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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三还没结束,就有朋友给他介绍了一份工作。人都爱美好的东西,这就是长得好看的人不会吃亏的原因。哪怕这份工作在北京,他也还是跟父母僵持了一个暑假,最后获得家里人的通行证,一个人坐上北上的班机。
直到现在,近视先生都佩服自己当初说走就走的勇气。那时的他,对帝都并无了解,在电视剧里只是捕捉了边角,却不懂深藏在平和表象下的浮躁。于是刚来北京第一天,就被所谓的朋友放了鸽子,工作泡汤。
这里的人走路是50迈的,而自己早就习惯了10迈匀速运动;自认身上潮到不行的杰克琼斯到了这边连个直营店都看不见;因自己长相而建起的自信心丢到国贸、三里屯等年轻人众多的地方瞬间就消失殆尽。全家得知北京租房贵,于是每个月给他1000块他们认为的巨款房租,但这也只够他在天安门背后租套老房子,房子小得走路都要侧着身,但因为地理位置绝佳,也心满意足。于是像被时间拖着走,近视先生回归屌丝生活,浑浑噩噩过了半年。
第一份实习工作是自己找的,给某国企的网站做设计,工资低到在北京根本活不了。但家人都说国企好,要耐得住寂寞,于是乎,近视先生就用着家里的钱心安理得。上班第一周每天早上七点起床洗澡抓头发,光鲜亮丽地去公司,他深信在北京就是要交朋友才能铺开自己的关系网,于是同事对他的印象就变得异常重要。可几天过后,他发现办公室里全是四眼、喜足球、好妹子、无梦想的直男。话不投机半句多,受他们影响,索性每天也顶着一头干瘪的自然卷上班,一句话不讲,一坐就是一整天。
后来还是在鼓楼小剧场看演出的时候,认识了第一个朋友圈。圈内人都是小演员、歌手,三男两女,三直两弯。其中有个土豪,住在房租一万多一个月的高档小区,几个人平时没什么工作,就集体宅在他家昏天暗地地玩桌游。那个时候,近视先生认为时间就该被这样挥霍,所以辞了工作陪大家一起“家里蹲”。其间还经朋友介绍,跟一个淘宝模特好上了,他放不下面子死皮赖脸地搬到土豪家里住,佯装有钱人的生活,但装×装了一个多月,就被模特拆穿。模特控诉为什么要骗她,并以此为借口狠心分了手。
即使心里再膈应,近视先生也知道,分手的理由是假的,但分手是真的。
经过漫长的雨天,回看自己满身狼狈,近视先生终于崩溃。迫于无奈他给了自己一次旅行,在江南小镇上思考要不要继续待在北京。最后还是放不下回家被亲戚数落的面子,又回了北京。只是这次回去,他下决心要跟过去说再见。
转折的起点是大学认识的跑酷哥们儿来北京开了个影视宣传公司,叫他帮忙,于是七拼八凑了五个靠谱儿的好友,蹑手蹑脚在娱乐圈里大浪淘沙。从未涉足的行业让近视先生吃了不少苦,但生活一忙碌,就顾不得悲观。
娱乐圈是个鱼龙混杂的地方,难得有真友情,但被近视先生碰上了。公司做的一场发布会上,近视先生跟甲方一个宣传相见恨晚,当天就约吃饭、看电影。那个女孩身上有股正气,走路带风,最特别的是,她上过吸引力法则的课,对生活处处充满信心,随口就是一句“心灵鸡汤”,加上近视先生向来习惯别人给予自信,于是两人看对眼,相处格外融洽。
到现在,他已经很少跟过去的朋友们照面儿了,倒不是因为忙碌腾不出时间,而是试着聚在一起时竟多了生分和尴尬,再无共同话题。他所在的宣传公司现在已经做出了名声,快节奏的工作氛围让他把一天当两天过,却无半点儿抱怨。他说:“原来当初看不见的不只有远方,还有跑在前面的人。”
成熟的水果会挥发出乙烯,能催熟未成熟的果实,所以就算不甜的柿子跟甜梨待久了也会甜;不起眼的稻草捆住大闸蟹的时候,在海鲜市场也能保持着高昂的身价。我们肯定会跟错一些人而经历漫长的阴天,但当自己的世界放晴的时候,你会发现跟你在一起的,一定都是那些散发着光热、积极智慧、梦想很大的人。
有一次跟从加拿大回来的朋友吃饭,对方讲了一整晚旅行的见闻,近视先生歪着脑袋,眼前的画面是自己在多伦多开阔的公路上驾着车,音响正放着喜欢的歌,左手抓着方向盘,右手牵着心爱的女生。
他说,他很羡慕那个朋友,他一定要实现那个画面。
前行的路上,我们不仅受远方的羁绊,还被行人影响,你想要成为什么样的人,就去接近那样的人。宇宙除了爆炸后形成了银河系,它还给了相同磁场的人,同样的运气。
愿你成为更好的人。
环意大利之旅
明天就要出发去意大利,正式展开我的毕业之旅。有人说,我总是在马不停蹄地四处游玩,其实我只是想趁着这么好的机会,尽量多地去感受这些从小到大只出现在书本上的东西。另外,把行程安排得更紧一点儿,才可以尽量缓解所需要承受的各种孤单和寂寞。如果有人问我,该怎么做才能更容易静下来看到身边所缺失的东西。那么我会回答:在路上。毕业旅行选择意大利,并不是因为什么特别高远的志趣和念想,而是因为刷廉价航空机票网站的时候,发现这班飞机来回是特价,于是义无反顾地定下了。偶尔非常怀念这种生活,出发去某处的理由仅仅是因为机票便宜,从来不做任何攻略也没有预定任何行程,就这么说走就走地跟着两个挚友踏上了去意大利的旅程。出发去意大利的那一天,我们三个人都兴高采烈。起程前往一处从未抵达过的土地,心情总归是雀跃的。我们坐上最早的巴士到达巴黎偏远的鲍威机场,还幸福地坐下来吃了一个奢侈的甜甜圈和一杯拿铁。可当我们发现,离登机时间只剩下45分钟却还没出现登机口的时候,一种不祥的预感出现了。会不会是来错了机场?不会啊!上面明明白白写着是这里啊!千不该万不该,我们不该没事先调查清楚这个机场居然有两个航站楼!我们在一号楼,飞机在二号楼!这个时候,我们三个人,飞奔着冲过去,手里的咖啡洒了一地,甜甜圈还叼在嘴巴里,像极了电影里荒唐的情节,可是却并没有如电影里表现的那样,在经历了曲折的过程后顺利登机。任凭我们磨破嘴皮,那个工作人员始终重复着一句话:“对不起,已经关闭系统了。你们无法登机!”飞机坐丢了!一件真难以相信却又实实在在发生了的事情。我们大清早5点从家里出发,竟然还能错失一班10点起飞的飞机!人总是善于安慰自己的。我们不断安慰自己这班飞机很可能要失事,完全不顾机上几百名乘客的死活。当然,这只是玩笑话,事实上,我们只得又多花一张机票的钱,改签晚上9点的飞机。这意味着我们要在这个烂机场,耗上整整10小时。意大利之旅第一天的行程,竟然是在法国机场。我们原本安排的罗马斗兽场之行,变成了法国郊区机场一日游。为了度过枯燥而漫长的时光,我们竟然开始满机场地找扑克牌。结果找了快半小时也找不到。于是,我们秉承着“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原则,用机场的免费指南画出了整整54张扑克牌,可想而知是多么多么无聊。我们打着地图扑克,在机场看着飞机起降,一天的时间就被耗尽了。终于等到登机的时候,我们三个人跟逃难一样率先出现在登机口,生怕再次错过飞机。这估计是一种病吧。罗马那边的酒店已经打电话过来确认了,不管多晚,晚上都会来机场接我们。这个时候,我们登上了欧洲极品的廉价航空。廉价航空虽然票价很便宜,但是你也享受不到任何的服务,就连打印登机牌都是要收费的,托运行李也就更不在话下。我们每个人都提着一个书包,进飞机舱门的时候有一个铁筐,框子有一个固定的尺寸。如果你的箱子或包能塞进去,它们就可以免费登机。于是飞机上上演了很多人塞得进去但是取不出来的戏码,只好乖乖地去办理托运。上飞机后,所有的东西都要付费,就连厕所旁边都设置了一个投币孔,投了币它就开门。所有的水和饮料都是要收费的,空姐全程不服务,并且一直在贩售一些意大利的土特产。飞机调整过座位,所有的位置都比正常航空的更窄更挤,我后面甚至还有乘客脱掉了鞋,恶臭满盈。当然更奇葩的是,我好不容易睡着了,空姐竟然在贩售阿玛尼香水的时候,举着香水瓶子在每一排座位喷洒。窄小的机舱内,散布着奇怪的体味和香水味,而且还是6款不同的香型。我记得,那是我第一次在飞机上呕吐。经受完这样的折磨,我们跟逃难一样下了飞机。此时已经快午夜了,我们是最后一班飞机。机场静悄悄的,听见铁门拉开的声音,就像是要关闭掉整个世界似的。很快,我们看见了酒店派来接我们的司机,一个意大利小伙子,胡子都快把整张脸遮住了。他过来帮我们把行李放到后备厢,然后直奔酒店。他英文不好,全程也没有跟我们多做交流。我们三个人只记得,车子行驶在一条漆黑的双车道,路上几乎没有路灯,道路也是无比蜿蜒曲折。可这么艰难的行车环境并没给那位意大利小伙带来什么困扰,他照样肆无忌惮地一路狂奔。我瞥了一眼时速,竟然达到了140km/h,看到这个骇人的数字,我们三个人都不敢大声讲话。我悄悄地说了一声:“你们猜我们会不会被他拖去卖掉?”邻座两个朋友一个白眼翻过来:“估计还没卖掉,就先被撞死了。”还好他技术过关,我们到达了酒店。酒店建立在一个看起来有一千年历史的建筑中,我坐着有生以来见过的最小的电梯回到自己的房间,终于睡下了。睡前我还打开窗,看了看窗外的路牌——梵蒂冈。
总有一个人,让你丢盔弃甲
1
老李一直要求我们叫他李小帅,但我一直叫他老李。
老李是我的大学同班同学,第一次开班会的时候我就认定老李是纨绔子弟。这种人一定趾高气扬而又薄情寡义。
直到大三的时候,因为要参加司法考试,我、老李还有Nana报名参加了同一个培训班,在北京闷热的桑拿天中,我们收拾好行装来到了与世隔绝的西三旗。如果没有这样一次经历,大概我一辈子都不可能想到,老李实际上是一个贱萌的人,又贱又萌。
老李身高一米八,体重一百一,下身长,脸小。在西三旗的那段时间里,老李最大的爱好就是把裤腿卷到膝盖上跟我和Nana比腿细,比完之后露出一脸贱兮兮的笑容对我们说:“同志们,你们还要努力啊。”
大概上了一个星期的课之后,有一天晚上,老李招呼我和Nana:“别上自习了,我们出去吃烧烤。”有吃的,我和Nana欣然前往。
老李不动声色地点菜叫酒,我们各自不动声色地吃完第一轮,然后老李不动声色地点了根烟说:“我跟丁小西又分手了。”
不熟悉老李如我,第一反应就是:“丁小西是谁?”但老李的好基友Nana镇定自若地抿了一口啤酒,说:“我就知道!”
汉字博大精深,老李一个“又”字透露出巨大的信息量,我一边琢磨一边点亮八卦的双眼等着他讲故事。
2
丁小西是老李高中时期的同班同学。
我跟Nana都见过丁小西,是非常娇俏的姑娘,个子不高,但是非常瘦,眼睛很大,笑起来有两个酒窝,如果不开口,就是所有男生都无法抵抗的萌系少女,但是一开口,所有关于少女的幻想就都破灭了。
用老李自己的话说:“可能我就是喜欢丁小西那种……泼妇吧……”
本来,高考的时候老李要是正常发挥,至少也是人大的水平,稍微努力一点儿没准儿就能进北大清华,但是为了跟丁小西靠近一点儿,老李生把高考数学卷最后一页留了空白,英语选择题也空出若干,人为地把自己的成绩降到了跟丁小西一个水平,两人双双来到我们学校。
这种只能在少女小说中看到的桥段竟然真实地发生在我的身边,这个故事让我的三观受到了极大的冲击,我觉得把连续三年稳坐年级倒数第一的老李跟人大甚至北大联系在一起是一件无比困难的事情。
但老李在喝了几杯酒之后引经据典的谈吐深深地震慑了我,我一直自认博览群书,即便如此,也无法像老李那样信手拈来得如此随意而又让人心悦诚服。
老李和丁小西虽然大学同校,但是在不同的学院,来到大学之后的第二个月,丁小西就跟老李分手跟别人好了。
老李提起这段往事,把手中的酒杯狠狠往桌上一放,说:“你们知道她为什么跟我分手?她说我没有钱。”
3
我们班有三十一个人,如果按照家庭经济条件排名的话,老李绝对能进前三,而且老李在同学之间向来大方,经常呼朋引伴请大家吃饭,根本不存在吝啬的问题,所以当老李说丁小西跟他分手是因为他没钱的时候,我跟Nana都惊呆了。
Nana说:“这不科学啊,你不是土豪吗?”
老李说丁小西的理由很简单,来到北京上大学之后老李都没带她出去吃喝玩乐。
说到这里,老李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用一种略带委屈的口气对我们说:“她说我别的还好,她竟然嫌我没钱。说句难听的话,老子银行卡里面的余额就没有下过六位数,但是她说我没钱跟我分手了。”
这段分手经历解释了为什么老李在整个大一期间都没有去上课,每天宅在宿舍里面玩游戏。我不知道为什么老李不直截了当地带丁小西去自动取款机上取个万儿八千的让丁小西感受一下他的土豪,但是似乎又有一点儿理解老李的不愿解释。
大二的时候丁小西跟老李和好了,这本来也没有什么,情侣总分分合合。老李为了表示诚意,送了丁小西一个羊脂玉的白马,期待两个人能越爱越深。
复合之后的老李大概是把攒了整整一年的力气都用在了谈恋爱上,每天早晨起来必须徒步去五道口给丁小西买早餐,周一到周日绝对不重样,白天如果丁小西有课就陪丁小西去上课,如果丁小西没有课就陪丁小西去逛街,总之就是一切为了丁小西。
这段经历又合理地解释了为什么整个大二期间老李即使不怎么玩游戏了也处于一种很少在系里露面的状态。
直到大三下学期,老李终于出现在课堂上,因为丁小西出国了。
4
丁小西在得到学院的出国交流名额之前一直对老李绝口不提,当老李终于得知事情真相的时候,丁小西的行李都差不多收拾好了,不日就要飞赴大洋彼岸。
纵然如此,老李还是对这段感情很有信心,因为在他看来,丁小西不过是去游学,只有半年时间,半年之后她还是会回来的,此前他们经历过长达一年零两个月的分手,最后还不是在一起了,所以半年的挑战简直就是小菜一碟。
当时的老李还相信心灵鸡汤,觉得如果喜欢一个人,就要放她走,如果她真的属于你,那就一定还会回来。
时至今日,老李说起当时的内心活动,一边痛饮啤酒一边仰天长叹:“什么鸡汤,都他妈瞎扯啊,靠。”
丁小西走的那天老李去机场送她,丁小西一个小小的人拖着大大的箱子跟老李告别,走得愉悦而又欢快,徒留老李的影子在机场光可鉴人的地面上,成双。
我至今没有经历过异国恋,但是我忽然想起,大三下学期为数不多的几次见到老李的时候,他总挂着两个巨大的黑眼圈,配上他高且干瘦的身材,像是一个瘾君子。
实际上他跟瘾君子也没什么实质性的区别,对啥上瘾都是瘾,凡是上瘾都有害,这真是人间至理。
丁小西为期半年的游学交流即将在一周后结束,就在这个时候,丁小西对老李提出了分手。
万里长征走到头了,才忽然发现会宁并不存在着等待会师的其他军队,老李一个人站在终点。停杯投箸不能食,拔剑四顾心茫然。
5
隔了一天,老李又招呼大家去吃烧烤,尽管考试在即,其他同学都在教室里争分夺秒地上自习,能捞一分是一分,但我跟Nana到底挡不住烤肉和啤酒的诱惑,老李一声招呼,我们欣然前往。
酒过一旬,老李再次点了根烟,开始讲他跟丁小西的故事,从高二到如今的大四,可以回忆的东西实在太多了。
老李说,丁小西在美帝那段时间,生活不习惯,一喝美帝的牛奶就长痘,怀念祖国的牛奶,又怀念祖国的泡面,总之,只要是made in China的东西她都怀念。
老李每隔一个星期就满北京城寻找真空包装的吃的然后给她寄过去,隔着那么远的距离,尽他所能地为丁小西安排好一切,好让远在美帝的丁小西感到不那么孤单。
但是临了还是这个结局,老李说他刚刚得知丁小西把他送的那匹羊脂玉白马转手送给了刚认识一天的黑人妹子。
老李深深地抽了一口烟,说:“你们知道那匹马多少钱?”我和Nana纷纷表示不知道。
老李说:“五万。”
Nana说:“靠,你丫傻×。”而我在震惊之余保留了一丝理智,问他:“你为什么不告诉丁小西这匹马值多少钱?”
老李说:“我就是不想让她因为这个东西贵而把它留在身边,那样太没意思了。”
我其实挺理解老李这种心情的,但是这个时候Nana再一次毫不留情地戳穿了老李:“该!让你丫装×!”老李没有反驳Nana,他默默地喝酒,默默地抽烟,时不时地给我们讲他和丁小西的零散故事,最后问我们:“为什么?”
“丁小西肯定会后悔的啊,”我说,“她以后不会遇到像你这样对她好的人了。”
老李从我对面抬起头,对我说:“你说我还会不会遇到能让我这样掏心掏肺的姑娘?”
“值得的姑娘一大把。”Nana说,“但是架不住你眼瞎啊,就丁小西那种女的,你去三里屯,一抓一大把,你偏要吊死在她这一棵树上,你还怪她不专一?”
老李没回答Nana,他只是似笑非笑地看着我们两个人,那一天老李喝得有点儿晕,但他是个酒量很大的人,所以并没有喝醉。当我们从大排档回培训基地的时候,老李一直絮絮叨叨:“哥当年也是风流倜傥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人,怎么现在栽得这么惨?真是报应啊!”
6
老李年轻的时候的确是个浪子,尽管他现在也不算老,但五六年前,老李确实要比现在年轻许多,那个时候的老李在学校中是叱咤风云的人物。
成绩年级前三,出身土豪家庭,虽然不是篮球队长,但是上场投个三分也是轻轻松松的事情,而且还会唱歌。谁受得了一个一米八的男生一身衬衣站在聚光灯下深情款款的样子啊,这简直就是从少女小说或者电视剧中直接截出来的片段。
给老李写情书的少女很多,老李曾经的女朋友也很多,据他自己说,换女朋友最勤快的时候,一个月换了六个,平均跟每个女生相处的时间不到一个星期。老李与那些和他一样年轻的姑娘萍水相逢然后擦肩而过,姑娘们有的心平气和,有的歇斯底里,但是老李在这种事情上向来气定神闲,在遇到丁小西之前,他从未被感情困扰过。
但是这个不公平的世界到底还是存在着某种微妙的平衡,所以老李才会遇到丁小西。
从老李的叙述来看,丁小西并没有什么好,但是他执着地爱着丁小西,过去和未来所有的姑娘跟丁小西比起来,都是浮云,世间再也没有第二个丁小西。
老李说,是丁小西磨砺了他的脾气,也是丁小西教会了他如何取悦一个姑娘,丁小西把他从一个玩世不恭的花花公子,变成了现在这样一个深情专一的人。
老李的妈妈并不喜欢丁小西,因为觉得这个妹子长着一张精明又刻薄的脸,一看就不厚道,担心自己儿子将来吃亏。老李年少轻狂血气方刚,不愿意相信李妈妈那套相面的理论,母子俩有段时间天天吵架,直到老李上了大学。
李妈妈再也没有机会每天跟儿子斗嘴,老李大一寒假刚回家,李妈妈就跟儿子说:“要不,你愿意跟丁小西处就处吧。”
“你们知道吗?”老李对我和Nana说,“丁小西教会了我一切,我跟她在一起那么久,我妈一直不肯松口,等她好不容易松口了,我跟丁小西分手了。”
7
我们三个人在西三旗待了一个月,那一个月名为学习,实际上,我、老李和Nana都各自经历着各种变故。那时候我跟白君处于最后一次分手的边缘,Nana发现她男朋友还有另一个女朋友。我们三个人几乎每隔两三天就会逃掉晚自习出去吃烧烤喝啤酒,老李对我们讲他的故事,我们三个人互相嘲讽。
吃完东西我跟Nana回到我们两个人的宿舍,躲进卫生间里蹲在地上关起门来分析我们两个人的问题。有的时候我们相对叹气,有的时候我们相对哭泣,还有的时候我们不说话。
其实我们心知肚明,老李之所以不反驳Nana的嘲讽,是因为他也知道Nana的问题,老李请我们吃肉喝酒,并不仅仅是为了向我们讲述他自己失恋的故事而已。
我清楚地记得,有一天老李送我和Nana回宿舍的时候说:“看你们这样,我就想到以前被我伤过的那些姑娘,想去把你们的男朋友打一顿,就像我想回到过去把自己打一顿一样。”
“你那是自作孽,”Nana说,“所以有个丁小西来治你,就算没有丁小西,你也肯定会栽在别人手里。我们俩现在这么苦,就当是为以后攒人品,肯定会遇到更好的人。我们往高处走,你这是往低处流。你不用同情我们,应该是我们同情你。”
一个月很快过去,在这一个月里,我跟白君分手了,Nana也跟男朋友分手了,老李最终讲完了他和丁小西的全部故事。
比起讲义上那些法律条文和原则,比起那些莫名的案例分析,我在西三旗学到更多的,是每个人都无法回避的感情遗憾。
8
大四上学期的校十大歌手赛,老李第四次报名参加,第四次进入决赛,前三次他都无缘前三,这次是最后的机会。
舞台上的老李衣冠楚楚,背后的幻灯片明明灭灭,都是他上大学以来的生活照片。第一部分唱完,到中间副歌的部分,他背后的幻灯片忽然出现这样一行字:“我有一个女朋友,她的名字叫丁小西。”
台下的女生忽然一起尖叫起来,大家纷纷左顾右盼,等待女主角亮相。
老李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他背后的幻灯片继续变化:“我们两个人2008年来到这所学校,今年已经是第四年了……”
我和Nana偷偷地穿过人群去找丁小西所在的学院,试图找到丁小西。最后Nana率先找到,她扯着我的袖子,我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丁小西不动声色地坐在那里,另一个男生的手放在她的肩膀上。礼堂里灯光明灭,我看不到那个男生的脸色,但是很快,在礼堂中女生们一浪胜过一浪的尖叫声中,丁小西站了起来,我以为她要走向舞台,但她只是提前退场,她身边的男生也站起来,跟在丁小西身后走了。
聚光灯下的老李显然看不到这一切。台上灯光太刺眼,观众席对于他来说只是一片黑暗。
老李最终拿到了那一年十歌赛的第三名,评委点评的时候甚至专门为了他扭头向观众席询问:“丁小西你在不在?”全场的女生一起帮忙喊:“丁小西!丁小西!”
无人回答。场面一时有些尴尬。老李机智地打了圆场,说:“小西最近在忙实习,可能没能赶回来。”
“帝都的交通,你懂的。”老李笑着说。
于是大家都笑了。礼堂又变成了欢乐的海洋。
9
我其实访问过一次丁小西的个人主页,她的现任男朋友是她的一个学长,相貌平平,看起来一切都很平凡。
丁小西和所有鲜活的姑娘一样,喜欢萌萌的小猫小狗,看到好吃的也会忍不住流口水,喜欢明星喜欢漂亮衣服,偶尔爆一两句粗口。她和正常的女生没有区别,跟男朋友有着小甜蜜小恩爱,也会有小矛盾小争吵,两个人就这么打着闹着但是还恩爱着。我甚至还看到她为男朋友系上围裙洗手做羹汤,这跟我印象中那个曾经在课间竖起眉毛指着老李的鼻子骂“你他妈的脑子被驴啃了吧,怎么这么傻×”的姑娘判若两人。
就是这样一个姑娘,如果不是因为认识老李,光看她的主页,我完全不知道她竟然能够那样狠心决绝地甩掉一个那么爱自己的男生。
按照正常的逻辑,任何姑娘碰到老李那样的男生,都会觉得很幸福吧,怎么会有人愿意放弃这种唾手可得的幸福?
我跟Nana猜想过老李是不是曾经伤害过丁小西的什么亲人或者好友,所以丁小西才会选择用这种方式来报复他。尽管我们都觉得这种桥段太小说太戏剧,但是老李跟丁小西的这段爱情本来就充满了戏剧色彩,如果丁小西真是出于这种目的甩掉老李我一点儿都不觉得奇怪。
但是生活始终是要比艺术高一些的。我们始终没有猜透丁小西。
丁小西大一的时候跟老李分手,跟那个男生在一起,后来跟那个男生分手,又回到老李身边,最终又跟老李分手回到那个男生身边。
这种行为在我们每一个旁观者看来简直罪大恶极,精神分裂到了极点,但是老李和她的男朋友就是愿意原谅她,就是愿意容忍她。
也许在我们看来,丁小西应该跟老李在一起,但是可能在她现在男朋友的基友们眼中,丁小西跟那个人才应该是故事的主角,他们两个人的结局,才应该是幸福和快乐。
世人心中皆有一个摄像机,角度不一样,剧情就不一样。
10
2013年春节,我们大学毕业半年,老李在QQ上说他订婚了。对方是比我们小一届的一个学妹,那一年看到了老李的十歌赛表演,发信息祝福老李和丁小西,老李解释其实丁小西并不喜欢自己。
就这样一来二去,老李和学妹成了男女朋友。
学妹长得跟丁小西完全相反,丁小西瘦小,学妹高大;丁小西瓜子脸,学妹是圆脸;丁小西眼睛大,学妹则戴眼镜;丁小西泼辣刻薄,学妹乖巧可人。
从老李的未婚妻身上,看不到任何丁小西的影子。我不知道他是彻底放下了丁小西,不想再见到与她相关的一切,还是彻底放不下,不能再见到与她相关的一切。
班级群里面的同学纷纷表示对土豪老李的羡慕,“存折在手,学妹我有”。为数不多知道老李和丁小西故事的人,比如我、Nana,还有曾经目睹老李为了丁小西沉迷于游戏和彻夜不眠的室友们,夹在不明真相的群众中煽风点火,开着老李和学妹的玩笑,绝口不提丁小西。
老李把学妹夸得天上地下一枝花,又乖巧又懂事,温柔体贴心疼人。沉寂已久的班级群难得地热闹着,直到Nana半开玩笑半认真地问了一句:“老李,你在这儿跟我们强调你妹子有多好,到底是想说明什么呢?”
“应该是感叹,作为一个纨绔子弟,不仅没有孤独一生,还找到一个贤妻良母,真是前世全部用来攒人品才换来了今生的幸福生活。”我迅速地接着Nana的话说下去,成功地把话题岔开。
大家开始纷纷感叹自己人品和节操余额不足,老李没有回答Nana,也没有反驳我,只是悄悄地建了个讨论组。但是老李没有说话,我们也没有说话,过了好久,老李才敲出一句话:“她不是丁小西。”
我不知道Nana那边是什么情况,因为她一直没有回复,我在键盘上敲下:“我们都知道。”
然后想了一会儿,终于又逐字删掉。
漫长的失恋
你像我见过的那个男孩
1。
2007年夏,石家庄,我抛下新买的自行车和抓狂的邯郸老板,揣着五百元钱,提着一张军被、几件衣服走向火车站,我忘乎所以,仿佛远方有我的爱人。
公交车车窗外的五环,阳光刺眼,天空荒凉,地面肮脏,新开张的商场挂满彩旗,一派农贸市场的喧哗。我在陌生和不安中,下车,进村。昌平的中滩村,歪曲的小街,拥挤的小店,水果、零食摆在外面。这村子是外来小生意者的天堂,住满打工或准备打工的学生、工人、农民。村子里房屋密集,最高的不过四层,多为临时加高,北京人管这个叫“吃瓦片儿”。村子深处有一户人家,院子也盖成屋舍,通道只够两人并行,主房是个筒子楼,有深邃的通道,通道两侧分布着数不清的房门。三楼是顶层,只有一排屋子,出屋门便是宽阔的天台,天台上拉满绳索,挂满被单衣物,五颜六色,迎风摆动。先期到京的几个大学同学就住这里,克和雷一处,辉子和女友一处,辉子屋的外间住着他小姨子小喜和男友,外间全部家具就是一张小床,再无其他。
起初,天台帮的情况是这样的:克在上班,大学老师介绍的排版工作,月薪两千余;雷在择业,意向是3D设计;我在择业,意图放弃设计专业,改学活动策划;辉子在择业,意向是影视后期制作;辉子女友做小文员,月收入千余;小喜在一家小的图文中心做设计,月薪千余;小喜男友不知道是干什么的,只亮了个相就滚蛋了。
我下榻克和雷的住处,三个大小伙子睡一张床。克个头比较大,实在受不了,向房东借来一块门板和几十块砖头,自己在大床旁搭建了一张吱吱嘎嘎响的小床。我们三人分摊每月六百元的房租费用,外间有煤气罐,村里有菜市场,我开始掌勺,天台帮生活质量瞬间提高,我掂锅性感专业,获得“炒王”称号。
天台帮很温暖,晚上各自摆好桌子,在天台上吃饭、聊天、开玩笑,有时还能欣赏一轮满月。吃完饭,站在天台边缘四望,周围尽是高低不等的小房子和明明灭灭的灯火,近处的巷子,远处的大街,从未间断过的嘈杂,一个偌大的布满生灵和廉价食物的贫民窟,也许十六世纪的巴黎就是这个样子。
每天上午,我和雷去辉子家上网投简历,因为只有他的电脑能上网。作为刚毕业的大学生,我们没资格挑选用人单位,几乎有招必投。隔天,招人单位电话打来,不管什么地方,都过去,坐公交车去。那是2007年,北京还没有地铁十号线和四号线,五号线也是刚刚开通,地铁站甚至还有打眼票。两个月内,我和雷踏遍京城每一处车站,烈日、乌云、像卷着冰棍袋子的风,生生把人折磨得现实了,清华科技园内,“炒王”仰望苍穹,深感蝴蝶飞不过沧海,燕雀殒毙于浩谷。
两家设计公司要我,试用了半天,我就冒着冷汗跑出来,满脑子都是数月前在石家庄设计公司昏天黑地地加班改稿的情景。四个月后,京城进入冬天,我去海淀区上班,学做项目,基本月薪一千五。执着于3D设计的雷,万念俱灰,回了邢台老家。
我下班早,路过菜市场买菜,然后做饭,吃,剩半锅给克。半夜去一楼上公厕,隐约听到楼道里此起彼伏的叫床声,满满都是市井的诱惑。
2。
第一家公司是给几个IT巨头做公关活动的小单位,只有我一个男生。与我同时入职的是大兰,坐我边上,大兰小我两岁,江苏人,美女,高个子,爱吃,吃不胖,说话嗲,真嗲,跟兰妈妈打电话也是这味,勤奋,好学,爱笑,傻萌。
几乎每一个女人窝都盛产八卦,只要周围没人,一个女生就会说另一个女生的坏话,比如哪个妞被包养过,哪个妞爱过傻×,哪个妞说反正也不是处女了,干脆婚前多玩几个男人。久而久之,你会觉得这家公司只有大兰一个好人,还是傻萌傻萌的。大兰住着公司附近合租房里的上铺床位,热情开朗,相信爱情。在外地工作的男友来京出差,丑,黑,胖,高,大兰笑嘻嘻地在网上订房间,下班后风尘仆仆地赶过去,第二天回来噘着嘴,说男友脖子上有唇印,问他,他说被别人拉去按摩了。我劝大兰分手,大兰挣扎一番,没分,几天后笑嘻嘻地在电话里跟男友发嗲。元旦长假,大兰赶去大连会男友,回来上班时噘着嘴,说男友屋里有女人住过的痕迹,而且她在他QQ空间带“老公”字眼的留言被故意删除。我劝大兰分手,大兰挣扎一番,还是没分,几天后又笑嘻嘻地在电话里跟男友发嗲。夏天再次来临,我开始厌倦这里,小公司已没什么可学,我渴望去大公司历练,我丢下正在进行的项目,打电话裸辞工作,女经理气炸了,在公司当众骂我。
家人得知我失业,急了,他们当初就反对我进京,现在更有了理由。表姐的公公是北京人,介绍一家生物科技公司给我,我赴约,接待者是个大肚子男人,他趾高气扬地说:“你是××介绍来的吧?下周来上班吧,每月薪水两千三,如果做得好,我会给红包。”我出门就把这家公司忘了。此举招致大祸,家人与我彻底决裂,两月不接我电话,我当时兜里只剩几百元钱,交完房租就得借钱吃饭。祸不单行,和我合住的克开始有所变化,记不清何时开始,他看我的眼神开始有点儿烦,只要我开口说话,他便冷嘲热讽,我不明所以,约他谈,他说想一个人住。这话一出,我的心就碎了,他是我大学最好的朋友之一,现在捅我一刀,我说我找到新工作后立刻搬走。
因为缺钱,我把积攒多年的摇滚DVD变卖了。我挣扎了一夜,还是卖了。网上登出消息,接到电话,见面,对方是个开名车的富二代,我受邀坐进他的名车,接过一支名牌香烟,听着他说:“其实你这些盘我大部分都有,就是缺那张九寸钉的演唱会,这玩意儿现在不好找了。”地铁站,我目送名车远去,开始恨自己喜欢了十年的音乐,觉得它不过是富人的玩物、穷人的辛酸。
那是我来京后最艰难的一段时间,众叛亲离,身无分文,几乎一阵风就能把我掀翻在路边。那段时间也成就了两个人,一个是来京借给我一千元的高老师,高老师这份恩情比天大;一个是用浓重的湖南口音跟我电话聊天的黄小夜,时隔三年,我再次爱上一个姑娘。
很快,新工作落实,我离开了中滩村,扬言五年之内不见克。
3。
灯市口的好滋大厦,整栋楼都在办公,密密麻麻地爬满了青壮男女。六楼东面是我的新东家,新东家西面是一家保险公司,内有数不清的办公桌和更数不清的座机电话。保险公司的孩子们大多是烟民,无论男女,定时去楼道吞云吐雾,且每两个月换一批新面孔,一问,原来的人离职了,去了哪儿,不知道。被问者苦涩地说:“保险公司不都这样吗?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说不定下个月我也消失了。离开保险公司是好事,至少证明人家进步了。”
新东家招兵买马,很快也人满为患,我把正在找工作的大兰拉过来“落草”,她在我跑掉不久也离开了那家公关公司。当然大兰不是电话裸辞,是人道、和谐地离开,离开时也没忘和外地男友正式“古德拜”。
我的老板是个白面、微胖的宝岛奸商,他将活动项目交给我和一名广西女生打理,于是有幸去异国他乡公费爽了一周。我在马来西亚云顶给大兰买了个布袋子。大兰没良心,拿着我的布袋子,转眼就在网上找了个其貌不扬的新男友。回国的飞机上,我们在睡梦中惊醒,机身剧烈颤动,播报员提示大家镇静,说飞机遇上强气流。我吓蒙了,双腿肌肉紧绷,算算时间应该在海上,如果是陆地能迫降,海上就是抱团死。凌晨四点钟出了机场,到处是参加奥运的各国代表团,我坐大巴回城,天亮时,北京站下起小雨,我看着眼前的一切,仿佛做了场梦。
奸商拖欠比赛奖金,很多东北赛区家长来算后账,奸商跑到珠海小三家躲起来。两月工资忘发,公司谣言四起,年轻人不干了,要搬走办公室的电脑和仪器,奸商听到消息后,急忙让北京的朋友给大家发薪水,大家一哄而散。一个电话打来,是著名酒企“粮王”的运营商,我不喝白酒,但机会难得,于是在冬日加盟,然后一做就是三年。
后来,灯市口的同事兼好友张大琳告诉我,奸商被抓了,他在南方继续做少儿艺术赛事活动,蛊惑大陆学生去台北参赛,学生家长至台北后抱怨住宿条件,怀疑自己受骗,当即报警。张大琳传来图片,奸商双手用上衣裹着,跟着警察向电梯走去。他因伪造文书罪被判了缓刑,后改了个名字打算东山再起。
尽管遇人不淑,可那段日子却是我来京后最美好的日子。我住在传媒大学南郊村落,生活空前解放。住了六个月,变成一百二十五斤瘦男,精神无比。夏天雨大,下班时地下桥水过腰身,我就顶着包游回来。上班走到地铁站需要半个钟头,还要经历恐怖的挤地铁运动,但我很少迟到。我很快乐,从来没这么快乐过,得单位老板赏识,和办公室同龄人嬉闹,在通惠河桥上看夕阳,在村口网吧谈人生。我花三百元在二手电器市场买了台电视机,熬夜看“欧洲杯”,最不方便的是中场休息时间上厕所,要乘着夜色穿过大街,归来时常常被路边的野猫吓一跳。“欧洲杯”结束后,我得了咽炎,严重的咽炎,大半夜咳得上不来气,有时实在上不来气,我就想万一咳死了怎么办。回石家庄办护照时,大半夜起来接着咳,吓坏了同室的学长海利。
村口网吧坐满非主流和杀马特,克在网上留言,请我原谅他,我原谅了他,他兴奋之余打电话来问候。小夜来电说:“咱们结婚吧。”我说:“现在什么都没有,拿什么结?”小夜说:“咱们有音乐听、有书读就行了啊。”我说:“你真幼稚。”小夜不说话,我让她失望了,后来她找了别的男孩子做男朋友。
4。
2008年冬天,我和克在通州土桥附近的回迁房区合租了个两室一厅,八十多平方米,足够我们各自拥有自己的空间,生活自此进入平流层。隔年的元宵节,郊区几家工厂放烟花,我陪小区几个正太萝莉观看,克回来,笑着说CBD(中心商务区)一座大楼着火了,几条大街的人围观。
克在国贸附近一家游戏公司上班,做场景及人物造型设计,他喜欢画画,喜欢那份工作。克早上八点半上班,晚上九点多回来,吃完冷饭后接着画到一两点。那家公司没有双休,只有周日一天休息,他就窝在家大睡一天。克的书桌有两只抽屉,一只抽屉塞满各种画画工具,一只抽屉塞满各种非处方药。他身高一米八,从头到脚都是病,分别是:沙眼,鼻窦炎,咽炎,胃炎,痔疮,鸡眼。克也有不开心的时候,他望着我说:“我们公司是做山寨游戏的,求量不求质,而且已经拖欠了三个月工资。”我说:“不至于吧?上次去你们那儿找你借钱,电梯我都不会坐,那么高级的地方还会拖欠工资?”克说:“高级?算了吧,人家老外的企业花三年开发一款《魔兽世界》,卖十年,咱们的企业花三个月开发一款《魔兽外传》,卖一年,高级的骨子里是本色啊。”我说:“也是,老外喜欢做品牌,咱们只会做产品。”克说:“难道白酒圈也这样?”我说:“这年头,哪个圈子不一样?”
克失业了,新上任的老板不想再蹚山寨游戏这汪浑水,解散了团队,项目经理拿着文件四处寻找下家,一个月后,克跟着团队到另外一家山寨游戏公司上班。2010年,克的鲜血顺着裤子流到脚面,他给我打电话说:“超,来医院看看我吧。”我说:“你怎么了?”他笑着说:“我被人爆菊了。”我和几位大学同学赶到丰台区医院,克躺在病床上,依旧笑着说:“做了痔疮手术才知道,原来男人也有用卫生巾的时候。”
晚上,我光着上身靠床弹琴,发现对面楼上一对男女开着灯做运动,招式多样,地点多变,引人入胜。女孩子警觉,扭脸看看窗外,呼啦一下拉上窗帘。我放下琴,寻思自己是不是该找个女朋友了。
两天后,做运动的女孩子挽着另一个男生的胳膊在小区超市出现,两人笑容甜蜜,对话暧昧,我极度震惊,对女人的信任瞬间跌至谷底。
一个独居的北漂女孩子,七点半起床,对着镜子捯饬到八点,踩着高跟鞋挎着包,边吃早点边走向车站,排队,拥挤,香汗淋漓,上班打卡,笑着和领导打招呼,笑着和客户打招呼,笑着和同事打招呼。笑累了,招呼累了,打卡,回家,连做饭的力气都没了,躺床上发呆,盯着电脑屏幕发呆,穿着睡衣、光着脚站在地板上,一口气喝下一升白开水,回到床上,侧身卧下,拿起手机和刚认识的男网友寒暄。午夜,空调里的风变冷,窗外的灯变亮,醒来后再无法闭眼,她开始幻想,幻想街头的偶遇,幻想旧爱回头,幻想闺密的男友,幻想自己的教练。
我没有资格去评说女北漂,事实上这些女孩子的生活压力、工作压力远大于同龄的男性,她们的激素也远没有他们强悍。
新单位领导及同事对我很好,只有那个销售经理比较恶心,明明是河北人,强装一口京片子,处处摆架子,很多工作推给我做,我不喜欢他,也不屑于理他。一年后,销售经理被辞退,我这才发现公司没人喜欢他,他是那种典型的职场小人物,这种人几乎每家公司都有。小人物做不了大生意,也容易耽误大生意,销售经理离职,公司业绩翻倍,公司的人情味和安逸度冠绝京城,连前台姑娘都长了肉。
小夜辞掉南方的工作,孤注一掷地跟着男友进京,刚来第二天,就哭着鼻子来找我。她分手了,分手原因不说,只是哭鼻子。我心乱如麻,扯一路闲话哄她,不奏效。回到住处,我去厨房做饭,她挨着行李坐在沙发上继续哭,哭完走过来告诉我,一会儿一个朋友来接她,她要回长沙。
遭遇情劫的小夜回长沙后不再与我联系。2010年春,我梦见传媒大学和通惠河,恍悟,决定向她求婚。我上线找到她,问她最近好吗,她说嫁了,我说啥时候,她说去年冬天,瞒着家人和一个男生领了证。她很得意,我大脑一片空白。小夜是我屈指可数爱过的姑娘,也是唯一一个匆匆一面就诀别的姑娘,我曾幻想有天我老了,在最初相遇的地方等她,她来了,她也老了,身边跟着一个忧心忡忡的南方老头儿。
除了小夜,2007年我在新浪博客上还认识了另一个喜好文学的安徽孩子,他很穷,特别穷,博文几乎都是描写自己童年、少年以及青年时期如何穷的。2009年年初,这家伙突然看破尘世,写下最后一篇博文,卖裤头去了。
5。
克搬走后,我留在了通州区,找到临河里附近一个三居室合租。我的邻居都是猛犸奶业的员工,猛犸们热情大方,周末经常在客厅聚餐,并邀我蹭饭。我不喜欢海鲜火锅,也不喜欢主卧姑娘的男友。这个戴眼镜的贵州男生在海淀区工作,一周才来这边一次。电视机前,我和猛犸们吐槽时事,他打断我,故作深沉地说:“我告诉你,有些事情不知道要比知道的好。”我回敬说:“是啊,这世界有很多人和你看法一样。”可怜的眼镜男,挣的钱没女友多,朋友没女友多,见识也没女友多,常被闹分手,闹完再求和,结果还是分。最后一次分手时,眼镜男带着弟弟前来收拾东西,站在客厅里气势孱弱地与女友吵了最后一次架,双方亲友团彼此用恶毒的语言挖苦对方的劈腿史。
猛犸们对我单身不解,介绍龅牙女猛犸一枚。我和龅牙女猛犸吃了顿饭,第二天就被人家拉黑,其他猛犸怕我难过,解释说这个姑娘刚离职,要回老家工作,想找个在石家庄有房的。我说:“噢。”交电费时,我在农行认识了一个理财公司的河南姑娘,清丽、知性,很像我当年喜欢过的那个中文系女生,我约她吃了两顿饭,两顿饭后果断终止来往,因为我无意中发现她同时和很多男人暧昧着,目的只是推销自己的理财产品。
和众多国内企业一样,多数底层出身的姑娘在这个时代里缺乏安全感,所以将物质条件看得很重,这很正常,也容易理解,就像二十多岁的男生习惯用下半身思考爱情一样,并不需要从道德上过多追究,只是大家耗费了太多精力在大房子、大汽车、大胸脯上,忽略了男女交往中最质朴同时也是最重要的东西,为未来的另一种悲剧埋下了隐患。
我大概每年都要回一次石家庄,学长海利的窝是我在石家庄唯一的据点。海利不迷信北上广,毕业后辞去工作,与朋友合伙开了公司,接着发了财,在当地结婚、买房,他唯一的苦恼可能只剩下公司的改革与股份。晚上十点,海利把妻子轰到隔壁,关上门,一包香烟,两杯清水,两个文艺男彻夜畅谈,历史、地理、时事、生活、书籍、电影、音乐、女人,甚至还有宗教和宿命,对于孤单多年、知己寥寥的我来说,这无疑是最开心的时刻。
克在丰台区请我吃饭,谈话间比两年前多出几分无奈。我们奔三了,这个年纪面临结婚、买房、生儿育女等问题,我们身边拿父母钱付了首付、娶了媳妇并沾沾自喜的人越来越多,我们的生活观开始受到挑战。于是回到了一个老问题:我们为什么要来北京?为了摇滚乐?摇滚乐早变成商业小丑了。为了紫禁城?紫禁城里一半是赝品。为了钱?泡沫经济时代的薪水养家尚且难,更别说成就什么伟业。为了机会?机会似乎更眷恋那些生来就实力雄厚的人。我爱这里,我在这里住过村子、住过楼房、交过朋友、爱过姑娘,但我的爱里分明夹杂了悲观,曾经我悲观的对象是事业、家人、女人、朋友等,如今作为纪录片控,我怀疑明天就会有一颗小行星出现在视野中,届时,街上的民工、白领、官员、乞丐将统统停下脚步,呆傻地仰望着天空那团光亮,他们的发型不见了,皮包熔化了,生殖器冒烟了,所有的是是非非瞬间进入倒计时,接着在巨大的冲击波与射线中灰飞烟灭。
2009年年底,我在地铁永安里站看到一个姑娘,我跟着她下车,跟着她出站,目睹她的碎花裙子在灯火处飘散,那一刻我突然恨起北京来,仿佛一个糊涂的人走了无数的路,累倒在一个陌生的地方。过去十年的我,就是漂泊,我似乎习惯了漂泊,就像我习惯了单身。我一直认为,只要我还单身,我就有着不切实际的爱情,只要我还在漂泊,我就有着不切实际的理想,但是现在,我想念当年一起成长的小伙伴,想念当年爱过我的姑娘。此时此刻,他们知道我在哪里吗?他们还记得我是谁吗?他们会不会已经在同样的异乡的璀璨灯火中成功忘记了自己是谁?
6。
雷再没来过京城,他在邢台买了个二手房。辉子再没被媳妇埋怨,他回老家当了技校老师。大兰再没换过男朋友,她在南京成了家。克的痔疮没再犯,他升职后不复忙碌。海利再没为公司改革而烦恼,他的小说终于和偶像莫言登在同一本书上。更多的人选择离开北京,留在北京的也不再相见,北京太大,大得你真的可以忘了一切。
小夜来京出差,邀我吃了顿饭,她还是那么漂亮。饭后散步,我问她:“你先生怎么样了?”她笑着说:“骗你们的,我没结婚。”我无语,继续走,走啊走,走啊走,直到夜色从四面八方袭来,卷走了我对爱情的最后一丝眷恋。
一个东北姑娘大学毕业,对长春的工作环境不满意,辞了职;对长春的男朋友不满意,分了手。她不忿,她苦恼,她说她渴望一段轰轰烈烈的人生。我对她说:“你来北京吧。”她说:“为什么?”我说:“你这样的姑娘适合大城市。”她说:“我是向往去大城市、大公司发展,但是大家都整天说北漂苦,我有点儿害怕。”我说:“你怕什么?你年轻、漂亮、聪明。北京就是这样一个地方,只要你年轻、漂亮,有野心,不怕苦,就能得到一切,至少,能得到钱,对于很多人来说,得到钱就意味着得到一切。”
2011年夏末,我毅然离开了“粮王”,转投另一家更高端、更赤裸、更残酷的白酒公司。我二十八岁了,我想得到钱,我在这个时代不例外,只有拿钱才能留住一个不需要感情的女人,只有拿钱才能开始所谓的主流的美好生活。我无根无底,谁也靠不上,我得把自己豁出去,我得迎着风向前走,我得像三年前在地铁传媒大学站奔涌向前的人群那样,在这个本不属于我的地方挤出一块自己的领地。我成了,会开心,不成,也没什么,人生还有其他的东西,不是吗?
张大琳说:“我们不是看不起外地人,只是没什么好感。你们这些人,带着青春和才华,带着势利和手段,来到这里追求各自的利益,你们根本不爱这个地方,你们只爱这个地方的钱。你们为了钱破坏这里,把它搞脏、搞臭,搞得乌烟瘴气。你们背后都有个风景如画、满载回忆的故乡,我们呢?我们北京人去哪儿?你们达到目的就走,无情无义。”
也许有一天,我回老家了,选择去做一个有情有义的人,找一份安定的工作,认识个安静的小剩女,结婚,买房,生孩子,工资卡上交,和家人围在一起吃晚饭、看电视,每周和妻子做爱一次,每月参加孩子家长会两次,每季度陪上司出差三次,每年喝吐四次。我可能还会长胖,挺着大肚子与人争吵,滑倒在一个洒满夕阳余晖的街头,手里的酱油瓶子打碎了,酱油掺杂着泥土发出阵阵腥味,我迅速站起,环顾四周,拍拍尘土,若无其事地走掉。我还会记得京城吗?还会记得永安里站那个姑娘吗?我想我会记起来,我会重新站在那片璀璨灯火中,想起自己其实是谁。
7。
送给所有北漂和结束北漂的朋友,送给所有爱着京城和爱过京城的朋友。
有一种爱不可替代
七岁那年,父母离婚了,我跟着妈妈生活。单亲家庭的孩子小时候都有一门必修课——听父母说对方的坏话。
所以,我从小是听妈妈说爸爸的坏话长大的。离婚之后,妈妈、外公、外婆每天轮番上阵,在我耳边念叨一件事——你爸是个人渣。
其实他们一点儿都没冤枉我爸。爸爸是个瘾君子,败光了家里所有钱,我和妈妈最后是被他逼走的。因为他吸毒,最后把房子都搭进去卖了,我们连住的地方都没有了。
很多年之后我仍然清楚地记得当年爸爸吸毒的画面,大概是我五岁的时候,他跟一群人在家里吸毒,我坐在旁边写写画画。其中一个人拿着粉,正准备点,突然看到我,有点儿不好意思地对我爸说:“家里有小孩呢!”
我爸头也不抬,无所谓地说:“没关系,她习惯了!”
这么多年过去了,这个画面一直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成为我恨他的理由。
爸爸卖了房子之后,准备去海南做生意翻身,结果赔得血本无归。其实他的性格根本不适合做生意,没有经济头脑就算了,还特别心软,别人欠了他钱他也不好意思要,吃了大亏。爸爸在海南待了五年,回来的时候落魄至极,整个人都变了。
在他吸毒之前,我们家很有钱,他早已过惯了养尊处优的生活,衣服不穿真丝的身上都会起疹子,跟豌豆公主一样。而那次他从海南回来,彻底从阔老板变成了农民工。事实上,爸爸在海南确实当过民工,去工地帮人家背沙子,一天25元钱。
听说这些事情的时候,我心里一直发酸。虽然妈妈已经跟他离婚了,一个人带着我,吃了上顿没下顿,过得很不容易,爸爸也从来都没有管过我们。但是当知道他过得不好的时候,我心里还是忍不住难受。
当现世报这种事降临在自己亲生父亲身上时,对于孩子来说,不见得会开心,虽然他确实伤害过我们。
这种纠结的感情或许没有多少人能理解,至少我妈不会,提起爸爸,她永远咬牙切齿,恨不得生啖其肉。那时妈妈常逼我去找爸爸要生活费,我知道他没钱,不忍心去要,但其他都可以省,学费却必须交。所以每个学期开学前我都有一场“恶战”——拿着交费通知去找爸爸,没要到钱,回家被妈妈一顿臭骂;要到了钱,心里的酸楚却比被骂更难受。
所以在整个学生时代,我不怕考试,也不怕老师,只怕交学费。
爸爸从海南回到贵阳之后,租了间小店面,靠帮人维修冰箱、空调之类的电器为生。但是慢慢地,电器开始走品牌路线,厂家都有专门的售后服务,爸爸的生意越来越难做了。
记得有一年过年,我去看他,我们父女一年几乎只见一两次面。那天我临走的时候,他突然特别不好意思地问我,能不能借他20元钱。我一问才知道,他已经三天没有吃饭了,也不敢去亲戚朋友家蹭饭。因为按照我们当地的习俗,过年去亲戚家有晚辈是要给压岁钱的,而他身上一分钱也没有了。
那天我根本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回到家的,心里翻江倒海。满大街都在张灯结彩,到处都是一家人欢天喜地庆祝新年的场景,而我的爸爸,却一个人窝在那个小店里,连饭都吃不饱。
我是真的很恨他,在别人欢乐的日子里,他给予我的不是家人围在一起吃的团圆饭,而是哭也哭不出来,闷在心里久久不能散去的心疼和心酸。
爸爸一直就这么穷困潦倒地混着,到后来,我跟他一年都难见一次面。我在外地读大学,独自提着箱子去异乡,没有人接送,所有事情都是自己搞定的。其实这些都不算什么,最窘迫的情形是,每当别人问起我的爸爸时,我永远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大二那年,有一次我的钱包被偷了,身份证、银行卡、现金全在钱包里,一起全没了。那时候妈妈在国外,我没办法,只能打电话给爸爸,问他能不能给我打500元钱救急。
很多很多年了,我从来没有主动找他要过钱,那是唯一一次。如果不是走投无路,我也不会跟他开口。
他在电话里面犹豫了一下,对我说:“只有200行不行?”我跟他说“好”,挂了电话,也没有多想。
那天夜里两点钟,我突然收到爸爸的短信,只有短短几个字:女儿,对不起,是爸爸无能。
我躺在宿舍的床上,咬着被子哭到天亮,因为怕惊动舍友,不敢哭出声音,憋得胸腔痛得要命,越痛越想哭,到最后哭得干呕。我长这么大,第一次哭成那样。
那个夜晚,我好像把积累了这么多年的怨恨、心酸、心疼都统统发泄光了。我告诉自己,以后在外面不管遇到什么,都不要再告诉爸爸了,他帮不了我,我跟他说,只会让他觉得愧疚。
或许这些年,爸爸都在赎罪,用自己悲惨的人生来赎罪。他没有养育过我,没有给过我一个完整的、正常的家庭,没有让我体会过什么叫父爱。他毁了我的童年,直到现在我回忆起小时候来都只有眼泪。他还毁了我的爱情观,让我缺乏安全感,对婚姻强烈不信任。我有那么多恨他的理由,可是在那一刻,我决定原谅他了。因为我终于知道,原来在他的内心里,他是爱我的,他只是没有能力给予我任何东西。
如果他有,他一定会是这世界上最好的爸爸。
我这辈子最大的心愿,与他有关。我希望有一天我交了男朋友,可以带回家和父母一起吃顿饭,饭桌上都是妈妈做的家常菜,饭后我跟妈妈在厨房洗碗,爸爸跟男朋友在沙发上看电视、聊天……
或许这个画面对于很多人来说再平常不过了,但我知道,我这辈子都无法拥有了。可我还是选择原谅,因为未来的路很长,我不能背尸行万里,也不愿怀恨几十年,我要有自己的生活。在慢慢成长的路上,我一直试着努力做一个普通、快乐的姑娘,如果将来有了家庭、小孩,我只希望,我们可以让孩子享有满满的、世俗却最宝贵的爱。
因为我明白,即使父亲给予我的爱从未完满过,可是它依然固执地躺在我心底最深处那个不可触碰的角落里,无法被任何事物所替代。
你说最爱我的那几年,不过如感染一场霍乱
“我对死亡感到唯一的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加西亚?马尔克斯,《霍乱时期的爱情》。
(一)
前几日,又见证了一对情人的分手。我已经不知道他们彼此相爱持续了多久,可能是三年,也可能是更久的一段时间。分手原因也是和自己极其相似的异国之恋,仿佛这种感情在一开始就注定要以一种破灭的形态收场。
爱情是最困难的事,毕竟面对着的是另一个完全无法掌握的个体。爱情是最奇妙的事,有的人是一秒,有的人是一年,有的人会在自己的人生逐渐走向终点时,才对身边的那个人呢喃一句:“哦,想不到爱你竟然成了我这一生的宿命。”
太过深情即一桩悲剧,必须以死来句读。初见时不受掌控的心动,后来的执着也许只是因为求之而不得,而最后的放弃是为习惯和顺从。没有什么样的幸福,能比得上让我和岁月一起见证你逐渐老去的容颜。或许我会在你不知晓的幽深角落安静地驻足,倾听时光哗哗流逝的声音,在这一瞬间发现,我们共有的记忆终于长成一棵参天大树。
(二)
这段时间偶尔能有空闲的时候,我开始读加西亚?马尔克斯的《霍乱时期的爱情》。平心而论,马尔克斯的这部作品并不如《百年孤独》那般能够仅凭一段开头就令人魂坠其中。马尔克斯放弃了自己最擅长的魔幻主义手法,公然选择了“爱情”这一被无数人传唱的老调作为小说中心,还采用19世纪欧洲艳情小说的体裁格式,试图用一脸严肃来告诉我们:“世界上没有比爱情更艰难的故事。”
故事的剧情其实用一句话就能概括:一个男人爱一个女人爱了五十三年,才如愿跟她同床共枕,并且他的爱,在其有生之年还将继续下去。
“我等了你五十一年四个月零八天。”花白头发、弓腰驼背的男主角弗洛伦蒂诺站在阳光明媚的客厅里,颤巍巍地开口。和单身母亲生活在一起的这个男人,心思细腻而敏感,五十一年前宿命的一眼是他一生苦痛的开始:费尔米娜,费尔米娜,那一个有着亚麻色长发的迷人少女,从此在他的心中扎下根、长出叶、生出刺、开出花,如此娇艳——也带来无比清晰的伤痕。
“爱情不过是个幻觉。”美丽的女主角费尔米娜总是这样说。某一日在人声鼎沸的集市,蓦然回首再见到年少时疯狂爱慕的面孔,她突然失去了所有感觉。“就是这一刻,我觉得我不再爱你了。”她决然离去,剩下呆立当场的弗洛伦蒂诺,仿佛从天堂直落地狱。这种流逝,这种由时间或者性格造成的流逝,连神也不能挽回的流逝,让那些心心念念以为可以永远的承诺可笑得像个谎言。
那其实只是漫长一生的开始。费尔米娜结婚、怀孕、生子、儿女成群,都是和另一个男人完成的;她的微笑、她的哭泣、她的恼怒、她的娇嗔全部为另一个男人绽放,与弗洛伦蒂诺毫无干系。最快乐的事,就是弗洛伦蒂诺借着镇上公众活动带起拥挤人群的掩饰,远远地、肆无忌惮地欣赏她娇美的容颜;最多最多,在擦身而过的时候,脱下礼帽轻轻说一句:晚上好,乌尔比诺太太。这是在半个世纪的守望里,他唯一还有勇气说出的话。
(三)
你能理解失去一段爱情的感觉吗?
是清晨将醒未醒那缕梦的惆怅,是黄昏茫然失措那无奈的寂寥,是午夜无法成眠那清醒的阵痛。
小说看到差不多一半的时候,我耐不住性子去看改编的电影。
电影里的南美洲很漂亮,想象中的燠热、闷湿、鲜艳和浓烈全都刻画出来,那正是马尔克斯笔下巫气弥漫的南美洲。令我印象特别深刻的是女主角尖薄的五官,随时随地像一只受了惊的飞鸟。
前四十分钟里,她与男主角之间的爱情也完全像一种孩童的游戏——两人一见钟情之后便开始书信往来,乃至发展到私订终身的地步。那个晚上她又无知又热烈,却还有那么一点点矜持,她答应他的求婚,说:“好的,我会嫁给你,只要你答应不逼我吃茄子。”呵呵,真的是初恋,竟然相信自己会与第一个爱上的人结婚,那么草率,但是那么真诚。
之后,果不其然,女子毁弃婚约,在人人自危的霍乱时期,嫁给了一个生活有保障的医生。
在片中,已为人妻的女主角曾说:“他不是一个人,他是一个影子。”
五雷轰顶的爱情,真可以令一个人的灵魂出窍,从此远离肉体。
凡遭此劫者,终其一生都只是徒具人形的影子。
影片的结尾部分十分温暖,那时他和她都已是年逾古稀的老人,各自拥有一具垂垂老去的躯体。在寂静的内河航船上,淡薄的夕照里,他们缠绵床榻,享受着迟来了五十年的、抱憾的温柔,船头还特意挂起黑黄旗帜谎报霍乱。
没有什么可以打扰他们,连时间和死亡也不可以。
(四)
如果人生是不倦的迷宫、一团混乱、一个梦,那么马尔克斯笔下的爱情就是一曲乐音、一声细语、一个象征。
马尔克斯心中的爱情散落在常常吹着猛烈的东南风、在黄昏扬着细雨的南美洲,在随着岁月悄悄流逝却又永恒不灭的布宜诺斯艾利斯。
他的爱情在所遇到的相识或不相识的街巷里,在沉重的黑铁的屏门后面,在一双双随着人事打磨而空洞无神的瞳孔后面。
他的爱情在黎明震颤的瞬间,挣脱普遍而深邃的黑夜,显出没有轮廓的依稀的图像,在白色的天光里看上去反而惊愕又冰冷。
“乌鸦的幽冥”,我想起希伯来人用这样的比喻来称呼傍晚的开始。
在某一个傍晚我遇上了你,我试图走近你,用我所有的黑暗、困惑、失败来打动你,从此颓废的生命里遭遇了忐忑不安的际遇,还在荒凉的爱情里偏偏开出了那妖娆痛楚的花朵。
我滑下你的暮色如厌倦滑下一道斜坡的虔诚,年轻的夜晚像你的一片翅膀。你是我们曾经拥有的布宜诺斯艾利斯,那座随着岁月悄悄溜走的城市。你是我节日中看见水中倒映的星星。
时间中虚掩的门,你的面容朝向更轻柔的往昔。
黎明的光,送出的早晨向你我走来,越过甘甜的褐色海水。在照亮我的百叶窗之前,你低低的日色已赐福于你的花园。那日色被听成了一首诗的城市,拥有照耀你全部光霞的街道。
(五)
一切的爱情故事里都有生活,有死亡,有清醒,有遗忘,有你我全部的人生。哪一张弓射出我这支迷失的箭?目标又是哪一座没人敢到达的高山之巅?
在人生的漫漫旅途中,我们漫不经心的每一步,都在迈过别人的各各他(传说是古代犹太人的一个刑场)。此时的你就是那些不曾生活在你的时代的人们具体的延续,而别人将是你在尘世的不死。今天所记忆的,就是明天会遗忘的,就是未来无从追忆的。所以,清醒恐怕是另一场梦,梦见自己并未做梦,而睡梦不过是夜夜归来的死亡。
可是,我想知道,你在尘世的生活里是否亲身拥有过一场爱情?你推开黑铁的屏门走进一个房间,有一个好姑娘——她拥有女人特有的宁静与高傲,有胡亚罗斯的深邃,更有聂鲁达的深情。她暂时属于你,在这日显疲倦的人生中。
你们沉默着,身体又如火焰般颤抖。倘若万物都有结局,有节制,有最后和永逝,还有遗忘,谁能告诉我,在这段爱情里,是谁接受了你无意中永恒的告别?
十字路口又向你敞开远方,某一扇门你已经永远关上,某一段路你已永远无法回去,是否还有一个人、一段时光在徒劳地为你等待?
当你用尽了岁月,岁月也用尽了你,你是否还真的认为流逝的时间算不了什么?你是否还记得在你们的爱情之中,曾经有过一个顶点、一次狂喜、一个值得永远铭记的傍晚?
那个闷热的夏天,黄昏里的你低下头,在我的耳后轻轻吐出的话语,仿佛一片悬浮着的、温柔而又悲伤的羽毛。
“多年以后,如果我在一片遥远的旷野眺望,在彼此名字也听不真切的大风里呼唤你,你会不会如约前来?”
我说:“会。”
只要你仍记得我的名字。
喜欢你,是一场漫长的失恋
Z,事到如今,你一定会感激,在这不长的生命中可以遇见一个闪闪发光的人,是多好的事吧。就算你们没有在一起,也至少把他当成信仰一般遥远地爱过,这青春就无悔了吧。
Z,你常说,自己没有什么拯救人类的本事,但可以给一个人幸福。2009年,我们大二,你跟他在网上认识,他在上海同济大学念书,喜欢玩网游,做设计。那时候的你,特别傻,因为要跟得上他贫嘴的频率,于是从书上、电视剧、BBS里学了好多损人的话。你一边抱怨游戏里那些难看的人设,一边跟他玩得不亦乐乎。当你抱着笔记本冲到我寝室楼下,急匆匆地问我如何用PS把他的头像放在绿巨人身上时,我就知道,你喜欢他的程度,应该接近沸点了。
但是你们并没有在一起。原因可能是你这个另类的胆小白羊座,因为不确定对方的心意而不敢表白。当然我一直认为根源是他不爱你,所以才舍得暧昧。
因他跟你是老乡的关系,于是在大二的暑假,你们第一次见面。头天晚上你给我打了很多次电话,说睡不着。我说你就想象他坐马桶的样子、睡觉打鼾的样子……总之往不好的地方想,他外面那层发光的东西剥落了,你也少点儿压力。当然最后你还是直接睁眼到天亮,笨拙地用遮瑕膏盖了盖黑眼圈去赴约。你们见面后,如老朋友般有一句没一句地拌嘴。你一路给我发信息,他好帅,好阳光,手臂线条很好看,你们去了哪里玩,去了哪里吃饭。
你最后一条信息说,你们在吃比萨,你抢了单。
在这之后的三天,我都没有收到你任何的信息,电话打过去也是关机。我以为你们一见钟情手拉手赶上了热恋的列车,可当你敲了我家的门,然后挂着一脸泪站在我面前时,我才意识到,天色将晚,他提前下了车。
原来那晚你们分别后,你鼓起勇气给他发了信息,在那句唯唯诺诺的“给你说个秘密,我好像喜欢上你了”发出去很久之后,他才回复了很精练的一句话:“我一直都把你当妹妹的,我已经有女朋友了,我好像不能对不起她。”
我看着你靠着沙发哭得狼狈,很是心疼。我大概能体会到这种感觉,这种把他的空间打开又关上,只为看他的日志和相册有没有更新;这种随时感觉手机在振动;这种一看见他就变成话痨;这种失掉了所有的兴趣,唯一的兴趣就是想跟他在一起的感觉……是不是就是所谓的把“喜欢”慢慢叠加之后,价值提升的“爱”。
我问你,你怎么回复他的。
你瞥了我一眼,说,那是跟朋友在玩大冒险的惩罚。
书上说,你成为今天的你,定是因为一些事的发生,它们或大或小,但必定在你的记忆中留下了烙印。尔后所发生的许多事,或悲恸,或盛大,或悄然而至,都能在这些烙印里找到最初的源头。
你对他,开始了一场以十九岁为起点的漫长暗恋。
每个男生,包括我自己,很多时候难以区分暧昧的界限。他们对于身边出现的女生,在找到真正喜欢的那个人之前,是不会把其他人通通归进黑名单的。他们在被某种关怀围绕、被别人需要的情感里乐此不疲。正因为他们孤独、自负,而又要养活那颗要强的心脏。
而你,不过是他们成长的牺牲品。暗恋一个人,究其原因,不过是因为自己在喜欢的人面前太过卑微,而失掉两人能走到一起的自信心。
当他不喜欢你,你故意漂亮地出现在他身边是没用的,你送他的糖是不甜的,你隔三岔五发的“你在干什么”“在哪儿呢”在他眼里跟售楼短信的性质是一样的,你跟他斗嘴做相同的事他会觉得是他光芒万丈而让你自愿靠近他的,你在状态里更新的小心思他是看不懂的,你哭得死去活来他也是不痛不痒的。他是你的生活背景,而你是他的甲乙丙丁。
Z,我体谅接下来的几年、几百天、几千几万小时,你焦灼而又无可奈何的心情。后来,你们没有再说过一句话,你也不愿意常来找我了,你变得孤独,渺小得像是宇宙中微弱的一颗星体。有一次,我在人工湖边看到你,你蹲在地上盯着湿漉漉的土壤发呆,我那时第一次觉得你瘦了,爱情真的是最坏的发胖甜品和最好的减肥苦药。你的室友说你常把饭菜打包带回寝室,对着电脑屏幕一发呆就是一下午。网游停在以前的旧版本不再更新,你也舍不得删。你失去了原本对很多事情的期待,尤其在爱情这一块。
后来我们毕业了,我去了北京,临行前听人说,他成了卫视节目的制片人。我感叹,上天为什么总是眷顾伤害别人的一方。我在北京工作得很顺利,很快就融入了北方的生活。微博流行起来之后的某天,你关注了我,我第一时间发私信给你。
Z,你过得好吗?
你说,你现在在一家日企上班,每天朝九晚五,没有什么新的朋友,唯一的爱好可能就是研究国外各种电影。你变成了我最常见到的那种女生,平淡、简单、规律,好像能把你未来五年甚至十年的轨迹一眼看穿似的。你对我说了抱歉,因为那段暗恋的不成熟让我们的友情也淡了。我当然没有责怪你,只是看着你现在淡然的那抹笑,仍然在意,你是否还沉在过去那段感情里。
你说,受过伤的地方,永远留着一块伤口,在你快忘记它的时候,就会突然疼一下。
以前那个拿着刀枪棍棒要勇闯别人世界的女孩,最后竟学会安稳地自己舐伤口。活得越久,越发现,嘲笑声是自己发出的,耳光也是自己打的。担惊受怕的任何事都是经历,所有经历,都是收获,所有收获也都将化作尘土。
没有了当时那份浓烈的喜欢,是因为成熟了,丢弃了过去的自己。现在的你,偶尔还是会关注他的近况,看他有没有伤心,又跟谁爱恋着。而你一直没有恋爱的原因,可能是还需要更长的时间或等着更好的人,来抚平那个不可能的人住得太久而留下的凹痕。
喜欢一个不喜欢你的人,就意味着一场漫长的失恋,它不能靠转移注意力或者看一些喜剧片冷笑话来排解心伤。这本是一道带有不甘心的算术题,除了靠时间运算,在那堆加减乘除里,根本找不到简便算法。
一辈子总会爱上不爱你的人,也总会被你不爱的人爱上,而这些所谓的事与愿违,都是人生。你爱上的他,跟你最重要的梦长得很像,你的每一次注视、每一句问候,都想换来等价的“我喜欢你”。可是,对方的每一次冷淡回应都会把你打回现实。现实就是,即使他冷淡对你,你仍然钟情于他,你能让自己冷淡吗?道理都懂,只是不死心罢了。所以,就好好享受喜欢一个人,再被那个人伤害,最后只剩自己的感觉吧。这是门叫“时间”的课,上过之后,或许你就成长了。
因为喜欢一个人,就包容了对方的不羁与忽视,你唯一能做的,就是不打扰。没有人会永远活在过去,怀念是因为尚且年轻。只有离开才能给彼此更广袤的天地,跋涉途中终将失去曾经的自己,而变成更好的你。
Z,有一件事没有告诉你,还记得你给我发的那条信息吗?你们吃的比萨,你抢了单。
那时你把写着数量×2的收银条夹在钱包里,当作纪念。可是有一次我无聊翻看你钱包里的拍立得时,那张收银条掉了出来,再次摊开的时候,上面的铅字褪了色,变成了一张白纸。
其实一切问题,时间已经给了答案。
原来爱情也是一种宿命
(一)
他问:“我究竟该找个我爱的人做我的妻子呢,还是该找个爱我的人做我的妻子呢?”
佛笑了笑:“这个问题的答案其实就在你自己的心底。这些年来,能让你爱得死去活来、让你感到生活充实、让你挺起胸膛不断往前走的,是你爱的人,还是爱你的人呢?”
他也笑了:“可是朋友们都劝我,找个爱我的人做我的妻子。”
佛说:“真要是那样的话,你的一生就将注定从此碌碌无为!你习惯在追逐爱情的过程中不断去完善自己。当你不再去追逐一个自己爱的人时,你自我完善的脚步也就停滞下来了。”
他抢过了佛的话:“那我要是追到了我爱的人呢?会不会就……”
佛说:“因为她是你最爱的人,让她活得幸福和快乐就会被你视作一生中最大的幸福,所以,你也会为了她生活得更加幸福和快乐而不断努力。幸福和快乐是没有极限的,你的努力也将没有极限,永不停止。”
他问:“那我活得岂不是很辛苦?”
佛说:“这么多年了,你觉得自己辛苦吗?”
他摇了摇头,又笑了。
(二)
他问:“既然这样,那是不是要善待一下爱我的人呢?”
佛摇了摇头,说:“你需要你爱的人善待你吗?”
他苦笑了一下:“我想我不需要。”
佛说:“说说你的原因。”
他说:“我对爱情的要求较为苛刻,我不需要这里面夹杂着同情和怜悯,我要求她是发自内心地爱我,同情、怜悯、宽容和忍让虽然也是一种爱,也会给人带来某种意义上的幸福,但我对它们是深恶痛绝的,如果她对我的爱夹杂着这些,那么我宁愿她不要理睬我,或者直接拒绝我的爱意,在我还来得及退出来的时候。因为感情只能是越陷越深,绝望远比希望来得实在一些,绝望的痛是一刹那的,而希望的痛则是无限期的。”
佛笑了:“很好,你已经说出了答案!”
(三)
他问:“为什么我以前爱着一个女孩儿时,她在我眼中是最美丽的,而现在我爱着一个女孩儿,却常常发现长得比她漂亮的女孩儿呢?”
佛问:“你敢肯定你是真的那么爱她,在这世界上你是爱她最深的人吗?”
他毫不犹豫地说:“那当然!”
佛说:“恭喜。你对她的爱是成熟、理智、真诚而深切的。”
他有些惊讶:“哦?”
佛继续说:“她不是这世间最美的,甚至在你那么爱她的时候,你都清楚地知道这个事实,但你还是那么爱她,因为你爱的不只是她的青春靓丽。要知道韶华易逝,红颜易老,但你对她的爱恋已经超越了这些表面的东西,也就超越了岁月。你爱的是她整个人,是她独一无二的内心。”
他忍不住说:“是的,我的确很爱她的清纯善良,疼惜她的孩子气。”
佛笑了笑:“时间的任何考验对你的爱恋来说算不得什么。”
(四)
他问:“为什么后来在一起的时候,两个人反倒没有了以前的那些激情,更多的是一种相互依赖?”
佛说:“那是因为潜移默化中,你的心里已经将爱情转变为亲情。”
他摸了摸脑袋:“亲情?”
佛继续说:“当爱情到了一定程度,会在不知不觉中转变为亲情,你会逐渐将她当成你生命中的一部分,这样你就会多了一些宽容和谅解,也只有亲情才是你从诞生伊始上天就安排好的,也是你别无选择的。你后来做的,只能是去适应你的亲情,无论你出身多么高贵,你都要不讲任何条件地接受他们,并且对他们负责,对他们好。”
他想了想,点头说道:“亲情的确是这样的。”
佛笑了笑:“爱是因为相互欣赏而开始的,因为心动而相恋,因为互相离不开而结婚,更重要的一点是需要宽容、谅解、习惯和适应才会携手一生。”
他沉默了,原来爱情也是一种宿命。
(五)
他问:“大学的时候我曾经遇到过一个女孩儿,那个时候我很爱她,只是她那个时候并不爱我,可是现在她又爱上了我,而我现在似乎没有了以前的那种感觉,或者说我似乎已经不爱她了,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
佛问:“你能做到让自己从今以后不再想起她吗?”
他沉思了一会儿:“我想我不能。因为这么多年来,我总是有意无意中想起她,或者同学聚会时谈起她的消息,我都有着超乎寻常的关注。接到她的来信或者电话的时候,我的心都会莫名地激动和紧张。这么多年来单身的原因,也是因为一直都没有忘记她,或者我在以她的标准来寻觅着我将来的女朋友;可是我现在,的确不再喜欢她了。”
佛发出了长长的叹息:“现在的你跟以前的你尽管外表没有什么变化,然而你的心走过了一段长长的旅程,或者说你为自己的爱情打上了一个现实和理智的心结。你不喜欢她也只是源于你的这个心结,心结是需要自己来解开的,要知道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人总要有所取舍的,至于怎么取舍还是要你自己来决定,谁也帮不了你。”
他没有再说话,只是将目光静静地望向远方,原来佛也不是万能的……
(六)
他问:“在这样一个时代,这样一个社会里,像我这样辛苦地去爱一个人,是否值得呢?”
佛说:“你自己认为呢?”
他想了想,无言以对。
佛也沉默了一阵,终于又开了口:“路既然是自己选择的,就不能怨天尤人,你只能无怨无悔。”
他长叹了一口气,他知道自己懂了,他用坚定的目光看了佛一眼,再也没说话。
爱情包裹
一
你从白沙湾寄回了一个包裹,我在拆封时一直挣扎着。你与我的爱情,如今到底……
认识阿宝是在多雨港都的一次旅行。
那时候,我一个人开着车去宜兰,旅行途中刚好经过基隆。阿宝在基隆庙口的夜市摆摊。我并没有什么独特的形容词可以形容她,因为她跟基隆的辣妹一比,就显得逊色多了!可是,她有着不同于庙口辣妹的味道,至少,我觉得她是比较朴实的、认真的。
第一次看见她是在我刚抵达基隆的雨夜,虽然只是飘着毛毛雨,可是我怎么也提不起兴致,也许是这一天高速公路堵车的关系吧!到了酒店后,我便泡了个热水澡,以消除旅途的疲劳。
我住的饭店是可以一眼就看到基隆港的,只要透过一道窗口,就是基隆港。酒店的冷气温度低,我便打开窗,让外面的热空气流通进来。这个城市到了晚上的时候,其实很美,因为在这里我听不到吵闹的车声,没有摩托车大队地呼啸而过,也没有聒噪的喇叭声,更没有鼎沸的人声,也许,是港都多雨的缘故。
曾经,我们都以为自己可以为爱情死。
其实,死不了人。
二
离开酒店,我一步步地走向喧哗的闹市区,这时竟下起雨来。而我总有种若有所失的感觉,很像雨点打在镜面那种悄悄然的感觉,没有声音与反应。
穿过长长的街,到了基隆著名的夜市。可能是一路上还没有吃过东西,我的鼻子灵敏地嗅到了一种微微的油腻味,又让人觉得是悠香和自然。虽然我不是美食专家,但觉得这味道给人的感觉是一种幸福。
“小姐,来一份水煎包。”我说,“这里的水煎包有一种难以形容的味道,很香但不腻。”
“嗯。”她给了我一个甜美的笑容,“您的水煎包,一共是三十块钱。”
水煎包就像是我初次见到的她一般,简单又令人着迷。她没有多余的粉妆,也没有迷人的外形,只一件简单的T恤加蓝色牛仔裤,散发着朴实的味道。
这就是她,阿宝。今年22岁,专科毕业,已婚。
我恣意地游走在基隆庙口的各个摊贩之间,这里除了美味之外,美女也不少。这里有太多浮华的都市男女。彩妆之下,人们看不到彼此真切自然的一面,人心也愈来愈冷漠,彼此难以琢磨。眼前的一切都被现代化的发展所改变,乡下的气氛已经很难找到,这里除了喧闹,什么也没有。
三
雨下得愈来愈大了,可是人潮似乎一点儿也没有减少,这或许是素有雨都之名的基隆另一大特色吧。我迈着缓慢的步伐,走在人潮汹涌的街道上,所有的摊贩都围成了“口”字形。这里明显是经过规划的,小吃摊与饰品摊被分隔在两个不同的方向,井然有序。就这样,我在庙口夜市绕行了一圈。
也许是旅途劳累,才十二点多,便有一阵困意袭来。可是,就在这个时候,我又闻到了那种幸福的味道,立刻稍稍振奋了精神。
“小姐,麻烦再给我一份水煎包。”
“呵。”她依然是点点头,给了我一个微笑。
“都这么晚了,还在做生意啊?”
“对啊!讨生活。”她手脚麻利地把刚出炉的水煎包装进了纸袋里,说,“先生,您的水煎包,一共是三十块钱。”
我左手接过了那一袋刚做好的水煎包,右手递上了一张一百元钞票。
“不用找我了,谢谢!”她还来不及反应,我已经先消失在人群中。我想,她看见我背影消失的那一刻,一定讶异着什么吧!
“幸福的感觉。”我在回饭店的路上反复地告诉自己,“真的很幸福!”
四
有一种想念是寂寞的。
那一年冬天,阳光透过百叶窗洒满了床沿,阿宝从远方捎来了一封信。
我们都知道,那一年不可能重来。
也许是冬天的气温太低吧,我只愿多待在棉被里。至少,这一刻,我的感觉仍是温暖的。
梦里,我仿佛看到回忆变成一张张照片正在回放,我看到自己与阿宝还在熄了灯火的垦丁小木屋里,我叙说着她还未曾了解的地方,而她则一直专注地看着我。
“你看看这张,这张是在鹅銮鼻。”
“还有这张,是垦丁的灯塔,夜里的时候,往外海一望,你一定会觉得世界是如此宽广。”
“还有这一张,这张你一定比较熟悉,这是龟山岛,远远看去,会发觉其实它驮伏着的模样很像一只大海龟。像这样……”我在床上做了曲着身体缩四肢的动作。
她笑了,而且,笑得很灿烂。
“真希望能多跟你在一起!”我转到阿宝的身后,紧紧地环住她的腰,轻声地说。
“嗯……”她没有多说话,只是这“嗯”的一声,空气似乎凝结了。那一刻,爱情的热焰透过肢体传达给彼此,也温暖着我们冰冷的心灵。
五
“幸福的感觉可以延续吗?”清晨,一觉醒来,我这么问自己。
桌子上还摆着昨夜买回来的水煎包。梳洗完毕后,我从冰箱里拿出牛奶,搭配水煎包,咀嚼着昨夜曾有的幸福感觉。虽然水煎包已经凉了,可是味道并没有改变多少,只不过多了一点冷冷的空气和昨夜的余香。
记得朋友说过,隔夜茶没有刚沏好再稍稍冷了一下的茶的味道好,可是还有昨夜残余的茶香,带着淡淡的苦涩,虽然不深刻,但是隽永。
现在,我很难记得阿宝的模样了。毕竟我才见过她两次面,一切都比较生疏,没有太深的印象。我像一个幼小的婴孩,只能用小小的视野去回忆我们走过的地方。
我所能记得的,大概只是她绑着马尾,认真做生意的模样,还有那淡淡的幸福。
吃完早餐后,我驱车离开基隆。该是去往下一个目的地的时候了!
车一路开过滨海公路,右边是山,左边是海。原来山与海的距离,竟是如此近。而那位卖水煎包的年轻女子之于我呢?那幸福的感觉之于寂寞呢?
我知道自己已经踏上一条充满危险的道路,随时都有翻覆落海的危险,如同她与我之间那段不可能的爱情。
六
“跟我一起走好吗?我们一起离开这里,远离局限你的世界!你该知道,你的婚姻其实是……”我坚定地凝视着阿宝。
“不!不要再说了。我不能这样对他,这是不可以也不被允许的。”阿宝突然挣脱了我的怀抱,眼里泛着泪光,“我们结束吧,好吗?我求你,不要再说了!”
“阿宝,两年了,我们已经辛苦地爱了整整两年了,难道就要这样放弃?”
“不!不要!求你不要再说了!我求求你!”阿宝已经歇斯底里了,她像惊慌失措的小孩,窝在棉被里,躲到了墙角,一个人瑟缩地颤抖起来。
“为什么不说?难道我们要一辈子都像现在这样吗?”我也忍不住怒吼起来。
“不!我不要!我不要在他和你的眼中,变成不守妇道的女人。我已经努力维持那么久,虽然辛苦,可是我不要你们这么认为,求你不要逼我。”阿宝哽咽得说不出话来。
“那我们呢?我们的爱呢……”我几乎绝望了。
周围的温度似乎突然下降到冰点,我与阿宝再也没有多说任何一句话。空气中除了急躁的呼吸以及抽搐的哭泣声,还有阿宝不停地低声哀求声。
七
车辗转开过宜兰,到了罗东镇。
我总会不由得想起一个人,这样的想念无关乎其他,只是一种感觉,就像庙口的水煎包。轻启唇齿,咬上一口,熟悉的感觉便会一股脑儿地蔓延开来!我的脑海里一直在想自己是否错过了幸福,抑或是幸福已经从我的身边溜走。
酒店的冷气似乎还是和以前一样冷,我的旅程依然没有改变,可是我有着深深的失落。
夜里的罗东镇很安静,街道上并没有多少人,除了火车缓缓地驶入站口,铁轨与车轮之间的摩擦发出明显的声响与火花外,我猜,大概只有我孤独的身影和这辆刚兜完圈的吉普车了。
回到房间,我打开窗,让空气流动进来。所有的画面与动作竟是如此熟悉,仿佛都发生过。
我躺在床上点了一支烟,一声长长的叹息……
“该回去找她吗?”我问自己,“她会是我的未来吗?抑或她只是过去的一个影子?”
尽管时光流逝,尽管只有我还停留在过去,那未来呢?会是我所能负担的吗?还是我已无法触及了?现在的我,所能掌握的又有什么?
我吐出一缕白烟,但很快,它引走了我的思绪,眼前的迷雾消失在空气中。
八
亲爱的,夜将醒了,可惜我无法陪你看日出。
因为我将在你醒来之前,先到达你无法触及的地方。
阳光依然会在我们的心中留下温暖,且让我将此刻留在记忆里。
会有那么一天,你我将回首细看,爱情,如潮水般涌来。
清晨醒来,我在枕边发现了阿宝的留言。她走了,没有留下更多的信息,除了外套上那股淡淡的清香和梳妆台前断落的、我曾梳过的发丝……
我的梦里仿佛还有那么一幕,阿宝在离开的时候,还回头凝望着我,说着:“因为爱你,所以我必须离开。请原谅我……”
她离开小木屋时,窗外一定下着雨吧!她小巧的身躯快速地踩过沙滩上的每一粒沙,她一定是迈着艰难又沉重的步伐吧!而我昨日与她堆起的沙堡,已经被海潮侵蚀颓圮了。海将我们隔向两个不同的方向,一边是海,另一边已成沙。所有的交集只剩记忆的海湾,任由海水拍击沙岸。
“还会再遇见她吗?海水还如昨日平静?”
“还会再遇见她吗?基隆港的天空还飘着小雨?”
“还会再遇见她吗?一切都已是我的梦境?”
九
亲爱的,我将在你离去之后,检视多少爱情的分裂。
多年之后,我在秋末冬初的时候,收到了从白沙湾寄来的包裹。包裹里附有一张留言,上面说这是一个女子所写的信以及她希望转交的包裹。我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拆开了包裹,包裹里有一封署名给我的信,上面有熟悉的字迹;一罐沙,让海潮侵蚀了多年,未曾风干的、潮湿的沙。
亲爱的,小宝刚出生没多久,我便带着她到了我们曾经相爱的地方。
我知道她是懂得,因为她不哭不闹,只是静静地看着海,很像你当年专注的模样。我知道,你也会懂得。那曾是属于我们的爱情……
我再度开着车子到了基隆,这一次,驾驶座旁的位子依然是空的,除了后车座上那个才四岁大,喜欢倒在我怀里哭泣、撒娇的小宝……
我再次来到了喧扰的基隆庙口。小宝似乎也是懂的,当初她妈妈飞出车外时,是多么勇敢地将她紧紧抱入怀中,虽然小宝只是一个劲儿地哭!但我知道她是懂的。
“乖,亲爱的,不哭不哭。爸爸疼你……”
我的泪在此刻禁不住也流了下来。也许是回到相遇的老地方;也许因为想起了阿宝,想起了她当初的模样,想起我曾经犯下的错;也许因为小宝太像她妈妈了,甚至连哭闹的样子都是那么神似。
所以,那一天,在我们的争执不下,妥协之后……
好好地封藏彼此内心的这一段记忆吧!品味生命像是品味一杯咖啡,总要有些苦涩和缺憾,才能在银汤匙搅动香醇完美的那一刻,飘逸出淡淡的香。
我将那罐未曾风干、潮湿了很久的沙倒了出来。阳光曾是如此温暖我们的爱情,多年以后的今天,依然如此!就让记忆变成一把永不褪色的银汤匙吧!不断地搅动那曾经潮湿了许多年的——爱情。
亲爱的,我将在你离去之后,检视多少爱情的分裂。
亲爱的,我将在时光老去之后,回想多少爱情的体验。
岁月的眼睛
那一天,是我生命中永远难忘的一天。如果没有那一场意外,我会快乐而且自信,我是全世界最幸福的女人。
我的先生李皜向来宠溺我,他不让我做家事,他说那是严重浪费,他支持我做所有我喜欢做的事。他说他爱我的自然真实,所以他从来不要求我,即使因为工作关系,我时常背起照相机一出门就是三五天,他也总是以关爱代替怨言。
我曾以为,他给我的爱多得今生用不完,所以我预约来世还要当他的另一半。然后下辈子时,再预约下下辈子还要在一起,两人无休止地痴缠。
李皜问我:“你不会厌倦吗?”
我做出拔腿的动作:“厌倦了,我会逃!”
但我想,我们是永远不会厌倦彼此的,恋爱两年,结婚三年,我们有说不完的话、牵不腻的手。
每一夜,他都要握着我的手才能安稳入睡,他总是向人介绍我是他的安眠药。而我,每当心烦意乱就想跳到他的眼睛之海里游泳。因为上上一代的混血,他的双眼是蓝色的,眼珠是深深的海洋蓝,眼白是淡淡的湖水蓝。热爱大海的我,只要悠游在他的眼睛之海,就能涤尽万虑、洗去千愁。
然而,他先走了,我真的以为是一场梦境。
我一直以为,如果有一天他先我而去,我绝对无法独自存活在这个被他遗弃的世界。所以我们约定,假如走到生命的尽头,两人无法同日死,至少lady first(女士优先),让我先走。最后,他并没有遵守我们的约定。
那一天,是我做产检的日子,我们的孩子将于一百五十天后在两个家族的热烈欢迎声中诞生。医生满意地宣布:“宝宝长得比实际的周数大,是个带把儿的弟弟。”我打电话告诉李皜“谜底”,他兴奋得欢呼。前一晚我们打赌孩子的性别,我猜男他猜女,他输了我一场电影。
婆婆比我更加开心,李皜是独生子,婆婆希望我们生男孩。一个下午,她都笑得合不拢嘴。我感染了婆婆的喜悦,结伴逛了三家百货公司,采购了不少婴儿用品,一点儿都不觉得累。
警察来电话时,我正好进家门。
突来的噩耗使我跌坐在地,婆婆一手拉着我一手捡起电话,被我的狼狈吓得慌乱:“谁来的电话?有什么事?”
“车祸……李皜在医院,我要去医院。”我站起来,夺门而出。
“阿皜不是到高雄出差……”婆婆边说话边追上来。我拦了车,直奔医院。她坐在我身旁不停地说话,可我一个字也听不见。
和李皜一起在车里的,是一个我不认识的女人。她的家人也赶到,充满敌意地瞪着我。
女人叫吴维维,她的家人说,她是李皜的女朋友。
“李皜只有太太,李皜没有女朋友。”婆婆愤怒地驳斥,她拉住我的手走向急诊室的另一端,远离吴维维的家人。
李皜和吴维维几乎是同一时间走的,医生宣布死讯,我当场昏厥。醒来时,我躺在家里泛着阳光味道的床上,我庆幸还好只是一场噩梦,高兴得连声呼唤李皜的名字。
进来的男人是我的大哥:“李皜的后事,长辈会处理,身体你要自己照顾。”
“是真的吗?不是做梦吗?”我已经分不清楚虚实,我几乎吼叫着说,“哥,告诉我只是一场梦,李皜不可能死,李皜不可能和别的女人一起死。”
“是真的,你要坚强,为了你自己,为了你的孩子,懂吗?”哥哥为我擦干眼泪。
“我不懂,我真的不懂,李皜为什么会背叛我?”我虚弱地问着。
在黄泉路上,李皜和吴维维会手牵手,像每晚他紧握着我的手那样吗?这个问题,只有死去的人能回答我。
“往者已矣,再追究只是和自己过不去,别再多想了。”
“你能吗?如果你是我?”我哽咽着质问他。哥哥叹了口气,摇摇头。
爱情的幻灭,讥讽着他的背叛和我的愚笨。接下来的日子,家人除了为丧事忙碌,还得应付吴维维的家人。我将自己关在房间里,关在哀伤无法入侵的堡垒中,分析李皜对我的感情。
我不哭了,我为什么要为一个负心的男人哭泣呢?我为什么要为一个毁约的男人厌世呢?
“我不要孩子,我不要李皜的孩子。”深思熟虑后,我决定放弃肚子里的孩子。
所有人都不敢相信,这个决定的荒谬正像李皜的突然死亡。他们为我找理由,说我因为承受不了打击,疯了。事实上,我从来没有像现在如此清醒。生下孩子会是一个巨大的讽刺,一个与日俱增的讽刺,活生生地嘲讽李皜和我已幻灭的爱情,残忍地讽刺李皜的背叛和我的愚笨。
李皜的父母跪地求我,我不为所动。
“爸爸和妈妈给你一千万,请你把孩子生下来。”他们将钱存进我的户头。难道他们要花钱买孙子?我也有钱,李皜的保险受益人是我,可是我去哪里能够用钱买回真心爱我的丈夫,而不是和吴维维共死的李皜?
后来,我留下孩子。不是因为钱,是因为最初的爱。
我到妇产科诊所要求堕胎。女医生让我看超声波,说:“好可爱喔!他边吸手指边摇头,在说好好吃喔!”
我看见的肢体语言却是求救信号:“妈妈,不要,不要杀死我。”
我哭了,我无法扮演凶手。
李皜离开的五个月后,我顺产生下孩子。孩子大眼睛、大嘴巴、高鼻子,像李皜多过像我。孩子的眼睛总是闭着,我很好奇他眼睛的颜色。
我把孩子交给李皜的爸妈,一出院就出去旅游。对这个城市的记忆令我失去活下去的勇气,我选择以放逐释放痛苦。我用李皜以生命换来的金钱作为旅费,浪迹在一个又一个遥远的国度。
我在塞纳河走过春天,我在太平洋游过夏天,我在爱琴海巡航秋天,我在富士山下倾听冬天。渐渐的,我习惯与寂寞为友。我的心仿佛极地的土层,覆盖着厚厚的冰雪,我不回忆、不想念、不心痛、不做梦,也不快乐。
没有地方会使我的脚步犹豫,没有人能让我的眼神停留,只有孩童无邪的双眼会唤醒我悲伤的能力。我在记事本上写下一个又一个数字,提醒自己孩子有多大了。然后,我为他买了一件又一件衣服,每一个在他乡的夜晚,我用李皜以前握紧的右手,抱着一个月比一个月大的童装入眠。这些大大小小的童装,是我的安眠药。
偶尔,我会打电话回台北。妈妈渐渐地不问我在何处,也放弃催促我回家,她告诉我孩子的事。所以,我知道孩子在四个月大时会翻身,五个月大时长了牙,不到六个月就坐得安稳,十个月大时牙牙学语,不到一岁就会走路。妈妈不了解,其实我更想知道的是孩子眼睛的颜色。
孩子三岁生日的这一天,我悄悄回到台湾。我站在妈妈家的巷口,看着我的老妈妈依然精神十足地忙进忙出,一会儿浇花,一会儿遛狗。刹那间,我有一种恍若前世的错觉。
我的头发短了,面容老了,人精瘦了,皮肤黑了,我变成了一个陌生人。妈妈低头从我身旁经过,她没有认出我。我把给孩子的礼物放在门口,留下字条,请妈妈转交。
我转身准备离开,妈妈无声无息地站立在我的面前。她用力拍打我的肩膀,痛骂:“你这个没良心的孩子、狠心的妈妈,你终于回来了。你不进家门,还想去哪里当孤魂野鬼?”然后,抱着我失声痛哭。
回到家,有一种放松和放心的感觉。妈妈说哥哥去接李恒,见我没有反应,妈妈拍了拍额头:“瞧我多迷糊,一直没告诉你,亲家帮孩子取了名字,叫李恒。今天是外孙生日,我接他回来吃个饭,庆祝庆祝,你回来得正好,可怜的孩子从来没见过妈妈……”
凝视孩子的双眸,我尘封的泪水终于决堤。孩子长得比我想象中更好,乍见到他,我的眼睛一亮,他简直是李皜的翻版。他叫我阿姨,妈妈急于纠正,我赶紧制止。
哥哥也以为我是客人,礼貌性地点头,我沉默地微笑着。五秒钟后,哥哥惊呼:“是小孟。”他伸手抱起李恒走向我,“恒恒乖,亲她一下,她从很远的地方来,专程为你庆祝生日。”
“有多远?跟妈妈去的地方一样远吗?”孩子好奇地问着,稚嫩的童音非常好听。
哥哥看着我,我们一起点头说:“是,一样远。”
孩子乖顺地在我脸上一啄,留下一摊口水,我舍不得擦掉。
“是妈妈请你给我送礼物来的吗?”李恒盯着我的脸说。
我凝视着他的眼睛,也是一对海洋色的眼睛,会让我沉沦的蓝色。我的心海开始澎湃,双眼泛潮,喉咙严重哽塞、无法出声。
李恒拉拉我的衣角,着急地又问一次:“是吗?你帮我的妈妈送礼物给我吗?”
他那充满渴望又有些忧郁的眼神,像一把利斧用力劈过我的胸口,封积了三年多的泪水随着点头的动作突然决堤。我快步走进浴室,不想惊吓到孩子。
“我是妈妈啊!”我在心中一遍又一遍地说着。
一个小时后,哥哥敲门,叫我吃饭,他说孩子饿了。
这是我一生中最美味的一餐,而我的心比胃更饱满。李恒的聪慧,李恒的乖巧,李恒的想象力,都在唤回我失去已久的情绪,我有时想笑,有时想哭。我不清楚,李皜留给我的究竟是爱还是恨?但我明白,我希望在相聚时多抱抱李恒,希望在拥抱李恒时,时间是静止的。
但是,时间没有静止,反而流逝得更快。李皜的爸妈频频来电催李恒回家,我不准妈妈告诉他们我回来的消息。
哥哥送李恒回去,我背起行囊,继续我的旅程,幸福对我而言,必须适可而止。
妈妈不让我走,她又哭又闹,骂我狠心,说我无情。她不会懂得,永远不会有人懂我的心情,了解我的绝望和决定。
我在妈妈的号啕哭声中,步履艰难地走出了家门,坐上出租车到机场。
我在台北桃园机场等过了黄昏,坐到了深夜,错过了一班又一班飞机。我在恋恋不舍什么呢?没有任何人是永远属于我的,除了我和我的伤口。
“该走了。”我对迟疑的自己说。
排队进入候机楼时,有人喊我的名字。人群中有李皜的父母、我的妈妈和哥哥,以及我的孩子李恒。
李恒冲过来抱住我的双腿:“妈妈,妈妈,不要走。”
孩子的叫声深深触动了我,我蹲下身,为他擦去眼泪:“男孩子不可以哭。”
他紧紧搂着我的脖子,仿佛怕我突然消失,贴着我面颊的小脸庞干了又湿。我捧住孩子精致的小脸蛋,仔细地、贪心地观赏。不知怎么的,孩子眼里的泪水竟然在我的脸上奔流。爸爸犯下的致命错误,却指定孩子来接受惩罚,的确是我太残忍。
看着他海洋般的双眼,一闪一闪地晃动,我又有了游泳的渴望,好像我的伤痛可以全部被洗尽。岁月用眼睛诉说了一个关于爱与绝望的故事,又用另一双眼睛叙述一个关于爱与希望的童话。我愿意相信,至少有一个人,他的心是属于我的,那就是我的小李恒。
催促登机的声音响起,他们用热切的眼神望着我,我用慈爱的目光注视着孩子。我被怨恨囚禁了好长的日子,为什么还不能跳出来?我看到他们的脸上写着这样的疑问。仇恨是容易的,原谅是困难的,如果宽恕了李皜,是否等同释放了我自己?为什么不愿意跳出来?我也困惑!是因为我太爱李皜,还是太恨李皜?但是不论爱或恨,李皜已经死了,死了很久很久了。
“旅行好累,我不想走了。”我放下行李,抱起孩子,孩子撒娇地趴在我的肩上,我迈步离开机场。我放弃当一个没有目标的旅人,开始学习做一位无悔的母亲。
只要能珍惜最美好的片段,又何必在乎是聚还是散?重要的是,你用怎样的心态去看待,相信自己,用眼睛看、用耳朵听、用心去感觉吧!你会发现,许多事和自己认为的并不一样。
人的一生是无数的轮回,吸取经验与累积记忆,就可减少犹豫的光阴,也可避免选择的错误。不管我们跌倒多少次,总会继续向前走。
谢谢你,先爱我再离开我
(一)
我和他是在网络上认识的,非常迅速地相爱,这话说起来真的令人脸红,但原因讲不通也道不明。
认识他之前我并不是个热爱生命的人,我自娱自乐、装疯卖傻,那是我能与这个世界相处的唯一方式。我觉得人活着本身就是一种勇气,我觉得人世就像一场游戏,我们被什么力量操控着,被宇宙中更高级的生物围观着,一切战争、爱情、生死,都供上面的什么东西消遣着;我在经历痛苦的时候,上面的人也许正在喝茶聊天。
每一个挫折苦难,都是上帝设置的游戏关卡,所以我每一次走过去,就张着嘴伸着手管它要东西,理所当然,毫不客气。
那是爱情,是失去他。
我们迅速相爱,又迅速分开。
失恋那天,我在深秋的深圳。
因为他,当我第一次从地铁口出来,接触到这座完全陌生的城市,我就感觉已经踏过了它的每一个四季,熟悉如自己的发肤。感觉这就是回家了。
憋了太久,爱起人来山崩地裂的,克制不住自己。
我和他站在我们租的学生公寓,二十九楼的阳台上,吹着深圳夜晚的暖风。他喝啤酒,我喝凉茶,我们一起看着对面的高楼,他不停地给我介绍这座城市,哪条路是他从小走过的,哪里是他住了四年的大学宿舍,好像要把自己的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掏出来。
我乐不思蜀,一切朋友的短信我都回复:“洛阳亲友如相问,一片冰心在深圳。”朋友骂我:“只顾摧眉折腰事夫君,亲友于你如浮云。”过了一会儿,又给我发来信息:“我眼睁睁看你苦逼了这么多年,只要你真的开心幸福,我就跟着你开心幸福。”
我掐掐自己,是不是做梦,也摸着良心问问自己,配不配。幸福得真不是人过的日子。
我开始暗自盘点自己过去的生涯,觉得他没有出现在我生命里的一切过去都一文不值,转而又想,要不是过去的一切,我怎能遇到他!
我是四处寄宿长大的孩子,从小就知道自己几斤几两,东西在那儿放着,别说我去抢,就是人家主动给我,我也不敢拿,拿着怕人瞧不起,不拿又怕人说小家子气没见过世面,跟人相处我习惯了察言观色,生怕人家哪儿不乐意。也习惯把自己往最低了放,不想别人挑我的不是;也曾拼了命地把自己往那些完美女孩的方向收拾,可还是献丑不如藏拙。他是第一个把我看得透彻还这么爱我的人,我觉得踏实,又爱他,又感激他。我长这么大,没被人这么包容过。
我给我妈打电话,把自己在这边遇到的一切好事都添油加醋地讲给她。我妈又叹息又高兴,跟我说:“当爹妈的并不需要你做出多大成绩,只想让你能有个人照顾,在一个陌生的大城市里,走得踏实,爹妈也就放心了。”
我们用很少的钱很快的速度建成了一个家,每天盘算着怎么摆设能让空间大点儿能招呼朋友,其实房间小得才不过几平方米,再怎样摆设又能宽敞到哪儿去呢。但我俩不这么想,再小也是我俩的家,也可以招呼狐朋狗友。他白天去上班,我就在家写作,在燥热、潮湿、吵闹的深圳,在二十九楼的一个憋闷的小房间里,像模像样地等待我的爱人。
我给他开门,看着他从门外面风尘仆仆地进来,把包和衣服放在固定的位置,觉得这就是幸福。
我有时也故意在那个时间出去,让他下班之后看不到我,我在外面什么也不做,就干等着他打几个电话来催我回家。我一个人在外面许多年,从来没人催过我回家,我觉得那个催人的电话太幸福。也许真正的幸福从来都是这样平平淡淡、简简单单的。我们在爱里,逐渐把纷纷扰扰的人世间,忘得一点儿不剩。
去见他妈妈的前一晚,我没怎么睡好觉,心里总是害怕,虽然在他的鼓励下,我已经自信多了,可那些根植在体内的自卑,这时候又跑出来不让我安宁了。
那天早上,我们老早起来,我满心就想着怎么没提前买两件好看的衣服。我以前觉得自己挺好看的,那天就觉得哪儿都不好,眼皮也是水肿的,皮肤还没有消退我对深圳气候的过敏。丑媳妇怎么见公婆?何况第一印象又是那么重要。从我们的“家”赶到他父母家的一路上,我觉得时间太长了。
到了他家门口,我连楼都不敢上,着急得脸憋得通红。我跟他说你等一会儿让我先缓缓,他没当回事,说你缓个什么劲儿啊,不就是回我家嘛。我拼命在外面吹风,想让风把脸吹白一些。他家人这时开门了,我就这么丢脸地进去了。
平时我也不是个扭捏的女孩,但那天我就打心眼儿里害怕,跟小时候进老师办公室的感觉一样。我在心里拼命给自己打气,让自己看起来从容自如,可我光顾着想怎么给自己打气怎么让自己从容了,他们说什么我都没听见。我回过神儿来的时候,就听见他在旁边拼命夸我来着,我坐在他旁边,身体僵硬着,腿都有点儿麻了,用筷子的手也不太听使唤。我能听见自己咀嚼的声音,在心里对自己说这动静太大了,又觉得勺子碰碗叮当地响,我怕人家觉得我小气,想让自己看起来实在一点儿,特地多吃了一些,人家都吃完了我还在吃,都吃撑了,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吃了些什么。
回去的路上,等我清醒过来一点儿了,对刚刚的表现失望透顶、后悔莫及,恨不得要重来一次。
他后来光顾着问我对他爸妈的印象了,没留意我那副窘迫德行。
有那么几天,我隐约觉得有点儿不对劲,但具体是什么,我也说不清楚。我想,这就是关系,是要经营的。
完美主义者的我,无数次幻想要有个完美的恋人,直到遇到他,我突然觉得,世界上并无完美的人,但可以有完美的感情,就像我们这样,找到彼此,两个人都觉得是自己占了便宜。我学着书上说的,认为现在正是磨合期,是两个人主动为了对方而把自己磨得合适的时期。我打电话给我那个什么都不懂的妈妈,要她把我的各种证书证明都寄过来,我要在这边找一份工作。我妈那会儿从没寄过快递,不知道打个电话快递就到家来取货了。她一股脑儿把我要的东西全给收拾出来了,大冷天的还跑出去买了五斤他爱吃的瓜子。快递员一来,看到乱七八糟的一大堆,嘱咐我妈妈下次别这么放东西了。
那个晚上,我在外面走,想着即将寄来的家当,想着我们两个人有点儿冷却的关系,想着这样简单的未来,路过花店,想着家里已经有两条鱼了,理应有几盆花,白天他出去,我总能有一些陪伴,我买了那种叫作“永结同心”的小盆栽。后来我回想起来,真难想象我居然成了那种自己一直不认同的女人,我看再过几天,我就要拎着小手包踩着高跟鞋出去跟妇女们打牌了!
我慢腾腾地拎着一大堆“爱的心意”回家,他正坐在我平时写作时坐的窗台上敲键盘,旁边摆了两瓶啤酒。
我心里奇怪,也没多问什么,就给他介绍我今天都做什么了,给他显摆我今天买了什么,拿出几盆盆栽,邀功似的等着他夸我贤惠有心,然后我就看到他笑里的疲惫和沧桑,心里虽然不是滋味,但总觉得这是感情里常有的事,温度太高岂不既烫手又吃不消。我那时还以为这才是好事,这才是在平淡中感受生活,这才是真实的爱情。想到这些,我又开始内疚,这么长时间,我从不知道他早上在哪里吃饭、吃什么,中午晚上吃得好不好,我觉得我这个女朋友不合格,想着应该从现在开始关心他的饮食,给他做好吃的。我甚至还生出了小妇人的心思,想或许这两天我太忙了,没关心他,房间也没收拾好。一个男人下班回家,若是看到家里温馨干净的样子,再看到一个乖巧漂亮的女人,这白天的多少累,不都没有了嘛。可我没有做到这一点,我在心里发誓要给他个惊讶瞧瞧,瞧瞧我仇小丫是个多么不可多得、举世无双的好媳妇。就从这几盆盆栽开始!
第二天早上,我破天荒地起来送他上班,像模像样地提醒着他有没有忘带手机、钥匙、电脑。我这么唠叨着,就差哈着腰嗲着声喊一声“加油哦!”他突然回头叫了我的名字,用的是自我认识他以来,他从没用过的语气和方式。
恋人之间是很微妙的,一个爱你的人叫你名字的方式跟别人一定是不一样的。他那么一声,我一下子愣了,当时心就凉了半截,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好强打精神,问什么事,我看得出他也是故作镇定,嘴巴都张不开了,勉强挤出来一句话:“我家里不是很同意我们两个。”他的这句话说得非常轻,非常婉转,但我当下就什么都明白了。
那虽然是“轰”一下,但我当时还能站住,一句话也没说,就在那儿叠被子,仿佛见过世面经得起风浪,他连“再见”也没说就走了。关门的声音一传过来,我的腿一下子软了,瘫在床上。
“我家里不是很同意我们两个。”后来,这句话在心里一直经历了好几次变化。我先是害怕,后来觉得很讽刺,再后来,开始理解。
我忘了来这儿是要见他的家人而不是跟他成家的,可我已经不自重到这种程度,必然没什么好结果。
所以,我们被告知一定要分开,没有商量余地。
(二)
我在小屋子里晕得天旋地转,一下栽在床上一天没起来,看着窗外从白天一直到夜晚,直躺到每天他快回家的那个时间才起来,站在二十楼露天的阳台上往下看,第一次觉得人生的道路漫长艰难。
他没回来。
我慢慢起来,打扮自己,然后走出门去。
因为来到这儿很多天,除了他什么也看不到。
记得刚来这城市时,我觉得这里的树才算树,这里的花才是花,这里的街道才是真正的街道,因为这里有我和他,有我们共同的未来。
刚下飞机的晚上,一场突如其来的秋雨从天而降。那雨一点儿也不大,但需要人打伞。他一只手撑伞,一只手搂着我,我第一次真真正正觉得自己像个女人。
我终于等来了风雨里和我同撑一把伞、同走一条路、同回一个家的男人。我的两条胳膊环着他的腰,整个人都趴在了他身上。我那时穿着前摆短后摆长的裙子,风一吹就可以看到雪白的大腿,那真是我捂了一冬天的腿。
裙摆在我们身后上下翻飞,像庆功的彩带。
他有点儿不满我的露骨和卖弄,又舍不得,只好当成是一种“大气”来看待。他像一个凯旋的英雄,像在我身上插了一面写着他名字的旗帜,像对着路边所有的人宣布,这是我媳妇儿,我领她回家。今夜是胜利之夜,明天开始再定规矩。我里里外外透着张扬,他当时管这种张扬叫自信,后来我才知道,他一眼就看穿了我的自卑,他想让我快乐,宁愿给我这样的自信和张扬。
他比我大好几岁,在一起走,我像只上蹿下跳的猴子,左摇右晃。他像个牵着绳子耍猴的人,像个宽容包含的兄长,走在学校里,有时他会突然逗我说咱俩去开房啊?我就立刻憋着气做作地大喊:“学长,你不要这样了啦!”然后我俩就看着对方从偷笑到大笑,笑到另一个世界里去了。那段时间我俩约好了似的一起说疯话,用了好多从前和以后都不用的词语,比如“以后”“咱俩”“未来”,这些词,我再也没跟另一个人使用过。之前认为“我爱你,我喜欢你”之类的都是蠢话,是猪脑子的人才能讲出来的话,那段时间我俩都成猪了,没头没尾、莫名其妙地就突然来那么一句。
后来我经常想起他,像孩子一样说着说着就在空中比画着一个巨大的圆的样子。
他给我穿他的衣服,我像个孩子一样在那儿不会动了似的看着他给我系扣子。在那段时间里,我们偶尔互为对方的孩子,偶尔互为对方的家长,偶尔为兄弟姐妹。我都忍不住怀疑起来,以前没有他我是怎么活过来的!
我真是太痴迷这一套了,就好像他给了我一方天地,不管在什么地方,我在他的天底下,可以做得蛮不讲理天翻地覆逍遥自在,无须问何年何月阴晴雨雪。他总是看着我在人前人模狗样,回到他身边来就露出我所有的阴险狡诈,自负脆弱。
爱情有一种魔力,它会让一个人的缺点在另一个人眼里变成真实。
他走着走着就把我扛起来,横在他肩上,我一伸手就感觉好像能摸到天了。
我们在风里雨里,在他的大学校园里,在众目睽睽之下,一起走完了我们青春里的最后一段路。说了什么话,都不记得了。
那个晚上不是我这一生最风光的晚上,却是这一生里最有风情的一个晚上。那个晚上并不是我们的初夜,却是我们这一生谁也忘不了的一个晚上,我们一起从长春飞到深圳,从一段过去里出来,遇见一个梦想了已久的,此刻却近在眼前的人。
但我们将彼此留在了梦里。
风吹醒了我的脑袋,让我觉得自己好像第一次在看这座城。几天前是我和他一起走,那天晚上是我自己,年轻的孩子们一个个一对对一群群地路过。
裙角被风吹起来,我就笑,呵呵,这样的感觉才最熟悉嘛。一个人不停地走在陌生或熟悉的人群、风景、车水马龙、白天和黑夜里,这个我好像才是我,好像又在旅行,一如过去一个人生活的许多年。
还要走多远的路啊仇小丫?人的一生都要这样一直无休止地走下去吗?一会儿要回去的地方,已经不再是我的家了。
我原本以为这一次终于可以停下的。
深圳大学旁边有许多小食街,许多大排档,许多年轻又有朝气的学生,三五成群的女孩子从我身边走过,我过去也是那样子的,和姐妹们一起逛街,对未来抱有幻想,有牢骚、有怨恨、有争吵,大哭又敢大笑,现在那些样子有点儿模糊了。这里温暖热闹,但我不属于这热闹。
走在哪里也不敢深看,每看一处就觉得那一处伸出一只手来,打在我脸上,那一路我走得,心疼,脸疼,浑身疼。
那天我吃了好多广东小吃,我是怕再没什么机会吃了。那些东西的温度,好似都有我们曾经的温度。我点餐、吃饭、付钱,努力让自己做出得体的样子。我觉得自己既不自重又窝囊,心里已经没有底气了,已经空了,我得端住这个架子。
世界上有许多比爱情更重要的东西,然而是爱情,把我从深渊里拉了出来,给了我前所未有的快乐、安宁和希望。我知道我能再次爱上一个人并被这个人爱着是怎样不易、是多么难得,我因为这份难得的爱情甚至把以前那些在丑陋泥沼里的挣扎都当成是有意义的。呵,就这样一下子被粉碎了,以前的辛苦我可以永远不提,可以一眨眼全部忘掉,然而我怎么能忘记这份爱情呢?
往现实处想,把这个人和这段情彻底忘记需要一段时间,再去认识、了解、爱上另一个人又需要一段时间,还要把自己重新向另一个人推销一遍。这搞不好又得几年的时间,前提是我可以从这段感情里走出来。
突然,我觉得自己好窝囊,那么多年的辛苦,那些我之所以为的不可抗拒的命运,那些我所认为的全部意义,就在一顿饭的工夫里被人定夺了。凭什么呢?凭我爱他,凭我给了他这样的权利,而他将这权利用得一点儿都不剩。我认了。
我觉得自己就像这时代里的小丑,上蹿下跳,窝里窝囊,还真自作多情地以为找到了真爱呢。
我想通过吃来稳住自己,通过胃的充实来稳定心肝肺的情绪。虽然没什么实际用途,但这让我感觉自己终究为难受的五脏六腑做了点儿什么,不至于束手无策地什么都不做。这个时候,我想让自己做一个对自己负责的人,好像人给劈成了两半,一半要批评另一半。
我在网上发了个状态,说喜欢广东人的务实,喜欢晚上穿梭于各种热气腾腾的大排档,喜欢年轻学生的朝气蓬勃。末了,不咸不淡加一句“只有飘过的孩子才知道家的意义”。
那天晚上,我一口气吃了好多东西,有肠粉、腐皮,有各种叫不出名字的东西,好像一辈子再也吃不到一样地大吃。我以为,是不是我多走一走这条他走了几年的路,多吃一些他吃了几年的东西,就能多沾到一些他的生活气息,离他更近。
我进了一家甜品店,吃了他们家的榴莲蛋卷。我对老板娘说好吃啊想一直能吃到。老板娘憨直可爱爽朗,用带着广东口音的普通话说:“这都是我家老公做的咧!我家老公呀,他做东西可好吃啦!你看我结婚时还瘦瘦的,现在都被他养胖了啦!我老公啊,这些东西都是他自己研究的呀,他多聪明啊。我平时哦,看店也没什么事,嘴馋了就偷偷拿几个吃哇,哈哈,忍不住嘛,太好吃啦!”我被她的情绪感染了,心里是说不出的滋味。她说我很喜欢你,你要常来玩哦,我说我也希望啊,自己在心里接了下一句,可是我明天就要走了。
那会儿我好像傻了,完全没有捋清思路,深圳又不是他们家开的,为什么失恋了,我就要离开这个城市呢?想不通,过度悲伤的时候完全没有力气思考,像一个活不起的人,干巴巴地等着人拯救,干巴巴地等着人给你下命令。
我像是恳求,又像是赌气,信誓旦旦地跟老板娘说我还会再来捧场,然后在老板与伙计的恭送声中笑意盈盈地离开,心如刀绞。
那天晚上,我带着多买的好几份榴莲蛋卷和几天前他一直吵着要的柚子回去。
他坐在那儿,一处也不放过地盯着我,啤酒洒在身上,眼睛似红非红。我心疼眼前这个男人,一下子要忍不住哭出来,一下子又忍住了。
我说:“我给你买了柚子。”
“我不吃柚子。”
“这几天你明明一直在说柚子柚子的!”
“我是以为你喜欢吃……”
“我也不吃柚子啊!我是以为你喜欢吃的!”说着我就嚷起来,朝他喊,喊着喊着我就要哭,但我不能在这时候哭。
我看着鱼缸里还在游泳的两条鱼,发现动物其实比人有智慧,它们知道怎么在有限的时间里享受能够拥有的一切安逸,人类却总想太多。
我拿着柚子走过去说道:“咱俩把它吃了,咱俩认识这么长时间,还没在一起吃过柚子呢。”我也不知怎么冒出这么句话,听我这么一说,他赶紧把柚子接过来。我不会买柚子,好厚重的皮,我看着他用钥匙把柚子皮豁开,都没有力气的样子。我吃一口,对他笑一下,他不敢看我,就盯着电脑。
我们何止没有一起吃过柚子,还没有一起去过海边,没有一起去唱歌,没有一起去爬山,没有一起去旅行……我们没有一起做过的事情太多了。本来计划好那些事情要用一辈子去做的,以为这样就能把剩下的几十年填满,就不会厌烦,谁知道时间不够了。
我拿出榴莲蛋卷说,这家店的蛋卷很好吃,我多买了一些,你尝尝。他说,你喜欢吃就放在冰箱里吧,等我给你空运过去。
我们谁也不敢提,榴莲的谐音是留恋。
在后来的日子里,我再也没有吃到榴莲蛋卷。
每一个饿了或者不饿的时刻,我都在想它。
都在想,我不能做一个失约的人。
在巴尔干被陌生的卡车司机威胁时我没有哭过,家庭的担子好像一下子都压了下来挡在前行的路上时我也没有哭过,但我为了一个吃不到的榴莲蛋卷哭了。
一个成年人因为这样小的事情而在深更半夜掉眼泪,是很丢脸会让人笑话的吧?
(三)
我离开那个我和他用很短的时间筑造起来、用瞬间摧毁的小家时,想好好收拾收拾自己,想走得体面一点儿,可慌乱得好像连鞋都来不及穿。
早知道是这样的结局,早知道时间过得这样快,当时应该把每一天当最后一天来过的。他送我登机,临别时给我一个敷衍的吻。他的头低下来的一瞬间,那个表情后来一直刻在我的心里,提醒我,看人不要看得这样仔细,平白给自己增添不开心。
我若无其事地说了句“再见”,头也没回,我想,不能回头,回头就说明我在乎,在乎就说明我输了。
我极力想让自己离开的背影洒脱或性感一些,可背包实在太重了,重得我要驼着背,深一脚浅一脚地晃晃荡荡,姿势又蠢又笨,像只蜗牛。如果我那时知道那个像蜗牛的背影就是这辈子留给他的最后一个背影,我一定不顾一切认认真真地给他一个拥抱,或者一个吻,然后,那个转身漂亮一点儿。
我默念着最好让这笨重的背景赶紧消失,进了安检口趁着人多混乱,我终于鼓起勇气回了一下头。
呵呵,那人并不在灯火阑珊处,早消失了。
飞机上,我俯身再一次看这座城。这的确是一座年轻的城市,有年轻人的稚气、希望、繁忙以及美好。我的世界里天一样大的事,往这车水马龙里一放也就那么回事了。
我的一把眼泪从中国南边洒到北边,从青松大海洒到白雪皑皑。
下了飞机,是长春的冰天雪地,这寒冷似乎带着阴谋,好像上天恶意造成的,因为它冷得彻骨,冷得离奇,冷得恶毒和可怕。寒气从四面八方涌来,丝毫不想放过我,从单薄的鞋底直逼五脏六腑,摆明了态度要来毁了我。
的确,我是从天上直接掉到这冰雪地上的。
长春的天空下着雪,是那时的我最需要的那种雪,不太看得到,只是感觉得到,细细软软,有点儿像雨又有点儿像雾的样子,落在睫毛上凉凉的,转瞬就化成了眼泪,贴着脸的轮廓心安理得地淌下来。冷气直抵心头,跟我的心迅速沆瀣一气、狼狈为奸,一同缥缈,一同恍惚,一同无情。
我问这车水马龙,问过往行人,问皑皑白雪,它们好像也同样问我,你究竟在这尘沙中挣扎个什么劲?我那样出现在人群里,我的哭、我的笑、我的张皇或者失落,丝毫引不起人们的兴趣。风雪扼住我的喉咙,风吹得我仅剩一些残破情绪。我看着终年沉默无语的公交车,载着人过去,突然整个世界在我面前倾斜了一下,灯火阑珊一瞬间变得模模糊糊,我不知道自己是站着,还是躺着,还是滑倒了。
那时我想,同是失恋,对一方来说是不能承受的痛苦,对另一方来说可能是很轻松的事,这有点儿不公平,所以开始恋爱的时候先不要海誓山盟,应先讲好,以后若失恋,甲乙双方概不为对方的任何痛苦或闪失负责。
我那么结结实实地一摔,好像醒了。像我这样求生存的人还能拿失恋当疼吗?好意思说吗?我要去好姐妹娄晓云家,爬也得爬过去,滚也得滚过去,在这儿不被车轧死也被冻死了!
刚起来就有电话打过来,吓我一跳,因为我不敢告诉家里人我从深圳落魄地滚回来,而我的全部家当和各种资料档案正在飞往深圳的路上。电话正好是我家里人打来的,我战战兢兢地接听,是我九岁的妹妹。她哭着问我,姐你什么时候回家啊,我好想你。我想撒个谎结果没编出来,因为我忽地想起当初他在我家带我走时我妹妹也在哭,说不要带姐姐走,说这是个坏男人,来了就要把人给领走。
我说我现在已经在长春了,刚想告诉她别声张,我爸妈在那边已经听到了,赶紧抢过电话问怎么回事。他们是做父母的,这种事,比谁都敏感,他们早已经知道怎么回事了。我还嘴硬,我爸说:“你们吵架了?”我说,我们怎么可能吵架?死活不说。我爸说,那你怎么突然回来还不回家,我实在不会撒谎,支支吾吾说我想家了。我先跟朋友待几天,就赶紧撂下了电话。我实在受不了了,再说下去我就要哭出声音了。
我这样跌跌撞撞一路孤魂野鬼似的回来,辗转找到娄晓云,我像多少年没见她了似的。
娄晓云面儿上对谁都好,但谁也不敢拿她当软柿子捏。这女孩子,要温柔有温柔,要泼辣有泼辣,正因为她像对谁都好似的,我不太愿意,好人赖人你都对人家那样,那对我这么好有什么意思。然而,那时的娄晓云是一个缺点也没有了,她就是我的救命恩人,比亲人还亲。
娄晓云刚结婚没多久,自己弄了个小店面当起了咖啡馆老板娘。我去找她时还有个好朋友也在,看到我回来,大家先例行客套一番,接着都有些不解地,问我怎么回来了。我还是装,他们开始信以为真,但后来就看透了,说,你别装了,你开不开心我们要是看不出来,那这种智商没法儿在外面混!
娄晓云不是那种会跟你说只有走错路才会看到不一样风景的人,前面有火坑的时候,她不拦着,反而会一脚给你踹里面去,等你知道疼了,她再把你拉上来,然后结结实实告诉你,眼泪再多,灭不了火,你那几滴当水喝太咸,冲马桶又不够。她会告诉你,好运不会站在弱者那边,她会戳着你的脊梁骨,让你直起腰来。
另一个朋友小球,是个嘴巴极贱心底极软的人,看我这么落魄,想着我走时信誓旦旦威风凛凛的样子,实在可笑极了。
娄晓云憋不住了开口就骂,快点儿让那个浑蛋男人从你的生命里滚出去!她的骂,那是真的骂。这要是平时也就罢了,她娄晓云就是骂天皇老子,我也是要跟着骂的,但今时今日,她娄晓云居然敢胆大包天骂我的男人,我怎么能忍?!爱情这种事,一个巴掌怎么能拍得响?!
我那会儿有一肚子委屈,但在娄晓云面前不值一提。她可是过来人,无论我想找点儿什么借口,最后都自取其辱,只得忍着,拼命点头,她说什么,我就拼命点头,好像点着点着就能点明白似的,点得眼泪都出来了。
我一哭可了不得,他们都吓傻了。我是什么人?是抽三巴掌也不会掉眼泪的女人,是男人也要叫我一声哥的女人,一向活得粗糙,什么事儿在乎过?但这次的哭真是憋不住了,低头时一不小心眼泪就流出来了。
他们一个推一个,表示这时候得有人说点儿什么。小球那个贱人说,铜盆烂了分量在,失节事小,饿死事大,你吃碗面。
娄晓云说,仇小丫,你不傻,你只是实在。转身又对小球说,她有什么错,她也就是一个人苦惯了,贪了人家给她那点儿好,她以前没那么乐过,有个人给她那么大乐处,她就迷住了,知道是坑,也舍不得回头了。
我强憋着,怕两个人哭起来,控制不住局面。
那几天,我一直紧贴着娄晓云,她打电话给她老公,也是我小学同学老祝,说小丫回来了,你自己到外面找住处吧。老祝问小丫怎么回来了?娄晓云没好声地跟他喊,哎呀,就别问了,哪儿那么多废话!
我跟娄晓云待在一起,我说我现在病了,只有你能救我,我离开了你就得死。她白天把我带到店里,那会儿一整天一整天的一个顾客也没有,我俩就坐在吧台后面,她忙着修这补那,我就傻傻地坐着。出了门她必须得看紧我,因为我那时已经只剩下半条命,魂都没了,根本不会走路,不会看车。
她给我做饭、做好吃的,她婆家有事,她就把一个家扔给我疗伤,随便折腾。
我不回家其实还有个原因,是我前男友的家人觉得我精神特别容易亢奋,可能是已经得了甲亢,怕影响后代。我把这事儿跟娄晓云说了,她差点儿把菜刀抄起来,没好气地骂我。
我说我也没白去啊,起码去一次还知道我自己生病了,以前都不知道。
我不是说气话,以前在德国上学时总是要一边做兼职一边学习,三更半夜不睡觉,担心睡得太舒服,就只在地板上铺床被子。当时我自作聪明地以为那样能更有忧患意识,不让自己被惰性拖垮,但当我得知自己可能得了甲亢,并也认为这种可能性非常大时,我以为自己真的病了,在娄晓云家的那几天简直像是在等死了。
(四)
半个多月后,我觉得自己稍微像个人了,就买了一大堆东西回家。我知道,我的家人已经等我很久了。
我不想让自己看起来太落魄。
我先挤出个微笑,再开门,进屋一句话不说,拼命从包里往外掏东西,都快把我自己掏出来了,我妈看我这样子觉得也没什么大问题,还知道吃呢。我一边介绍吃的,一边说深圳怎么好,对于他和他的家,对于在深圳到底经历了什么,只字未提——以后也没再提过,把那段回忆自动抹去了,除了我自己,除了他和他的家人,谁也不知道。而那些让我无法理解或耿耿于怀的东西,很快就会被他们一家人忘记、被他忘记。我可以选择偷偷记得,也可以选择偷偷忘记,这是我给自己争取到的唯一的主动权。
我妈已经把他当女婿了,一会儿问他咳嗽好没好,说要给配点儿药,一会儿又说,这孩子挺好,告诉我要懂事,别跟人家吵架。我哼哈地答应着,想,能撑就再多撑会儿吧。
我用了全力,给家人都说困了,等回自己屋里去,关上门之后,眼泪才懂事地掉下来,时间掌握得刚好。我不是哭自己,哭的是这屋子里的三个人,每个人都装了一肚子心事,但谁都没有先提出来,我哭的是这份理解和包容。
二十二岁,我一不小心成了一个行万里路的女孩,心里一直掖着藏着太多的人和故事,没处发泄,没人分享。
脚上的泡是自己走出来的,没脸喊疼。
我出国一走几年,死活都难预料。我妈心小,我爸心大,但心再大他也是个父亲,只有我常常忘了自己还有个家,忘了自己是他们的女儿。
我每次一回家吃饭,我爸都得先说一句:“总算能吃口团圆饭。”这话是说给我听的。
过了一段日子,他们渐渐觉得不对劲,因为我妈寄到深圳的包裹又原封不动地退回来了。我给快递打了好几个电话,怕快递到那边给他打电话他会嫌烦,就趁着它刚到深圳时给要回来了。爸妈小心翼翼地问我,怎么不见你们联系,我就用各种理由搪塞,说都忙。爸妈进屋不看我,先看我掉在地上的头发。
可怜天下父母心,一旦失恋,心疼我的还是爹娘。
我不敢在他们跟前有任何情绪,我的父母这么多年没享过福,我爸全年下来唯一的娱乐,就是在年三十晚上跟左邻右舍打会儿麻将。我不能没怎么孝顺过爸妈,还总不要脸地伤他们的心。
男朋友跟我视频,摄像头一打开我被吓了一大跳,我看到一张比一星期前老了十岁的脸,恐怖得简直看不下去。那眼神就好像是野生动物的,充满血丝,如果眼神能杀人,我现在早没命了。他一动也不动地盯着我,问你这几天去哪儿了,我心想你还有脸说,让我一个人孤立无援地回来我死在路上你都不知道,还有什么资格问我这几天去哪儿了!再说,就算我跟人结婚了与你又有什么关系!但这只是我的心理活动,我其实很想他,不想用这仅有一点儿的见面时间来吵架,我说不敢回家。他逐渐缓和下来,委屈得像个小孩子,都要哭出来了。他跟我讲这些天喝得怎么昏天黑地,怎么被哥们儿扛回家,膝盖怎么摔得都是血,我们各自安慰几句便又睡去,他问我什么时候回去。我笑了,我说当初要我走的不是我自己。
他问我你还会回来吗?我心想,你过来找我我才回去。
再后来,我看到他把我们住过的那个小家一点点布置成我曾期望的样子,置办了我想要的小家具,在视频里给我看,说就差你了,等你回来。
我心里不舒服,我觉得他应该更主动一些,可是他越来越忙,我也越来越忙,忙到有一天我突然觉得好像很久没有跟他说话了,一上QQ,发现他的头像已经不在了。他把我删掉了,这是我怎么也不会想到的,我不懂这是什么意思,申请加了几次也没加回来。
恋爱这种事儿,结束时从来就不需要征得两个人的同意,而另一个人总是要很久后才明白过来。像陶子唱的那首歌:“太委屈,连分手也是让我最后得到消息。”
我想,非常非常想问他发生了什么,一切都是怎么回事,是有人逼着你这样做吗?但我仅剩的那点儿能够维持我活下去的自尊心不允许我这样做。
我装模作样活了那么几天,终于忍不住了,我不太懂这是什么意思,毕竟当时的告别没把它当成真正的告别。我想了许久,或许我还可以给他发邮件写信。但写什么呢?哎哟,好久不见啦!不行,太轻佻。想来想去我记起还有一些我认为重要的东西在他那儿,就给他写了一封长长的信。实际上这信我是真心实意写的,但通篇怎么看怎么觉得虚伪做作,比如我说感谢遇到他,比如我说我还爱他,然后我又没头没尾地说要他把我的东西寄过来。而这么一封不着调的既动了心又动了气的信,发过去很久,也没有回音。
我一直在等,从白天等到晚上,天黑了,点灯,接着等。
开始是生气,恋爱时千言万语说不尽,分手时三言两语要转身。
那时,我在这件事情上想开了,人走了,连招呼都不打,我就当自己做了一场梦!分个手人家还给你写篇论文?还给你摆个分手宴?仇小丫,你需要醒一醒了。
但后来开始着急,担心他会不会出事了,究竟是不是还活着。直至对他的要求越降越低,本想要一个疏通心意的答复,低到有个答复就行,低到知道他还活着就行,低到希望我有这个权利知道他还活着就行。
我给他的人生想了一百多种可能,看这一百多种可能里有没有能跟自己挂上钩的结果。
我的心还没死透。
这样过了几天,未读邮件里终于有一封是他的名字,我赶紧打开!只有一句话:“我会尽快给你寄过去。”
心凉了。
就这么一句话,不是我期待的那样。
那一刻我有点儿意识到了什么,发了疯一样对着这句话看,简直想把电脑拿火点着了再放在水里泡一泡。我想是不是要像看武功秘籍一样用些特别的方式,我正着看,倒着看,试图看出点儿苦衷、念想来。我想不可能这么简单啊,你别看只有一句话,这句话很有可能大有深意。
半小时后,我的眼泪才哗啦啦地倾泻而出,我忍不住了,给他回了句曾经打死我也说不出来的话:“你难道不爱我了吗?”
刚点了发送键我就后悔了,我难道要生生地等着人家给我回句“是,我不爱你了,我看错人了”吗?我不要这样,我怕这句话已经在路上了,赶紧敲电脑给他回信说:“你不用回答了!”我说我不听了,没兴趣听了,快马加鞭地按下发送键,好像晚一秒钟他的答案都会发到了似的。
我起来照照镜子,发现自己不但没让激情和想念给摧残瘦了,反而水肿似的胖了。这让我愈加鄙视自己没出息,没有资格继续怀念那段短暂而激烈的爱情。
我意识到自己终于失恋了之后,什么事情也做不下去,只把自己关在家里,趁着眼泪流出去的间隙在电脑上敲点儿文字,另外就是吃,我心里一难受,首先就想到吃。一边吃一边羡慕那些即使难受时胃也有志气对食物摆出高姿态的人,那样的人失一次恋起码能出落得脱胎换骨,我失一次恋恨不得能胖个十斤八斤。这对于一向要强的我,简直是雪上加霜的打击,我本以为变得比以前漂亮一些也好从容地在他跟前摆摆姿态,但这下我连气他的资格都没有了,唯一能做的,就是骂骂自己有多么窝囊。
我开始破罐子破摔,横七竖八地躺在床上,把衣服袜子扔得满屋都是,不洗碗,吃油炸食品,喝碳酸饮料,“反正你现在看不到我,反正你不娶我,我胖不胖丑不丑跟你也没关系了,这下我自由了呢,爱怎么折腾怎么折腾,我要作上天!有本事你来管我啊!”
我甚至还想问他:“你说过,我们必须要在一起的啊,你说过我们要永远不分开的啊。”这话我是有理由问的,然而当我需要问这句话时,也已经没有问的必要了。
我过了一个失魂落魄的春节,最怕好心的亲戚问我:“哎,你前段时间那男朋友怎么样了?”
毕竟我看起来怎么也不像一个为情所伤的女人,没人相信我能有多少痛苦,而且我的一张圆脸使我在悲恸面前也很难显得悲伤和严肃。
幸好没有人多嘴。
我曾以为他删除了我的一切联系方式后还会经常想念我,我对任何一个来我页面的没有头像也没有好友的空ID欣喜若狂,我盯着那个ID名字和上面的城市地址分析来分析去,试图找到任何一点证明是他的蛛丝马迹。每一个可疑的空头像出现都能让我失控地立刻回头检查自己主页,有没有哪句话说得不合时宜,有没有哪句话他看到会有点儿失落。我也会责怪自己,为什么刚刚说了那样的话,要不要赶快说点儿好听的补救回来,或许他一会儿还要来呢。
失恋就像一场大病,将人折磨成非人的样子,让人从里到外失去了主心骨,失去了意志和灵魂,失去了曾经信仰的一切,让人变成一条饿疯了的狗,对着一切尚有余味的空肉罐头疯狂追逐和绝望咆哮。
太侮辱人了。
在以前的生活里,我也常常遭遇无奈,可不管怎样的无奈几乎都是可以面对的,纠结一段时间,要么跳过去,要么绕过去,或者索性换一条路走,总之不会把自己堵在死胡同里。唯独失恋这种事,真是一点儿办法都没有,它是软刀子、慢性毒药,无影无形,让你浑身瘫软、四肢无力、大脑空白,你除了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沦陷下去,别无他法,这对于一个一向要强的我,痛苦得无药可医,只能靠麻木来缓解自己。
我在窗台前一坐就是几个小时,没完没了地想,可似乎怎么都理不清头绪。“他并不爱我,他只是让我以为他很爱我,我可以搜集出一大堆证据来证明他没那么爱我……可是我不能这样做,这种做法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是没有丝毫益处的,那完全是在自讨苦吃。”
我让自己忙起来,有没有意义无所谓了,人活着才有意义,死了还谈什么意义,我可劲儿地催眠自己。自个儿的身子,不让用?谁也管不着我!我想让自己忙起来,忙到脚打后脑勺,累得动也不能动,把想说的话、想念的人,都交给梦去处理,在梦里就算我对也好,错也好,哭也好,喊也好,爱也好,悔也好,都能痛痛快快,没人笑话,而白天的我还是我,是养家糊口的仇小丫,不能被任何事打败了。
窗外的雪化成了水,墙角吹起了打着卷的风,那条被白雪覆盖的街上,曾经蹦跳着两颗最快乐、最感恩的心,现在呢,时间过去了好久,垃圾袋都被风吹起,重新见天日了,这就是春天来了。
东北的春天来得晚一些,这让我舒服,我不想自己的心和外面的天气是两个季节,那会让我觉得自己被整个世界抛弃了。
(五)
我终于鼓起勇气,一个人偷偷摸摸去医院做检查,没让家人知道。我自己在医院里抽血时一点儿都不害怕,我觉得更可怕的事我已经经历过了,只是我每每看到身边的女孩被家人被男友呵护着从身边经过时,就感到十分心寒。
几天后,我的检查结果出来。我提心吊胆地去取,医生说你没病啊,你就是抗体低,需要好好调整饮食和睡眠,连药都不用吃。虽然我知道即使生病也不至于死,但仍有一种劫后余生的庆幸,我在这世界上的财产就只剩这一条命,我居然还那么不知道珍惜。
我为自己还能继续活在这世界上高兴,“活到现在真是一大奇迹,真值得庆幸。”出了医院,我在春寒料峭的街道上笑得愤世嫉俗,我好像突然明白了什么,那股明白让我直起腰,昂起头。即使心里仍然莫名委屈,但那股委屈让我浑身充满力量,这股力量十分熟悉,在欧洲,在每一个绝望和屈辱的时刻来临,我的身体都能迸发出这种力量。
他们说我得了病,那么就当那个恋爱里的我得了绝症死了吧,现在在这条路上走着的是一个新的仇小丫,带着一路走来的斗志、经历和教训。
我给娄晓云打电话:“出结果了,我没病,滚出来给我庆生。”
娄晓云长舒了一口气,她比我敏感,她一开始就不信我有病,只是看到我那副实在活不起的样子,既担心又不敢肯定,现在,她为我开心,也为我难过。但她什么都没说,她带上几个朋友来接我一起去吃所谓的庆生饭。我悲哀而绝望,却仍然执着地以胜利者自居。
阳光晃得我眼泪流下来,我想起他,想起曾经的自己像个无辜的傻孩子。
娄晓云英姿飒爽地走过来,迷迷糊糊的我突然一个激灵。这个头发已经长到过臀而且发质好到可以直接去拍广告的女人,这个好像从出生起就带着长头发的女人,一剪子把头发剪了。我以为长发女人想剪短发有两种情况,第一是失恋伤心想要一个所谓的从头开始;第二是她活着活着就自动完成了一次生命大换血,娄姑娘显然是后者。
她兴高采烈地给我看她留长发时搂着老祝的合影,不需要说任何话,她浑身都散发着让男女为之着迷的魅力,那魅力不言自明:是的,我还是那个娄晓云,曾经真诚地犯傻,现在真实地快乐,不管你怎样看我,不管我是什么样子,我被人爱着。
这样的她真是太性感了,她是真正勇敢的人,是在一个痛苦而无奈的大环境下,真正知道自己需要什么,并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丝毫不迟疑的人。
那个吹牛不打草稿、声称暗恋了我三年的男人张某其实和我认识有四年了,我们在这四年里互相看着对方起落、成长、变化,互相打击,在伤口撒盐,落井下石,看对方笑话,我们曾巴不得对方混成狗然后趴着过来求自己,我失恋了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来趁火打劫,软硬兼施逼着我给他制作一部小成本片子,他投资,剩下一切我来操刀。我知道,他是想让我真正从郁闷里走出来,走进那个真正属于我的天地里。
而小球去了北京,玩起了独立杂志,终于走进了那个他一直向往的领域。
我失去了爱人,却得到了爱。从失恋里走了一遭出来,更知道人生里什么东西是弥足珍贵,什么东西应该果断放弃的。
我庆幸和感激自己是一个朋友比钱多的女人,是一个得到的爱比受过的伤更多的女人。
感激我和他们相遇,感激他们一直都在,感激他们一次次对我无条件地信任。
我慢慢地恢复了常态,抑郁转换成亢奋,饱满的痛苦,充足的底气,扛得住流年,经得起变迁,明白了原来世上没有凭空的美丽,美丽一定要经过打磨、训练,这样的美丽看似巧夺天工,实际上早已经过了长久的寂寞和修炼,因此才持久且耐人寻味。
回来时,我走在去年冬天某个深夜里哭过的那条下雪的路,发现那里居然已经开满了好看的花,这不可避免地勾起了一些去年的回忆,继而百感交集了一下,然后便甩着半长不短的头发若无其事地走在芳香四溢的春天里。
后来,由于有些事情无法彻底忘记,我就成了一个说故事的人,写字成了我的日常状态,不为什么,也许是我需要有一个发泄的出口,而我也很幸运地找到了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