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七章 青衫跨马出忘仙(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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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段不很短的路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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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的疆域足够广大。

立国的时候只有二十来个郡,经历了不知道多少武将的沙场搏命,扩张到后来又四五十个郡城,直至二十年前,大秦挥戈天下,如虎出栅,短短三年间吞并诸国,一跃而为天朝上国,下辖七十二郡八百州县。

原本分属于各个国家的边疆被大秦兵家打造成了铁桶一般的防御,于北域边城之外,每三百里设有一处军营哨站,归于定北都护府管辖,如同盘旋在大秦北域的一只苍鹰,时刻戒备着草原之上的诸多邦国。

哨站铁卒刀不离身,睡不卸甲。

纵然这些年大秦国力日盛,可与边境上那些国邦的摩擦却从来没有停止过,每每安稳不了半月时间,就会有伪装为马匪游勇的骑兵游曳在苍茫的广大草原之上,与边疆守军发生大小规模不一的碰撞和厮杀。

通常而言,从未有什么异国军士在大秦铁卒之下吃了好处。

曾任安西都护的陈青离职之后,于述职文书当中洋洋洒洒写了许多东西,其中一句叹息。

言道胡人兵刃朴钝,秦卒悍勇,前者五人方当秦兵一人,近日颇得秦之工巧,然犹三而当一,其虽然张狂得厉害,却也能够窥见秦军战力之强。

百里封掀开推开营地屋门,迎面扑打过来一阵寒风,让他忍不住又紧了紧自己的衣领,可还是有树上或是某处屋檐上的积雪被风卷起来,吹入他衣领中,化开,让他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真他娘的冷……”

他呵出口白气。

他素来知道边关苦寒,可似今年这等还是出乎他的预料。

他来得时候也曾经问过拓跋月,后者在北地生活许久,也未曾经历过如此严寒的冬日。

百里封右手握在腰刀的刀柄上,这铜质刀柄放了一夜,触手更是一片冰寒,让他忍不住咧了咧嘴,往哨站外去看是一大片无边无际的平原,再远些,地面突兀升起,连成了一大片洁白耀眼的山脉。

满眼亮白,百里封下意识眯了眯眼睛。

来这北地已经有一月时间,他仍旧未能完全适应下来。

看了看远处的雪山,百里封呵出口白气,抖了抖身子,身穿玄甲,背负着那柄陌刀,自营地中行走,路上有寻常士卒见到他之后,会主动行军礼,他也一个一个一丝不苟地回礼,没有半点含糊。

他毕竟是学成于大秦扶风学宫,且辞去了扶风郡城守城校尉之职,主动要来边疆,本就有所优待,何况当时自扶风郡发往边关的文书上,白纸黑墨写明了几个大字。

百里封,求学于大秦扶风学宫。

谋士。

那谋士二字上还以赤色朱砂画了个圈儿,极为显眼。

主动调来边关的谋士,比起好看的良家小媳妇都缺,何况是出身正统学宫的苗子,都护府下辖诸将都有些动心。

本地守军自老参军抱病还乡之后,位子就一直空缺,守将罗勇捷直接在都护府同僚面前许下了诸多好处,以破费到了肉疼的程度,好歹是将这学成于大秦前三学宫圣地的谋士捞了过来,成了自己麾下士卒。

早在去年入冬第一场雪开始,罗勇捷便心心念念了许久。

谁知等了这许久,没能看到一袭青衫,坦然自若的儒雅谋士,只看到了一条背着陌刀的高大青年,笑容灿烂爽朗。

如同憋了三个月,火急火燎去了花楼画舫,推开门来,没有见到千娇百媚的姑娘,只有个满身脂粉气的小相公给自己比划兰花指。

那手指还粗得跟细萝卜似的。

罗勇捷险些没有气得当场闭过气去。

可兵部文书已经上报,无论他心里是何等地后悔和不情愿,这生米煮成熟饭,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下。

扔下腰牌,自此这位堪称哨站中膂力第一的年轻人,便成了自己新的参军谋士。

而大秦定北都护府下的某个营地,迎来有史以来第一位能穿重甲,降服烈马,一手陌刀凶残,耍得比守将都顺手的谋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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