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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书店总店原址在红色革命地延州,新中国成立后,后与燕京新华书店发行所合并,定址与西直门的北李土路,占地极广,是一栋26层的联栋建筑,集销售、办公、仓储于一体,负责全国新华书店的工作安排。
今天的新华书店总店门口人潮涌动,比平日多了不知道多少倍,男男女女都有,从整体上来看,以年轻人为主,把总店门口的空地和附近的街道都挤得水泄不通,交通都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不过在人潮有序地涌入下,总算还不至于要到封路的程度。
除了总店本身的保安外,今天还有许多武警在现场帮忙维持秩序,而之所以今天这里会出现这样的状况,则是跟今天在这里要发生的事情有关。
沈欢今天在这里举行《鬼吹灯2:龙岭迷窟》的新书签售会,不收门票,只要是持有春潮出版社的正版《鬼吹灯》就可以让沈欢签名,不管是《精绝古城》还是《龙岭迷窟》都可以。
沈欢现在的人气还是相当不错的,这从当初的握手会就可以看出来:在需要花费不菲金额购买握手券的握手会上,粉丝们都可以排上半天的队,今天就只是抱着便宜得多的书来就可以见到沈欢,还可以让他签名,粉丝群体自然就更加活跃了,也就导致了今天这里的人潮涌动,很多本来不看小说的铁杆粉丝,都是专门去买了书来,然后一大早就过来排队的,更死忠的则是天还没亮就来排队了。
而在这些人里面,还有很多本来并不是沈欢粉丝,只是因为沈欢的《鬼吹灯》才喜欢上这个家伙的,这种人在人群中所占的比例也非常大。
在总店大门附近排着队的人群中,一位穿着朴素、长相普通、头发也不知道几天没洗了有些油腻的四眼仔突然被后面的人用力地推了一下,向前一个趔趄,这让他立马面现怒容,猛地转过头来,正要开口怒喝,见到身后的人表情却是僵在了脸上,一双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对方。
“不好意思,真不好意思!”
四眼仔身后的那个女生赶紧向他道歉,“人实在太多了,我也是被后面的挤了一下才撞到你的,真不好意思……”
十一月的燕京已经下过第一场雪了,今天虽然雪停了,气温有所回升,但是终究还是在0度以上徘徊了,所以人们穿着都是挺厚实的,这位女生也是穿了一条棉服,但很修身,把她婀娜多姿的身材勾勒得还是很有曲线的。当然,最关键的还是她的脸。
鹅蛋脸,大眼小嘴高鼻梁,细腻的白皮肤,还化了淡淡的妆容,绝对是个美女,放在学校里,校花级别难说,班花级别那绝对是跑不了的。
四眼仔可能平常很难有跟这种级别的美女面对面的经历,看着对方带着歉意的眼神,听着对方的轻声细语,刚刚涌上来的满肚子火气一下子烟消云散,本来都已经想好了的一些“丫挺的”之类的亲切问候语也从脑子里不翼而飞了,抓了抓脑袋,反倒是嘴巴笨拙地关心起了对方来:“没、没事……你没事吧?”
被撞的反而问撞他的人有没有事,这脑子似乎有点问题,但深层次一想,却很有道理——根据力学原理,力是相互的嘛!这四眼仔看来学习很好,没有愧对他鼻梁上的那副镜片很厚的眼镜。
美女一怔,随后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谢谢关心,我没事。”说着,还无意识地拨了一下刚才慌乱中被撞的有些凌乱的秀发,拨到了脑后,露出修长雪白的脖子来。
这个动作对于四眼仔这样不怎么跟女生接触的小男生杀伤力还是挺大的,看着这一幕,四眼仔都有些口干舌燥了,脑子也更加乱了。
作为一个喜欢看小说、看各类文学作品口味很杂的人,他也不是第一次参加签售会了,但是在以往的那些签售会里,女生并不是太多,而为数并不算多的那些女生,也都是一些长相平平的女子,像这个美女这么漂亮、会化妆的精致女生,他还真没有碰到过——当然,这也和他的文学品味有一定关系。
骤然见到这样的美女,四眼仔一时之间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但让他就这么转过身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继续排队,他内心深处又有些不愿意。
他已经混乱的脑子努力想要想出一个话题来跟对方多说两句话,但是他现在脑子太乱了,根本组织不起有序的思考。
“你也是来参加签售会的呀?”
四眼仔组织不起有序的思考,这美女却是比他冷静多了,看了一眼他手中抱着的那本《鬼吹灯2:龙岭迷窟》后,这样问道。
“嗯。”
四眼仔像是抓到了救命稻草,赶紧点头。
美女不着痕迹地往前快速瞥了一眼,看队伍有些长,想要进去可能还要些时候,等着又无聊,干脆就笑着和四眼仔继续聊起天来:“那你是沈欢的歌迷还是影迷啊?”
美女的微笑杀伤力还是大,一笑之下,四眼仔觉得今天有些阴霾的天空瞬间放晴,阳光普照,灿烂无比,也跟着傻笑起来:“我、我是他的书迷。”
美女闻言微微有些诧异,“这本书真的很好看吗?”
她说着,还把自己怀里抱着的那本《鬼吹灯1:精绝古城》拿起来又看了一眼——这本书着实够新的,压得整整齐齐,估计打开都没打开过。
“好看啊!”
四眼仔听话题到了自己擅长的领域,混乱的脑子一下子有了思路,“我觉得最主要的还是他选择的这个题材很新颖,这是从来没有人涉及过的领域,当然,他的知识储备也确实很丰富……”
美女看眼神显然对这个话题并不感兴趣,但是礼貌还是让她假笑倾听着,不忍打断对方。
四眼仔社交经验看来确实不足,并没有看出这位美女对他的话题不感兴趣,说了半天之后,才终于结束了这个话题,注意到了另一件事:“……对了,你不喜欢他的小说吗?”
美女摇摇头,“也不是不喜欢,就是没看过。”说着,向前指了指,“往前走走吧。”
四眼仔一转头,这才注意到队伍往前推进了,赶紧上前几步跟紧,立马又侧过身来看向美女,表情颇为惊讶:“你都没有看过他的小说,那么你今天为什么来参加签售会啊?”
美女一脸理所当然,“我是他的影迷兼歌迷啊。”
四眼仔想了想,并不是太理解这种因为喜欢对方的歌曲和影视作品、就把这份喜欢无条件地波及到书籍上的粉丝心理:在他看来,他喜欢沈欢的小说没错,但是让他连带着无条件去喜欢沈欢的影视作品,那他真是做不到,一码归一码嘛。
“对了,你有没有听过他的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