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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三年,他的人生目标就变成了,让小姑娘演他写出来的东西。
本来是想做编剧的,结果一不小心走歪了,成了悬疑推理作家。
虽然改编电视剧难度更大了,但是,他喜欢具有挑战性的东西。
十六岁那年小姑娘出演了她的第一部电视剧——那时候她不再只成为综艺走秀为广告代言,头一次,走上了她的梦想之路。
他欣喜的去口碑最好的玉店,一笔一笔在玉佩上刻出了她的名字。小姑娘很喜欢,一直带在身边,他有看着呢。
她的名字取自李商隐的《锦瑟》,诗很美,像她的人一样。
所以当十八岁第一次下笔,取笔名时,他就想到了这句诗。
庄生晓梦迷蝴蝶,蓝田日暖玉生烟。
蓝田,玉烟。
瞧,靠得多近。
信仰,就是这么简单的东西。
九年的坚持,他的信仰已经融入他的血脉,凝聚成光。
前世,今生,两股记忆在萧昀的脑海里相交相融,终于,组织成了完整的画面。
他是萧昀。
萧昀是他。
萧昀是蓝田。
蓝田是他。
他有点,艰难地睁开了眼睛。
透明的液体从输液管里一滴一滴流进了他的身体,却刺激的让他的大脑感知无比清晰。
萧昀看见了眼前人。
他看见晶莹湿了她的眼眶。
不知从哪来的力气,让他几乎是迫不及待的,摘下呼吸罩,拔掉手背上的针头,用力一拉——