;可是我只是出去找人而已,我不知道“江湖”在什么地方,我也会很乖地不去介入,就不会有危险了,请相信我。弄潮要走了,再不走天就亮了!”双手合十地跪在地上拜了三拜。
立刻快步地从大门旁的小门钻了出去,脚步不停地奔入夜色中,直到再也听不到任何声音,唯有风声的沙沙作响是夜色唯一的点缀
而原本黑暗寂静的四合院内,此时不约而同地亮起了三盏油灯。
中堂的门率先打开了!
一个年约五旬,却健硕一如年轻人的中年男子扶了一位美得令天地为之失色的中年美妇人走出来;左右侧的厢门也打开了。
“大哥,您看这如何是好?弄潮那花一般的容貌,不出方圆一里,立刻会被外头的坏男人给盯上的!您就任她一个人不知天高地厚地走出大门?”一个熊腰虎背,与先前男子约莫年纪的人声大如雷地开口了,焦急的语气彷佛她才是那ㄚ头的亲爹似的。
“夫君,要任潮儿出去行走吗?”中年美妇人的脸蛋转向丈夫的方位,一双与女儿一模一样的翦水大眼,很容易可以看出有没有焦距。那一双美得足以柔化任何钢铁之心的大眼,却是瞎的!
ㄚ头的爹爹韩霄,冷静英挺的面孔上,是一抹似笑非笑的神情。
“净初,让她出去看一看世面也好!我们小弄潮自出生到今天十七岁生日,哪一天不教咱们伤脑筋?几乎天天都有教人头疼的事情发生。她够机灵了,放她出去玩一玩也好。否则再闷下去,受苦的就是我们了!观月、醒之。”他改唤自己的长子与拜把兄弟的独生子朱醒之。两个气宇轩昂的年轻男子立刻站了出来。“你们就暗中保护她吧!如果见到她有太过分的举止,就捉她回来。明白吗?”
“明白!”两个年轻人互看一眼,极力忍住笑,与其说是“保护她”,还不如说是保护会让她欺负的可怜人;他们对弄潮妹妹的能耐非常有信心!
不过,想是那么想,还是会非常担心她被外头的人觊觎欺负,她那点三脚猫的功夫,是挡不住存心轻薄她的大色狼的。立即地,她们也尾随小妹身后,暗中保护她了。
“也难为那孩子有这份心了。”韩霄扶着妻子云净初。
这花容月貌是原原本本地遗传给了他们的宝贝女儿,可惜小弄潮打一出生就坚决不肯当个乖乖牌奶娃,至今他仍不明白宝贝女儿那性子是怎么生出来的!
云净初纤手轻抚他胸膛,柔声喃着:“能不能看见你们,对我而言已经无所谓了,这二十年来,你们这样为了我的眼睛四处奔走,又一次一次的失望,我真是过意不去。只要大家都平平安安地,就好了!答应我,霄,不要再为我的双眼费心了。”
韩霄与朱追阔夫妇看了眼,从彼此眼中明白,即使穷尽一生的心力,他们永远不会放弃治好她眼睛的希望。
因为那是云净初这辈子唯一的遗憾!
二十年来,几乎访尽了天下名医,却始终无法让她双眼重见天明,而那位创造了七十年传奇的怪医童笑生,却在二十多年前失去踪迹,世人都肯定他已经死了!毕竟他年事已高,也不曾闻他是否有传人。韩霄不是没找过,但所有的回音都是让人失望的,让他几乎相信“童笑生”只是一则不实的传闻。可是一甲子以来,他所治愈的绝症,却又真实存在着,最闻名的是他替一位王爷开脑取出血块,不仅挽回了王爷的命,也使他重见光明。如今那位王爷是皇上的亲信,并且津津乐道四十年前的奇遇。
所以,韩霄没有阻止女儿的莽撞行事,再他心中,也是期望宝贝女儿能够有机会遇到奇人。从以往的事实中可以证明,任何不可能的事,韩弄潮都有本事将不可能化为必然的可能;他愿意给女儿一年的时间。让家人头疼了十七年的韩弄潮,当真有本事寻访到名医童笑生吗?不管能不能。他的绝俗容姿必然会对世人创造惊叹。心思深沉的韩霄,第二件想到的事是:小弄潮也到了适合婚配的年纪了,这一点,他也决定给她一年的时间。
※※※
三天来漫无目的地走着,直到眼前出现平坦的地形与三三两两的炊烟,韩弄潮才肯定以为已走了千山万水,事实上她一直在山路中打转。此时终于蒙对了山路的正确出口,抵达了平地。
其实她家并不是住在深山绝岭,而是她根本是由这山区走到那山区,转来转去,漫不经心地边走边玩,以为自己一出家门就是外边的天下了。她想,外边的世界怎么也与自己家中一般寂静?天下人都死到哪里去了?两位哥哥每次一下山十天半个月的,都会带回来好多稀奇的玩意儿,也会告诉她天下有多么大,各地方有什么特别的景观,可是她都没看到,才正想抱怨哥哥们骗她呢!哪里知道,她根本是连“天下”的边都还没沾上哩!
摸了摸有些饿了的肚皮!好吧!先解决午餐,再决定往哪边走吧!右前方的树林似乎传来淙淙水声,她脚下没有迟疑地蹦跳了过去。
洗净了手脸,她索性将一双雪白的莲足泡在水中,让清凉的感觉传透全身。顺便清点了一下包袱中的细软,除了两套改小的男衫,以及几两碎银之外,再也没有多的了!原本带了三四个饽饽,再怎么省着吃也在这一餐中正式宣布吃完。
脚好痛喔,而她还不知道哥哥们口中的“中原”是在哪里?不过,那个童笑生不见得会在中原吧?她要往哪儿找呢?
忍不住俯身看溪流中的倒影,倒影中映着一章美丽无双的俏脸蛋,但她仍是不甚满意地对自己皱眉。她的母亲才是绝世无双的第一美人,也许是美得令老天也为之忌妒,才夺去她双眼的光明;母亲那种风华绝代是自己努力一辈子也不可能有的。但,至少她也还不算太差就是了,此刻不男不女的中性打扮也难掩她天生丽质。再度对自己做了个鬼脸。
想到还不知道得走多远才会见到市集人烟,心中就直叹气,双手合十地看着老天:“我不想再走了,老天爷,送我一朵云当代步工具吧!”
当然老天爷是不可能会理她的。叹了口气,她起身穿好靴子,决定沿溪流而下,大概天黑前会有幸见到一个人类,并且肯送东西给她吃。
走了几步,蓦然,韩弄潮瞪大了明眸,直勾勾地看向树丛的令一边露出的一颗马头
老天爷接收到她的呼唤了,也立即给她送来一匹代步的马儿!她有一匹上天恩赐的马儿了,有着漂亮的火红颜色,如果没有意外,那马儿一定长得威武又雄壮!没有多想,她踩着水中凸起的石头没两三下已到了对岸,跳过矮树丛大叫:“我的马!”
那高壮精健的马儿比她想像中更巨大,迫使她不能一把跳过去抱住马头亲热亲热,增进感情!事实上她的高度正好可以接收到马儿不驯的喷气由上头传下来,看来那马儿尚不肯接受她是它主人的事实!
韩弄潮双手叉腰,在安全距离外很神气地宣告:“你是我的马儿,最好乖乖听我话!你要知道,能当我的坐骑是件天大的荣幸,你想想,你这辈子哪有机会见到真正的大美人?我现在活生生地让你观赏我的花容月貌,更决定由你来服侍我未来的旅途,我想你一定很高兴吧?而且在这没有人烟的地方,我是唯一的人,你是唯一的马,当人我就是你的主人了!乖,你蹲下来让我骑上去,这是老天爷的旨意,你别挣扎了!”
才往前走一步,那匹不可爱的马却聿聿直叫,还扬起前蹄恐吓她,吓得弄潮又退了好几步。
“哎呀!咱们打个商量嘛,这是天命,不可违拗的,否则你下辈子可能只能当牛或羊了。我叫你小红毛好不好?我叫韩弄潮,是天下第二大美女。好了,现在我们已经互相介绍完毕,你让我骑骑看嘛!拜托啦!”没看过有这么高傲的畜牲,不知道以前是谁养它的!不管!她先看到的,就是她的,谁也别想抢走!不过目前最重要的是她要怎么让马儿认清她已经是它主人的事实。
也许她该拍一拍马屁才是!一般人不是特别喜爱他人逢迎拍马屁吗?此刻有现成的“马屁”让她拍,她不拍就是呆子了。
她悄悄走向马的后方,高高地举起手,相准方位就要大力拍下去
“住手!”一声低沉严厉的喝声,伴随一只快如闪电的手闯入她的时空中。眼睛眨也没眨的,她却看不清自己的皓腕何时被擒了住;可是她至少知道会痛!
“放开我,手好疼呢!”她再也顾不得马了,先对付来人再说,也许是个企图抢“她的”马的坏人!
如临大敌地转过身去与身后的男子面对面,却只看到了人家胸襟上的襟扣──又是一个高得令人讨厌的男人!哥哥明明告诉过她,平地的男人都很矮的呀,原来只是哄她而已!讨厌!这个人也许比哥哥们更高呢!
来不及细看男子的面孔,她已经被人丢到一旁了。她晃了两下,扶住一旁的大树,本来想先喘一口气再找那个男人理论的,但是,那男子正在解开马儿系在树上的缰绳,看来正要偷她的马!
她气急败坏地跳了过去,滔天之幸,她的轻功还不错!
“你不可以碰我的马儿!”她双手大张,挡在男子面前。
“你的马?”低沉的声音含着傲然冷僻的气息。
顺着声音往上望,弄潮不自觉地“哇”了一声!好冷的一张面孔,薄抿下垂的唇角显示了这个男人不喜言辞,更别说喜欢“笑”了,这男人八成不知道“笑”字怎么写;一字对排的浓眉低低地压着一双没表情的利眼;脸型方正得没一点圆滑,是那种任何人见了也会将他归类于老古板、死木头、硬脾气,且死不转圜的那一类人!
其实他又高又挺拔的,还算是个性格男子,够好看了。但须知道,弄潮打小就有两位俊美的哥哥,以及天下第一美人与大帅哥父亲可以看;基本上,她是很难再去对好容貌的男女感到震撼的。会吸引她的,反而是那种冷绝的气息,加上那种天塌下来也与他无关的酷样;好像特别讨厌理会别人,只差没贴个“生人勿近”的牌子了!
很奇异地,弄潮心中涌着一种无法言喻的感觉,她忍不住要将他看得仔仔细细,几乎是准备将他雕镂在心版上似的。不知这是什么情形?反正她也不准备追究。
“你是谁呀?叫什么名字?”一时忘了他要偷她马的事,打算自我介绍了;这是礼貌。
男子冷冷地横了她一眼,牵了马就要离开小溪旁。
“喂,你不告诉我名字没关系,但是你不可以带走我的马,看你长的一表人才,怎么可以去当小偷呢?我不会让你这么做的。”
“这是我的马。”男子不容置疑地丢给她一句。
“乱讲!是我先看到的,小红毛是我的马!”她又叫又跳地跟着他走。这个人怎么可以这么恶霸?她会好好与他讲理,直到他悔误为止。
但是他并不打算理她,走出树林之后,他跨上马背,再也没有看她一眼。
弄潮急急抓住他一只手臂:“小偷!强盗!坏人!把我的马儿还给我啦,你不可以骑走我的马!”边说着边抓着他,也要上马。
就见她双手死抓着他手臂,一腿吊在马背上,说有多狼狈就有多狼狈,完全忘了女人该有的矜持;事实上她根本忘了上一回有淑女矜持时是在何年何日了。
一个女孩子这般与男子亲近而不避嫌是很不知羞的。这位很冷漠的男子也不禁讶异了,讶异她的厚脸皮;即使她着男装,仍一眼可看出她是不折不扣的大美人儿。再怎么不多言的男子,好歹也要说一些话吧!
“放手!你这成何体统?”
也不知怎么着,上一刻弄潮还可以死死抓着他的手;下一刻,她的双手却只抓着了空气,连他何时挣脱开她双手,她都看不到。当然,双手没得抓的她只好往黄土地上跌了去。也许是他不忍见她跌得太惨,才在她脸蛋着地前,抓了她衣领一把,让他只有臀部及地。
在她痛呼时,那人已驱马往前而去了。
“我的马!”顾不得疼,弄潮跳了起来,使尽力气追过去。
须知道,韩弄潮之所以会令人头痛,就是她有着决不妥协的钢铁般的意志力,凡事她想要的,一定全力已赴。而她的轻功之所以会好,则是因为常常再达到目的后,被父兄追着要打她屁股时而练成的;至于其它的武功,那就甭提了,摇头比较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