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章 诏令和戒严令(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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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分大明律还有一层用意,那就是朱由检以后可以更方便地修改或增加某种法律。

否则一改就是整部大明律,动静实在太大了,也更难以通过。

所以他想把大明律拆分,方便以后修改。

不过袁可立也提出一个问题,让他陷入为难:

“历代先帝颁发的诏令,应该定在哪个级别?”

“是相当于法律,还是相当于法规?”

这是关系到皇帝诏书级别和权力边界的重大问题,如果朱由检说皇帝的诏令属于第二级别,那就相当于承认皇帝也要遵守大明律。以后群臣会想尽一切办法修改大明律,约束皇帝,实现君主立宪。

朱由检现在不愿钻入这个套子,考虑之后说道:

“皇帝的诏书可视作临时法律,通常不能和大明律相违背。”

“但是如果有需要,可以用诏令废止某些法律法规,用颁布的诏令代替。”

袁可立心中失望,有些生气地道:

“陛下这样做,和以前有什么区别?”

“何必还要拆分修订大明律?”

“修订之后,陛下就颁发诏令废止了,那还修订做什么?”

朱由检也觉得这样做实在有些耍无赖,只能做出让步,说道:

“那就加个时限,可以临时代替某些法律。”

“历代先帝的诏令,同样按临时法律处理。”

“需要沿用的,那就整理后加入法律。”

“不需要沿用的,那就不再延续。”

这下袁可立满意了,知道大明律的权威能够得到保证,皇帝在大部分情况下会遵守大明律。

不过他还是提出要求,希望皇帝对时限明确规定:

“时限是多长时间,请陛下说明白!”

朱由检道:

“暂时定在三年,一次废止时间最多三年,诏书上要明确时间。”

“时间过去之后,如果诏令不再延续,被废止的法律法规自然恢复。”

“如果诏令延续,同样最多三年。”

“最长九年之后,要在朝会上商议是否修改法律,用诏令内容代替。”

“不能一直用诏令代替法律,也不能明知法律有问题,却只能执行下去。”

对此勉强认可,袁可立觉得比先前随意下诏代替大明律要好很多。

但他同样提出要求,诏令必须是内阁起草、没有被六科封驳的正式诏令,让皇帝承诺不用中旨发出诏令,不能再发生锦衣卫监的事情。

朱由检不愿轻易承诺,说道:

“如果发生谋逆、叛乱等突发事件,需要朕用诏令处理时,正式诏令的流程可能来不及。”

“总不能朕在面对敌人时,还没有权力下诏吧?”

“如果要临时招降叛军,朕的诏令有没有效力?”

听出皇帝有答应的意思,袁可立当即说道:

“那是战乱时期,自然由陛下大权独揽。”

“但是平时陛下要用正式诏令。”

对袁可立说的战乱时期皇帝大权独揽,朱由检根本不信。历史上战乱时期多了,有多少皇帝大权独揽?

为了保证自己的权力,也为了应对接下来发生的动乱,朱由检想到后世的戒严法律,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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