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天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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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辰看了一眼躺在床上的南鸣。

皮肤并不算很稚嫩,有着被日晒的痕迹,大致应该就是在林村出生的孩子。

闭合的双眼之下,有着一排微微翘起的睫毛,还未完全发育好的鼻子和一张小小的嘴巴。

即便是皮肤不算白的他,也能给人一种想要保护的欲望。

一个本应该读书的年龄,但却遭受到了末世与活体研究的双重折磨。

或许,这就是他出生后,已经被选中的命运。

叶辰没有觉得可惜,也没有觉得心疼。

生活就是如此。

每个人都不能选择逃避,只能被动接受,至少这样,才会好受一点。

“那我走了,预计七日之后回来,这里就交给你们了。”

叶辰将背在身上的背包放在了一旁,迅速朝着地下室外走去。

“呼。”

叶辰来到了地面,他顿时感觉自己仿佛如释重负一般。

因为在钱逍林和苏祠等人的面前,他不敢过多暴露自己的一些能力。

虽然苏祠为他研究源武器,但若真要追根溯源的话,苏祠他并不了解。

这人的背景以及以前的经历,都是处于一个朦朦胧胧的状态。

若不是因为源武器的原因,他也不会选择让苏祠加入到自己的队伍中来。

而钱逍林,则更是一个重磅炸弹。

他让钱逍林跟着自己的原因,无疑就是想利用钱逍林的实力来达到一些目的。

不过经过这段时间的接触,他对钱逍林加入自己队伍的目的,又浮现出了一个新的想法。

叶辰边跑,边思考着内心的疑团。

他并不自认为现在已经无敌了,上一世,他虽然了解整个世界的大致结构和大事件发展顺序。

但他,也只不过是一个生活在底层的小小蝼蚁。

不同的身份所接触的东西不一样,所以,他看不到七年前的末世,那些科技究竟发生了什么样翻天覆地的变化。

在黑暗之中,或许依旧有了超越他自身能力的科技出现,甚至有着一双双无形的眼睛,正在看着他的一举一动。

他所踏的,是一条无尽黑暗中带着些许光明的道路。

他不会选择救人,只会选择做是否对自己的利益和生命有帮助的事情。

郭小白是如此;苏祠和钱逍林,也是如此。

一夜过去,万物再次回归到了光明之中。

叶辰在依靠着疾步之鞋和本身速度的加持下,他已经来到了那煤山所在市区的郊外。

这个市区的名字叫做:天市。

四周地形辽阔湿润,有河流围绕,物产丰富,皆觉得是上天恩泽所赐,便取为天市。

但也正是如此,也使得天市的郊外与其他市区不同,只要一接近,就能看到附近有着许多变异的动物。

“先看看还剩下多少金币。”

叶辰打开了自己的系统面板。

自身基因体魄为Lv7,而金币剩余的数量为3412。

一把闪电匕首的价格在18400金币。

所以,他必须在天市获得15000左右的金币。

不过叶辰早就有打算,上一世天市最为出名的一个变异体生物,就是蚯蚓!

因为天市土地肥沃,而蚯蚓这类生物本就喜欢潮湿的泥土,以至于四周临近的城市,有着许多变异蚯蚓都会朝这边来寄居。

从而,天市的三分之二面积,已完全被蚯蚓所霸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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