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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德又重回戈尔原的事情没多久就传到了二元执政的两位王子耳中,在大王子眼中路德简直就是一个异类,从没见过这么不安分,这么会以下犯上的贵族,身为一个小小的子爵,不安分的做着自己该做的事情,整天去惹大佬级的人物,结果每次大佬被他打的溃不成军,连自己的狮鹫骑士团都没有打败这个小小的子爵儿子,戈尔原那些原生贵族也是真的废物,一见那卷毛就卖友投降,搞到现在,西坡岭的卷毛大少爷已经全国闻名了,全国谁都知道西坡岭的继承人用一群辅兵把国内一半的着名骑士团都打趴了,甚至还击败了范鲁法特公国的苍狼骑士团,甚至连威灵顿公爵都非常关注路德的消息,顺带着领地叛徒和路德出征戈尔原的原因也被有心人调查清楚,本来名不见经传的芬尼也就成了一个香饽饽,抓住了这个人可以跟西坡岭卷毛换得的利益肯定不会少。
对于少爷的能力,基本上全国的领主以及王室们都已经认可了,毕竟那么辉煌的战绩已经可以称之为战神了,不过有一个人始终是不会认可的,那就是芬尼了,库恩?芬尼至少他是这么跟人介绍自己的姓名的,当然,他对于路德这种运气好的家伙是完全不认可的,原本蠢蠢傻傻的纨绔子弟忽然开窍了,一系列操作搞得芬尼完全看不懂,到底是少爷变聪明了,还是幸运之神降临到他头上了,原本一脉单传的库霍尔恩男爵都已经有意把男爵之位传给自己了,路德忽然的崛起又让男爵把注意力转回了自己的儿子身上,毕竟亲戚再有能力,老子还是喜欢把自己的东西传给亲儿子的,除非亲儿子完全不够看。
可惜了自己设计的两次完美刺杀居然都被那家伙躲过,第一次是从戈尔原秘密运过来的杀手,没想到路德一个人在外还带着自己设计奇奇怪怪的武器,第二次用威逼利诱买通了几十个对路德不满的退役长枪兵,眼看路德要被杀了,居然冒出一个大光头来把他救走,当时芬尼自己就在不远处看着眼看激动人心的时刻要到了,结果又一次功亏一篑,这次的失败让芬尼明白,西坡岭没法待下去了,无论如何有那么多人被收买,必定会留下蛛丝马迹的,因此自己连同哈维斯连家人都不管就立刻逃离了西坡岭,什么儿子老婆都可以换地方再有,自己的小命可是会一去不复返的。
一路风餐露宿好不容易赶到了戈尔原,结果连库恩伯爵的面都没见到,哈维斯倒是被伯爵安排出去经营一项保密的生意了,还不能跟自己透露,自己直到七天后才得到库恩伯爵的召见,伯爵对自己的态度就像是对待一条没用的狗,明明自己在西坡岭辛苦十多年,眼看就要成功,可以让分出去的库霍尔恩回归家族了,虽然功亏一篑,但是并不代表自己没有能力,只是运气不好罢了。可库恩伯爵却连看都不看自己一眼,纯粹就交代了喊自己到二王子那边去,连做什么事情都没交代,可恨自己力量不足,只能听从伯爵的安排。
现在已经在二王子这边待了好几个月了,连二王子本人都没见到,只是被吩咐在二王子的一处庄园里住着,说等有用的时候再召见,而且行动都有人跟随,这么长时间连格斯城都没出过,外界的消息完全是一无所知,不知道路德那家伙怎么样了,有没有惹到库恩族长,被主家动用军事力量彻底消灭了。
这两天芬尼一直觉得很奇怪,每天跟着他的侍从脸上一直露出一种轻蔑的笑容,自己跟他们相处也算有几个月了,无论如何还是能说上几句话的,尤其是刚来的时候他们都比较客气的,最近讲话却有些爱理不理的味道了,当了这么多年的领地事物官,芬尼对这样的态度还是有点敏感的,再加上最近一直有种不祥的预感,半夜总会惊醒。芬尼感觉有什么东西出岔子了,但是仔细想想又应该没什么,总不会是库恩主家被路德那家伙打败了吧?芬尼狠狠拍了拍自己的脸,看来最近是梦糊涂了,这种事情发生的概率不如天上掉下一个龙蛋砸死自己的概率高。
不过,既然感觉上那么差,那做点准备是必须的,万一发生什么不好的事情,自己可以及时的逃走。芬尼在西坡岭工作还是卓有成效的,代表着他个人具有着一定的能力,而芬尼就在自己的屋子的橱柜里打了一通,把靠近橱柜的墙打的极薄,让自己可以打开橱门,然后再外人不知不觉的情况下敲破自己房子的墙壁,然后迅速逃离,这一个逃生口仅仅花了芬尼两天的时间,在监视的人不知不觉的情况下就完成了。
万万没想到,逃生口才做好两天,芬尼就发现了非常不正常的地方,从昨天开始两名侍从就一直监视着自己,原本自己在屋子里他们一般不进来,现在连待在屋子里他们也会坐在大厅中,时不时还会跟自己搭话,神态上似乎也比较紧张,二话不说,芬尼借口解决人生大事,轻手轻脚的钻进橱柜,用力一压,橱柜后的墙壁就一点点剥落下来,芬尼当即钻出房子。
脱离的监控的芬尼顿时感到一阵神清气爽,深吸了一口气,立即朝着人少的地方跑,格斯城是一座大城,城市里的常住人口超过八万人,芬尼一路躲藏多次偷挂着的衣服变装居然成功的逃出了格斯城,芬尼自己也没想到事情会这么顺利,看来二王子的手下真的有一点酒囊饭袋的味道,眼看天快要黑了,芬尼掏出来胸口藏着的一个麦饼,直接就啃了起来,补充好了体力才能想一想下面自己应该去哪里,国内似乎已经不太安全,或许可以去范德法特公国,那里肯定有人想了解那卷毛小子的信息,凭着自己的才干和对于路德训练的了解,想必能在范德法特公国谋取一个还可以的职位,到时候带着范德法特公国的军队打回来,到时候一定要绑着路德的卷发把他吊起来,看看他的卷发和他的头皮之间是否牢固,届时还要把他的那个有胎记的女人抢过来,当着他的面试试看美不美味,想到那时候路德的样子,芬尼简直全身都高潮了。
“额啊!!!”
大半夜,凄惨的叫声一直传到了数里之外,高潮的芬尼被一个捕兽夹夹住了右腿,伤口撕裂了他的肌肉,捕兽夹的齿口扎进了他的骨头中,此时芬尼疼的满头大汗,双手用力试图掰开咬口,刚刚推开一点点,远不足以把受伤的腿拉出来,双手肌肉因为坚持不住,又放开了咬口。
“啊啊啊!”
咬口又弹了回去,重新钉在芬尼受伤的骨头上,这一次还溅起了一股鲜血,芬尼的腿流血的更加厉害了,此时芬尼的脸上已经布满了汗珠,整张脸呈现不健康的红色,嘴唇已经有点发白,因为刚才一阵用力过猛,眼睛里还有一丝丝的血线。
“唔呜唔呜唔呜”一种嗅觉灵敏的肉食动物似乎闻到了血腥味,正在进行好友召唤,准备一起来一次野外自助餐。当芬尼看到周围的草丛中一只只绿色小灯的时候,芬尼身上的恐惧已经蹦跶到了极致,一时间绝望、悔恨、痛苦、害怕、不甘种种的情绪缠绕着自己,最关键的是此时的自己竟然毫无办法,只能眼睁睁的看着绿色逼近自己。狼的嘴巴越来越近,芬尼甚至已经能闻到头狼嘴巴里的腥臭。
“不!!我不甘心!!我还要杀死路德那个混蛋!”
头狼显然不会回应芬尼的呼喊,一刹那时间咬住了芬尼的脖子,在芬尼还没下一句叫唤时候脑袋一拧,咬断了芬尼的脖子,咬死猎物以后,头狼悠闲的围着芬尼的尸体转了一圈,挑选了最肥美的部位,开始撕咬起来,周围的狼群默默的看着头狼享受美食,场面是如此宁静又血腥。
“什么?你说被芬尼跑了?你们这群废物,我养你们有什么用?”二王子很少再手下面前生气,但这一次他实在觉得自己的手下实在是废物了一点,居然连一个没有武力的囚徒都看管不好,还让他给跑了,原本自己手里好好的筹码,眼看已经要丢向天平的左边了,结果忽然筹码自己跑了。这样的结果让二王子气急败坏,随即下令全城搜捕逃犯,不过芬尼在搜捕前已经离开了格斯城,所以二王子的手下们显然只能做无用功。
一夜过去,有两头瘦弱的狼还在啃食骨头上的一点点肉,它们是如此的认真,哪怕一丝丝残留都想啃食干净,这时候路边来了个披着黑色披风的人,这个人浑身散发着一股阴暗的气息,一条拿着木棍的手臂干枯的可怕。“咦!一块好的材料啊!”“去!”两只吃的津津有味的瘦狼忽然像被攻击了“唔唔”的逃开,头也不回的跑了,而阴暗男子终于看清了这个尸骨的全貌,原来不知道是哪个倒霉鬼被捕兽夹夹住了,然后被狼群分了尸,眼看骨头散落了一地,一条腿还在捕兽夹上。
“不错,不错,很不错!”黑衣男子手上泛起了灰色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