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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事情并不如他想象的那样,当金色的旗帜笼罩在头顶之后,他这个奴仆迎来了让人畏惧而又艰巨的任务——为黄金家族的南下准备足以保证勇士先行的食物,若是他办的好,主儿乞部将会支持突利部成为南部草原的第五大部落,与曦月部、勃利部、青狼部、野狐部平起平坐,若是办不好,将会遭受主儿乞的抛弃,两相之下,达里忽几经纠结,便带着族中勇士偷偷进入了夏境。
眼下,达里忽带着两千多部族勇士进入夏境北地边塞已经五个月了。
五个月来,达里忽像个耗子一样带着部族勇士在这片土地上来回掠夺奔逃,以百人骑队分散方略不断袭击夏境边军的军屯堡,虽然在这之中,有黄金家族的夏境‘安达’兄弟帮助,可是那辽源军的狼字营轻骑就像幽魂一样死死追着他们不放,有数次险些被狼字营轻骑追上。
这时,一阵骚乱从数步外传来,达里忽一惊,条件反射似的抽出自己的弯刀,而莫巴德已经怒气满脸的跑来:“首领,黄金家族的人竟然派信使来了!”
闻此,达里忽眉宇闪过一丝困惑,在这种地方?他们派信使来做什么?随莫巴德来到临时营地前,林秀牵马等待与此。
此时林秀身上还穿着野狐部的角手的袍子,这是脱雅给他的,同时他腰挂着弯刀,蓬乱的头发加上背后的草原青棕马,活脱脱的一个蛮人,且此时大雨倾盆,林秀淋了个湿透,若是大眼一看,确实像某个埃斤身旁的角手或者负责部落消息传递的信使。
林秀看到眼前的人身着边军明光铠,心里略微惊愕,还未出声,那雨幕中走来一人,林秀大眼扫去,他虽然穿着边军的明光铠,可是他的脑袋上却留着蛮人才有的鬓发,短暂的迟钝中,达里忽也仔细瞧清了林秀的模样,当即爆喝拔刀:“杀了他!”
瞬间,林秀反应过来,眼前的人根本不是夏境边军,而是蛮人,也只有蛮人会留那种蓬乱的发髻鬓发。
“该死!”
林秀心中怒骂,当即转身上马抽鞭就跑,对此,慌乱的达里忽暴躁不已,也只有自己的那可儿莫巴德会傻里吧唧的把身着外部落服饰的蛮子当做信使。
“主人,他是…”
“蠢货,除了吃你还会做什么?那是个奸细,是边军扮做我们草原人模样的斥候,该死的,所有人立刻起行,立刻!”
达里忽的咆哮让三三两两在林子歇息的族中勇士顿时慌乱起来,一时间人仰马沸,莫巴德也知道自己险些创了大祸,当即呼哨一声,自己的黑驹从不远处奔来,莫巴德借由黑驹从身旁奔过的一瞬间翻身跃上马背,朝林秀逃离的方向追去。
“杀了他,必须把他给杀了!”
此音未消落,又有三四十名突利部的勇士呼嚎着跟随莫巴德而去。
此时,大雨倾盆,雷声滚滚,雨幕大的几乎把人的视线给遮蔽住,混乱中,林秀在林中胡乱冲奔的过程中,背后划破雨幕的飞箭声接踵而至,有数次林秀都感觉羽箭要射入自己的身躯,殊不知这是老天救了林秀,若是在晴朗日子,莫巴德这些人早就乱箭将林秀射成刺猬了,只是现在林中雨势滂沱,他看不清,蛮人也看不清,那些家伙不过是凭借感觉和远处恍惚躲闪的背影抛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