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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大昭(王莹巧的护卫武将)以为拿到的哥布林领主令牌是7级,这可是立了大功,若是破译了出来,新宋国对于哥布林的了解就更加的全面,日后若起了战端也不担心。自己的待遇,和自己主子“王赢乔”的地位也会水涨船高。
可是他哪里知道,他们消灭的,只是先头部队。那领主令牌也不是7级令牌,而是10级。哥布林的目标不是在新宋国偷偷建立一个7级市,而是打算建立一个10级的郡。哥布林很早以前就在谋划大战,想要吞并新宋国的部分领土,只是没想到被李有钱这么一搅和,暴露了。
哈里斯像那个年代大多数哥布林一样,个子矮矮的、罗圈腿、身材壮实、脑袋大脖子粗不是大款就伙夫。他的脸上带着哥布林惯有的神态:冷酷和坚毅。他的身后,是哥布林大军,整整5万的哥布林大军。
“哎,若不是陛下暴露了我们的计划,我们本该有更多的准备时间。”哈里斯人困马乏,依在一颗树下抱怨着。
他的副官为他倒满一杯清水,劝慰道。“现在的时机也不错,趁着领主令牌还未送到首都,新宋国人还没发觉之前,突袭金屯关。只要打开了门户,新宋国就只有被动挨打的份了。”
修正过后,队伍继续前行,穿过一片浓密的原始森林,古林尽头,出现两座高耸的大山,两山之间只有一条五人可行的狭窄通道。哈里斯站在山缝里仰望天空,视线之内只有细细的一线蓝天。
大队人马排成一字形,徐徐的穿过一线天。孙子兵法有云,其疾如风,其徐如林,侵略如火,不动如山。看这支哥布林大军的行军,就能看出,哈里斯此人治军有方,不是一般的阿猫阿狗。(我都安排人名了,那必须不是一般人。)
穿过一线天就是一片平原,在平原的尽头就是金屯关。哈里斯统帅的左军,任务就是穿过密道,奇袭金屯关的背后,与中军里应外合,拿下金屯关。
金屯关建立在两座大山之间,两边陡峭的山体形成了坚固的防御。中间的城墙宽厚结实,在城墙上中段,还留有一排射击孔,留给城墙内的守军使用弩箭射击。
金屯关经历过无数次的大战,历史一次又一次的见证了他的荣耀。数千年来,无数的鲜血染红了这高耸入云的城墙。
从建关至今,金屯关只沦陷过两次,一次是两边力量差距实在太大,进攻方硬是撑到了守城方弹尽粮绝。
另一次,是敌人从后面进攻,一望无际的平原之上没有任何的防御加成。再坚固的防御,也难逃被背后捅刀子的命运。
当年夺取金屯关的就是王安石的心腹爱将,而现在的金屯关的守将,就是那人的后代。
按理来说,他应该知道,并且注意防护来自背后的敌人。可惜,现在的他正在纠结着站队问题,是选择支持大王子嬴政,还是选择支持二王子赢乔。
人类士兵没精打采的坐在城楼上吹着风,这里已经几百年没打过仗了,士兵们倦怠了。再加上上面克扣粮饷,士兵们也没多大干劲。
一名守将双手摩擦取暖,抵御着阴冷的寒风,“喂,我说老赵,你觉不觉得今晚有些不大对劲,怎么四周这么寂静?静得让人心里一阵阵发冷。”军人们是最不喜欢寂静的,因为战场上的寂静往往包含着更大的危险,预示着更激烈的战斗。
“屁,你是吃饱了没事撑得么?”名叫老赵的守将懒得理他,闭眼继续打盹,“这荒郊野岭的,本来就没什么声音。”
“但是平时……”
“平时个屁,平时下面那些野味现在都在咱们肚子里呢,还能有啥动静。”老赵倒头便睡。他明早还有一份私活要做,指望这点军饷,温饱都是个问题,更不要提去翠香楼找自己的老相好小红。
城墙之下,另外一支哥布林大军正趁着夜色前行,那是哥布林国王亲自带队的中军,7万哥布林大军。
哥布林国王墨菲正坐在自己的猛犸巨象之上,观察着战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