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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寒鸦飞过柳氏妖宅的上空,刚刚发出“嘎”的一声,就被躺在屋顶上纳凉的时缨一巴掌拍了下来。
“哎,小妮子,你想不想晚上吃烤乌鸦?”
“烤乌鸦?”将芜看了眼那只黑漆漆的鸟儿,摇了摇头,“怪丑的,想来也不好吃。”
时缨轻笑一声,把那受惊的乌鸦放走了,继续枕着手臂躺在屋顶上,大脑放空。
小村落的故事似乎已经很远了,距他们回到临安也已过去半月之久。这段时间临安太平无事,他俨然成了一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闺秀”。
世界终归是有遗憾的,时缨咬着嘴里的狗尾草,不由得想。
忽然,他翻身起来,用狗尾草挠了挠将芜的脸。
将芜连打了两个喷嚏,恼道:“大人,你在干什么!”
时缨俯下身来,长长的头发也散落在将芜的脸上。他有一张素白的脸,唇色稍显黯淡,偏偏笑起来特别动人。
“小妮子,你好不好奇自己为什么没有心?”
“心?”将芜将手放在左胸口,果然是一点也没有跳动的感觉——她的身体是凉的。
时缨第一次见她,便唤她为妖,只因她的脉搏不同于人类。单纯如她,似乎在那之前根本没有发现自己的秘密。
时缨想,大抵是她之前过得太苦了,所有的精力只放在生存上。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不如本君帮你一次。我趁老人家散心的机会,将她请了过来,不日就到妖宅了。”
时缨口中的老人家即妖界活了上万年的巫咸,能看穿过去与未来,是鼎鼎有名的先知。
将芜脸渐渐发红,用手掌把时缨的脸挡住,磕磕巴巴道:“老……老人家?”
实际上,她心里想的是,魔君大人,你现在脸离我太近啦!
时缨松垮的红色长衫领口敞开,将芜可以清清楚楚地看见他莹白的胸膛,还有突出的锁骨、喉结。
乍见时缨是不会觉得他貌美的,但细细观察便会惊觉他五官之精致。都怪他生了一副好似有病的身材,高挑纤瘦,弱不禁风,脱了衣衫,才能见到筋肉。
哎呀,将芜害羞地想,我怎么什么都知道了。
“怎么?”时缨似乎觉察到什么,眼底有促狭的意味。他轻轻一笑,又翻身躺下,揶揄道,“本君对你这样的黄毛丫头可不感兴趣,你别整天胡思乱想的。”
“我才没有呢!”将芜下意识反驳。
这妖太讨厌了,活该一辈子没人喜欢。
时缨又不经意地瞥了眼眶都气红了的将芜,搓了搓鼻子,眼角眉梢都是笑意。
算来时缨把这丫头买回宅子已经几个月了,她当真除了和那叶蓁生得一模一样外没有半点和那妖物相似的地方,只是软软的,香香的,像个糯米团。
这也是他找巫咸的原因——不分辨清楚她的身份,他不敢面对自己的心。
“杜若,你看大人和将芜姑娘的黏糊劲儿,说不定日后妖宅要添女主人了。”柳氏妖宅一角,小蛇妖青青看了半天,碰了碰檐下廊柱边那白衣女子的胳膊。
白衣女子双目无神,仿佛没有听见。
青青又从怀里摸出一个散发着粉色光芒的鸟蛋,在她面前晃了晃:“杜若,我去白凤那儿偷了一个蛋,你吃不吃嘛?”
杜若还是呆呆的,置若罔闻。
“杜若,你怎么了?”青青不明所以。这可是提高修为的事情,若论整个妖宅谁修炼最勤快,自然非这杜若莫属了,现在她好心把修为送上门来,杜若却爱搭不理。
青青叫了两三遍也没得到回应,生气道:“杜若!”
杜若一惊:“啊!你叫这么大声做什么?”
“我还要问你呢,我喊你几回了,你到底有没有听我说话?”
“你说什么了?”
“……”青青无奈地捂脸,恼道,“好心没好报,早知道我自己偷偷吃了。”她抱着那能增五百年修为的鸟蛋蛇行而去,杜若过意不去:“你别走啊,我刚才在想别的事情,没听到你说话嘛。”
“想什么呢,连修为都不管了?”
杜若眉头微皱:“姐姐。”
杜若与姐姐子衿是一枝并蒂莲,自小一起修炼,梦想着早日位列仙班。但最近子衿迷上了一个男人,别说修炼了,连自己这个妹妹也不管不顾了。
子衿和杜若生得一模一样,虽谈不上倾国倾城,却也是十分清雅可人的,偏偏她看上的却是一个丑八怪。
那男人叫作常皓,是奢香茶铺的说书人,因为戴着一张鬼王面具,便被人戏称为“鬼面书生”。说常皓是鬼面已经是抬举他了,杜若亲眼见过,他那半张脸被火吻过,看多了是要不舒服的。
偏偏子衿喜欢听他说故事,三天两头往奢香茶铺跑。
奢香茶铺又开张了,盘下这家店面的是一个叫作舒墨的“艳商”。之所以叫他艳商,只因为他生得太好看了,不用说话,只消搬张凳子往那儿一坐,就能吸引整栋楼女人的目光。
可惜那公子已经“名草有主”了。爱慕他的女子自是瞧不顺眼许然亭的,总觉得她样样不如自己。
为了不引起众怒,夫妻俩不常来,只会在晚上派个青年男子来收账,他们素日里跟鬼似的,不知道在哪里飘着。
茶铺除了卖茶叶、茶水,也卖各色点心,还请了一个腿脚不利索的说书人。
说书人戴着一张鬼王面具,实际上长得十分丑陋,半张脸都被大火毁了。但据说这书生以前也是出名的美男子,要不声音怎么这么好听呢。
“上回说到,那湖广襄阳府枣县有一人名为兴哥,自小生得眉清目秀、唇红齿白,跟着父亲行商……”
常皓说的是一个关于珍珠衫的故事。这故事巧,说是有一个叫作兴哥的男人娶了一个美丽的小姐巧儿为妻,为了生计又到外地行商去了。
在兴哥离开的这段时间里,巧儿和一个姓陈的商人好上了,还送了他一件珍珠衫作为信物。那姓陈的也要走商,便暂时离开了巧儿。
在一艘船上,兴哥和那姓陈的遇着了,越聊越投机,甚至高兴地称兄道弟起来。
常皓今天的书就说到这里,他说这故事出自《喻世明言》,并不是他创作的。观众席中,有个标致的女子一双杏眼含情脉脉地看着他,连他说完了也未曾察觉。
子衿哪里听过这么好玩的故事?
常皓拿着自己的碗讨赏钱,讨着讨着就来到了子衿面前。
“姑娘,谢过了。”常皓把碗伸向子衿。
子衿好半天才反应过来:“哎呀,你说得太好玩了,我都没有反应过来。”子衿摸了半天荷包,发现自己实在没什么值钱的东西,便解下腰间的玉佩,放入碗中。
“这个给你,你把剩下的故事告诉我好不好?”
常皓一愣,这么值钱的赏赐,他说了这么久的书还是第一次得到。他忍不住深深看着子衿。
子衿不仅生得美丽,而且双眸干净清澈,不谙世事,一副好骗的样子。
常皓也是要吃饭的,给了他钱的都是祖宗,于是他微微行礼:“谢姑娘赏赐,虽然于理是不该说的,但是既然姑娘不嫌弃,我便跟你说一说。”
常皓把玉佩收起来,等收完了所有的赏钱,人都散去了,两人移步前往二楼的客桌。
面对面坐下来后,两人便更瞧得清楚对方的模样了。
常皓没有摘下面具,子衿却笑道:“公子,我看得见你生得什么模样,你不必挡着,不然待会儿口干了,喝茶水都费劲。”
常皓又是一愣。
他把手放在面具上,犹豫着要不要摘,想了想还是说:“在下貌丑,不想吓着姑娘。”
“那有什么,丑的人多了去了,不差你一个。如果人长得丑就要戴面具,岂不是满大街的面具人?”
还没有人同他这般说过,他忍不住笑了笑,笑声十分好听:“姑娘倒是有趣。”
子衿的大眼睛一瞬不瞬地看着他。
他也一瞬不瞬地看着子衿。
说到这里,两人似乎才开始正式打量彼此。看着看着,常皓又笑了笑,他好像闻到了一股宿命的味道。
常皓轻轻地把面具摘了下来,有些害羞。这么多年来,但凡看到他这张脸的人没有不鄙夷的,可是子衿自始至终没有任何惊讶或者鄙弃的意思。
“这次的茶水点心我也请了,只求公子快把后半段故事告诉我,可把我急死了。”
常皓转了转眼前的瓷杯,露出一个温和的笑容:“好。”
这故事的后半段,自然是姓陈的那人无意间取出珍珠衫,被兴哥发现了。两人说了一番话,兴哥得知自己戴了绿帽子,又气又急,病了,姓陈的也因为愧对兄弟一病不起,没过多久就死了。
兴哥回到家里休了巧儿,巧儿改嫁给了当地的知县做妾。后来兴哥因意外吃了官司,与巧儿重逢,两人旧情难忘,知县通情达理,放了巧儿,让这夫妻二人回家过团圆日子去了。
“那姓陈的怎么就死了?”子衿惊讶道。
“人有旦夕祸福,这姓陈的又不是坏人,更与兴哥义结金兰,当知道自己伤了自己的兄长,怎么还有脸面活着?”常皓呷了一口茶,微微一笑。
子衿还是无法理解,她以为这个故事会一地鸡毛,但是好像那些犯过错的人都得到了原谅。
故事说完了,常皓起身告辞。等他向前走了几步,子衿才迟钝地反应过来,拦着他道:“公子留步。”
“姑娘还有什么事?”
子衿红了脸,小声道:“其实我知道不该问的,但是我就是忍不住嘛——我很好奇,你的脸究竟是怎么回事?”
常皓完好的另半边脸剑眉星目、唇红齿白,她可以描摹出他原本完好的面孔,一定俊俏极了。
常皓皱了皱眉:“对不起。”
他作揖,转身,匆匆离开。
常皓一步一步下楼,眉头越皱越深。其实他很想开口,想问这不谙世事的小姑娘一句话,但他觉得大家萍水相逢,私事还是不要到处传播为好。
今天是探花郎李万绮与户部尚书的女儿王氏成亲的大日子,常皓走着走着就撞上了迎亲的队伍,跟丢了魂儿似的,连迎亲的队伍正迎面而来也不曾察觉。
坐在马上的新郎官李万绮鲜衣怒马、雄姿英发,红毯从探花府一直铺到了尚书府,排场大,吹吹打打的声音响彻临安长街。
常皓刚刚收了玉佩,这会子却没了说书时的风度,跟个木桩一样。
“小心!”
眨眼的工夫,他感到一阵香风袭来,将他从大路上拽到了人群中。清道的官差本来正要赶人,一眨眼的时间便发现人不见了,纷纷擦了擦眼。
“眼花了?”几人面面相觑。
“公子,你到底怎么了?没看到人家娶亲吗?”救人的还是子衿,她出了茶铺便一直跟着常皓。
其实她偷偷跟着他好一段时间了。
常皓回了神,有些抱歉地道:“谢谢姑娘的救命之恩,你已经帮常皓两次了,常皓实在不知道该如何报答姑娘。”
“我看你也不是个蠢笨的男人,怎么看到人家娶亲却变得那么迟钝?”子衿压低声音悄悄问他,“难不成你羡慕人家金榜题名,又洞房花烛?”
常皓脸微红,半晌,又将目光投向那远去的背影。
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这一句话,用在李万绮身上实在再贴切不过。
“我怎么会羡慕他?再怎么样也是他自己的福气。”常皓摇摇头。
子衿好奇道:“再不然是他抢了你的新娘子?”
常皓又是一愣,忽而自嘲地笑了起来:“抢了又怎么样?他根本不用抢,本也不属于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