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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随便找”,按照朱凌一向的审美和品味,确实不应该会找纪锴那个类型的。
所以,更从侧面证明了——当然不是随便找的啊!
……
自打经历了叶氤告白后立马转身和大少爷黎未都在一起那事,朱凌就染上了个坏毛病,变得过度地傲娇了起来。
以后任何再向他表白、说喜欢他的人,一概被设定了极为严苛的“考验”标准。
什么叫“考验”?
就是努力作、尽力作、使出浑身解数拼命作。
一旦别人受不了他的作天作地最后吓跑了,他就冷冷丢出一句“没有一个是真心的”,继续抱着吉他当愤世嫉俗的单身贵族。
就这么连续好些年重复着恶性循环,怎么也收不住。
……治好他这个毛病的,就是纪锴。
朱凌毕业后立志投身音乐,习惯性经济拮据。实在没钱快要喝西北风了,也只得放下身段,在一条种满梧桐街道的一家快餐店打打零工。
那家店那么巧,刚好就在纪锴家楼下。
两人第一次见面,双双眼睛一亮。
互相觉得对方长得真心天上有地上没的特别诱人,自然而然地开始了隔着收银台的各种小暧昧、小粉红的眉来眼去。
正常地吃了几次饭、约了几次会,在一个很热的蝉鸣夏天午后,纪锴闲闲叼着个冰棍儿,一副半带着玩笑的表情问他:“我上次听人说,你整天断粮,房租都快付不起了。”
朱凌有那么一丝丝的不爽。
“既然这样,干脆搬来跟我住怎么样?我家条件还行,冰箱食物充裕。你考虑下?”
朱凌默默更不爽了。他从来都是特别有骨气的那种类型。
虽然穷,但自尊和自负远高过常人。
这要是换成别人——换成任何一个不是纪锴的人,敢用这种死不正经的表情和语气在他耳边说这种话,妄图勾搭他回家的同时还要顺便打击一下他的赚钱能力,真的,早完蛋八百辈子了!
连“被考验”、进入后补席忍受他作妖的资格都没有。
朱凌暗自腹诽,他是真搞不懂这男人粗暴直白的套路。
还摆出一副“好心收留你”的贱模样!手都没牵呢,也没亲亲抱抱,直接就叫人搬过去?如果真喜欢,起码认认真真花前月下表白一番“我喜欢你”吧?起码看老子的眼神要多点柔情蜜意吧?起码送个早饭吧!起码……
“考虑好没,来不来?”纪锴嚼完了冰棍儿,棍子往垃圾桶里“咻”地一丢。
“……”蝉鸣声骤停。
斑驳的树影下,朱凌一脸烦躁加不情愿地点了点头。
……
自负自信自卑自傲的人生,第一次默默认怂。
朱凌悲催地发现,他这次竟然不敢作。
不敢设置任何障碍“考验”纪锴。因为他怕纪锴会嫌麻烦,会反悔,然后一声不响也跑了。更怕现在不赶紧答应搬进去,可能以后都再没有这样好的机会了。
奇怪吧?自己也觉得非常不可思议——明明从以前开始就只喜欢叶氤那样的。柔弱、易碎的,让人想要保护的。
纪锴虽然非常非常帅,但这种比他高比他壮比他阳刚的类型,遇到之前从来敬谢不敏。
却不知道为什么。
从第一眼看到起,却莫名其妙就被各种正中红心。
交往之后,更是发现了一系列直爽、不装、随和、省心、无敌性感等优点。
……
于是同居,各种甜蜜,两年之后求婚——纪锴跟他求的婚。那时他还没爆红,因为是混娱乐圈的所以还隐了婚,但婚后也一直感情挺好。
每天各种腻歪、翘首盼着下班回归温柔乡,一出外景三五天的更是想得不得了。连做梦都是自己家的熊宝宝最好摸、自己家的熊宝宝最好抱。
虽然录影拍戏常常都能见着成堆的大美人,也不是没有狂蜂浪蝶往身上扑的,但朱凌一直心智坚定、守身如玉。
要不是机缘巧合和初恋叶氤再次碰面,他真的很可能一辈子就守着自家男人过了。
然而造化弄人的命运,偏就要安排你“他乡遇故知”。
面对着那个占据了整个青春的巨大遗憾,最终还是压抑不住不该起的小心思、做了不该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