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四十八章 善后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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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是律师们,就连证人们也被放到荒岛上去休息。不过都是轮流上岛,并且是去岛的背面,和律师、检控官们休息的正面沙滩有一定距离。

开庭后,一号法官介绍了情况,由于目前辩方质疑证人证词,所以他们将幕后BOSS镜头拉到了前台。

镜头还是那个镜头,没有多大变化,他坐在证人席上,在法官介绍后,站起来,先看曹云,很无奈的苦笑:“又被你逼出来了。”

曹云道:“既然站出来了,告诉我,你怎么在鹅蛋中逃生的?”

镜头道:“我不会告诉你的……各位,我就是镜头。也是本案的苦主代理人。我先解释下情况,证人列表中没有多少人愿意主动配合,我当然是晓之以钱,动之以胁。每位证人被说服收钱,或者是被逼供的过程,全部有视频记录。我还是很小心的,保证没有任何诱供的成份。比如蓝云的一万美元和四万美元,重要核心证词都是他们在利诱和威逼之后主动透露的,和其他证据形成证据链,产生互证的关系。”

镜头:“已经出庭三位证人的视频在昨天晚上已经发到内联网上,相信大家也已经看完。正常情况可以挑出无数的刺,但是各位都是聪明人,知道我所说的核心证据真假。我也做好了今天开庭和大家就视频证据进行辩论的准备。”

镜头看四名律师,四名律师都没有人开口,镜头呵呵一笑,曹云突然道:“你是不是去检控席比较好?”

把自己要说的话逼了回去,镜头很不爽。一号法官道:“曹云这个提议很好,镜头,请到检控席。”

司马落道:“法官,曹云提议一点都不好。我准备了一天的材料,镜头专注他收集的证据,他没有对抗庭辩的准备。”

一号法官:“休庭十五分钟,希望你们检控席能趁这个时间多多交流,合作愉快。”

……

十五分钟后,三号证人蓝云继续出庭。

司马落:“通过买凶杀害工程师雷克是巴松,请问辩护席对这个结论有没有意见?”

巴左道:“蓝云和某人通过电话达成交易,蓝云请自己小兄弟去跟踪给自己钱的人,根据小兄弟所说,给钱的人上了巴松的汽车。我这边有两件证据,蓝云所说的小兄弟在打地下黑拳,521蓝云收钱前一天,小兄弟刚打完一场,不排除脸部肿胀,眼睛视力受损可能。其次我联系了曼谷的人,去所说的汽车停靠的停车场拍摄了视频,大家看视频。”

巴左道:“这就是停车场的光线和能见度,还有车辆经常处于爆满状态。要看清楚车牌,而不接近汽车是难以做到的。蓝云说小兄弟告诉他,给钱的人上了一辆豪车,豪车车牌为XXXX。这句话的可信度是很低的。由于小兄弟已经去世,我们不知道他是怎么跟踪人,是否和给钱的人搭乘同一垂直电梯,是否走到汽车前。在既没有影像资料,也没有证人证词情况下,当凭借蓝云口述实在难以让人信服。更有可能巴松当天恰巧就在这个商场,小兄弟在跟踪人过程中,因为视线和视力跟错了人。”

镜头:“就一句话,死无对证就对了,是吧?”

巴左道:“这句话应该是我说的,死无对证是因为你把人弄死了,你想怎么说都可以了。”

镜头:“你的意思是,蓝云这位证人作废,否则你就会无休止的纠缠下去。”

巴左道:“说的明白一些,你因为证人不配合,杀死了证人。你这样制造出来的证词,我不服。”

镜头:“垂死挣扎有什么意思?伴随着证人的增加,证词的完善,天平的倾向已经很清楚了。”

巴左道:“我们这么努力只是为了雇主能得到公平的对待,我们的雇主巴松没有制造泥石流,也不是泥石流案的主谋。退一万步说,就算巴松在这里被定罪,视频播放之后,大家对比巴松和金俊就知道,如果说巴松是一个坏人,金俊就是一个恶魔。杀金俊全家是惩恶扬善。”一拍桌子站起来,比声音。

司马落道:“你不要乱被人带节奏。”镜头抛弃了证据证人,转而和巴左摊牌,这种摊牌类似曹云所说的白话,大家诚实对待目前的情况。但是何几曾时见过曹云在法庭上说白话?

镜头违反了规则。巴左一看,行啊,你要摊牌我们就摊牌。你以为金俊是什么好鸟吗?双方跳出了法庭规则,即将进入街头谩骂环境。

所谓的街头谩骂指两个人,A不是好人,但是A会说自己对B好的地方,说B没良心。B不是好人,会说出A干过的坏事,以表示自己没良心是对的。一旦进入这个系统,庭审基本崩溃。君不见,在街头吵架有吵赢的,但是没有见到通过吵架能让对方接受自己道理的。

吵不过你,不代表认同你,反而会因为吵不过你而更加激愤。回去想想,今天的架没吵好,于是搜刮一堆言辞,明天继续。

“肃静。”一号法官说了一句,等双方安静后,一号法官道:“休庭十五分钟,检控官和辩护方进行一次结案陈词。”

曹云和令狐兰互相看了一眼,这代表着泥石流是否和巴松有关的庭审告一段落。曹云感觉不好,因为谢羽遇害。如果就目前庭审这些料,遇害的肯定是巴松的人,不会是谢羽。

……

检控官陈词:说明案件的证据链,金雷是动手的人,指使者是巴松和谢陆。

双巴陈词:双巴承认金雷制造了泥石流,但是巴松没有指使金雷。即使有杀害工程师的可能,也是巴松在为金雷擦屁股。

曹云陈词:泥石流案金雷为主谋,巴松和谢陆是被其波及的对象。这一切的责任应该由巴松承担。因为巴松没有发现金雷性格的变化,没有提前预知金雷可能采取的暴力行为,最终导致了悲剧的发生。作为金雷的老板,巴松是有责任的,作为投资人之一谢陆也是有责任的。但是没有证据表明谢陆参与了善后,也没有证据表明巴松指使金雷。甚至在金雷本人口供中也没有体现出这一点。

再根据自己之前的陈述,金雷杀人的意愿很强烈,超过了因为公司利益而杀人的原因。泥石流纯属金雷个人行为,只不过在事发之后,金雷得知死者家属是金俊,所以才拉上巴松和谢陆。

再次休庭十五分钟终审判决。

一号法官裁定:金雷制造泥石流杀人意愿强烈,并未受到任何人指使和暗示,所以巴松和谢陆不对泥石流案负责。但是巴松和谢陆善后手段恶劣,合谋杀人灭口,甚至讨论杀死苦主。同时利用自己资源掩盖了案件真相长达两年半的时间。不过泥石流后续案单独成案,和泥石流案无关,暂且裁定,巴松和谢陆涉嫌制造泥石流导致他人死亡的罪名不成立。

一号法官:接下去还有三个庭。第一个庭,巴松杀害工程师雷克案。第二个庭,谢陆善后案。第三个庭,谢陆绑架范十一妻子,导致范十一自杀案。由于巴松杀害工程师案案件简单明了,并且有凶手作证,本庭默认巴松为凶手。不过本庭并不认为巴松杀死工程师值得谴责和报复。

原因一:工程师肯定知道泥石流和自己有关,但是他选择了沉默。

原因二:巴松顾忌金俊的势力,为了自保才选择除掉工程师,未危害到同样知情人金雷和其私人助理。就烈焰法庭来说,这种行为属于狗咬狗,不构成犯罪。

一号法官:“所以第二庭结案,有人对这个结果有意见吗?”

曹云举手:“我听不懂什么叫谢陆善后案。”

一号法官:“这不是本席问的问题。”

大家不再吭声,一号法官道:“既然大家没有意见,第一庭,第二庭庭审结束。接下来开始第三庭:谢陆善后案。现在由检控官提出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