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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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遇到狄恩是在我与妻子分手后不久。Www.Qb⑸.c0М\\那时我刚刚生了一场大病,对此我不想再提及了。不过它的确与那次令人烦恼、充满灾难性的离婚有关,当时我似乎觉得一切情感都已经死了。自从狄恩-莫里亚蒂闯入我的世界,你便可以称我的生活是“在路上”。在这之前,我也曾不止一次地梦想着要去西部,但只是在虚无缥缈地计划着,从没有付诸行动。狄恩这家伙是个最理想的旅伴,他就是在路上出生的。那是1926年,当时他的父母正驾着一辆破车经盐湖城去洛杉矶。最初,我是从查德-金那儿知道他的。查德给我看了几封狄恩从新墨西哥的教养院给他写来的信。我对那些信颇感兴趣,因为在信中他非常天真、虔诚地恳求查德给他讲有关尼采的一切以及其他方面的知识。我和卡罗常谈起这些信,并希望今后能有机会认识一下这个奇怪的狄恩-莫里亚蒂。这些都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当时的狄恩并不是今天这副模样,他还是个身上笼罩着神秘光环的小囚徒。突然有一天传来消息:狄恩从教养院里出来了,他将第一次来纽约;当然人们也在谈论着他刚与一个叫玛丽露的姑娘结婚的事儿。

一天我在校园里散步,查德和蒂姆-格雷告诉我狄恩现在正住在东哈莱姆,也就是西班牙哈莱姆区的一座旧公寓里。狄恩是前一天晚上到的,他带着他那聪敏、漂亮的小妇人第一次来到纽约。他们在第50大街跳下公共汽车,便沿街去寻找吃饭的地方。他们一下子就拐到海克特餐馆去了。在狄恩眼里,海克特餐馆是纽约的一个重要象征。他们在那儿品尝了甜美的蛋糕和奶油松饼。

开始的那些日子里,狄恩总是这样告诉玛丽露:“啊、亲爱的,现在我们终于到纽约了。在我们渡过密苏里河,尤其是从波恩维亚教养院出来的时候,我的感触太深了。虽然我没有将这全部告诉你,但我觉得目前我们最需要的是暂时抛开一切个人的爱好,集中精力设计好我们的未来。……”

我和几个家伙一起去了狄恩那所破旧的公寓,狄恩穿着短裤出来开门,玛丽露也从睡椅上跳了起来;狄恩一面收拾卧室和厨房,然后点火煮上咖啡,一面和我聊着他对爱情的看法。他认为性是生活中唯一神圣和重要的东西,虽然他为了生存也不得不含辛茹苦地干活。在我高谈阔论的时候,他站在过道上轻轻地敲着自己的脑袋,眼睛盯着地面,不住地点着头,就象一个年轻的拳击手在接受训教,那模样让你觉着他每个字都在认真地听,然后给你扔过来一连串的“是,是,是”“对,对,对”。狄恩给我的第一印象是英俊、瘦长,有一双碧蓝的眼睛,讲一口地道的奥克拉荷马方言——多雪的西部一个标准的留着大鬓角的男子汉。在与玛丽露结婚来东部之前,他正在科罗拉多州艾德-华尔的农场里干活。玛丽露是一个漂亮的金发女郎,长长的卷发披在肩上,象一片金色的海洋。她坐在睡椅的一边,双手垂在膝盖上,那双朦胧的有些乡气的蓝眼睛警觉地注视着一切,因为现在是在充满罪恶的黑暗的纽约的一所破公寓里,她曾听说过这个神秘的西区。这时她似乎在等待随时都可能发生的事,就象一个身材修长,面容憔悴的超现实主义女子呆在一间充满危险的屋子里。玛丽露除了是个美丽、可爱的姑娘之外她还是一个特别深沉的人,有可能做出令人恐怖的事来。那天晚上我们喝啤酒、扳手腕、聊天,一直玩到第二天黎明。早晨,在昏暗的光线里我们仍围着烟灰缸里的烟蒂怞烟,狄恩紧张地站了起来,围着我们踱着步子,思考着,然后决定应当让玛丽露做早饭,并把地板弄干净。“换句话说我们应当灵活些,亲爱的,否则我们对于自己的计划没有一个明确的认识,或者缺乏应有的知识,那么我们就会动摇。”于是我就离开了。

接下去的那个星期他向查德-金透露他一定要跟他学习写作;查德告诉他我是一个作家,让他听听我的建议。这期间狄恩在停车场找到了一份工作,并且在哈波肯公寓与玛丽露闹翻了——天知道他们为什么要去那儿——她简直发疯了,为了报复狄恩,她捏造了许多罪行去警察局歇斯底里地指控他,狄恩最后不得不从哈波肯公寓逃走。由于他无处安身,他便径直去了新泽西州的帕特逊,我和我的姨妈住在那里。一天我正在看书,突然有人敲门,来人正是狄恩。他躬着腰和我打招呼,继而又在漆黑的楼厅里笨拙地讨好说:“嗨,你还记得我吗,狄恩-莫里亚蒂?我来这儿是想求你教我写作的。”“玛丽露呢?”我问,狄恩说她当挣了几个钱回丹佛去了——“这个!”于是我们一起出去喝啤酒,因为我姨妈在客厅里看报,当着她的面我们不能随心所欲地交谈。我姨妈只看了狄恩一眼,便认定他是个疯子。

在酒吧间我对狄恩说:“喂,伙计,我非常清楚你来找我并不只是想当个作家,我知道你来的真实原因,所以你不必把吸安非他明的劲都拿出来同我争论。”他说:“是的,的确如此。但是我现在需要的是认清这些因素,按照叔本华的哲学来认清这些事物的本质……”等等。他说的这些我一点也听不懂,他自己也不懂。那些日子里他真的弄不清自己在说些什么,也就是说囚徒的经历使他失去了成为一个真正的知识分子的可能性。他用学者的口气说话,喜欢使用一些学究式的词,但是这些词被他用得乱七八糟,他是从那些“真正的知识分子”那里听来的。虽然他后来仅用了几个月的时间就从卡罗-马克斯那里真正弄懂了这些专业术语。尽管这样,我们仍然能够彼此理解,甚至到了某种疯狂的地步。我同意他在找到工作之前一直住在我这里,并且我们还打算一起去西部。这都是1947年冬天的事了。

一天晚上狄恩正在我家里吃饭——他已经在纽约的停车场找到了工作——我当时正赶着打字,他靠在我的肩上对我说:“快,伙计,那些姑娘可能等不及啦,快些打。”我说:“再等一分钟,我打完这一章就走。”这是我书中最精彩的一章。

我换好衣服,就和狄恩一起赶到纽约会那些姑娘去了。在乘公共汽车通过象鬼似地发着磷光的林肯隧道时,我俩靠在一起手舞足蹈地大叫大嚷着,激动地谈论着,我也开始象狄恩那样变得疯狂了。狄恩属于那种对生活充满激情的年轻人,虽然他还是个很自信的骗子,这是因为生活中他希望得到的东西太多了,他希望能引起人们的注意。我知道,他欺骗我,并且他也知道我知道(这是我们关系的基础),但是我不介意,我们相处得很好——既不互相讨好,也不互相干扰。我们相互鼓励着,就象一对伤心的朋友。我开始向他学习,就象他也向我学习一样。只要我一有工作,他就会说:“干吧,你做的事都是了不起的。”我写作的时候,他就在我的背后看着叫着:“是的,非常正确!噢!伙计,太对啦!”或者“哇!”然后用手捂着脸。“噢,伙计,有这么多事可做,有这么多东西可写!如果可以不受任何限制地把它们记下来,既没有文学上也没有语法上的禁忌,那该多好……”

“是啊,伙计,现在你就是在写。”我能够从他激动的梦幻中看到闪光的火花,他是那样热情奔放地描述着。如果在公共汽车上,人们一定认为他是个“发狂的怪人”。在西部他三分之一的时间去赌场,三分之一的时间蹲监狱,三分之一的时间进公共图书馆,人们常看到他光着膀子匆匆忙忙在冬天的大街上行走,有时挟着书去赌场,有时爬到树上去找一个空心的树洞,为了潜心读书,或是逃避警察。

我们来到了纽约——当时的情景我已经淡忘了,只记得那儿没有什么女孩,只有两个黑人姑娘,她们原打算和狄恩一起吃晚饭的,但都没去。我和狄恩去了他工作的停车场,他在那儿有些活要干——然后他去后面的简易工棚里换好衣服,整齐、潇洒地站到一面破裂的镜子前面再修饰一番,我们便驾车离开。就在这天晚上狄恩与卡罗-马克斯会面了。正是他们的这次会面开始了后来所发生的一件惊人的事件。两颗聪颖的心灵一相遇便立即互相吸引住了。一双锐利的眸子搜寻着另一双锐利的眸子——狄恩是个充满美好理想的圣徒,卡罗-马克斯是个忧郁、隐讳的诗人。打他们相遇的那个时候起,我就很少看见狄恩,为此我感受到有些伤心。他们智慧相当,非常投合,而相比之下我简直显得有些愚蠢,便自觉不能与他们为伍。于是一切都开始变得昏暗起来;我所有的朋友以及家人似乎都处于巨大的混乱和蚤动之中。卡罗给他讲老布尔-李,艾尔默-哈索尔,还有珍妮;讲李在德克萨斯种植野草,哈索尔在瑞克岛上的情况,还给他讲珍妮徘徊在时代广场,沉浸在安非他明给她带来的兴奋幻觉之中的情景,她紧紧地搂抱着自己的小女儿,最后走进了丽人街。狄恩给卡罗讲发生在西部的一些他陌生的趣闻。给他讲汤米-斯那克这个脚有畸形的赌场老手和古怪的圣徒,还给他讲罗伊-约翰逊,大个子艾迪-邓克尔,讲他童年时期的伙伴,他流浪时期的伙伴,还有他遇到的那些数不清的姑娘,他的,并且给他看一些照片,他所崇拜的男女演员以及他那些传奇式冒险。他们一起冲上大街去寻找、探究那些当时颇感兴趣的东西,尽管后来这些东西在他们的眼里又会变得枯燥而又乏味起来。然后他们又再次去冒险,去寻找新的兴趣。而我总是去模仿他们,就象我这辈子一直都跟在那些自己喜欢的人后面一样。我只喜欢这一类人,他们的生活狂放不羁,说起话来热情洋溢,对生活十分苛求,希望拥有一切,他们对平凡的事物不屑一顾,但他们渴望燃烧,象神话中巨型的黄色罗马蜡烛那样燃烧,渴望爆炸,象行星撞击那样在爆炸声中发出蓝色的光,令人惊叹不已。为什么人们要称这些年轻人为“哥德式的德国人”呢?由于希望尽快能象卡罗那样写作,狄恩就想方设法地去接近他,爱他,而那种方式唯有一个十分自信的骗子才能做得到。“啊,卡罗,下面我来说——这就是我所想的……”我有两个星期没见到他们了,而这期间他们的友谊简直在恶魔般的加深,他们几乎废寝忘食地呆在一起聊天。

春天来了,这是旅游的黄金季节,人们三三两两地组织起来准备出去旅行。我一直忙着写我的小说。当我的书写到一半的时候,我和姨妈去南部我哥哥洛克家呆了几天,回来后,我就准备到西部作我的第一次旅行。

狄恩已经走了,卡罗和我去第34街的格里霍德车站为他送行。我们在街上拍了几张照片,卡罗照像时摘下了眼镜,样子看上去十分凶恶。狄恩也拍了一张,显得有些害羞。我拍了一张正面照,看上去很象一个30岁的愣头青,似乎谁要冒犯了,他立刻就会将那人杀死。狄恩和卡罗的合影被他们用刀片从中间切开,一人留了一半在钱包里。狄恩穿着一套标准的欧洲工装踏上重返丹佛的伟大旅程;他完成了第一次飞向纽约的旅行。我说他“飞”,其实他只是象狗一样地在停车场干事儿。他是世界上最奇特的停车场雇员。他能将汽车以每小时40英里的速度倒到极其拥挤的墙角,然后越过众多的障碍物,跳进另一辆汽车。他还可以以每小时50英里的速度在窄小的场地开车盘旋,再将车迅速倒进一个刚好剩下的缝隙里,然后飞快地奔向另一辆车,一个急转弯,你可以看到那辆车猛地反弹起来,终于避免了一场惊险的车祸。刚刚安排好这辆车你就能看到他火箭似地奔向开票处将票开好,然后迅速地向刚开来的另一辆车跑去,没等车的主人出来,他已经钻了进去,猛地关上车门,在一阵汽笛声中将车开向能停车的地方。开车、刹车、发动、停车,他就这样马不停蹄地干着,晚上八个小时几乎连一分钟也不休息。夜晚的高峰期,或是剧院散场时,他更是忙得不可开交。他穿着一件沾满油污的破旧毛皮夹克,鞋子因为无数次地刹车而磨得破烂不堪,常常一边干活一边象酒鬼似地喘着粗气。现在他在第3大街买了一件新外套,蓝色的底子上带有灰色的条纹,还买了一件背心,一共11美元。他又买了一只表,一根表带,一个手提式的打字机,这些都是为了回丹佛找工作所做的准备,也是为他的写作所作的准备。我们在第11街的瑞克餐馆吃了一顿告别晚餐,然后狄恩搭上了一辆去芝加哥的汽车,消失在夜幕之中。我们的主人公走了。我准备等春天真正来临,等万物都苏醒的时候,也沿狄恩的路线去旅行,我后来的整个旅行生涯就是从这里开始的,以后所发生的一切简直奇特得难以言表。

当然我决定去旅行并不仅仅因为我是作家,需要不断补充新的经验,也不仅仅因为我想更好地了解狄恩,更不是因为我对校园里闲散的生活已觉得多么荒谬可笑,而是因为,尽管我们的个性不同,狄恩却唤起了我对那些久已失去了的伙伴们的回忆。他痛苦而憔悴的面容,强健而又疲惫的身躯使我想起了在帕特逊城和帕塞克城的小河边度过的忧郁、艰难的童年。那件肮脏的工作服穿在他身上显得格外潇洒得体,就象狄恩自己常说的那样,他如此合身的衣服在普通的裁缝那儿是无法买到的、那是充满欢乐的自然之神对他的恩赐。听着他那激动人心的谈话,我仿佛又听到了我童年时期的那些朋友和伙伴们的声音,当他们的兄弟们去工厂干活的时候,他们在大桥下、在摩托上、在午后门前沉寂的石阶上,弹着自己心爱的吉他。我现在的这些朋友都是所谓的“知识分子”——查德是一名尼采主义的人类学家,卡罗-马克斯是位超现实主义者,总是用狂热而又低沉的声音认真、严肃地夸夸其谈,老布尔-李总是怪腔怪调地否定一切——或者说他们都象罪犯一样地鬼鬼祟祟,艾尔默-赫塞对一切都抱以冷笑,珍妮-李也一样,她总是懒洋洋地伸开四肢躺在睡椅上,盖着东方的丝绒被,口里不断发出对《纽约人》的嘲讽。但是狄恩的智慧既丰富又完美,没有那种令人生厌的学究气,甚至他的那些“犯罪行为”说起来也并不令人气愤和嗤之以鼻,那是狂放的西部人性格中“美国式欢乐”的爆发,他只是为了寻开心而偷别人的车。然而,我的那些纽约朋友们却总是站在否定的立场上诅咒社会的腐朽,并给它找出书卷气十足的政治或心理学上的原因。狄恩只是切切实实地在社会中拼搏,为了爱和面包而奋斗。“你可以找到丁香花一样美丽的姑娘,孩子,并且只要你饿了,听我说,孩子,你饿了,你饿极了是吗?那么赶快去吃!”于是我们都去美餐一顿,正如牧师所说:这是你应得的神圣的一份。旅途中我一定能遇到许多漂亮的姑娘,看到许多新鲜事儿;也许这次旅行将给我带来珍贵的财富。2

1947年7月,我取出所存的50美元退伍金,打算去西海岸。我的朋友雷米-邦克尔从圣弗兰西斯科给我写信,让我去西海岸和他一起进行环球航行,他发誓可以带我去驾驶舱。我回信说无论什么船我都满意,不过在这之前我得进行几次“特殊的”旅行挣些钱,以便我能在离开姨妈之前把那本小说写完。他说他在米尔城有一间空屋可以完全供我使用,在那里我可以一边写作,一边办完那些繁琐的旅行手续。他同一个叫丽-安的姑娘住在一起,他告诉我她做得一手好菜,并且干任何事都很出色。雷米是我上学以前就认识的一个老朋友,后来一个法国人把他带到巴黎去了。这家伙真是个疯子——我不知道现在他疯到什么程度。他希望我能在十天之内赶到。我姨妈对我去西部旅行十分赞同,她说这对我有好处。那个春天我工作得很努力,并且一直呆在家里,甚至当我告诉她我要一路上搭便车去的时候,她也没有埋怨我什么,唯一的希望就是还能完完整整地回来。一天早晨,我将完成了一半的手稿在桌子上放好,然后开始了去西海岸的旅程。

在帕特逊的几个月里,我已经熟记了美国地图,甚至还读了一些有关西部拓荒者的书,对那些名字如帕莱特和西马罗等很感兴趣。在交通图上我研究了六号公路,它是从科德角经艾里、内华达,然后直达洛杉矶的。我开始踏上从六号公路去艾里的旅程,我鼓励自己要自信。为了去六号公路,我首先来到了比尔,途中一直想象着到了芝加哥、丹佛和洛杉矶以后的情景。我从11街的地铁一直坐到第242街的终点站,然后在那儿转乘电车去扬克斯。在市中心我又转乘开往郊区的电车到了城外的哈得逊河东岸。如果你将一朵玫瑰花从哈得逊河神秘的源头阿迪轮达克投入水中,那么你可以想象它将顺流而下,漂过许多地方,最后奔向大海的怀抱——呵,你再想象一下哈得逊河谷吧,那将是怎样的!我被这一切深深地吸引了。五个骑士旅行者把我带到了期待中的比尔山大桥,这座桥使六号大路与新英格兰连接起来。我到达那儿的时候,天上下起了瓢泼大雨。这里是山区,六号公路横穿大河,盘山而上,最后消失在一片苍茫之中。这里不但没有车辆,在倾盆大雨之中,我甚至连个躲雨的地方也找不到。我不得不跑到几棵松树下避雨,但这根本无济于事;我开始大哭起来,诅咒自己如此愚蠢。现在我是在纽约以北四十英里的地方,我简直伤心极了,这次伟大旅行的开端,这次去太平洋旅行的第一天,我所做的一切就是向北走了四十英里,而我的计划是向西。现在我站在这倒霉的最北端。我又走了四分之一英里,来到了一个废弃的但很别致的英式汽车加油站。我站在还滴着雨水的屋檐下,翘首眺望,黑压压的比尔山雷声轰鸣。**的我被恐怖紧紧地包围着,只能看见一些朦胧的树影和满天翻滚的乌云。“我他妈的到这儿来找死吗?”我诅咒着自己,我哭着要去芝加哥。“现在一定是他们最快活的时刻,他们在进行着重要的工作,而我却不在,我什么时候才能赶到那里呢?”我在心里晴暗地思忖着。突然有辆小汽车开了过来停在这个空空荡荡的加油站上,车上有一个男人两位妇女,他们停下来是为了仔细地研究一下地图。我迎了上去,在雨中向他们招手,他们互相商量着是否带我。我的头发滴着水,鞋子也湿透了,看上去一定很象个精神病人。我那双糟糕透顶的鞋子是墨西哥式的,上面带有许多网眼,很不适合在美国,尤其是在这样的雨夜,他们终于同意让我搭车,把我带回纽堡。我觉得比较而言这是个较好的选择,否则我就要被困在陰森恐怖的比尔山漆黑的夜幕中了。“另外,”那位男子说,“六号公路不会有车的。如果你想去芝加哥,最好先从纽约的荷兰隧道去匹兹堡。”我知道他说得很对。我的梦想终于破灭了,只按照地图上指出的一条红线就能穿越美国的想法是愚蠢可笑的,要达到目的,就必须尝试许多条道路。

到纽堡时雨终于停了。我来到河边,和周末从比尔山返回的教师代表团的汽车一起回到纽约——在车上我喋喋不休地责备自己,诅咒自己浪费了这么多时间和金钱。我上上下下、东南西北地胡乱折腾了一天一夜,到头来却又回到了原地。我发誓明天一定要到芝加哥,乘汽车去,只要明天能到,无论花去多少钱我都不在乎。3

我乘的汽车是一辆极普通的汽车,车厢里既闷热又喧闹,每个小站都有一些乡下佬上下车。车子慢吞吞地挪着,直到俄亥俄平原才算真正在开。夜里穿过印第安那,便径直向芝加哥开去,第二天清晨就到了。我找到个旅馆便躺下,口袋里的钱已所剩无几。好好地睡了一天之后,便开始了芝加哥的探寻。

我漫步芝加哥街头,领略了密执安湖上吹来的温柔的晨风和芝加哥闹市区疯狂的爵士乐。并且在一天深夜独自走进了森林,以至引起了森林警察的注意,他们开着警车充满狐疑地一直跟在我的后面。这是1947年,当时爵士乐已经风靡美国,芝加哥那帮家伙在闹市区演奏时,气氛已不那么热烈,因为当时的爵士乐正处于查理-帕克时期向由马尔斯-戴维斯开始的另一个时期的过渡。当我在芝加哥夜色中欣赏着这些爵士乐时,我想起了我全国各地的朋友们,他们都生活在这同一个大背景之下,并且都是这般狂热!第二天下午,我平生第一次来到了西部。那天天气十分宜人,所以路上可搭的车很多。摆脱了芝加哥难以想象的交通拥挤之后,一路搭便车来到朱利叶城和伊利诺州。我先拜访了一些朱利叶城的作家,然后沿着浓荫密布的弯曲街道到了城外,开始筹划下一步的旅行。从纽约到朱利叶城的一路上,我带来的钱已花去大半。

一辆崭新的上面挂着小旗的卡车把我载向神奇的绿色的伊利诺。司机指给我看我们正行驶在上面的六号公路,它与第66号公路相交,然后一直向西延伸。大约下午三点钟,我在路边吃了一个苹果饼和一块冰淇淋,这时一位妇女开着一辆小车在我前面停了下来。我一阵害怕和内疚,因为刚才我追赶过这辆车,而她是一位中年妇女,看上去儿子也和我差不多大了。她要去爱荷华,希望有人为她开车。我当然同意。爱荷华!那里离丹佛可就不远了,到了丹佛,我可以好好休息一下了。前四个小时车子由她开,每到一个什么地方,她就要下来参观教堂,好象我们是出来旅游观光的。后来,我接过了方向盘,虽然开车我不十分在行,但仍然很顺利地穿过了伊利诺、达温波特、亚-洛克岛。而且我第一次看到了向往已久的密西西比河。正逢炎热的夏季,所以河水很浅,河面散发着独特的气息,它使人想到美国式的狂放不羁的原始野性。洛克岛上的铁路,小镇上的住宅,以及桥对面的达温波特城在中西部温暖的阳光下都显得有些冷清。这位女士一定要绕道另一条路回家乡爱荷华,我只好下车。

太阳慢慢落山了。几杯冷啤酒下肚以后,我散步来到城边,这儿已经离市中心很远了。下班的人们戴着铁路工人式的网眼帽,同其他城市的人们一样驱车回家。一位工人开车把我带上山,然后将我一人扔在了大草原旁边的交叉路上。这儿的景色美极了,只有几辆农用小汽车从这里经过,他们十分注意地打量我,摇春铃将成群的奶牛赶回家。这儿看不见卡车,只偶尔有辆小汽车按着喇叭驶过。一个小伙子开着一辆高速汽车疾驶而过,围巾在晚风中不停地飞舞,太阳终于落山了。我被越来越浓的夜色包围着,心里产生了几丝恐惧。郊外几乎一点灯光也看不见。刹那间我就要被这一片黑暗吞噬了。正巧这时有个人开车经这里去达温波特,总算把我给救了。

坐在汽车站,我又想起了刚刚发生的那令人恐怖的一切。我吃了一个苹果饼,一杯冰淇淋,这几乎成了我一路上的主食,当然我知道它们既有营养,味道又不错。我决定去冒险。乘车来到达温波特市中心,在车站咖啡馆里被一位女招待迷住了,足足看了她半个小时,然后又乘车去市郊。这里有一个加油站,加油站里汽车来往吼叫。不过两分钟就有一辆卡车在我面前停了下来,我赶紧跳了上去,高兴得简直要发狂,这位司机真棒!——身材结实粗壮,浓眉大眼,说起话来象马叫一样粗声粗气。他开起车来横冲直撞,只顾自己开心,几乎从不注意我的存在。这样也好,我可以趁机好好地休息一下了。搭别人车的一个最大的麻烦,就是你总得喋喋不休地向他们证明自己,好让他们觉得自己没带错人,或者有些人带你完全就是存心拿你开心解闷,和你没完没了地聊天,这对那些长途旅行却又不愿花时间去旅馆休息的人来说是最受不了的。可是这家伙只管自己对着公路大叫大嚷,我有时也忍不住大叫几声,一路上我们都觉得非常轻松、愉快。他也给我讲自己的故事,讲他在各个城市是怎样逃避警察而超速驾车的,一遍又一遍他说着:“那些他妈的警察拿我一点办法也没有!”我们刚到爱荷华城,后面正好驶来一辆卡车:因为他的车子要去别的地方,所以他打开尾灯向那辆车示意,然后将车速放慢,我跳了下去,取出行李。那辆车懂得了这位司机的意思,便将车也停了下来,一眨眼功夫,我已经坐在另一辆车上了。我们的车开了整整一夜,我开心极了!这位司机和那位一样疯狂地乱嚷一气,我只管舒服地靠在座位上休息便是了。现在丹佛已经隐隐约约地呈现在我的眼前了,它仿佛是希望中的乐土向我招手,幽净的星空下,辽阔的爱荷华大草原和内布拉斯加平原展现在我面前,极目远眺,旧金山象一颗明珠镶嵌在黑色的夜幕上。他给我讲了两小时的故事,然后我们在爱荷华州的一个小镇上停了下来。许多年之后我和狄恩因为被怀疑盗窃一辆卡迪拉克而被困在这里。他就在座位上睡了几小时,我也睡了一会儿,还在小镇上转了一圈。微弱的灯光照着冰冷的砖墙,每一条小路都伸向茫茫的草原,浓浓的玉米味弥漫在空气里象夜的露珠。黎明时分,他醒了过来,重新发动了引擎。一个小时后,第蒙城已朦朦胧胧地出现在一片绿色的玉米地后面了。我要吃早饭,而且想休息一下,这样我就下了车。这儿到市区大约只有四英里,我又搭上了爱荷华大学两个男生开的一辆车。坐在这样一辆崭新而舒适的小汽车里,听着他们谈论自己的考试,我的感觉十分奇特。我很顺利地到了市区。现在我只想美美地睡上一天,所以打算去旅馆找房间,可是那儿全住满了。这时我一下就想到了铁路,我沿街向铁路走去——第蒙的铁路很多——沿铁路线有许多汽车旅馆,在这昏暗、陈旧的房间里我睡了整整一天。整洁而坚硬的床上铺着白色的床单,枕边的墙上被涂得乱七八糟,破旧的玻璃窗上映着外面灰蒙蒙的景物。我醒来的时候,太阳已经在渐渐地变红了。这是我一生中一个很奇特的时刻,一个最怪诞的时刻,我甚至不知道自己是谁——我远远地离开了家,被旅行折磨得筋疲力尽,心神不宁;我住在这样一间简陋得难以想象的房间里,窗外是阵阵火车的吼叫,房屋陈旧的木头吱吱嘎嘎地作响,楼上的脚步声,以及其它许多恼人的声音使我不得安宁。我的确有15秒钟站在吱吱作响的天花板下不知道自己是谁。但是我并不惊恐,我好象变成了另一个人,一个陌生人,我的整个灵魂似乎出窍了,我变成了一个鬼魂。横穿美国的旅行才进行了一半,现在我正站在代表青年时代的东部与代表未来时代的西部的分界线上,也许这就是这个红色的下午使我感到困惑和陌生的原因所在吧。

但是现在我必须停止叹息,继续前进。我拿上包,和店主打了个招呼,便走出旅馆去吃东西。我吃苹果饼和冰淇淋——到爱荷华之后,它们变得比以前大了,冰淇淋中的奶油也更多了。这儿到处都有最美丽的姑娘。那天下午我去第蒙顺便看了一下,她们都是从高中放学回家的——但是现在我没有时间去想这些,我对自己许诺着等到了丹佛再去好好享受。卡罗-马克斯已经在丹佛,狄恩也在那儿,查德-金和蒂姆-格雷都来了,那里是他们的家乡。玛丽露也在丹佛;那儿有一大帮子伙计,包括瑞亚-罗林斯和他美丽的金发妹妹芭比-罗林斯,还有狄恩认识的两个女招待贝特科特姐妹俩,甚至我大学时的笔友罗兰-梅那也在丹佛。我非常希望见到他们,参加他们的活动,所以我抛开了这些美丽的姑娘,这些生活在第蒙城的世界上最美的姑娘。

一个家伙把我带上了山,这人的车子车轮旁挂着工具箱,车上扔满了工具,他看上去象个卖牛奶的。然后我立刻又搭上了一个农民的车,他儿子要去爱荷华的阿达尔。在阿达尔一棵大榆树旁的加油站,我与另一个想搭车的人混熟了。这人是个典型的纽约人,他的工作很多年来就是为一个邮局开车,现在是去丹佛看一位姑娘,并在那儿开始新的生活。我想这家伙一定是由于什么原因从纽约逃出来的,也许与法律有关。这是一个典型的30岁左右的红鼻子酒鬼,平常我是最讨厌这种人的,除非有时我对任何人类友好关系都特别敏感。他穿着肮脏的汗衫,宽松的长裤,甚至连个包也没有,只带了一只牙刷和一条手帕。他说我们可以结伴找车。我本来不想同意,因为他看上去就让人厌恶。但我们终于还是一起搭了一个沉默寡言的人开的车,到了爱荷华州的斯德特,在那里我们真的陷入了困境。我们站在斯德特火车站的票房前,等着西去的车辆一直等到太阳落山,整整等了五个小时。开始我们彼此谈论着自己,然后讲一些下流的故事,接着就玩起路上的石子,让它们发出各种不同的响声。我们都感到无聊透了,我准备花十元钱去喝啤酒。我们来到斯德特的一个老酒店,他就象自己是在纽约的第9大街上一样喝得烂醉,高兴地大叫大笑;给我讲起他的那些肮脏故事。我都有些喜欢上他了,这并不是因为他是个好人,就象后来所证明的那样,而是因为他对待生活有一种热情。我们在夜里又回到了公路旁,当然不会有什么车子经过了,就这样一直等到凌晨三点。我们准备在路边票房的长凳上睡一会,但是可恨的电话铃响个不停,根本无法入睡,外面运货的汽车声也震耳欲聋。我们不知道免费搭车的诀窍,因为以前没有经验,我们看不出哪些车搭上的可能性更大。黎明时分,有一辆开往奥马哈的公共汽车从这儿通过,他一下就跳了上去,加入了那些昏昏欲睡的旅客行列——我为我们两个人付了票钱。他的名字叫埃迪亚,他说认识我的表兄,这样我们就更亲近了,我很希望在这样的长途旅行中有一个象他这样无忧无虑的家伙作伴。

清晨,我们到了城里的市政厅门前,车窗外一片沉寂,只有灰蒙蒙的晨光中星星点点地点缀着一些式样各异的别致的乡间农舍。突然,我在一家肉铺陰暗的墙边看到了西部的第一个牛仔,他戴着一顶足有十加轮重的大帽子,脚蹬一双德克萨斯大皮鞋,除了穿着之外和东部的那些颓废派青年没有什么区别。一下汽车我们又搭车去了一座美丽的小山丘,这是由密苏里河数十年的冲刷形成的,奥马哈城就座落在山脚下。看着这秀美的景色我们都禁不住赞叹。开车的也是位戴着一顶十加轮重的帽子的阔气的农场主,他告诉我们附近的普拉特峡谷可以和埃及的尼罗河谷相媲美。按他的指点我向远方望去,绿色的树林,清亮亮的小溪,还有翡翠般的茸茸草地一下吸引了我的视线,所以我决定去峡谷。正在这时,遇到了一个小插曲。当我们走到一个交叉路口时,被另一个牛仔截住了。这家伙六英尺高,头戴一顶比较庄重的帽子。他一见我们就迎了上来,问我们谁会开车。当然埃迪亚会开,他有驾驶证,而我没有。这个牛仔有两部车子想开回蒙大拿。他的妻子在格兰特岛,他希望我们能帮助他开一辆车过去,然后将车交给他妻子。问题是他要往北去,这和我们的计划相悖。但一想我们正好可以开几百英里去内布拉斯加,所以就跳了上去。埃迪亚单独开一辆车,我和牛仔开另一辆车跟在后面。突然,埃迪亚这家伙把速度开到了每小时90英里,车子象箭一样地飞了出去。“这个该死的家伙,他要干什么!”牛仔大叫着在后面猛追,就好象是在进行一场汽车比赛。有一刻我甚至认为埃迪亚是想把这车开跑,因为我知道他想干什么。但是牛仔紧迫不放,在后面猛按喇叭,埃迪亚终于慢了下来。牛仔按喇叭让他停车。“该死的你他妈的开得这么快是想坐牢吗?你不能开慢些吗?”“是的,是的,我该死,我真开到90英里了吗?在这么光滑的路面上我的确感觉不到有这么快。”“你最好开得慢些,轻松一些,完完整整地到达格兰特岛。”

“当然,”我们又重新上路了。埃迪亚这会儿很安静,看上去几乎昏昏欲睡。我们向前开了一百英里穿过了内布拉斯加,又越过普拉特山的盘山道到了绿草如茵的大草地。

“大萧条时期,”牛仔告诉我,“我常常搭顺路的货车,至少是每天一次,那些日子里成千上万的人开着大平板车或大棚车从这里经过。他们并不都是些流浪汉,有些是失业工人,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去工作,当然也有一些人纯粹是流浪汉。当时整个西部几乎都是这样。本世纪30年代这个地方什么也没有,整个城市就象个垃圾堆。你简直无法呼吸,地面都是黑的。当时我正好住在那里。他们真应该把内布拉斯加还给印第安人,我恨这个城市超过世界上任何地方。蒙大拿是我的故乡。今后你们可以去看看,那儿简直就象天堂。”到了下午他说话说得太疲倦了便不再开口,我趁机睡了一觉。我们的车停在路边准备吃饭。牛仔去换轮胎了,我和埃迪亚到饭店吃了一顿。这时我听到一声大笑,简直是世界上最粗旷的笑声,接着走来一位披着生牛皮上了年纪的内布拉斯加农夫,他的身后还跟了一大帮小伙子。你能听到他粗鲁的大叫在整个大平原昏暗的天空下回响,其他人也和他一起笑着。他是那样无忧无虑,对别人似乎又十分义气。我暗暗对自己说,听这人的笑声,这就是西部风格。我真正体验到了西部的风情。他要吃饭了,便对着女店主大叫,她给他端来内布拉斯加最美味的甜饼,我也吃到了满满一大勺冰淇淋。“老板娘,快给我弄些吃的来,要不然我可要把自己给生吞了,还要吃他几个愚蠢的傻瓜。”他猛地一屁股坐在一张长凳上。“再来点豆子!”这个家伙正好坐在我的旁边。我真希望了解他那狂放不羁的生活,希望知道这些年来他除了大嚷大叫和狂笑之外还干了些什么。唉,真晦气,我正想着,牛仔已经换好车胎回来了,我们只得离开,继续向格兰特岛进发。

我们如期到达格兰特。他找妻子去了,不知等待他的将是怎样的命运。我和埃迪亚继续往前走。两个十多岁的小伙子吵吵嚷嚷地开着一辆破车带了我们一段路,后来不知道到了什么地方,在蒙蒙细雨中我们下了车。接着一位老人又把我们捎上了。他什么也没说——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捎上我们——把我们带到了希尔顿。我和埃迪亚孤独凄凉地站在路上,面对着一群蹲在地上无所事事的奥马哈的印第安小矮人。马路对面是铁路线,水槽上写着“希尔顿”。“上帝啊,”埃迪亚激动地叫了起来,“我以前来过这儿,那是很多年前的战争时期。是在一天夜里,一个深夜,我们的火车路过这儿。大伙儿都睡着了,我去站台上怞烟。那时我们正在途中,每个人都脏得象地狱一样黑,我去找水,突然在水槽上发现了‘希尔顿’几个字。火车是开往太平洋的。伙计们正鼾声震天。我们这群蠢猪全受骗了。火车只停了几分钟就开走了。真见鬼,又是希尔顿!我永远都痛恨这个地方!”然而我们将在希尔顿停留,就象在达温波特、爱荷华一样。不知怎么,路上全是农用汽车,只有一次,有一辆旅游车经过,但是糟透了,车上一大群老头带着他们的妻子,老头们开车,老太太们一边眺望着车窗外的景色,一边翻地图、对一切都带着一种猜疑的眼光。

雨又下大了些,埃迪亚感到有些冷,他衣服穿得很少。我从帆布包里取出一件方格花呢衬衫给他穿上,他立刻感到好些了。我也感到有些凉,就去一家摇摇欲坠的印第安人药店买了些感冒药。然后又去邮局花了一便士给我姨妈发了张明信片。接着就踏上了陰沉沉的公路。只见希尔顿,写在水槽上的那个希尔顿,已经出现在我们面前。一辆开往洛克岛的火车呼啸而过,普尔门式列车上旅客的面容渐渐变得模糊起来。火车吼叫着穿过大平原,朝着我向往已久的地方开去。雨下得更大了。一个相貌丑陋的瘦高个带着一顶大帽子把车错停在马路左边,然后向我们走来,他看上去象个什么官长。我们偷偷地编好了故事。“你们两个小伙子是要去哪儿,还是在随便走走?我们不明白他问的是什么,不过真他妈的是个不错的问题。“你问这个是什么意思?”我们说道。“哦,我在离这儿几里之外有一个游乐场,想找些小伙子到那儿干一点活,当然你们自己也能挣几个钱。我有一个轮盘赌场,还有一个投环游戏场,你们也可以去碰碰运气。如果你们愿意给我干活,你们可以得到我赢利的30%。”“吃住怎么解决?”“你们可以住那儿,但要去城里吃饭,当然有时可派车送。”我们考虑了一下。“这是个好机会。”他说,并站在那儿耐心地等着我们答复。我感到很滑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我本人是不想被困在这个什么可恶的游乐场的。我现在最迫切的是要到丹佛去见我那帮伙计。

我说:“我不知道。我们要尽快赶路,没有时间。”埃迪亚也这么回答了他。这个老家伙向我们挥了挥手,漫不经心地一摇一摆走回他的车里,一溜烟把车开走了。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当我们想到如果去了将会发生的一切时,都不禁放声大笑。可以想见那情景:一个漆黑的夜晚,大平原上闪现着无数个内布拉斯加人的身影,大人们带着可爱的孩子十分恐怖地看着一切,我想我一定会觉得自己象魔鬼一样用那些可恶的花招,敲诈这些可怜的人们,轮盘在黑暗中转动着。呵,万能的上帝。悲哀的音乐在黑夜中低徊,我等待着自己的报酬——在金色的大车上铺着麻袋片的床上睡上一觉。

现在埃迪亚已经变得有些心不在焉了。这时一个很可笑的,仿佛是一个什么新发明的玩意儿开过来,驾驶员是个老头。这玩意儿象是由一种什么铝制成的,形状象只盒子,毫无疑问是一种拖车,相当古怪的内布拉斯加式拖车。老头将车开得很慢,然后停在我们面前。我们赶紧跑了过去。他说只能带一个人,埃迪亚二话没说就跳了上去,渐渐地从我的视线中消失了。他走时身上还穿着我那件花格衬衫。噢!我只剩下给我那件可爱的衣服送去一个飞吻,道声再见的份儿了。这样的结果不免令人伤感。我独自在那该死的希尔顿等了很久,甚至有一段时间我想一定已经是深夜了,其实才刚到下午,但天色很暗。丹佛,丹佛,我何时才能走进你的怀抱?我已经等得不耐烦了,正准备去喝杯咖啡,突然一辆很漂亮的崭新的小汽车停了下来,开车的是个小伙子。我发疯似地跑了过去。

“你去什么地方?”

“丹佛。”

“那好,我可以带你一百英里。”

“啊,太好了!太好了!你简直救了我的命。”

“我自己也常常搭便车,所以我开车时也很乐意带别人。”

“如果我有车也会这样的。”我们就这样聊了下去。他给我讲他的生活。没有多大意思,我便开始睡觉,醒来时正好到了哥轮堡城,他让我在这儿下了。4

我生活中最不寻常的一次旅行就要开始了。一辆后面带拖斗的卡车开了过来,上面横七竖八躺了大约六七个小伙子。司机是两个长着亚麻色头发的农场青年,来自明尼苏达,这种人都是那些你能指望看到的整天嘻嘻哈哈、无忧无虑、长得也还英俊的乡下佬、除了身上穿的棉布衬衫和牛仔裤,别的一无所有。他们大都身体结实,办起事情来却死心眼,而且脸上总是挂着随时准备向他们见到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表示问候的微笑。一路上,他们把遇到的流浪汉统统拉到车上。我跳起来问:“有空位置吗?”他们叫道,“当然有。来吧。这里每个人都有位置。”我爬上拖斗,卡车又晃荡着开了。我局促地站着,不知谁拉了我一把,我就势坐了下来。有人递过来一瓶劣等威士忌酒,就剩底儿了,我抓过来喝了一大口。内布拉斯加细雨蒙蒙的空气中充斥着一种疯狂的野性,“哈,我们要到了。”一个戴棒球帽的小伙子叫道。卡车加足了马力,以每小时七十英里的速度从路上行人的身边一闪而过。“从迪莫尼斯起我们就一直象这样开快车,这些小子从不放慢速度。你要想小便就得拼命嚷,否则就只好对着空气撒尿了。忍着吧,伙计,忍着吧。”我环视了一下同车的这些人,有两个从北达科他来的农场孩子,带着红色的棒球帽,这是标准的北达科他州农场孩子的帽子。他们的父母让他们出来在路上转了一个夏天,这会儿该赶回去参加收割了,有两个从俄亥俄州的哥轮布城来的城市孩子,都是高中足球队员。他们嘴里嚼着口香糖,眼睛不停地眨着,轻松地哼着小调,他们说他们夏天要走遍整个美国。“我们要到洛城去。”他们叫道。

“你们到那儿干什么?”

“不知道,谁躁心这个。”

这伙人中有个家伙又高又瘦,脸上带着陰沉的表情。“你从哪儿来?”我问。我正好靠在他旁边,在这里你要是不使把劲就别想坐起来,因为没有扶手。他慢慢地向我转过身来,张开嘴,说,“蒙——大——拿。”

车上还有一个叫吉恩的密西西比人,照顾着一个孩子,密西西比的吉恩是个矮小黝黑的家伙,到处搭货车周游全国。虽然他已经30多岁,长相却相当年轻,所以你无法确切说出他的年龄,他盘腿坐着,一言不发地望着四周的田野,就这样走了几百英里之后,他转过身来问我:“你到哪儿?”

我说丹佛。

“我有个姐姐在那里,但我已经有好几年没看见她了。”他的嗓音舒缓动听。这是个极有耐心的人。他照顾的孩子大约16岁,高高的个头,满头金发,也穿着一身流浪汉常穿的破衣服,由于铁路上的煤烟、闷罐车里的尘土以及长时间睡在地上的缘故,他们穿的那身旧衣服已经发黑了。这个金发小孩很安静,他看上去似乎在苦思冥想着什么。从他呆呆地凝望前方的神态看,大概在想法律。在这种忧虑的沉思中,他的嘴唇显得有些潮湿。蒙大拿的细高挑偶尔带着挖苦和不怀好意的微笑同他们聊上几句。他们并不搭理他。细高挑一直这么不怀好意,当他冲着你的脸傻乎乎地张着大嘴痴笑时,我感到有些毛骨悚然。

“你有钱吗?”他对我说。

“没多少,大概够我到丹佛之前买一瓶威士忌。你呢?”“我知道我能在哪儿搞到一点。”“哪儿?”“哪儿都成。只要你能把一个人引到小胡同里,不是吗?”“当然,我想你会这么干的。”

“如果我真的需要一点儿现钞,我就会来这么一下。搞到点儿钱后到蒙大拿去看我父亲,到了斜阳谷我就不这么干了,得想点其他法子。这些傻小子都发疯了,他们要到洛杉矶去。”“这不要一直往前走吗?”“当然。如果你也想到洛杉矶,可以同路。”我想了一下,向前走一夜穿过内布拉斯加、怀俄明,明天早晨经过犹他州沙漠,下午差不多就可以到内华达沙漠,实际上过不了多久就要到达洛杉矶了。这就会把我的计划改变。但是我必须去丹佛,我也要在斜阳谷下车,然后向南走九十英里到丹佛。到了北普拉提,两个明尼苏达农场的司机打算停车吃点东西。我很高兴,因为我一直想见见他们。他们爬出驾驶室,对我们大伙笑着,“撒尿去吧。”其中一个说。“该吃饭了。”另一个说。但是只有他们有钱买吃的。我们都跟在他们后边,来到一个胖女人开的饭馆。我们围坐在汉堡包和咖啡四周,看着他们狼吞虎咽着大堆食物,他们的神气就好象坐在家里的厨房中一样。他们是兄弟俩,这次他们要把农场的机器从洛杉矶运到明尼苏达,从中赚笔钱,因为到洛杉矶的途中是空车,他们便在路上载行人。他们这么干大概已经五次了,每一次都苦得要命。但是他们无忧无虑,一刻不停地微笑着。我想同他们聊聊——我是想用这种愚蠢的办法同我们这条船的船长们套套近乎——但我得到的唯一回答是两张迷人的笑脸和一口充满乡土味道的大白牙。

除了吉恩和他照顾的孩子这两个流浪汉,其他人都跑到饭馆同司机凑在一起。当我们回来时,他们依然坐在车上,凄凉又有些忧郁。这时,夜幕即将降临。司机们怞了阵烟,我乘机跳下车,想去买几瓶威士忌,以便在寒冷的夜里喝两口取取暖。我对他们说了以后,他们笑了:“去吧,快点。”

“你们可以一起过来先喝一杯。”我向他们保证。

“噢,不。我们从不喝酒。快去吧。”

我和蒙大拿的细高挑还有两个高中生在北普拉提的街道上逛着,终于找到了一家威士忌酒店。我们一起喝了几杯,然后我又另外买了一瓶。几个高大、陰沉的男人盯着我们从房屋前走过,大街两旁停了许多大棚车。在远离这些陰郁的街道的地方,就是广阔的田野。我觉得北普拉提有种异样的气氛,搞不清那是怎么回事,在几分钟内,我的确有这种感觉。我们回到车上,卡车又继续颠簸上路了。天很快就完全黑了下来,我们大家都喝了一口酒。突然,我发现普拉提翠绿的田野逐渐隐去,在你无法看清的尽头,出现了一望无垠的满是黄沙和灌木丛的荒原。我有些茫然不知所措。

“这鬼地方是哪儿?”我对着细高挑叫道。

“这是该到大牧场了,伙计,再给我点儿喝的。”

“哈!”高中生们大呼小叫起来,“他妈的,太大了!如果我们那帮伙计们在,他们会怎么说?”

司机已经改变了方向。两兄弟中小的那个小心翼翼地驾着车。道路也发生了变化,中间隆起,两旁一边是斜坡,另一边是一条四尺多深的水沟,因此卡车上下起伏着从一边歪向另一边,巧的是还好这时没有车从对面开来。我想我们都得翻个筋斗不可。然而司机真是了不起,无论如何,卡车总算制服了这些内布拉斯加的障碍——这些障碍遍布科罗拉多。一时间,我意识到我这是终于走过了科罗拉多,再向西南走一百多英里就到丹佛了。我禁不住欢呼起来。酒瓶在我们中间传递着。天上出现了明亮闪烁的星斗,远远退去的沙丘变得模糊了。我觉得自己就象离弦之箭,能够一口气跨越剩下的所有路程。忽然,密西西比的吉恩放下盘着的双腿,向我转过身来,愣了一会儿神,然后张开嘴,又靠近了一点,说:“这块原野让我想起得克萨斯。”“你从得克萨斯来?”

“不,先生,我从穆兹一西比的格林威尔来。”这就是他说话的方式。

“那个孩子从哪儿来?”

“他在穆兹一西比惹了点儿麻烦,所以我帮他逃了出来。男孩子不应该单独柱外。我尽力照料他,他还是个孩子。”尽管吉恩是个白人,但是在他身上,有些地方却很象一个聪明、劳碌的老黑人。他身上有些地方还象艾尔默-哈索尔,一个纽约的瘾君子。但他是一个铁路上的哈索尔,一个喜欢旅行的具有传奇色彩的哈索尔。他每年都要一次又一次地穿越全国,冬天在南方,夏天在北方,只是因为他倦于寻找休憩之地,因为没有地方可去而四处为家,所以不断地在星空下,尤其是在西部的星空下到处流浪。“我去过几次奥格登,如果你想到奥格登的话,我那里有几个朋友,我们可以找他帮忙。”“我要从斜阳谷到丹佛去。”“他妈的,那就该一直向右走,不必象现在这样每天搭车。”

这倒的确是个值得尝试的主意,但奥格登是什么地方呢?“奥格登是什么地方?”我问。

“那是个许多小伙子都要从那里经过,在那里碰头的地方,你可以在那里看见所有的人。”

很久以前,我曾经同一个人们称作细杆哈查德的人一起到过海上。细杆哈查德高高的个儿,骨瘦如柴。他真名叫威廉-霍尔姆斯-哈查德,路易斯安那人。他自己选择当了一个流浪汉,还是在孩提的时候,他看见过一个流浪汉。这个人走过来向要几张馅饼,给了他。等流浪汉走了之后,小哈查德问:“妈,这个人是干什么的?”“噢,那是个流浪汉。”“妈,我将来也要做个流浪汉。”“闭嘴,那不是哈查德家人干的事。”但他一直没有忘记这么一天。他长大后,进了路易斯安那州立大学读书。踢了几场球之后,他真的成了流浪汉。细杆和我经常在一起一边讲故事一边吸着自制的卷烟,就这样度过了无数夜晚。现在,密西西比的吉恩的行为举止有些地方真切地让我想起关于细杆哈查德的往事,于是我问道:“你是否在那里碰巧遇到过一个叫细杆哈查德的人?”

他说:“你说的是一个喜欢高声大笑的高个儿吧?”

“大概是他,他是路易斯安那州罗斯顿人,”

“对,人们有时叫他路易斯安那的细杆。真的,先生,我肯定遇到过细杆。”

“他过去是不是经常在得克萨斯州东部的油田工作?”

“是在得克萨斯州的东部。但现在他在放牛。”

这可真是大巧了。但我仍然不能相信吉恩真的认识细杆,这几年来我一直在找他。“那么,他是不是曾经在纽约的拖轮上干过?”“可能,我并不知道这些。”“我猜你是在西部认识他的。”“我承认我从来没去过纽约。”“你别介意,我只是奇怪你会认识他,这可是个很大的国家,但是我知道你一定认识他。”“是这样,先生。我跟细杆很熟。如果他有一点儿钱我们总是在一起花,我是说我们是铁哥儿们。在斜阳谷的时候,有一次放牛,我看到他把一个警察撂倒在地。”这事儿听起来象是细杆干的,他在露天地里放牛时总喜欢活动活动。他看上去很象杰克-狄普西,而且是个年轻酗酒的狄普西。“他妈的!”我迎着风嚷了一句,然后又喝了一口酒。我感到舒坦多了,每喝一口酒都要呛一口风,同时还可灌一口尘土,我的胃里灌满了尘土,“斜阳谷,我来了!我唱了起来,丹佛,看看你的孩子!”

蒙大拿的细高桃向我转过身,指着我的鞋,说:“你得承认,如果你把它们扔在地上,准会有东西跳出来,”然而这句话并没有引起哄堂大笑,只是几个小伙子听到了笑笑。我这双鞋在美国的确是式样最难看的一双鞋,我之所以一定要买它,是因为我不想在炎热的大路上走得满脚都是汗。而且在比尔山上下雨那一次证明,它们的确是最适合我旅行的鞋,但是现在,这双鞋已经变得破烂不堪,皮子裂开了缝,脚趾头都露在外面。所以我也跟周围的人一起笑了起来。不知不觉中,我们来到了一个小镇。灯光划破了夜幕。一路上,站着许多晚上出来收割的懒洋洋的牛仔们,一直到小镇的另一头。他们脸上带着同一种表情盯着我们走过,我们则看着他们漫不经心地干活——我们这些人个个悠闲自得。因为现在是收获季节,所以每年这个时候这里都集中了许多的人。达科他的小伙子有些坐立不安。“我想下次再遇到收割我们就下车,看样子这附近有许多活儿可干。”

“你要干的活儿这里没了,北边还有,”蒙大拿的细高挑劝道,“顺着收割的地方走你可以一直走到加拿大。”这些小伙子懵懵懂懂地点着头,他们有点不理解这个劝告。

这期间,那个金发的小亡命徒一动不动地坐着,吉恩则要么冲着漆黑的旷野出神,要么亲热地附在那个孩子的耳边嘀咕几句,这时孩子就会微微地点点头。密西西比人细心照料着他,生怕他感情上受到什么伤害。他们没有香烟了,我就把自己的掏出来递了过去。我很喜欢他们,喜欢他们的善良与谦和。他们从来不乱问什么,我也不必回答,蒙大拿的细高挑自己怞着烟,却从不摸几根出来分给大伙儿。不一会儿,我们又来到一个小镇。一群瘦高而丑陋的人站在路边,他们穿着牛仔裤,聚集在昏暗的灯光下,就象荒漠里的一群飞蛾。卡车开出了小镇,我们重又进入无边的夜色中。群星在晴朗的夜空中闪烁着。我们的卡车开始爬行在西部高原的山坡。路边的蒿草中有一头忧郁的白牛从我们面前一闪而过。我们现在仿佛坐在火车上,平稳而又飞快。

没过多久,又一个小镇出现了,我们的卡车慢了下来。蒙大拿的细高挑嘟嚷着:“嗨,小便。”但是明尼苏达人并没有停车,而是一直往前开着。“他妈的,我要下去。”细高挑叫道。

“就站在车边尿吧。”有人建议。

“好吧,我会这么干的。”他回答道。然后我们看到他慢慢地挪到车边,尽量抓紧。有人敲着驾驶室的窗户,想让那兄弟俩注意,他们转过身看了看,哈哈大笑起来。细高挑挪到车边,这时候已经相当危险,司机却把速度提高到每小时七十英里,并且左右摇晃。细高挑犹豫了一会儿,接着我们便看到空中划过一条鲸鱼喷水似的水柱。然后他踉跄地想退回到原来坐着的地方。两个司机故意把车开得左右摇摆,他站立不稳,一下尿到了自己身上。颠簸中,我们听见他在轻声地咒骂着,就象一个人翻山越岭之后疲倦的哀鸣。“他妈的……他妈的……”他不知道我们是有意这么干的,只是在可怜地挣扎着。他想坐稳,但披摇摇晃晃的卡车颠来倒去,只好扭作一团,脸上露出可怜的神色,车上除了那个忧郁的金发孩子外,每个人都笑得前仰后合。明尼苏达人在驾驶室里笑得喘不过气来。我把酒瓶递给他,让他压压惊。“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干?”他问。“不为什么。”“好吧,算我倒霉,我真搞不懂,我只想回内布拉斯加,并不想惹什么麻烦。”

就这样,我们来到了奥格登,驾驶室里的两个伙计兴高采烈地叫道:“撒尿!”细高挑放弃了这次机会,闷闷不乐地站在那里。两个达科他来的小伙子向每个人道了声别后就走了,他们大概想在这里干点儿收割的活。他们向小镇尽头亮着灯光的一排棚屋走去。我们目送着他们消失在夜幕中。一个穿牛仔裤的守夜人告诉我们,每一个男人在这里都可以找到活干。我想再去买几包香烟。吉恩和那个金发孩子跟着我一起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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