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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是以死相护的画面向来感天动地,申屠易便理所当然的认为含焉与薛凌关系匪浅,又见薛凌仍是拎着那柄短剑在手上,便知她没拿着其他的,也就不惧薛凌逃了去。
他站那任由含焉抱着腿,目光直直看向薛凌,并未试图挣脱。手却是自然垂着,刀身顺势向下,委婉的悬在含焉脖颈上方。
薛凌轻微侧了半个身子,倚在门框上借力。她无端有些腿软,分不清是饿的,还是在心悸。一瞬间的生死,大多是吓唬不了谁。脑子忙着应对,忙着奔逃,根本就没有余下的精力去害怕。惊恐大多是不知道死亡与痛苦何时才会到来的时候,而要强的人,又大多不惧死亡。
所以,薛凌颤栗并不因为觉得自己逃不出去,她刚刚既没摸到剑,就有了今日难善了的准备。只是没想到,出来看到的是含焉苟延残喘的爬在地上。明明申屠易没有任何动作,她却唯恐自己抓不牢似的,抱着一只小腿,不停往怀里拼命按着往后扯。
没有效果,就换一个抱法再扯。然如此反反复复,申屠易仍是纹丝不动。一切徒劳无功,她却像是在做什么有趣的事儿,乐此不疲,欲罢不能。
好像每扯一下,那力气便能累积,她迟早能将这个人扯到院子外去。其背上伤口就随着这拉扯一阵一阵的往外冒血,转眼前胸也染成一片绛红,半个身子掉在了染缸里一般。
像,像丁一。
薛凌好久都没想起过丁一了,此人不比鲁文安年长,按年岁,她该正正经经的喊一声丁大哥。只这种娇声软语,断然不可能出自平城的小少爷之口。既无同辈相惜之谊,有无老幼怜爱之情,薛凌自是说不得与丁一有多亲近。
在丁一之前,她没有杀过人,起码是没有真切的去确认一个人死在自己手底下。路上霍家的狗围追堵截,刀剑无眼,不问生死存亡,不管姓甚名谁。回忆起来,还小有懊恼,万一她是一条命也没取到呢,实在是亏的慌。
在平城时,她是能从杀戮里寻得一丝快感的。原上有一种称为胡牛的动物,少见的很,偶尔出现,她能兴奋个三天三夜。牛比其他动物都大,皮子贵,肉还好吃。但要在牛群里猎一只并不易,这畜生的角十分锋利,毛发比牦牛还长些,弓弩难以穿透皮肉。围成一圈时,人根本不敢近身。
旁人多不乐意随着她折腾,唯有鲁文安陪着。两人追着牛群走,再想尽办法引诱一只让其落单,才有可能切成块带回城。每每得手,那种畅快比抓个兔子黄羊要大上几倍。
闲的慌了,她会想,杀个人该不过如此。等哪天胡狗瞎了眼,攻上城来,没准比杀牛还要畅快些。
哪知道,杀个人这么难。
可又确实不过如此,她手起剑落,拂了一下眼皮的功夫,丁一就死的透透的。死之前,也是含焉这般口齿不清的咕哝着喊。
“小少爷,你快走。”
薛凌瞟了一眼含焉,将目光移到申屠易脸上。她想此人刚才从背后偷袭,现在又抓着个无辜之人在手里,不知是跟自己有什么深仇大恨。停手处,该是歇斯底里,目眦欲裂,摆出一副要吃人的架势。
没有,都没有。
申屠易站在那,目光朗朗,神色凛然。大概是见薛凌没能拿到兵刃,而有些胜券在握,脸上萧索不显颓废,反成疏狂之态,居然有点义薄云天的气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