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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我接受这个案件的委托,收到几百块钱,正是这几百块钱,让我度过了很长一段时间。
当然,这个案件###现的不少让我意想不到的事情,也是我对这个案件难忘的有一个重要因素。
我接受这个案件的代理完全是偶然,当然这也是与介绍案件的人有缘。
如果说“千里马常有,伯乐难求”的话,那我就算是一匹千里马,介绍人就是伯乐了。
我们知道千里马和伯乐的关系,是发现的关系,也是信赖的关系。
我们常以千里马来比喻人才,伯乐则是知人善任的人。
一般来说,我们说的千里马有的是才能、有技术、有思想的人,很多人在一些方面都有独特的天赋。
但是,真正成就了的千里马总归是少数。
为什么这么多的千里马不能成就呢?那就是,他们没有遇见真正的伯乐。
而对于我来说,我算很幸运、很幸运的一个了。
因此,对于能够慧眼识英雄,发现并培养我这一匹千里马的伯乐,我也会记住他一辈子。
因为,他发现了我,支持了我,鼓励了我,帮助了我,跟了我机会,给了我信心和勇气,给了我生存的希望和生存的空间。
有一天,老师不在家里,我又奉命在老师家里为他照看孩子,接待来人来客,一位客人在没有预约的情况下突然登门拜访。
经过我的了解,他是老师的一个很好的朋友,具体关系已经不太记得了。好像是战友关系,又好像不一样,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他对老师帮助不小,老师也很听他的。
据他介绍,他前来找老师,是因为有一个亲戚想找老师打一场官司。
那时,我们那个地方还没有用手机的,而且很多地方都没有使用手机的。
所以,这位客人来了之后,我无法与老师联系。
不过来者是客,又是老师的朋友,我当然不会怠慢。
安顿好客人后,我到菜市场买了一些菜,回家很认真的做了一桌好菜,来招待这位客人。具体有哪些内容,现在也记不清了,反正这个客人对我的招待表示非常满意,后来常常夸奖我的厨艺不错,经常在老师面前夸奖我。
他经常说我非常会待人接物,表现得很不错,给他留下了一个很好的第一印象。
由于老师不在家,他也没有过多的跟我说案件情况,当然他是老师的客人,我也不敢过多的问他案件情况。
因此,吃饭后他也没有多呆,简单交待我后便回家去了。
临走时,他告诉我他姓陈,让我下次见到他就叫他陈叔叔好了,他说他很喜欢我。
几天后,老师还没有回来,这个陈叔叔又来了。
不过,这次来的就不只陈叔叔一人了,他还带了其他几个人来,这几个人就是当事人和当事人的亲戚些。
因为这次,来的人多,陈叔叔没有让我煮饭,而是请我们到外面店里去吃的。
当然,虽然他们是客人,但是我当时的情况是没有经济实力请他们吃饭,再说当地的习惯一般是请律师吃饭,而不是律师请他们吃饭。
既然,老师不在家,他们无法请老师吃饭,那就只好请我们吃饭了。
不过,我也没有客气,很自然的就同意跟他们一起出去吃饭了,没有任何的推却和虚假的婉拒。
就在吃饭的时候,陈叔叔问我会不会写答辩状。这个时候,我想原来他们请我吃饭也不是白请的,看来还是有求于我。
我当时还没有替任何人写过正式的法律文书的,只是替织布厂写过一些文书。不过,织布厂当时写的是支付令等非诉讼法律文书,而不是诉讼法律文书。
至于诉讼法律文书,一是我经常看老师写的,二是自己有时找来一些案件,练习写过一些诉讼文书,还不至于写不来,只是说质量不高罢了。
但是,我不知是对自己很有信心,还是吹牛,或许是想表现自己,我几乎是想都没有想,就满怀信心的回答:“答辩有什么难写的,这个我会。”
当然,我实际上还有一个想法,我自己认为如果他们真的相信我,给我这个机会帮他们写这个答辩状,说不定我还可以得到一定得报酬,收取点代书费呢!
至于,如果我写了他们不满意,或者不给我代书费我觉得也无所谓,至少多了一次锻炼的机会。
这毕竟是荷枪实弹的真实的案件,不像我自己编造锻炼文书写作的案例,这可是实实在在的案件,很有挑战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