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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锦还真的不担心韩春草会把所有的兔子都拿去卖了。
因为这个时候的人啊,那是最喜欢的红眼病的。
他们家一下弄到这么多兔子去卖,先不说能卖几个钱,在别人看来,那都是一笔飞来横财。
以此为突破口,黎锦坚信今儿肯定能吃到不少肉的。
然而,等到他们姐弟俩累死累活把兔子拖回家,黎锦被好好地上了一堂八零年的人情往来课。
十四只兔子,首先就分了一半出去。
凡是老黎家的媳妇儿的娘家,都分了一只。其中,黎锦的大堂哥黎暄计划是秋收后接媳妇儿,所以,又是一只兔子,等黎暄回来去老丈人家送中秋节礼。
再有,黎锦的小舅妈前不久才生了儿子,也得送上一只兔子。
这一来,八只兔子就没了。
剩下六只兔子拿去集上卖,还真不担心会让什么人犯红眼病。
万幸的是,考虑到黎锦才落水,受了惊吓,也得吃点儿好的补一补。
作为掌家女人的韩春草掂量再三,这才决定拿出三只兔子炖了。
兔子炖萝卜,满满的一锅,倒也是能解解馋。
“还是太穷了啊!”
院子里,黎锦跟黎晟坐在树荫下的小板凳上,心里很是有些不是滋味。
当然,这种不是滋味,并不是单纯地因为没肉吃。
看书的时候,黎锦从未想过这个年代,生活物资这般的匮乏。
在书里,尤其是男主跟女主结婚后,日子过得是相当的红红火火。男主把女主宠上了天,可没有得到几分的回应。
当时,黎锦就觉得女主脑袋有坑。
等她穿书而来,了解到这个时代的真实情况,更觉得女主是个没脑子的。
那么,若是自己刻意搅黄了这桩婚事,是不是也算没脑子?
她穿书而来,会否,这又是另一本书?
自己的选择,在看书的人看来,又是怎么一个样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