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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巾每碰触一次,她的身体就颤抖一分,墨云疼得唇瓣都在哆嗦了,拳头攥着,指甲死死的掐进手心里,却愣是不敢睁开眼睛,一声不吭。
她怕,怕面对步非烟的眼睛,更不敢想象那双眼里,会承载着什么样的情感。
是厌恶,还是嫌弃?
因为害怕,所以放弃面对的机会,这,一直是她这些年来的做法。
在她第一次缝制衣服给步非烟,却被他转身就丢进废物堆之后,她就知道,步非烟不喜她,从那个时候开始,她就放弃了面对。
她努力的学习一切,她学习持家,学习缝纫,学习烹饪。
什么手艺都学精了,却再也不敢当着步非烟的面为他做什么,只能偷偷摸摸的打听他缺什么,需要什么,然后,若无其事的以他人的名义,把她亲手做的东西送过去。
虽然心底苦,但是看着他身上穿着她亲手缝制的衣服,看着他满足的吃着她做的菜品,她是心满意足的。
哪怕步非烟根本不知,所有的一切,都出自她之手。
“你刚才,没有昏倒吧。”
把最后一抹脏污擦净,步非烟站起身,把已经看不出原本颜色的毛巾放进铜盆。
他又换了一条新的,放进另一个热水盆里,重新绞净了,走回来,帮她再擦一次,声音听不出喜怒,“一路上,你都在我怀里颤抖着,只不过那个时候还不明显,我没有太注意。”
仔细想来,墨云昏倒的时机实在太过凑巧。
刚说上一句话,他还没来得及问是谁劫持她,她就晕了过去。
而明明晕过去的人,一路上却一直颤抖抱着他的腰际,好像生怕他会不顾她,任由她在马上颠簸,甚至是摔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