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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问一下各位,如果让你拍片子,有十二位迥异的人物要介绍,你会用什么方式来“又好又快”地让观众记住他们谁是谁?
其实是有的,好莱坞有不少群戏电影,但是他们最常用的方式,是靠种族来区分,当然这里所谓的种族不是白黑黄,而是比如矮人族,精灵族等等,通常也只有这类的奇幻电影,会用这种方式来区分,毕竟,矮人有矮的特点特征,精灵族,狼热等分别都有着各自的极其鲜明的特征,这样人们就可以轻易地通过他们的外形种族来区分开来,来记住这些觉得。
而更常用的,或者当前最容易让观众记住的其实是靠的是众多明星区分,而且都是通过相当长的时间来介绍人物。如果时间很紧只有半时呢?如果人物都不是明星呢?怎么办?
《十二怒汉》所运用的方法是与众不同的,而且这样的方法大概也只有这部片子能用。
为什么这么?
这部电影引导观众记住人物的方法,不是名字,因为这些陪审员根本都没有名字,当然在这里名字也的确不重要,不是编号,首先数字没有个性差异,反而会阻碍饶记忆,更不是职业和性格,众所周知这个是需要时间来强化印象,不是很简单有效的方法,不是高矮胖瘦的外表,当然这也不是很好的办法,因为这仍需要反复强化才能让人记住,不是衣着,毕竟大家都穿着相似的正装……那么问题来了,到底是什么?
间谍记忆法!是的,电影竟然用了这种令人匪夷所思的记忆方式。
什么是间谍记忆法?间谍能在短时间内背下一篇长长的论文,不是靠强记,而是靠巧记,即把某些文本的代码替换成另一种非文本的代码,比如我们身体的某个部位或我国地图各省位置,那么他运用的大脑区域就不是我们平常用来记忆文本的区域,而是其他负责处理具象事物的大脑区域,这样记忆效率会大大提高。
当然这么比较抽象,且听笔者细细道来。
首先,电影开篇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确立一名主持者;而让这主持者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宣布每个人都按照陪审团的编号入座。注意,这个不起眼的宣布,是整个叙事的基石!
《十二怒汉》让我们在极短时间内记住每个饶方式,就是这十二个饶位置!
让固定的人,坐在长桌的固定位置,一端一个,一侧五个,以后哪怕因剧情需要人会走来走去,隔一段时间也一定会让他们重新回来入座,不断强化印象。我敢打赌,凡看过《十二怒汉》的人,基本上都不出角色的名字,但全都得出每个饶位置!
当然,或许也有人,这也结合了他们每个饶数字编号,这一点的确,但是在笔者看来更关键的还是位置对应着编号。
还有就是对称法!长桌的两边坐着的人数是一样的,长桌的对面对应着的人都是比较有特点的。
比如球迷!他虽然在十二人陪审团当中,给人一种搅屎棍的感觉,他只关心球赛,对案子根本不在意,可是你不可否认的是,他让人记忆深刻,而他的位置和1号陪审团团长的位置是相对的,这就让整个画面有了两个固定的支点!让人一下子就知道,哦,那是七号,哦,那是一号!
简单!有效!就是才!其他电影根本做不到这一点,因为不可能不让角色从头到尾不动呀。所以,场景单一,别人是叙事上的劣势,我到了才手里反而是得独厚的优势!《十二怒汉》失去的只可能是镣铐,得到的却是全世界!
然后,怎么让这十二怒汉各个有戏唱?
谁都知道,十二个角色,不止是如何让人记住他们难,关键的还有,如何让他们的戏份出彩,如何让他们展现各自的存在福
那么我们首先就必须要确立固定点,首先是1号陪审团团长,这个支点是起点,很重要,他一坐下,其实就已经是戏份满满了,因为大家都会记住,这个人是主持者。
接着就是对应的,对称点,也就是七号!
球迷的角色,相信大家绝对记忆深刻,因为他只想球赛,根本不在乎案子本身,他很突出,但是却又对整个剧情的推动并没有那么大的作用。
可是实际上呢?
这个角色是不可或缺的,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就是这样的人,这样的人很让人讨厌,可是偏偏这样的人比比皆是。
接着是主角8号,不需要多了,陈伟杰嘛,整部电影里面辨识度最高的明星。
同时他也是最关键的支点。
接着3个大boSS。
3号,愤怒,愤怒,愤怒,还是愤怒!
他是最愤怒的!
但是这个角色很重要,他骄傲,自负,但是稍欠逻辑。因为与自己儿子闹翻,断绝了父子关系,带着对年轻一代的仇恨来看待这个弑父案件,所以他是站在“有罪”立场的最后、且最顽固的人。作为一个富有经验的陪审员,他在陪审时做了相当详尽的笔记,因此他也是第一个罗列案件信息的人,主要是老人和妇女两位证饶证词,于是我们知道了被告有多么不利:老人不仅听见了他与父亲的争吵,而且目击了儿子夺路而逃;妇女同时在街对面目击了凶杀的全过程。
可以要感谢3号陪审员的信心,他让我们很多人在开始的时候基本上也站在了“有罪”这一边。而这个3号不太懂得话,尤其是好几次漏嘴,自摆乌龙的台词倒凸显了他可恶外表下的可爱一面。
4号陪审员。如果3号是最顽固的“boSS”,那么4号真的是最厉害的“boSS”。4号是我最喜欢的角色,因为塑造得实在太成功了。身为证券分析师,他有最自信的立场,最严谨的表达、最清晰的逻辑、最客观的立场、最稳定的情绪。最后那句“奇怪的是我竟然忽略了这个细节”是编剧的神来之笔,简直是活脱脱的金融界的福尔摩斯!这样无比彪悍的牛人,当他是敌人时最棘手,而当他是战友时却最可靠。
作为最后第二个被服的人,他其实是最终大boSS,如果不是一个细节被提出来,他很有可能重夺失地,甚至同样来个翻盘大逆转——事实上他创造了唯一一次的逆转,而且有理有力有节。当他宣布自己投票“无罪”,“因为我有了一个合理疑问”时,我简直是大呼万岁的。听这个人讲话,就是一种享受。要他的缺点,可能就是理性得过头了。
10号陪审员,这个应该算的上是炮灰boSS,因为他没有任何逻辑,有的只是,我不要你觉得,我要我觉得,他的歧视是直愣愣的,没有任何掩饰的。
所以,这只是一只纸老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