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不速之客(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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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翠姨娘是张夫人的陪嫁丫鬟,后来被余老爷收了房的。即使是当上了姨娘,依旧克守本分,以下人自居,这些天余宅的下人都散了,伺候张夫人衣食的全是翠姨娘。

虽然骨子里传统得很,但翠姨娘的叙述能力还是很不错的,没有任何废话的为余易解了惑。

原来在大庆国没有生养儿子的人家只能算绝户头,即使有成群的女儿都是没有继承家族财产的权利。简而言之,就算是现在余易粉碎了王贵义的阴谋,把余家保下来了,但随着余老爷余炳文的去世,这里仍然算不上是余易的家了,当然若是余老爷家人全无又可另当别论。

这事原本没人放在心上,毕竟余炳文只身来到丰城十几年,基本与本家没了往来,就连余炳文出殡西江本家都没有人来。

可是就在余易一行去赤水之后,余家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这位不速之客自称余家七爷,是余老爷余炳文的弟弟。此次就是为了代替没有儿子的兄长接收家财而来。

这人的目的,对张氏等人来说,不亚于晴天霹雳!

虽然张氏还从来没有见到过西江三房的任何人,但对于这个自称七爷的人还是知道一点的。

丈夫在世时,曾不止一次的提起,当初就是因为这位同父异母的七爷的出生,让公公一再漠视丈夫这位余家三房正经的嫡出长子,后来公公去世后,那位七爷的生母,丈夫的继母更是直接把他扫地出门。

现在他们又找上门来了!

要将她们母女赶出家门,他们凭什么这样做?老爷去世的时候他们在哪里?老爷一手置办的家财受到别人觊觎的时候他们又在哪里?

激动过后,尽管气愤难当,意难平,可张氏还不得不听天由命,连争执的勇气都没有。

大庆国的国法就是如此,宗族家规就是这个样子。再不愿意,也不得不承认,余家七爷还真就是余家的财产合法继承人。

当时余七爷嚣张至极,立马就要清点房契地契,开库房翻箱笼,跟抄家差不多。

多亏了余易跟王贵义制订那一纸借银契书时,是县衙龚典史做的见证,所有抵押的房地契约当时就放到了衙门为质!余易就是担心家里人丁少,怕那些东西放在家里不安全,不曾想逃过这么一劫。

余七爷没抄出值钱的东西,着实发了一通大火,完了才弄明白,丰城余宅不过一个空架子,全部被换成了八千两银子。而就这八千两银子还被余易拿着跑路了。

极不甘心的余七爷抄走了余宅内一切能搬动的细软,并扬言,等余易回来立即把家产赎回来,分文不动的给他留着,不然要她好看。

他的话对当时已名存实亡的余家没什么影响,张氏带着翠姨娘、荣姐儿照常过日子,祈祷余易平安归来。但对于余宅一班下人而言却是石破天惊的不同。

余老爷的去世让他们感到余家大厦将倾,内心惶恐,但余易的挺身而出仿佛让他们看到了希望,勉强留了下来。

但余七爷这一通闹,生生掐断了他们全部的念想。即使余易有振兴余家的本事,也全然无用了,他们料定跟在大小姐母女后面终不会有好日子过。

当即有那有主意的便求到张氏面前,痛哭流涕,肯请放一条生路。

张氏是心软的人,念在十几年主仆的份上,一个个全发放了身契,让他们自奔活路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