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2章 剽窃了我的创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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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看到金表,想起回去救黑老大马沙?

在第一个章节,文森特和马沙的妻子,末端的时候,布奇父亲的战友送金表过来,开口就是,希望布奇再也不要经历,他和布奇父亲那种经历。

两个老爷们,同甘共苦。

不光交情过命,还过菊。

说的很隐晦,其实那种指向,就是布奇和马沙所面临的处境。

所以。

布奇才会想到,在独自脱身而去的时候,转头回去救马沙。

他渐渐明白父亲战友所说的那些话,包含的一些意思。

布奇拿着武士刀,去到地下室,一刀砍死店主,把正在运动的小警察吓唬到了,急忙退到一边,小警察的结局也是死,他是被马沙用枪轰杀。

因为布奇救了马沙,马沙也没有追究布奇假拳真打。

马沙只是提了一个要求,别把他趴在马桶上的事情说了出去。

所有前账一笔勾销,从此各不相欠。

“绝了,前一秒还是仇人见面,经过这一出,所有恩怨一笔勾销,这样的剧情,绝对称得上是急转直下。”卡罗琳不知为何,越看越有意思。

布奇骑着摩托回到小旅馆,带女朋友远走高飞。

画面黑暗下来。

第二个章节结束,接下来第三个章节,名字:邦妮的处境!

“邦妮是谁?之前应该是一次都没有出现过吧?

根据前面的风格,不同的章节,从不同人物的视觉来进行讲述,这样的形式虽然不算首创,但绝对炉火纯青。

这一次,不出意外,应该也是切换成邦妮的视觉吧?”

卡罗琳心头暗暗猜测。

画面缓缓亮起。

出现的画面,是在开头文森特和朱尔斯枪杀反水仔那里。

时间拨回到了之前。

当时,他们两个三下五除二把客厅里面的两个小年轻干掉,其实,在厕所还藏着一个反水仔的同伙,也是个年轻人,听到有声响,举枪冲出来。

趁着文森特和朱尔斯不注意,举着手枪对他们一通扫射。

嘭嘭嘭。

在朱尔斯后面的墙壁上,留下无数弹孔。

“人体描边大师!”

涂岳被这个搞偷袭的年轻小伙枪法折服。

在原版,这里其实有个小BUG,在枪还没有响起来的镜头中,朱尔斯后面的墙壁上,就已经有弹孔,开枪后,墙上的弹孔,还是没有变化。

只能说昆汀是个对细节不那么在意的人,这要是在科恩兄弟的电影中,这样的镜头,绝逼被毙掉,重新拍。

当初科恩兄弟在拍《冰雪暴》时,演员彼得·斯特曼看剧本,发现语法错了,他在演戏时,擅自去掉一个S,马上就被导演叫停。

科恩兄弟表示,他们的剧本,不可能出错。

回到《环形小说》,像弹孔这样的小BUG,路朝林进行了修复。

弹孔只出现在开枪后。

不出意外,枪法拉胯的小年轻,被朱尔斯和文森特反杀。

朱尔斯看到墙上出现的那些弹孔,一个劲的感慨,这是神迹。

在客厅门后面的马文,没有被杀,文森特和朱尔斯开车,准备带着他回去复命,在车上,日常唠嗑剧情,朱尔斯感慨神迹降临,想就此退休。

聊着聊着。

文森特把手里的枪口对准后排的马沙,他可以举起双手双脚承认,他的枪走火,不是自己故意的,而是剧本这样安排的,又是一个巧合。

马沙被文森特爆头。

炸了一车的血,弄得到处都是,车内,身上。

“这巧合来的真突然,其实当文森特的枪口放过去,我有猜到,但我猜到了一半,在别人的电影里,发生这样的剧情,肯定会被喷死,但在路导的电影里,这一切,似乎伴随着剧情的发展,永远顺理成章,不疾不徐。”

埃迪发出赞叹。

这段剧情,可以驾驭的住的导演,他只想得到路朝林!

事发突然,朱尔斯打电话求助老朋友吉米。

在原版,吉米是昆汀客串的,从《落水狗》开始,昆汀客串的角色,大多逃不出不得好死的命运,在这部电影,似乎算是逃过一劫。

等文森特和朱尔斯开车去到吉米家中,才算是初次揭露。

邦妮是谁?

邦妮是吉米的妻子!

人虽然没有露面,却给剧情带来很大的紧迫感,如果他们不能在邦妮下班回家前,把车内那个黑人尸体处理完毕,吉米就炸了,离婚起步。

“又猜错了!”

卡罗琳不对自己抱信心了,在看电影的时候,特别是自己有了观影兴趣的电影,她会忍不住去猜接下来的剧情。

换做其他电影,凭借她丰富的阅片经验,猜个十次,少说也要对个五六次,但路朝林的这部《环形小说》,卡罗琳每次猜的,一个都没对。

说文森特是主角,然后死于上厕所没带枪。

说以邦妮的视觉讲述第三个章节,放了这么久,邦妮连现身都没。

卡罗琳不知道的是,邦妮在全片完也不会真的现身。

朱尔斯打电话向黑老大马沙求助,马沙派了沃夫过去帮忙。

很快就把失手杀人的车和尸体处理完毕,末了,还给文森特和朱尔斯来了一场沐浴,把他们的西装脱掉,换成吉米提供的宽松T恤和短裤。

“这个衣服是,之前放过的剧情中,他们去酒吧的穿着!”

卡罗琳终于猜对了,也不能这么说,但凡长了眼睛都知道。

文森特和朱尔斯告别沃夫和吉米,肚子饿了,去早餐店吃早饭。

朱尔斯说起神迹的事情,他不想干了,准备就此退休。

在他看来,当时人体描边大师出现,要不是神帮忙挡了子弹,他现在根本不可能安然无恙的,坐在这里吃早饭,他始终认为,是神拯救了他。

“这个餐厅,怎么莫名有种熟悉感?”埃迪暗道。

吃着饭。

唠着嗑。

忽然,出现了劫匪。

没有错,就是开篇出现的那两个劫匪,小南瓜和小白兔。

他们不抢银行,就抢餐厅。

两条线汇合了。

小南瓜和小白兔打劫餐厅,然后朱尔斯和文森特正好在这里吃饭。

从前面一路看下来,虽然这是巧合,但看到这里,基本也不会认为这是巧合,因为早就熟悉了电影的风格,如果双方不遇上,那才是剧情有问题。

小南瓜持枪把老板的钱装了,在餐厅里面挨个打劫。

来到朱尔斯身边。

这个画面,喜感十足,朱尔斯明明是个黑帮大佬的小弟,却在餐厅里面,被一个小小的劫匪拿着枪指头。

小南瓜看上了朱尔斯旁边,那个黑色的手提箱。

朱尔斯当着他的面,将其打开,小南瓜看着,整个人都呆住了。

依然是金光,依然没有给手提箱内部的正面镜头。

“到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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