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今日,青云田五娘为父报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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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

“杀!”

“啊!”

“余鹏程,我肏你祖宗十八辈!”

草原,虎啸坡营地,天斧山二当家汤斯潘绝望的嘶吼道。

他做梦也没想到,这条老毒蛇给他敬的酒里,居然真的有毒!

疯了,这条老毒蛇就是条疯狗。

虎啸坡营地上,不到二百“黄沙军”却追着近两千各山寨山贼们狂杀。

之前各山寨划分地盘布下的陷阱、绊马、坑道,此刻却成了他们自己的魂丧之地。

乱,大乱,整个虎啸坡陷入绝望的哀嚎惨叫声中。

“余鹏程,你疯了?!赵家商队还没来,你,你……你他娘的到底是为了什么?”

射日门主卫庄一边抵抗着余鹏程的猛烈攻势,一边怒极惊骇的咆哮道。

谁也没想到,到了下半夜眼看快要黎明,就算之前还有不少人警惕意外,也放松了警惕之时,沙海寨黄沙军忽然发起攻击,一举袭杀了诸多中小山寨的寨主们,致使群龙无首。

而十三大寨中的射日门、天斧山和金钟堡三大当家人,则被余鹏程和另外两个不知从何处冒出来的一流高手亲自招呼。

天斧山二当家的汤斯潘之前喝的那盏酒中有剧毒,此刻发作起来,根本不是他对面之人的对手。

拼命挣扎了几下后,被人一刀斩下头颅,死不瞑目的喊出了对余鹏程的诅咒。

余鹏程并不答卫庄的话,只是一心猛攻。

卫庄善射,对于近身厮杀不是用剑的余鹏程的对手,招架艰难。

看到对面那人轻松一刀斩下汤斯潘的脑袋,火光照耀下,刀光如血,卫庄全身一震,脱口而出道:“血刀?!你是血刀门门主严克?!啊……”

失神之下,被余鹏程寻到破绽,躲闪不及下,被一刀刺中腿部,参叫一声。

金钟堡堡主靳天乐怒吼连连,一把重剑舞的密不透风,却也只能将将支撑,对面一身量高大之人,用的却是一把长枪,威力绝伦。

“玄铁大枪,混元枪罡……你,你是榆林城混元枪罗成?”

卫庄这一刻脑筋极活,看出此人的兵器和武功,失声叫道。

随即转头怒视步步逼来的余鹏程,嘶吼道:“余鹏程,你疯了?你要做朝廷的鹰犬?你别忘了你干过的那些勾当?他们饶不了你!”

余鹏程阴阴一笑,道:“老夫可并非要做朝廷的鹰犬,只是互惠互利的一次合作罢。”

卫庄一下想明白了他的打算:“你想独霸沧澜山?”

余鹏程呵呵一笑,摇头道:“独霸沧澜山倒不至于,老夫没那么大的胃口,倒是这一线天,分享的人太多了些。与其与尔等废物们分,不如老夫和榆林城来分。”

眼见金钟堡抱住靳天乐愈发难以招架,而罗成的枪依旧不疾不徐,如一张大网一般,枪罡绵绵不绝的将靳天乐的重剑缠住困死,任其困兽犹斗,而其余中小山寨的头人几乎死伤殆尽,唯有几人尚存,也难挡“黄沙军”攻势,两千山贼如牛羊一般,任人宰杀。

卫庄绝望中带着不甘道:“青云寨犹在,你休想得逞!”

余鹏程哈哈大笑道:“你竟将希望寄托在那个黄毛丫头身上?一线天方向早已被封死。日后这一线天,便为我沙海寨所有,青云寨那二百人,最多也只能在草原上流为马贼,再休想回归山门,哼!更何况,现在青云寨的山门多半已被攻破,他们就算想回,也是做梦。卫兄放心,射日门虽要覆灭,但除了你的嫡传弟子和家人外,其余大多数人只要肯为我所用,我就会饶他们一命。至于你的女儿、儿媳和孙女……”

“狗贼!”

卫庄目眦欲裂,不顾伤势,挣扎着要与余鹏程同归于尽。

却不想此举正中了余鹏程之计,卫庄毕竟是老牌一流高手,一手弓箭本事绝步沧澜。

若给他机会拉开距离射箭,则威胁极大。

纵然不能拉开距离,若他稳扎稳打,余鹏程想杀他,也要付出一定的代价。

而眼下……

就当余鹏程就要寻机将卫庄斩杀,忽地不远处传来一阵惊呼:

“羊,我的羊,快拉住我的羊,羊跑了!”

“哎呀,你们不能伤害我的羊!”

是一个典型的草原牧羊女,因几个溃兵冲进了她的营地惊吓了羊群,所以羊群大乱。

牧羊女哭叫着,和一众人四处圈羊。

而有一只小羊羔,不知是昏了头还是怎样,竟往罗成和靳天乐方向跑了去。

一牧羊女连叫了几声羊咩咩都不理,畏惧的往罗成、靳天乐二人方向看了眼,终究鼓起勇气,小心的追上前。

若是别处牧民,倒也不被罗成等人放在心上,随手打杀了也就了账。

只是距离此处最近的一个部落,叫蔑儿乞部,是大苍王庭大萨满忽查尔的出身地,其母至今尚住那里。

对于那头宗师巅峰境的老苍狼,不管是沧澜山还是榆林城,都十分忌惮,绝不想招惹。

昨夜余鹏程用重金去蔑儿乞部买牛羊,原是一种上供巴结行为……

所以大战虽未终止,罗成却格外用力几分,将靳天乐逼开了这个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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