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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来,我头一次这样勇敢地,放纵地回想那已经远去的一切一切三年了,我对他的回忆与思念虽非一朝一夕,却如同磐石无转移。
人在年轻的时候,十八九岁的时候,总会遇到那么一个人,说不上哪里好,却无人能代替的了。
十八岁那时候的季来茴,又怎么能例外。
第一次见到林默的时候,我就知道,我不算灿烂的人生里,少不了这个人。
黑色的高三阶段,所有的同学都在忙着备战高考,而林默却莫名其秒的不知从什么地方转到了我们学校。
刚到陌生的环境,跟所有同学都是陌生的,坐在他前面的我,当然也不可能一开始就熟悉。
可是,就算不熟悉,也不能那般见外。
当我友好的回过头,笑着说:“你好,我叫季来茴。”
他却回我一句:“名字叫什么无所谓,但请不要把你的头一直来来回回。”
当时憋红的脸上,除了委屈再也看不到任何的表情。
他只不过是长的好看点罢了,可是我也不丑,我不是对帅哥没有免疫力,我只是对他那双清澈的眼睛有点想入非非频频的回头,只不过是想和他的眼神多些对视的机会,从而达到灵魂的共鸣。
谁知,灵魂还没来得及共鸣,人家却已经连共鸣的机会都不愿给我了。
若是那时候就打了退堂鼓,想必就没有后来的季林之恋,有时候总会庆幸,坚持了该坚持的。
不管林默怎么排斥我,我行我素的行为不曾有任何的收敛。
某次考试的时候,因为是我的弱科,我不得不频频回头,看一个答案抄一个答案,一边抄一边还再想:“这家伙成绩怎么这么好。”
起初,林默对我的抄袭也只是皱皱眉头。
到最后,因为我回头的频率已经严重扰乱了他的思考,他不得不忍无可忍的猛拍了下桌子。
顿时,满教室的人啊,四十多双眼睛齐唰唰的扫向我。
脸皮就算再厚,也没理由不红到脖子。
经历了考试的抄袭事件后,终于让林默对我忍到了尽头,他找了班主任,要求调位子。
班主任说好的位子都有人坐,他便默默的拎着书包坐到了教室的角落。
整整两个星期,我再也没有办法越过重重人群,去寻找那双自认为能与我灵魂产生共鸣的眼睛。
直到有一天,我也拎着书包去了角落。
把自己的脸皮练的厚厚的,只为了他能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那个人。
真正让林默对我改变态度是在学期已经过了一半的时候。
那时候已经是冬天了,林默在请假三天后终于回了学校,我不明白,一个总是请假的人,没道理成绩还能那么好。
身后不断传来的咳嗽声一直揪痛着我的心,那颗情窦初开的心啊,一直在问:“他怎么感冒了……”
第二天我便带来一盒感冒药,回头递给了林默,谁知他并不领情,看都不看就走出了教室。
“我欠你钱啊!”被他无视的态度气的差点发疯,怎么会有这种人,就算是铁石心肠的人,也会被我的坚持所感动啊,偏偏这个家伙比铁石还铁石。
下午林默没有来教室,我盘问了他同桌半天才知道他不舒服在宿舍休息。
顾不上男女搜受不亲,我拿起感冒药便向男生宿舍冲去。
因为基本上男生都在教室,所以宿舍里也没别的人,我推开门便看到林默睡在靠门左侧的铁床上。
悄悄走进去,拿起桌上的热水瓶倒了一杯热水,又从另一个杯子里掺了一点冷水,用嘴试了试水温,便走向他的床边。
“喂,讨债的,醒醒……”
林默睁开朦胧的双眼,似乎不敢相信我竟然追到男生宿舍来了。他猛得坐起身,惊得张大了嘴巴。
我迅速的将几粒药塞进他嘴里,又将杯子放到他嘴边,狠狠给灌了几口水。
这一连串的动作让林默彻底惊呆了“药我放这了,不想让我再冲到男生宿舍的话,请按时吃!”
在他还没缓过神的时候,我已迈着愉悦的脚步,走了出去。
就从那个时候开始,林默对我不再那么冷漠了,我也成了林默唯一会搭理的女生。
认识林默真好,考试再也没有不及格了,每次考试只要将手伸到背后,不用三秒钟,林默的试卷就会递到我手中。
“季来茴,自己用功一点,下次不会给你抄了。”这是某天考完试林默对我说的。
“我也想用功啊,可是我天生脑子笨,学不进去我有什么办法!”
“你那么多小聪明,怎么就不能用一点在学习上呢?”
他有他的所指,我却有我的心思。
“那你学习那么聪明,怎么就不能分一点在我身上呢?”
貌似觉得说错话了,我的脸唰一下红了,赶紧转过头,掩饰当时的尴尬。
林默虽然对我不再冷漠,却也从未表达过对我的心思。
我一直期盼的,心里期盼已久的,却迟迟未来。
高三的下学期,我和林默已经很熟很熟了,但那句“我喜欢你。”却仍未从他口中说出来。
我倒不介意我先说,关键是我几乎每天都会说,久了,连自己都觉得麻木了。
某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我刚走出学校的大门,林默的脚踏车便挡在了我的面前。
“上来,今天免费让你搭一程。”
我立马露出灿烂的笑容,紧紧拽着他的衣角,跳上了后车座。
脚踏车在不算宽敞的马路上,毫无顾忌的飞扬着,就如同我们飞舞的青春,洋溢着欢乐,挥洒着笑容。
“在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失之我命,如是而已。”
林默迎着春风,念起了文绉绉的诗词。
“拒说徐大师兄当年这一首情诗,可是俘虏了不少纯真少女的心。”林默念完诗后,又不知所为的来了一番感慨。
我笑了笑:“那如今你念这首诗,若非也想俘虏某个纯真少女的心吗?”本是随意一问,却得到了期盼已久的回答。
“猜对了,想俘虏的人,近在咫尺,远不再天涯。”
“林默,你这么说,我就当你表示喜欢我喽?”
“好吧,至此一次,下不为例……”
那一刻,柔和的春风里,尽是甜蜜的滋味,我的坚持,终于有了结果。
别人的眼里,最不可能的相爱,却携手走过了四年。
四年,从最初的相爱,到最后的相守,我坚定的认为林默是我可以携手走过一生的人。
十八岁初见他时,他便无意的在我的心里作了个记号,用艳红的朱砂,迤逦出一条半弧。
二十二岁那一年,我想替他补齐另一半弧,连着他的心,组成一整个圆,却因为很多天不时,地不利,人不和的原因,把那些原本能组成圆的东西弄得支离破碎,碎的那些,便再也无法组成一个圆。
这其中,江铭晟,虽不是最主要的原因,却推波助澜的将我们越离越远。
久远的回忆,像雨后的春笋,争先恐后的崭露头角。
我想,已经没有回忆下去的必要了。
再多的回忆,只会让我那颗已经没有自由的心,束缚的更紧。
一早上起来,竟发现身旁空无一人,这倒是史无前例的。
在我的记忆里,可是每一次都比江铭晟起的早。
换好衣服出了卧室,仍未看到江铭晟的身影,当下便慌了,他该不是把我一个人丢在这了吧?
拿起手机拨打他的电话,提示,已关机。
匆匆的奔向酒店大厅,差点跟迎面走过来的人撞了个正着。
“严无常……”一看到是他,心里顿时松了口气。
他都没走,江铭晟当然不可能会走了。
“那个,江总呢?”调整了心态,我正色问道。
“江总有事出去了。”他的问答令我觉得不可思议,江铭晟也会有单独出去,不带上他的时候吗?
“你怎么没跟着?”我好奇的问,他倒显得很平静:“江总让我留下护着你。”
哧真是搞笑,护着我?轻笑了两声,如同求证一般的问:“护着我什么?安全吗?莫非怕被你们黑帮中的对手追杀不成?”
严无常稍愣片刻:“季小姐,你电视剧看多了。”
他向酒店外走去,我赶紧追了上去,“江总什么时候回来?”
我已经有点急了,我这是在旷工啊。
“估计要下午吧,你先回房休息,有什么事打电话叫我。”
说完,大踏步的走了,我立在原地,恨得直跺脚。
江铭晟真是太过分了,他若有事尽管办他的事,把我带到这里,自己一个人倒不见了踪影,这都叫什么事?
我纠结的人生啊,要不要再纠结一点。
中午一个人在酒店吃了午饭,再睡个午觉,或许昨晚真的太累了,醒来时,已是傍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