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卷第二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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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歌颂上帝的《圣典》中都记载了天使的战争,更罔论自出生那一刻起就背负罪恶的人类了,“在天上就有了争战。米迦勒同他的使者与龙争战,龙也同它的使者去争战,并没有得胜,天上再没有它们的地方。大龙就是那古蛇,名叫魔鬼,又叫撒但,是迷惑普天下的。它被摔在地上,它的使者也一同被摔下去。所以诸天和住在其中的,你们都快乐吧!只是地与海有祸了,因为魔鬼知道自己的时候不多,就气忿忿地下到你们那里去了。”

这可悲的时代是否应该谢幕了呢?维科斯驱马并入了骑兵的队伍,也许,是该结束了……

“正当梨花开遍了天涯,河上飘着柔曼的轻纱。她站在峻峭的岸上,歌声好像明媚的阳光。姑娘唱着美妙的歌曲,她在歌唱草原的雄鹰。她在歌唱心爱的人儿,她还藏着爱人的书信。”夏巴克用着自己并不算好听的嗓子,一首据说是来自东部平原耐寒的诺德人的歌谣。

这首歌曲内容讲述的是,一位美丽的姑娘对离开故乡去保卫边疆的情人的思念。这当然是一首爱情歌曲,但这首歌曲,却没有如一般情歌似的对爱情的委婉表述、对爱人的缠绵,而是节奏明快、简捷,旋律朴实、流畅。与其说她是一首情歌,到不如说是一首战场上的战歌。

但是在这里,沃萨瓦地区,却是没多少人听过这首歌曲,更罔论用诺德语唱出这首歌了。夏巴克,这个中年的骑士,身上到底藏着多少的秘密呢?

“咕!咕!”夏巴克解开了腰间别着的水袋,里面装着的是诺德人爱喝的烈酒,仰着脖子,大口大口的灌了下去。

沃萨瓦地区的人们因为气候不是多么的寒冷,因此对于烈酒之类的御寒之物便不是那么钟爱,相反的是他们所喜爱的是“上帝之血”,也就是用新鲜的葡萄或葡萄汁制成的酒,或者说是葡萄酒。他们陶醉与葡萄酒的妖艳与甘甜,而烈酒过于辛辣的性格,并不是他们所能接受的。

“啊,这歌声,这姑娘的歌声,跟着光明的太阳飞去吧!去向远方边疆的战士,把姑娘的问候传达吧!!”咽下了口中高浓度的烈酒,夏巴克仰天歌唱,丝毫不顾及周边骑士与侍从的目光。

“又来了,他的样子还是没有变。”一些认识夏巴克的骑士,看着有些疯癫的夏巴克,纷纷摇着头,但却不是多么的意外,因为这一切他们都已经习惯了。或者说,是从二十年前开始就已经习惯了。

二十年前,夏巴克还是一个年轻的骑士,明朗的阳光照在他的身上,也会为之失色,因为他的开朗比之阳光更加暖人心怀。他不仅会用手中的长枪与剑守卫自己的信仰,而且哪怕提起了鹅毛笔,他也能写出令教堂的牧师为之羞愧的好字。

如果非要用一种东西来形容当时的夏巴克,那么或许就是“兰斯洛”了吧,那个传说中完美的骑士,完美的品德,完美的剑术,完美的,完美的,完美的……

但一切在二十年前的某一天又突然改变了,当夏巴克在历时两年朝圣归来时,人们发现,这个年轻的骑士,仿佛在朝圣过后,被上帝惩罚了,厌恶了。

他开始酗起了酒,并用着人们听不懂的语言唱着一些旋律诡异的歌曲。当地的一名博识的学者,曾经在听过夏巴克所唱的歌曲后,得出了一个结论。“他所唱的歌曲,已经基本上囊括了人类所有的语言,不论是东部平原,沃萨瓦地区,波轮山地,莫开善室大草原,比里利毕大半岛……”

就是这样的一名骑士,在朝圣的过程中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故事,竟然令他转变如此之大,一个完美的骑士,却变成了一个如同大歌剧家法勃列笔下的“疯骑士”涅葛默德一般。用着人们不懂的语言,做着与常人不一样的动作,去诠释着只有自己知道的世界。

“他回来了。”一名眼尖的侍从坐在马背上,看着远方突然出现的一人一马,“是红色的旗子,是战争!”

远处,交涉员正跨在马背上,向着己方阵地奔驰过来,他的左手拉着缰绳,让自己不至于从马上摔下来。而右手,则高举在半空中,疯狂的挥舞着自己持着的红色旗帜。

交涉员,一个战场上的特殊职业,他们不同于掌旗官或传令员等职业,他们是在开战前或投降时跟对方进行交涉的勇士。为什么说是勇士呢?因为谁都不知道,交涉员进入了对方阵线是否还能活着回来。

当他们手中举着的是蓝色旗帜,表示的是对方接受和平,愿意退兵;而白旗,表示对方同意己方的投降,并且给予战俘待遇;是令人不想见到的颜色,便是红旗,这所象征着的,既是对方要用鲜血染红旗帜,染红大地。当然,还有黑色,这个是死神的颜色,是不死不休,不要俘虏,若是在攻城战中,则是战后屠城!!

野蛮的游牧兽人最钟爱的颜色既是黑色,虽然这并不是他们真正意义上喜爱的颜色,但却是他们在种族战争中最爱使用的颜色。在人与人的战争很少出现屠城色,因为如此一作,便是生存的战争,而不是利益的战争。

“驻守边疆年轻的战士,心中怀念遥远的姑娘。勇敢战斗保卫家园,姑娘的爱情永远属于他。勇敢战斗保卫家园,姑娘的爱情永远属于他。正当梨花开遍了天涯,河上飘着柔曼的轻纱。姑娘站在竣峭的岸上,歌声好像明媚的春光,喀秋莎站在竣峭的岸上,歌声好像明媚的春光!”夏巴克看着空空的酒囊,好似忽然想起了什么,歌声也随之低沉了下去,甚至连最后本应高昂的结尾也变得低哑起来。

“维科斯。”夏巴克看着身边骑着马闭着眼睛的维科斯,用着不同于刚刚疯癫的威严语调说道。“知道什么是骑士所追求的么?”

“荣耀,信仰。”维科斯依旧闭着眼睛,等待着即将到来的战斗,敷衍的回答道。

“可我在你身上只看到了对于利益的欲望。”夏巴克顿了顿,接着说道“不论是人类还是上帝都具有的一种生命的本能。”

“我的骑士主人,这可不是一名虔诚的信徒应该有的言语!”维科斯睁开了双眼,诧异地看着眼前令他不敢认识的夏巴克。在刚才,那番言语,那个在他的记忆中,每日都会坚持祷告,虔信无比的疯癫骑士,舌尖却道出了大逆不道的话!

这番话如果被教士听到,绝对会用这话里对上帝的污蔑,对夏巴克处以极刑!!

“我只是在诉说真理,一个我们早就明白的真理。”夏巴克笑了,这十几年来,他第一次的笑了,笑的如阳光般灿烂,如夜晚般阴沉。他的眼中不再有浑浊,而是睿智的光芒,是一种慑人的睿智,仿佛上帝的智慧在他的眼中闪烁。

正当维科斯震惊于夏巴克突然的改变,战争似乎开始了!!

“呜呜!!”战争的嚎叫在阵中传来,而与之相对应的,远处也传来了一阵号角声!!

“勇士们!拿起你们的武器!!”米厄齐尔子爵抽出了腰间的骑士剑,直指苍穹,用着铿锵的语调说着。“让他们的鲜血在这片土地上绽放!”

“是!”米厄齐尔闪烁着黝黑的瞳孔,满意的看着身后的骑士(侍从)的回应声,虽然他年龄尚有,听不懂其中有一部分人的敷衍之意。

正如那句老话所说:对于未谙兵事者而言,战争无疑殊为浪漫。米厄齐尔,这个年轻的贵族变完美的诠释了这句话。

当老米厄齐尔子爵因为在骑马不慎落水而死后,年仅二十二岁,整日留恋于贵妇人身上的小米厄齐尔便突如其来的成为了一名子爵。

虽然他完全不能适应这种角色,但他在成为了一名正式的贵族后,也努力学习了种种礼仪。但可惜的是,米厄齐尔还是一个空有葡萄酒瓶的白水,中看不中用。

在他的治理下,封地的杂捐变得格外苛刻起来,物价较比米厄齐尔上任之前,上涨了百分之三十。一个原本只需要几个铜板就能买到的白布现在却需要十几个铜板,而这样的原因很简单,米厄齐尔需要在他的城堡里举办一个白色的聚会,而这个聚会需要一大堆的白布!!

同样的,对于米厄齐尔而言,战争对于他只是一种来自脑中的幻想,他对于战争的印象更多地是来自于游吟诗人口中的神话故事。凭着个人勇武将一个军队战胜这种事情虽然他也知道,但他还是相信,如果只凭借着一个领导者的个人魅力的话,足以是一个军队战无不胜。

而很显然,他错了,他在战前的这番鼓舞并没有起到激励自己身后骑士(侍从)的作用,反而更加凸显出他自己的狂妄无知与自大!

“他们来了!!”年轻的列支登第一时间发现了在对面正缓缓的升起了一面蓝色鹰狮的旗帜,毫无疑问,这是敌人的旗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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