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女谋(1/2)

我们马上记住本站网址,www.wanxiangxs.cc,若被浏/览/器/转/码,可退出转/码继续阅读,感谢支持.

东去燕国的队伍出发时,魏黠才渐渐从睡梦中醒来。昨夜宴会之后,魏黠就觉得昏昏沉沉的一味嗜睡,这会儿睁开眼一看天已经大亮,她立刻召来侍女询问时辰,却见侍女支支吾吾的,显然是隐瞒了什么。

“大王呢?”魏黠追问道。

侍女被魏黠的质问声惊得不敢出声,直接跪在了地上。

魏黠暗道不妙,下榻推开拦阻的宫女就朝秦宫大门跑去。今日的咸阳刮着大风,不知哪里来的尘沙,吹得视线一片朦胧。她顶风向前跑,最后撞在了嬴驷身上。

“燕使呢?”没有行礼,魏黠亟亟问道。

“已经带着芈夫人和稷儿回燕国了。”

“是芈夫人的主意?”

“她告诉寡人,立长为稳,诸国虎视眈眈,秦国不能内乱。”

公子荡作为秦国王室的嫡长子,理应是王位的继承人,不能被送去燕国作人质,否则会引起臣工们的反对,甚至引发国内动荡。现在秦国立足于众目睽睽之下,它的强大必须由内而外都如一坚固,一旦内部发生问题,也就无法维系对外的铁血,因此为了秦国的稳固,芈瑕和嬴驷串通好了,演这一出戏。

魏黠此时才明白,魏冉能从边境回咸阳,是因为芈瑕想念如今唯一还在秦国的亲人。从昨夜魏冉的表现来看,他也是不知道这个计划的,很可能连嬴华他们也不知情,换句话说,芈瑕和公子稷去燕国的事,在一切发生之前只有嬴驷和芈瑕自己才知道。

魏黠的恍然大悟已经无法挽回此时的局面,她和芈瑕从不从的角度做出了对这件事的估量,而嬴驷最终选择了芈瑕的提议,这其中有多少是因为国家利益,又有多少是出于私情,她已经不想去权衡。一切伴随着那支东行的队伍都已经尘埃落定,眼下她有更重要的事需要去完成。

秦国失去了一个优秀的继承者,就要培养另一个。

在芈瑕和公子稷去了燕国之后,秦国的一切仍旧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嬴华和高昌一起离开了咸阳,将要长久驻守在边境。魏冉在芈瑕离开后也回到了军营,为实现他曾向芈瑕许下的承诺而努力。魏黠照顾着后宫的各项事务,尽心尽力地培养着公子荡,力求不辜负芈瑕和公子稷的牺牲。

嬴驷还是身处在为振兴秦国的东出之策中,日日沉浸在繁琐的国事中。然而所有人都看得出来,伴随着年岁的流逝,这位昔日英姿勃发的国君已经不复昔日的风采,他依旧有着高昂的斗志,但大约是因为多年操劳的结果,体力明显下降了一些。有人猜测,是因为公子稷的离去,导致嬴驷思子心切,时常失神。

另一方面,虽然有张仪的鼎力辅佐,但王后魏夫人在嬴驷的默许下参与的政务越来越多。很多人都已经明白了一件事,秦国前廷里有一个看不见的影子,默默关注着秦国的没一点变化,她可以不是朝中臣工,但有时会对秦王的决定产生颇为重要的影响。

很多时候,魏黠只是在嬴驷的书房出现,但除了朝会的大殿,秦宫中的这间书房已然是秦国政务的重要决策之地。很多事项都是嬴驷在这里召见了重臣商议才得出的结论,譬如即将决定的关于如何回应巴、蜀两国求援之事。

巴、蜀虽不是大国,但对秦国而言,并不是可以忽略的存在。如今两国因为发生了摩擦而互相举兵讨伐,却都来向秦国告急求援,秦国的回应便是决定了两国的命运。

嬴驷对蜀国觊觎许久,因此向趁此次巴蜀之争来对付蜀国,然而蜀道之难,险峻难行,出兵之际又可能面临韩国进犯,所以他犹豫不决,没有立刻做出决定。

朝中臣工对这件事也是分成几派,各执一词,大将司马错支持伐蜀,而张仪则认为直接进攻韩国来得保险。

这件事从前廷一直争论到近臣商讨,都没有得出最终结论,司马错和张仪两方各执己见,都试图说服嬴驷同意自己的主见。

“秦国压制三晋日久,三晋对秦国亦仇视至今。但秦国大业,并非执着三晋,更不应该纠缠在巴蜀之争。虽然和三晋不睦,但也是时候试着修复这层关系,以便继续东进,振兴秦国。臣之见,是我们应与魏、楚两国主动修好,随后出兵黄河、伊水、洛水一带,攻取新城、宜阳,到时候兵临洛阳,直接夺取九鼎。秦国有九鼎在手,各国还有敢不从的?”张仪道,“人欲扬名,最快的方法就是入仕为官,若要取利,就去贩货于市。如今黄河、伊洛一带和周室,正好这天下的朝廷和集市,大王要的是大爷,就应当去那里争雄,若纠缠于远方的戎狄小族争斗,可不利于秦国大业。”

司马错却反驳道:“臣不敢苟同相国意见。臣只知道,国欲富强必先开疆拓土,想强军则必须先让老百姓富裕起来,想要成就帝王大业则要先树立德望。得此三者,帝王大业方才水到渠成。虽然秦国已经今非昔比,但比起山东诸国,还是不甚富足,若要强行进兵洛阳,只能是太过冒险。蜀国是西南偏僻之国,又是戎狄之族的首领,然而国内情形十分混乱。如果秦军此时攻打蜀国,轻而易举就可以占其国来扩大秦国的疆域。蜀国的财富落入秦国,正可以用来抚恤百姓和军队。如今乱世,各国兼并之战四起,秦国这样做还稳定了蜀国内乱,可谓一举两得、名利双收。如果咱们若是攻打韩国、胁迫周室,反而蒙受不义之名,容易引起群愤而被攻之!”

本章节未完,点击这里继续阅读下一页(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